第十三话

我从口袋里掏出记事本,摆出一副誓必对沃纳德医生连番追问的架势。我想问的事情可是大一堆。

  比什塔尔联合王国的产业革命才刚刚开始,但平民社会内部已经出现了阶层分化。像我这种底层阶级是很难接触到中产阶级的信息。

  而身为内科医生的沃纳德可是货真价实的中产阶级。他出诊的对象也同样是中产阶级人士。换句话说就是所谓的有钱人和精英。

  至于上流阶级,也就是富裕贵族,他们有世代侍奉家族的专属医生,自然不会光顾市井医师。医疗领域同样存在着鲜明的阶层界线。

  那么采访开始。

  “我调查过《迪普顿周报》的读者层,主力果然是以下城区的中年男性为主。接着,我还发现这类人普遍敌视两种东西。”

  “是哪两种呢,威兹利?”

  沃纳德医也来了兴致,微微探过身子。连一旁的女仆小姐也悄悄竖起耳朵。

  我像是要道出重大秘密一般,压低声音答道。

  “‘外来者’和‘有钱人’。”

  “原来如此。”

  沃纳德医生面露了然。女仆亦是深同感受。

  一类是和自己并非同个圈子的人,一类是财富远超自己的人。

  两者都会打破现有的生活,因此始终心存戒备。

  沃纳德医生深深颔首。

  “这话确实符合他们的心态。不对,连我自己也难免如此。过往我去给一名外国富豪往诊时,内心很难压抑住这种想法。”

  我立刻顺势追问。

  “是哪国哪位人?”

  “是一位乌拉西亚实业家……不过,还是算了,把患者的身份随便说出去可不好。医生这职业必须守住秘密才行。”

  嘴巴还真严啊。对病人来说他确实是值得信赖的好医生。那位乌拉西亚实业家很有眼光。

  “说到乌拉西亚帝国,那不是和比什塔尔联合王国关系很差的国家吗?”

  “是啊。为了北方渔场和港口,已经打过好几次战争了。甚至在你们出生前还发生过一次大规模海战。海战纪念广场就是为了纪念那场胜利而建的。”

  哦,原来那里是对乌拉西亚战争的纪念广场啊。我之前还真不知道。

  如果把比什塔尔看作前世的英国,那么乌拉西亚大概就类似俄罗斯吧。隔着辽阔海域,却又被称为“海对岸的宿敌”。

  沃纳德医生闭上眼,轻轻叹了口气。

  “那场海战里,我的叔父也战死了。所以我对乌拉西亚人确实怀有怨恨。但杀死我叔父的并不是那位病人本人。所以作为医生,我仍然希望他身体健康。”

  我出生之前他就已经到了服兵役的年龄吗?那他至少也四十岁以上了吧。而且医生说的是“他”,也就是说对方是男性。先记下来。

  “除此之外,您还给其他外国富豪看过病吗?”

  “没有了。乌拉西亚人本来就少,富豪级别的更是少之又少。”

  那看来要锁定个人身份并不难。之后再调查一下吧。

  此外我还听到了不少医学界内幕以及最新医疗技术的事情,可谓收获颇丰。

  文献固然重要,但对于杂志记者来说,这种第一手的新鲜情报才最珍贵。正因为还没写进文献,才更有新闻价值。

  之后,他又讲了不少梅莉安娜小时候的事情,还有育儿时的辛酸经历。等聊到红茶都彻底凉掉后,我才起身告辞。

  “今日承蒙您分享诸多宝贵见闻,万分感谢。下周我再来拜访。”

  “彼此彼此,也谢谢你,威兹利君。务必要再来啊。”

  在沃纳德医生与女仆的送别下,我踏上了回程。

  果然中产阶级身边聚集的信息量就是不一样啊。也正常。毕竟社会人口的大多数都是下层阶级。所谓“中产”,放在整个社会里其实已经属于相当成功的人群了。虽然我不太喜欢用这个词,不过说白了,就是“人生赢家”。

  前世当周刊记者的时候,编辑总爱反复强调一句话。——“去寻找超级连接者(super connector)。”而沃纳德医生,看来很可能会成为我的第一个超级连接者。

  想到这里,我忽然停下脚步。

  不会梅莉安娜连这一层都算到了吧?

  不,不可能吧……

  等我回到帕修巴尔印刷工坊时,梅莉安娜正被两个小鬼追着跑。

  “梅莉安娜姐姐,陪我玩过家家!”

  “我要玩当兵游戏!你来当马!”

  哦?志愿是骑兵吗。我这辈子的哥哥达奇是驻守要塞的线列步兵,不过他说自己一直很向往骑兵。因为骑兵制服帅,特别受欢迎。

  “看来在帝国主义时代来临之前,国防问题也得认真考虑一下了。”

  “你一回来就在说什么鬼话啊!?快救我!”

  四肢着地、屁股一扭一扭的梅莉安娜大喊着求救,不过凯蒂和马修对我显然没什么兴趣。

  “要不我来当马?”

  “不要,萨什哥哥太大只了,不好骑。”

  马修才九岁,瘦得跟竹竿一样,确实还是梅莉安娜更适合当坐骑。

  “这样啊,那就交给你了。”

  “等、等一下!我还得准备晚饭呢!趁天还亮还有稿子要写!”

  对于比什塔尔的平民来说灯油费也不便宜,所以能在白天完成的书写工作最好白天解决,这点我倒是能理解。

  “今晚吃什么?”

  “胡萝卜土豆炖菜。”

  比什塔尔的平民晚餐,大多就是干巴巴发酸的黑面包,再配一份汤菜。也许因为很多人下工后会喝酒,所以大家对晚饭并不怎么讲究。

  “那我先帮你把胡萝卜和土豆削了吧。”

  “啊,那可帮大忙了。”

  金钱是有限的,但时间和体力同样有限。穷人之间不互相帮忙可活不下去。

  上一辈独居时间太长,我做饭还算拿手。于是我站到里头的厨房,开始处理成堆的胡萝卜和土豆。

  “好多啊。”

  “今天有加班,所以连留下来工作的人的晚饭也得准备。”

  工坊生意兴隆固然是好事,但这工作量也太夸张了。

  这个世界的胡萝卜和土豆,大概因为品种改良还不够,皮特别厚,味道也一般。不过平民更在意分量,所以连削下来的皮都会切碎吃掉。

  既然如此,胡萝卜皮就稍微加工一下吧。

  “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金平炒。”

  “金平?”

  我把切碎的胡萝卜皮下锅翻炒。可惜没有酱油,只好用买街头的水果熬煮酿造的酱汁来增加层次感。放点盐,糖太贵了得省着点。

  嗯……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不过味道倒是不错。

  回过神时,梅莉安娜已经跑进厨房了。两个小鬼也一起跟了过来。

  “好香!虽然是没见过的料理。”

  “菜皮只要处理得当,也能变成像样的食材。这可是平民的智慧。”

  “萨什哥哥,我也要吃!”

  “行啊。”

  马修兴奋得一蹦一跳,我先把热腾腾的炒菜吹凉一点,再喂进他嘴里。

  “好次!”

  “萨什哥哥,我也要!”

  “来来来。”

  这回轮到妹妹凯蒂蹦蹦跳跳地凑上来,我也喂了她一口。

  “好次耶——!”

  “是吧?”

  学生时代,我有个朋友是寺庙家的儿子,经常做这种料理。那时候它可是穷学生生活的强力伙伴,没想到死了以后居然还能派上用场。

  “蔬菜皮比较硬,所以一定要用油充分炒透。还有味道得调得稍微重一点。”

  “嗯嗯。”

  梅莉安娜点点头,然后“啊”的张开嘴。

  你也想吃?

  “给。”

  我把吹凉后的炒菜送进她嘴里,结果她也像马修他们一样,眼睛闪闪发光。

  “嚎次——!”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哦对了,比起这个我还有件事得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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