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知道有事忘了,卻怎麼也想不起來的那種焦躁嗎?

  連那是要緊事,還是忘了也無妨的小事都想不起時,人們會有兩種反應。

  一種想著,既然都想不起來,想必也沒多要緊,便不再煩惱;另一種卻總覺得是件很重要的事,非得苦思到想起來為止。

  金英民屬於後者。

  通常碰上這種情況,苦思再三後終於想起,卻發現『什麼啊?就這點事?』,便會覺得白費了那麼多時間。可也有真的忘了要緊事的時候,實在無法輕易放下。

  [膽小。]

  「才不是!萬一真是要緊事,卻忘了個一乾二淨,怎麼辦?對,比如小說家忘了明天就是截稿日,只顧著悠閒玩樂,那可真要出大事吧。這叫謹慎,不叫膽小!」

  [宿主並非小說家。]

  「誰說我是小說家了?舉例。舉例!你這死腦筋到底像誰啊?」

  [像媽媽。想要這個答案?]

  英民之前開玩笑,稱月花是『媽媽』,說吸妖像媽媽。吸妖似乎比起主人更喜歡媽媽這個稱呼,近來都管月花叫媽媽。起初英民聽著彆扭,還提醒過它,但它似乎不打算改,如今英民也聽慣了。然而,有一點實在無法容忍。

  「好,好。你也多少學學爸爸這謹慎又大度的性格吧。」

  [我沒有大度的爸爸這種東西。膽小的宿主倒是有。]

  英民額頭青筋一跳。吸妖管月花叫媽媽,卻仍管英民叫宿主,將他當外人。的確,英民和月花別說是夫妻,連交往都算不上,這也無可奈何,可它明明只是個寄居自己體內的房客,卻事事瞧不起房東,實在叫人不爽。

  竟敢說沒有爸爸,還把爸爸當東西?不,這話是為了把我當東西,那也算拐彎抹角地承認我是爸爸了?不,可最後那句,不還是不肯認我這個爸爸嗎?

  果然不能原諒!

  想罷,英民便竭力朝『吸妖』大吼,訓斥起來。假如英民不是十七歲,而是到了足以有個狂妄兒子的年紀,這段對話也沒多奇怪。然而,十七歲的英民跟吸妖一口一個爸爸媽媽,誰聽見了,恐怕都會忍不住說句『真夠亂的』。

  不過,不幸中的萬幸,別人聽不見『吸妖』的話。萬幸中的不幸,則是別人不但聽不見『吸妖』的聲音,連它的樣子也看不見。結果在別人眼裡,英民不過是個衝自己胸口大吼的瘋子。

  可『吸妖』確實存在。英民此刻朝著大吼的胸口,準確說,與心臟融為一體的九尾狐月花的尾巴結晶,便是『吸妖』的真身。

  可如前所述,別人既看不見吸妖,也聽不見它的話。因此,路人紛紛避開朝自己胸口大喊著『自言自語』的英民,好奇地頻頻回頭,或投來滿是同情的目光。

  [宿主。]

  「不肯認我這個爸爸,那既然寄居在別人身上,就滿懷敬意地叫主人。你這狂妄的小子。」

  然而,說話生硬如機械音的吸妖冷冷地無視英民,自顧自說了下去:

  [無意對宿主的喜好說三道四。在此之前,請先看看周圍。]

  「什麼?」

  英民這才環顧四周,明白了自己的處境。

  「呃,那個,不是的。」

  先不管不是什麼,人們的目光著實刺人。

  無從辯解,何況拉住路人說『我不是瘋子!』,怎麼看也像瘋子才會乾的事。英民最終只能選擇飛快逃走。

  [笨蛋宿主。]

  「閉嘴!你這媽寶寄生蟲!」

  英民全力狂奔,即使喘不過氣來,也不忘朝吸妖發火大吼。

  [若不喜歡我,請儘早還給媽媽。媽媽是美人。胸小,嬌小,漂亮。哪裡不滿?]

  「我不是蘿莉控!」

  [所以,不喜歡媽媽?]

  「……怎麼可能不喜歡。」

  [宿主果然是蘿莉控。]

  「按年齡算,完全不是!」

  確實如此。按年齡算,別說蘿莉控,反倒是月花年紀更大。不過,她本人雖堅稱自己實際活動的年歲只有14年,卻是個活了足足514年的少女。

  九尾狐月花。

  兩週前,毫無徵兆地出現在英民面前的,並非人類,而是妖怪九尾狐。她說,很久以前,自己的尾巴被英民的先祖奪走,如今是來討還的。月花丟失的尾巴吸妖,在英民家世代傳給長子。

  因體內有吸妖,英民家的長子代代無病長壽,英民也不例外。然而,英民遇見吸妖之尾真正的主人九尾狐月花,起了點爭執,釀成月花的尾巴全數飛散的事件後,情況便有了些變化。

  吸妖原本只是個妖氣結晶,只有想要合為一體的本能,如今卻有了智慧。因此,並非尾巴真正的主人、原本只能享受吸妖部分能力的英民,獲得了只要不當場喪命,無論多重的致命傷都能活下來的能力。

  不,與其說是獲得,不如說正維持著一種奇妙的共生關係。

  總之,就連原主月花也聽不見吸妖的話,更不相信英民說的,只有本能的尾巴竟有了智慧。月花認為,英民和擁有『縮地』之尾、化作半妖的野豬搏鬥時傷了腦袋,才變得不正常。

  這讓英民簡直要抓狂,可也正因如此,原本準備離開的月花留在了英民家。他實在無法一味反感,心情複雜。

  [所以,究竟忘了什麼?]

  英民一路全力跑進公寓大樓門廳,正平復呼吸,吸妖機械的聲音便將他拉回了現實。

  英民因此又陷入苦思。

  「就是不知道,才著急啊。」

  [既然想不起來,想必並非要事。]

  「可怎麼想,都覺得是件要緊事。」

  [……或許與媽媽有關?]

  「……我想大概是吧……可又不確定。」

  [與媽媽無關的事,我不感興趣。]

  「啊,是嗎?也是,您當然會這麼想。」

  英民嘆著氣,走進電梯。

  放學時,英民想著,聰明的吸妖也許知道自己漏了什麼,便向它求助。可對這個覺得世界圍著媽媽轉的媽寶來說,只要不能確定與月花有關,就別指望它幫忙。

  也許真如吸妖所說,並非要緊事。可既然如此,這種不安究竟是怎麼回事?彷彿全身都在催他趕緊想起來,直到進了家門,英民也未停止苦思。

  [宿主。]

  「什麼?」

  吸妖正要開口說什麼時,英民仍想著忘了的那件事,脫下汗溼的夏季校服襯衫扔到一邊,手已握住浴室門把。

  「怎麼了?」

  英民打開浴室門走進去,催吸妖說下去。

  「哎呀?」

  隨即,他對上了月花驚訝的雙眼。她正手持花灑,給打了肥皂的尾巴沖水。

  「咦?」

  英民只吐出這一聲,便僵在原地。

  [媽媽似乎在浴室裡。現在這麼說也已經晚了。]

  吸妖機械的語氣裡彷彿摻了點責備,可此刻英民根本顧不上。

  英民的雙眼,所有精神與神經,都集中在了正前方展開的、夢幻般的『嗚哇啊』(?)上。

  最先想到的,是為什麼?

  倒也難怪,浴室的門沒鎖。和年紀相仿(假如接受月花實際活動時間只有14年這一主張)的男人同住,洗澡時卻不鎖浴室門,怎麼想都是沒鎖的那一方的錯吧?所以說,自己無罪。

  英民就這樣完成了自我辯解。

  可媽媽惠英明明說過,昨天浴室門壞了,已經請人來修,修好之前要小心,英民也確實聽見了。然而,夢幻般的光景就在眼前,惠英的警告早已如晨露般從英民的記憶中消散無蹤。

  姑且替英民辯解一句,浴室門壞了,可不是他為了走同居故事的經典路線,故意弄壞的。

  「啊嗚,啊嗚嗚嗚。」

  另一方面,突然赤身裸體在浴室裡撞見英民的月花,最先想到的只是得遮住身子。可一切太過突然,她雖這麼想著,身子卻像不再屬於自己,僵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只發出意義不明的呻吟。

  僵住的時間,頂多一兩秒。

  可對月花來說,那卻漫長得如同永恆。那段短暫的時間過去後,身子才終於聽使喚,月花依著女人的本能遮住胸口,轉過身去,正要發出尖叫。這時,一個念頭閃過,月花的動作停了下來。

  反正要從英民身上討回吸妖,就得陰陽合一(委婉的說法)。雖然不知要等到何時,但到那時,不管願不願意,全都得讓他看見。

  這麼一來,此刻對自己的裸體看得失神的英民,倒也未必是壞事。這種時候連句抱歉也沒有、視線也不移開,固然可氣,但換個角度想,也可以認為,一直拿『要和幼兒體型做,心裡總歸發怵。』當藉口推辭的英民,終於深深陷進了自己的魅力裡。

  『……既是如此……此、此次的事,便格、格外開恩好了。』

  英民還在胡說吸妖有了智慧,可過了這麼久,頭上的『傷』應該早已痊癒。也許英民一直在撒謊,謊稱吸妖仍會說話。原因倒也並非全無頭緒,可月花盡力否認了這種可能。

  更重要的是,說過討厭和幼兒體型做、此後抵擋住月花種種誘惑的英民,如今終於沉湎於自己身為女人的魅力而神魂顛倒,這樣的機會絕不能錯過。月花深吸一口氣,為接下來為了討回吸妖要做的事,做好了心理準備。雖然十分害羞,但另一方面,屢屢傷害她女人自尊心的英民,終於深深迷上了她的魅力,這讓她有種贏了的感覺,心情稍稍好了起來。

  月花強忍羞恥,正面望著英民,合十雙手。隨後鼓起勇氣,正要說『公子若現在想要,做也無妨』……

  「唔,也就Kisses巧克力大小?還以為至少有煎蛋那麼大呢……」

  可還沒開口,英民便先帶著遺憾嘀咕起來。

  雖然嘀咕得很小聲,普通人未必聽得見,可九尾狐月花聽得一清二楚。

  Kisses巧克力。

  月花也知道那是什麼。這兩週混跡現代人類社會,她養成了四處尋找從前沒有的美食來吃的愛好。

  尤其喜歡一種叫巧克力的甜點,當零食吃過不少品種。當然,那種叫Kisses巧克力的三角錐形巧克力也吃過。一口一個的大小和形狀,她都很喜歡。

  可為什麼,英民偏偏看著月花的胸,說出像Kisses巧克力大小這種話呢?

  「英民公子。」

  想到答案,月花的聲音裡自然而然地透出殺氣。

  「呃?」

  迎面感受到月花陰森的殺氣,英民這才回過神。

  「對、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看的!忘了浴室門壞了。」

  英民這才說出剛撞見時就該說的話,用手捂住臉。

  「不必。反正要討回吸妖,遲早得與公子做。所以,即便被你看去身子,我也不甚在意。」

  「真、真的?」

  既然得到了允許,英民想,可以把手挪開了吧?可他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

  做了 --> 吸妖回到月花體內。 --> 對英民再無所求的月花便會離開。

  正因為這個邏輯,英民還不想把吸妖還給月花。那種事,果然還是得心意相通、彼此渴望時做,才最理想。

  也就是說,英民得忍著,等自己喜歡上的月花也喜歡上自己,即使還了尾巴,也不會分開。

  「不是,果然現在做的話,那個,該怎麼說呢?問題有點多吧?那個,我體內的吸妖還在說話啊。這果然說明我的腦子還沒完全好吧?」

  英民不由自主地放下手,正要開口問「對吧?」,卻迎面將月花的裸體看了個遍,倒吸一口氣,轉過身去。

  「總、總之,看了你的裸、裸、裸體,真的很抱歉!要我負責的話,我會像個男人一樣負責的!」

  英民不動聲色地在道歉中夾了句拐彎抹角的告白。

  [那就請以自盡負責。]

  『你閉嘴!』

  「英民公子。比起這種事,我有話想問公子。」

  英民拐彎抹角的告白,被一句這種事輕輕帶過。他的肩膀不由垮了下來。

  「什麼?」

  「方才說的Kisses巧克力,是什麼意思?」

  「啊?」

  英民回想方才說過的話,臉上血色盡失,冷汗直冒。

  沒想到,那句話竟讓她聽見了。

  「那、那個,沒什麼特別的意思……對了!我特別喜歡Kisses巧克力!喜歡到一日三餐只想拿它當下飯菜。有它在,我能一口氣吃三碗飯!」

  英民拼命辯解,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卻沒發覺,這隻會讓月花更加火大。

  「哦。倒不知英民公子竟那麼喜歡那種巧克力。」

  「是、是吧?我、我也不知道!」

  對話亂成一團,英民卻想著總能矇混過去。然而,那不過是他的一廂情願。

  「那麼,英民公子為何看著我的胸,想起你心愛的巧克力呢?」

  「……」

  再也無從辯解。英民彷彿感到,死神正在背後陰森地笑著,遞來絕不能籤的文書。

  咔嚓一聲不祥的輕響,英民猶豫著斜眼看向月花,隨即瞪大雙眼,倒吸了口氣。

  「月、月花?」

  「何事?」

  「為、為什麼伸出爪子?」

  「為了把公子剁成肉末。」

  月花的指甲伸長,化作戰鬥姿態,不知何時連眼睛都變成了獸瞳,正瞪著英民。

  望著赤身裸體擺出戰鬥姿態的月花,英民被那神秘的美攝住視線,恨不得永遠看下去。

  可對生命的留戀卻發出近乎尖叫的警告,再看下去,可能真要成『永遠』了。

  「月、月花!不遮一下嗎?全看見了!」

  英民擺好逃跑的架勢,想趁月花害羞地遮住身體時溜走,喊道。

  然而……

  「無妨。」

  「不、不介意?全露出來了啊!身子全被看光了啊!」

  [不必說這種話,移開視線即可。]

  「你閉嘴!」

  [我沒有嘴。]

  與吸妖鬥嘴,讓英民露出了一絲破綻。月花盯著他,壓低身子。

  完美的戰鬥架勢。

  「英民公子。可知一事?」

  「?」

  「只要殺掉見過我羞恥模樣的人,就等於無人見過。豈不簡單?」

  既簡單至極,又可怕至極。

  「嗚哇哇哇啊!救、救命!」

  英民尖叫一聲,飛快甩上浴室門,朝自己房間逃去。然而,門還未關嚴,月花便一腳將整扇浴室門踹壞,迅速擋在英民面前。

  「讓女子蒙羞之罪,拿命來償。」

  月花輕舔指甲,瞪著英民。

  「月、月花!Time!Time!你現在的眼神不正常啊!!」

  「……」

  彷彿連話也懶得再說,月花不由分說,揮爪攻向英民。英民只剩一個辦法。

  『吸妖!全靠你了!』

  只要不當場喪命,無論多重的致命傷都能治好,這便是吸妖的能力。這是吸妖無法抗拒的本能,因此,即使英民不開口求它,只要沒當場死去,月花給他造成的任何致命傷都會被治癒。

  [實在不情願。]

  「別說這種話!嗚哇啊!月花!流血了!胳膊流血了!!」

  「別躥來躥去地逃!是個男子漢大丈夫,就把腦袋交出來!」

  「當男子漢大丈夫之前,我首先是個人,交不了!」

  慘叫連天,吸妖嘆著氣,盡職盡責地治著英民的傷。這場滿是血腥味的騷動,一直持續到修浴室門的師傅按響門鈴。

  原本只是門鎖壞了,如今整扇浴室門都碎了,家中更是一片狼藉。月花對師傅施了幻覺,總算矇混過關,英民也多虧師傅到來,才勉強保住性命。

  可這麼一鬧,英民連自己還有件想不起的要緊事都忘得一乾二淨。捱了頓要命的打,他以為,這件事的懲罰已經結束。

  然而他也忘了,月花受過的屈辱,非得加上幾倍利息討回來,才肯罷休。



  「呼啊啊啊。」

  騷動後的早晨,英民打著哈欠,伸著懶腰起床。總覺得今天早晨的太陽比平時耀眼,莫非是因為自己活下來了?

  「哈啊。昨天可真是場災難。唔。」

  英民用力撓著頭,走向浴室,卻在門前停了片刻,謹慎地敲了敲門。

  「英民公子。我可不會比公子起得還晚。」

  似乎聽見了敲門聲,早已換好校服的月花從廚房探出頭,撅著嘴,不高興地嘟囔道。

  「啊,也是。那、那個,月花。」

  「何事?」

  「昨天真的對不起。」

  「……」

  月花沒有答話,猛地扭過頭,消失在廚房裡。

  「還沒消氣?不過,至少沒像昨天一樣想殺我,算是萬幸了。」

  「英民公子!不想上學遲到,就趕緊洗漱過來!」

  「是~是~」

  英民隨口應著,走進浴室。

  近來,這番景象已成了日常。原本早晨睡得死沉、被人揹走都不知道的月花,自從上學,起得早了。聽惠英說,她似乎仍不善早起,可畢竟比英民起得早,等英民醒來時,早晨那副睏倦模樣早已不見。

  月花之所以起這麼早,是為了早飯。英民家父母都上班,惠英總卡著上班時間,做好早飯,再備好英民晚上吃的菜才出門。

  見此情形,月花似乎想幫忙,同住一週時便主動提出要做早飯。惠英和成賢當然不肯,說不能讓別人家寶貝女兒幹廚房的活,可月花執意說,受了照顧,至少想幫這點忙。

  父母拗不過孩子這句話,似乎連別人家的女兒也適用。最後,英民的父母向月花的固執舉手投降。面對惠英那句『難道是想學著當新娘?』的玩笑,她雙手捂住通紅的臉,手足無措的模樣,實在可愛。

  只是,若不是裝的,就更可愛了。

  當時,那副害羞模樣的月花,正在英民腦中開玩笑:『有這等演技,當那所謂的演員也不在話下吧?』

  『裝乖也別讓我知道啊。』

  這樣,至少還能做做夢。

  英民嘆著氣,匆匆洗漱完,來到廚房坐下。月花來後,英民旁邊的備用椅子便徹底成了她的專座。晚上全家一起吃飯時,那裡是月花固定的位置;可像今天早晨這樣,英民父母早早出門,或晚歸、兩人得獨自吃晚飯時,月花總坐在英民對面。

  月花只是隨意為之,可每個這樣的舉動,都讓英民感到距離,有些寂寞。

  『才剛走近一步而已。路還長,別太心急。』

  他這樣安慰自己,可……

  [預計距終點尚有999999999步。]

  每當吸妖搬出毫不留情面的冰冷現實,英民總會冒出軟弱的念頭:『乾脆把吸妖還給她,留段美好的回憶,就算了吧?』

  [請小心,別像昨天那樣犯錯,再回到起點。]

  『你這好像不是先害人生病再給藥,而是先害人生病再給預防藥。』

  [有預防藥可拿,就該慶幸。]

  『咯吱。你等著。我一定讓你親口說出「爸爸,之前是我錯了」。』

  [說過多次,我沒有嘴。]

  不過,多虧吸妖這麼挖苦,英民才重新燃起鬥志,勉強收住動搖的心。可這絕不是吸妖有意為之,盼著他振作。這一點,英民也清楚地感覺到了。

  這傢伙打心底裡不希望自己與月花在一起。吸妖機械的語氣中,分明透著這個意思。

  好在它並不盼著月花剖開英民的心臟,將自己取走,莫非是因為深知月花不願害人的心意?

  他慶幸它這一點像媽媽(=月花)。這時,有人輕輕啪地拍了下他的額頭。

  「飯都擺在面前了,還發什麼呆?」

  月花不知何時已備好早飯,站在英民身旁,無奈地說道:

  「莫非在做飯前禱告?據我所知,公子並無信仰。」

  「不、不是。只是這次期、期末考試。對,期末考考得不太好,才發了會兒呆。」

  英民匆忙編出藉口。而這藉口也並非謊話。遇見月花,是在期末考前。

  各種事情讓英民無心備考,原本保持在中上游的成績,一下子跌到了下游。

  對此,英民的父母打趣道:『到底是個小夥子,和漂亮女孩住在一起,果然還是在意啊。我們這青春期的兒子~』

  爸媽,你們是不是也該稍微擔心一下兒子的成績,或者訓兩句啊?

  總之,先不管父母那番漂亮女孩云云的打趣……

  [意思是媽媽不漂亮?]

  『不,更正。漂亮確實是事實。』

  無論如何,為月花的事費了太多心思,以致考砸,也是事實,英民便沒有辯解。結果,父母本只是想逗逗他,見英民毫不辯解,卻漸漸認定『莫非真有那個意思?』不過,這倒無所謂。

  月花從電飯鍋裡盛好英民的飯,遞了過來。英民接過飯碗,強忍住喜極而泣的衝動。吃完就得上學,兩人都穿著校服。月花穿的是私立雅林女中的校服,無疑是國內最漂亮的校服。那校服搭上圍裙,實在耀眼。

  雖已看了一週,可每次看見,都想朝全世界的男人大喊:『喂,你們這些傢伙!羨慕死了吧?!』

  [又沒在交往。]

  唯獨此刻,就連吸妖的挖苦,他也能寬容地接受。沒在交往又怎樣?對英民而言,重要的是月花為自己做飯,每天早晨和自己坐在同一張桌前吃飯。

  學生夫妻,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宿主。媽媽決定做飯,是為了宿主的父母。不是為了宿主!]

  英民寬宏大量地無視了吸妖的指正。

  每天都能感受到這份像過家家般、讓心裡發癢的幸福,英民滿足地微笑,將筷子伸向面前的菜……

  停住了。

  「月花。」

  「何事?」

  「這是什麼?」

  英民指著自己盤子裡黑乎乎、圓滾滾的物體問道。

  「巧克力。」

  月花爽快地說出了那黑乎乎、圓滾滾的物體的真面目。不,用不著月花說明,一看便知那是巧克力,而且是Kisses巧克力。

  英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自己盤子裡會盛著與早飯格格不入的東西(?),而且除此之外,不見別的菜。

  順帶一提,月花面前可是正經擺著雞蛋卷、泡菜、維也納香腸,連海帶湯都有。

  「英民公子昨天不是說過嗎?喜歡Kisses巧克力,喜歡到只要有它,就能一口氣吃三碗飯。」

  「……」

  英民這才明白月花的用意,也明白她還沒消氣,更想起了,月花受過的屈辱,非得加倍奉還才肯罷休。

  「你這!太……!」

  英民火氣上湧,拍桌起身,正要頂撞月花。

  「公子,拍飯桌可不合禮數。」

  不知何時,月花伸長的指甲已抵住英民的喉結。

  「所以,太什麼?」

  月花笑盈盈地問起英民方才沒喊完的後半句。

  「……」

  這情形下,怎麼可能回答,自己想喊『太小心眼了!』

  「……我是想說,飯太少了。」

  聽完英民無力的辯解,月花收回指甲,露出如初綻花朵般明豔的笑。

  隨後……

  「不必擔心。今天比平時多煮了些飯,還能再吃三碗。啊,公子喜歡的『菜』也備足了。一點不許剩,全部吃完。」

  宣判了死刑。



  巧克力和熱飯一起吃,會是什麼味道?

  英民想勸那些好奇的人,除非嗜甜如命,還是別試。好不容易逃出加吃三碗的地獄,英民到了學校仍難受了一整天,每逢課間都往廁所跑。

  「你撿什麼東西吃,吃壞肚子了?」

  午休時間,英民卻不吃便當,只趴在桌上哼哼。一位朋友拍了拍他的肩,問道。這人名叫鄭成勳,是英民小時候出了遊樂場事故、搬來這片街區後交的朋友,兩人交情深厚,稱得上發小。

  成勳身高與英民相仿,體格卻更壯,兩人並排走時,常被周圍人說看著都喘不過氣。不過,英民的體格只是韓國高中生的平均水平,和一個人佔一點五人份空間的成勳相提並論,實在有些冤。

  「……要真是撿了能吃的東西,吃壞肚子,還沒這麼冤。」

  他連抬頭的力氣都沒有,仍趴在桌上哼哼。成勳一臉無語地問:

  「你到底吃了什麼,能說出這種話?」

  「為保護個人隱私,我行使沉默權。」

  「可真逗。先不說這個,你都這樣了,今天還能跟隔壁班踢比賽嗎?」

  「抱歉。不行。」

  「喂!你可是中後衛,少了你怎麼辦?」

  坐在英民前面的學生轉過身來抱怨。這位名叫樸文勇,是初中時交的朋友。當時他是別班的足球前鋒,常和身為後衛的英民交手,一來二去便熟了。他比英民和成勳矮了一頭,卻也更敏捷,初中時,英民防他頗費力氣。可後來成了朋友,文勇卻坦言,自己也很難甩開英民。

  明明速度更快,球技也強出幾倍,可文勇說,不知為何,只要英民擋在面前,就彷彿有一堵巨牆攔路,令人頭疼。

  當時,英民開玩笑說『哦,那我莫非有當自由人的天分?』,笑著帶過。可如今想來,文勇感受到的巨牆,或許就是吸妖。文勇的靈覺比常人強上一倍,不但常被鬼壓床,據說一到自殺頻發地之類的地方,就會渾身發冷,心情變差。(譯註:自由人是足球中主要在其他後衛身後補位的防守球員。)

  有這樣的靈覺,或許真會將當時積聚了五百年妖氣的吸妖感作巨牆。更何況,吸妖一次放盡五百年積蓄的妖氣、震飛月花的尾巴後,文勇還問過英民:「你出了什麼事?你身上那堵牆,感覺小了好多。」

  因此,在英民心中,文勇已被列為絕不能與月花見面的一級危險人物。

  「少我一個也沒關係吧。換別人上。」

  踢球只是愛好,英民和成勳都沒多強的勝負欲。文勇小學時進過校隊,主張既然比賽就得贏,他們也理解。可身體不舒服,實在無意勉強燃起本就沒有的勝負欲。

  成勳肯定能理解,也會幫自己說話。今天就早點回家,吃藥躺下睡吧,正這樣想著……

  「說什麼呢!足球比賽裡,後衛多重要啊!我們班像你這麼能防的可沒幾個!」

  本以為會幫自己說話的成勳,正燃燒著勝負欲。

  「啊?」

  「啊什麼啊!聽好了,英民。男人總有不能輸的較量!今天這場比賽就是!」

  燃燒著。平時不在乎輸贏、只圖踢得開心的成勳,此刻正和文勇一樣燃燒著。

  『為什麼?』

  回答這份疑惑的,是文勇。

  「今天跟我們比賽的隔壁班,有那傢伙。黃善宇。」

  「善宇?誰啊?」

  「你說什麼?一週前才說過的事,這就忘了?」

  「一週前?」

  在成勳的催促下,英民皺著眉,努力回想。仔細一想,確實記得聽過。可當時,英民正興沖沖地期待第二天月花第一次為自己做早飯,只記得自己聽成勳和文勇說話時心不在焉。

  見英民苦思的模樣,成勳一臉難以置信。

  「不會真忘了吧?那個竟敢跟雅林女中的美女白惠京交往,犯下如此暴行的逆賊!!」

  「啊?」

  英民這才隱約想起。對培明男高的學生而言,隔著一個街區的雅林女中,是生活的綠洲。一些沒女朋友的培明男高學生,總盯著雅林女中那些尚無男友的人氣美女,活在幻想裡。成勳和文勇便是如此,英民兩週前也一樣。

  可如今,英民有月花了。別的男人有沒有女朋友,女朋友是不是美女,都已與他毫無關係。

  [宿主又沒在和媽媽交往。]

  『閉嘴!』

  無視吸妖的指正,英民望向朋友。兩位朋友正狐疑地瞪著他。那目光分明在問:『你不會揹著我們叛變了吧?』

  的確如吸妖所說,他並沒叛變,可如今與月花同住,過著夢一般的日子,英民還是莫名心虛,連連擺手。

  「喂,喂。我大概知道你們在想什麼,可我沒女朋友。只是這幾天多了點煩心事,腦子發木,一時沒想起來。」

  「……痴呆了?」

  「都說了,只是有事要操心。」

  「也是,別人還不好說,英民嘛,肯定是多慮了。」

  「這話也適用於你吧。」

  成勳的玩笑雖無惡意,卻仍叫人不爽,英民有些惱火地回嘴。

  「所以,你們想贏場球,讓那個叫善宇的傢伙丟臉?說真的,贏一次足球,能給人生贏家的人生留下什麼汙點?」

  英民暗暗帶上身體不適、今天不想踢球的意思。文勇卻嘖嘖兩聲,拍了拍他的肩。

  「英民,你可真單純。」

  「什麼?」

  「你也知道,足球比看起來激烈得多。」

  總覺得文勇眼裡泛著不祥的光。

  「就是,就是。尤其學生之間沒有裁判的賭賽,更激烈。」

  成勳眼裡也透著不祥。英民嚥了口唾沫,出聲確認這份不安。

  「你們想在比賽時幹什麼?」

  「踢足球啊,朋友。」

  「沒錯,只是踢球。為了踢得開心,我還面見了購物之神呢。」(譯註:購物之神(지름신)是韓國網絡用語,指讓人忍不住花錢買東西的神。)

  成勳得意地從室內鞋袋裡掏出新球鞋。總覺得,那鞋釘看著格外硬。

  「沒錯,尤其鞋釘,夠硬才耐穿。」

  文勇掏出的也是雙新球鞋,鞋釘也硬得過了頭。

  「喂,喂。你們到底想幹什麼?!」

  「還能幹什麼,踢球啊。對吧,朋友?」

  「朋友,這還用問?當然是踢球。踢一場開心又激烈的球。」

  成勳和文勇拎著新買的球鞋竊笑,背後彷彿升起了不祥的黑氣,這絕不是英民的錯覺。再一看,今天約好踢球的男生們,也紛紛掏出球鞋,格外仔細地打理某個部位。他們身後也彷彿繚繞著不祥的黑氣。

  「千萬別犯罪啊。」

  英民認定勸不住,打算悄悄抽身,可兩位朋友不答應。

  「等等。英民,我們也很期待你的鏟球……不,防守。事到如今可不能退出。」

  「不要!我一點也不想參加打著運動旗號的謀殺計劃!」

  「朋友,我們要做的就是運動啊。」

  「一邊散發這種不祥的氣息一邊說,可沒有說服力!」

  「可疑,以前明明會自己先衝上去。」

  「就是,可疑。果然還是叛變了?」

  「都說不是了!」

  只說結果,英民最後還是答應踢球(?)了。

  當然,他一點也不想配合他們那場假足球之名、因嫉妒而起的鏟球作戰。

  [宿主若沒遇見媽媽,也會和他們一樣。]

  無法否認這一點,讓人有些悲哀。再加上……

  [不過,宿主也沒在和媽媽交往。媽媽絲毫沒把宿主當戀愛對象。]

  吸妖反覆戳著這些早已知道的事實,令英民心痛。不,吸妖就貼在心臟上,莫非真在扎他的心?

  [我圓滾滾的,沒有能扎人的稜角。]

  『性格明明像金平糖一樣,渾身是稜角……』

  [承認。]

  不知為何,他越來越想和朋友們一起,將滿腹鬱悶發洩在足球上。

  於是,放學後,徹底進入戰鬥狀態的單身部隊隊員們(約好踢球的男生)換上戰鬥服(運動服),拎著裝有武器(某個部位經過精心打理的球鞋)的室內鞋袋,走向操場。英民也懷著與他們略有不同、卻又相似的鬱悶,走了出去。

  「咦?他們幹什麼呢?」

  約好比賽的隔壁班男生不在操場,卻全擠在校門口,成勳見狀說道。放學的男生們也陸續聚過去,校門周圍已有不少人。

  「不會是美女惠京來給男朋友加油吧?」

  聽了文勇的猜測,眾人的戰鬥力,不,殺氣猛漲一倍,死死盯向那裡。確實,在高大黝黑的男生之間,隱約可見雅林女中校服的身影。

  「可善宇明明在那邊啊。」

  順著另一個男生的提醒望去,名叫善宇、英民也見過幾次的男生,正埋頭髮手機短信。在跟誰聊,想必不必多說。

  也就是說,此刻校門口的女生,與善宇無關。

  「……去看看!」

  「哦!!」

  成勳一聲招呼,渴望結識女生的單身部隊隊員們頓時忘了原本的目的,蜂擁向校門。英民也莫名起了好奇心,跟在朋友們後面。

  [花心宿主。]

  『剛才還一直戳我,說我沒和月花交往,這會兒又說這個?』

  [宿主說過喜歡媽媽。說完卻又去看別的女人,就是花心。]

  『只是看看而已。你是我女朋友嗎?怎麼淨挑這些莫名其妙的刺?』

  [宿主是我的!]

  「啊?我的?」

  吸妖向來平板如機械音的聲音裡,罕見地透出明確的怒意。英民催它說下去,它彷彿猶豫了片刻,隨後近乎嘆息地說道:

  [是我的宿主。]

  『……什麼意思?』

  這話理所當然,卻反讓英民生疑。可吸妖似乎不願再談,徹底沉默了。英民只好想著真是個無趣的傢伙,跟著朋友們跑向校門,去看那個女生。

  隨後……

  「……」

  看清被男生們團團圍住、手足無措的女生的臉,英民嘴裡爆出近乎慘叫的聲音。然而,沒有男生在意。女生卻聽見了熟悉的聲音,方才慌張的神色一掃而空,露出安心的笑。

  或許因為用髮帶束著長髮,這少女雖漂亮,卻透著幾分土氣。然而,當她露出可愛的笑容,那份土氣便頓時消失。

  「英民兄長!」

  可愛的少女月花,用力揮手招呼英民。

  「兄長?!」

  所有男生的目光自然都集中到英民身上,讓他再也無法逃離。平時,幾乎沒有女孩會自然而然地使用兄長這個稱呼,可月花那份清純的氣質,卻讓這聲稱呼聽著理所當然。說得再直白些,實在令人羨慕。

  被這樣令人羨慕的稱呼喚著,英民頓時遭到男生們殺人般的瞪視。

  倘若目光能殺人,自己怕是已死了幾百遍。英民想著,冷汗直流,可月花彷彿全不知情,小跑著來到他身旁。

  似乎剛一放學就徑直過來了,月花揹著小書包,穿過人群,站到英民面前,可愛地嘿嘿一笑。

  月花這裝乖的模式,英民見得多了,早已熟悉。撇開裝出來這一點,本身確實養眼,有時他也暗自享受那可愛的模樣和舉動,可眼下看來,卻如死神的微笑。

  「太好了。來是來了,可我不知道兄長在哪個班,正愁該怎麼找呢。結果不認識的人一邊跟我說話,一邊把我團團圍住,可嚇人了。」

  裝乖的月花輕輕揪住英民的運動服,帶著哭腔,彷彿真被嚇著了。可對英民而言,月花身後那些男生瞪來的眼神更嚇人。其中也有他的好友成勳和文勇。

  兩位朋友臉上已全無面對好友的神色,彷彿在看一個十惡不赦的叛徒。

  『不是啊,朋友們,我冤啊……』

  心裡想著朋友們不可能聽見的話,英民也苦起臉,低頭看向比自己矮了足足兩頭的月花。

  「你為什麼來我們學校?」

  這問題理所當然,卻不該問。

  「啊,那個……」

  月花鬆開揪著的運動服,絞著手指,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

  「今天早晨的菜做壞了……兄長雖然沒說什麼,可要全部吃完,一定很難受吧。對不起。」

  『做壞個鬼!明明是故意端的巧克力!你這小心眼、兩面派的狐狸!』

  這番話已衝到喉頭,才勉強嚥下。

  身後瞪著他的男生們竊竊私語:「早飯?菜?啊!莫非是親妹妹?」殺氣頓時緩和,取而代之的,是滿懷期待的目光。說白了,就像在說『請讓我叫你一聲大舅哥!』

  英民很想大喊『開什麼玩笑!』,可總比陷入危機強,便任由他們誤會。反正只要渡過眼前的危機即可,哪怕有人求他介紹月花,不答應便是。

  然而,英民還有個相交多年的朋友成勳。

  「咦?英民沒有妹妹啊。」

  這話一齣,氣氛頓時又繃緊了。

  明明感覺到了,月花卻仍若無其事地在英民面前裝乖。

  「所以,今天我會努力做兄長喜歡的菜。告訴我您喜歡吃什麼吧。雖然手藝還不熟,但我會努力做的。」

  月花像是在給自己鼓勁,攥緊小拳頭,擺出加油的姿勢。

  「隨、隨便!」

  英民覺得,昨晚在浴室遇見的死神,又在背後遞來絕不能籤的契約。想著無論如何都得趕緊打發月花回去,他隨口答道。

  「唔,說隨便才最難辦嘛。兄長真壞心眼。」

  這回,她撅起嘴,鬧起彆扭。準確說,是裝著鬧彆扭,可在場只有英民看得出來。平時她這樣裝乖,生硬的問話便會毫不留情地砸進英民腦中,英民也能配合著,悄悄與她『交談』。

  可此刻,裝乖的月花並沒像平時那樣在腦中說話。因此,英民即使想問她為何這麼做,也無從問起。當然,非要知道的話,也能小聲耳語,可若為此將臉湊近月花耳邊,那就真是簽下死神的契約,還補按了個手印,斷絕最後一絲生機。

  『啊!你、你這狐狸!就是衝這個來的?!』

  想到這裡,英民終於明白了月花的用意。她對昨天那件事的報復尚未結束,眼下的局面,就是報復的延續。而身後目光兇狠的男生們,便是被月花裝出的乖巧模樣操縱的死神。

  意識到這一點,英民更急了。

  「沒、沒關係!我什麼都吃!」

  為了儘快打發月花回去,他拼命想結束對話,可月花不肯就此罷休。

  「哎呀!那、那個,兄長,這句話……是說,只要是我做的,您都會吃得很香嗎?」

  她羞紅了臉,扭捏著說道。英民覺得自己正越陷越深。

  「不、不是那個意思!總之,你快回家!」

  「嗚,兄長太過分了。」

  全不理會英民心急如焚,月花繼續裝乖。

  「英民,這女孩是誰?跟你什麼關係?」

  圍觀的成勳終於忍到極限,走近兩人,開口問道。

  「啊?這、這孩子啊。是妹妹……」

  「認識你十多年了,也常去你家玩,可沒見過這個妹妹。喂,你叫什麼名字?跟英民什麼關係?」

  察覺英民在迴避正面回答,成勳便將問題拋給月花。月花裝作被陌生人突然搭話嚇著,飛快躲到英民背後,探出一點腦袋,羞怯地打了個招呼。

  「您、您好。」

  那可愛的模樣點燃了男生們的心,也讓他們對英民的殺氣更濃。

  「我叫樸月花。您是兄長的朋友嗎?」

  「對、對。我是你叫兄長的英民的老朋友。可我記得英民沒妹妹……聽名字,你們也不同姓。那個,你們是什麼關係?」

  成勳拼命壓著翻湧的怒火,嘴角抽動,擠出笑容。

  月花像是稍稍安心,從英民背後走出來,站在他身旁,卻仍用一隻手輕輕揪著他的運動服衣角。這每一個小動作,都直接威脅著英民的性命。

  「家裡有事,爸爸媽媽都出國了,所以暫住在父母的朋友,成賢叔叔家。」

  「……也就是說,同、同同同同居?」

  「只、只是借住而已。什麼同、同居呀。」

  月花彷彿被同居這個詞羞得手足無措,慌張起來。她雙手揪住英民的運動服,身子幾乎貼了上去。

  柔軟。

  客觀地說,貼在腰側的月花的身子,柔軟溫暖,幾乎讓人以為是天上仙女。然而,英民主觀上卻只感到生命的威脅,那份柔軟與溫暖,反倒令人遍體生寒。

  英民只想趕緊逃離這裡。身子逃不了,至少讓精神去往別處吧。於是,他回想起過去的快樂時光,試著忘掉眼前的現實。

  可為什麼,那些快樂回憶,竟像走馬燈一樣呢?

  「可你們就是住在一起啊。」

  「是、是沒錯,可……」

  「你們……莫非在交往?」

  成勳嚥了口唾沫,問道。一聽交往二字,月花滿臉通紅,連連搖頭。

  「只、只是住在一起!哎呀。和兄、兄長交、交往什麼的……那、那種……那種……不、不知道啦!」

  月花這才離開英民,禮貌地向成勳說了聲「失陪了」,幾乎一路小跑地奔向校門。隨後又像想起什麼,轉身朝正在逃避現實的英民喊道:

  「兄長,我會做好多好吃的等您,可不許在外面買東西吃了再回來哦!」

  臨走還補上致命一擊,她便跑開了。男生們如痴如醉地望著月花遠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見了,才齊刷刷地瞪向仍在逃避現實的英民。

  父親朋友的女兒,妹妹,超級可愛,愛撒嬌,同居,珍稀物種般的窈窕淑女,女孩親手做的飯。

  結論=敵人!

  在男生們可怕的殺氣下,英民再不情願,也被拽回了現實。他為難地環顧四周,無處可逃。

  「喂。」

  成勳叫住英民。看著成勳及其身後的文勇的臉,英民說不出話來。

  兩人都在流淚。看著只是普通的淚水,可英民知道,那絕非尋常的眼淚。

  那是男人被信賴的朋友背叛後,流下的血淚。

  「那、那個……月花剛才不是說了嗎?我們沒在交往!她只是借住我家的、我爸朋友的女兒!」

  英民很想這麼喊,可看著兩位朋友的血淚,卻遲遲開不了口。

  換位思考,眼前兩人,正是遇見月花之前的自己。假如身處那種情形,朋友辯解一句「我們沒在交往!」,英民會相信嗎?

  不,不會。

  英民深深嘆了口氣,決意接受一切,往操場上一躺。

  「好歹穿室內鞋,饒我一點吧。」

  他向流著血淚的朋友們,請求最後一點慈悲。面對英民的請求,成勳和文勇從鞋袋裡掏出那看著硬得過頭的球鞋,穿了上去。約好踢球的同學們也紛紛照做。

  英民看在眼裡,連說什麼的力氣也沒了,只好徹底放棄,聽天由命。

  『……只要不死,吸妖總會處理的吧。』

  彷彿聽見吸妖對自己的想法嘆了口氣,可如今怎樣都無所謂。只盼即將開始的懲罰,能早一點結束。



  「你這該死的狐狸丫頭!!」

  英民咬著牙,加快回家的腳步。

  身上的夏季校服被泥腳踩得沒一處完好,可多虧吸妖,傷痛已徹底治癒,雖看著狼狽不堪,腳步卻仍有力。

  原以為會永遠持續的單身部隊攻擊,比想像中更早結束。因為原本該當今天主菜(?)的善宇說了句『抱歉,接下來有個約會,踢不了球了』,攻擊便轉向了他。

  謝了,黃善宇。防得漂亮。雖然你沒那個意思……

  不過,英民腦中此刻塞滿的,是該怎樣報復月花。

  [打算怎樣報復媽媽?]

  『那當然是!』

  靠武力……月花更強,不行。

  仗著自己是房主……不,這也太卑鄙了。

  靠財力……雖不知道能用財力做什麼,可自己如今的存款,連月花財產的千分之一都不到,不行。

  那就像月花一樣,設個狡猾的圈套……狡猾是什麼?能吃嗎?嚼嚼。

  英民抱著頭,就地蹲下。越想報復月花的辦法,越只能再次確認,自己與她之間的距離有多遙遠。

  「孩子,哪兒受傷了?被混混打了?」

  一道陰影落在眼前,有人撫著蹲在地上的英民的背,開口問道。世道冷漠,越來越多人不願管閒事,這人倒是熱心。

  英民抬起頭,說沒什麼。

  逆著陽光,一時看不清臉,可聽那女聲,感覺年紀比自己大。

  「哎呀?讓我看看。」

  方才撫著英民後背的女人,不由分說地雙手捧住他的臉,左右端詳。

  「怎、怎麼了?」

  莫非這就是傳聞中那些說『您滿臉福相呢』的人?從前,或許因為英民個子高、看著不好欺負,這類人從沒找上過他。

  然而……

  「英民?!你是金英民吧!哎呀,長這麼大了,差點沒認出來。」

  女人熟稔地喊出了英民的名字。

  「啊?您、您是哪位?」

  英民一面問,一面仔細打量對方。棕色短髮,氣質健康爽朗,穿著與之相稱、方便活動的牛仔褲和T恤。也許是會搭配,雖是女人,卻讓人忍不住讚一聲帥氣。

  可英民卻因她那熟悉的模樣而慌了。明明見過,一時卻想不起來。

  見英民慌張,女人抱起雙臂,故意微微皺眉。

  「你把我忘了吧。」

  「那、那個,對、對不起。」

  英民老實道歉,女人搖了搖頭。

  「小時候那麼疼你,不過三年沒見,怎麼就忘了?你這沒良心的。」

  「小、小時候?」

  「這樣,能想起來嗎?你這小子!」

  女人突然緊緊抱住英民。柔軟的胸脯壓上英民的胸膛。然而,這擁抱帶給英民的,既非喜悅,也非困惑,而是恐懼。因為她抱得太猛,簡直讓人覺得疼。

  「哎呀呀呀呀!」

  「叫什麼呀?英民,大概是個頭長大了,連小時候那點可愛勁都沒了。」

  英民這才想起眼前女人的名字。

  「信、信愛姐?」

  「這才想起來?你這沒心沒肺的。」

  「等、等等,姐!疼!疼啊!」

  「個子都這麼大了,大男人,這點勁就喊疼?」

  「你也比小時候大了啊!哎呀呀呀!疼啊!!」

  直到英民腰間都響起咯吱聲,被叫作信愛的女人才露出心滿意足的笑,鬆開他。

  「就當是沒記住我的懲罰。」

  脫離信愛的懷抱,英民捶著腰,滿眼怨氣地望著她。

  「難得重逢,還以為怎樣,這習慣還沒改啊。」

  「可愛的孩子,就是得好好疼愛。可你已經一點都不可愛了。」

  「男人可愛有什麼用?」

  英民嘀咕著,撿起剛才被抱時掉落的書包,拍掉灰塵,重新挎到肩上。

  「先不說這個,你突然來有什麼事?你不是考上了江原道那邊的大學,住在宿舍嗎?」

  「哦。裝不知道?真是在裝的話,裝傻的功夫可不賴。」

  「什麼意思?聽著好像我瞞了你什麼似的。」

  「就是瞞了呀。」

  信愛拍了拍英民的肩,又猛地拉近,湊到他耳邊低聲說道:

  「你藏著個叫月花的孩子吧?」

  英民臉上的血色頓時褪盡。信愛見狀,笑著點點頭。

  「嗯。不是裝傻,是我不說,你就忘了個一乾二淨啊。」

  英民這才想起,之前一直想不起來、後來又徹底忘掉的那件心事是什麼。正是與眼前的信愛有關的事。

  她名叫樸信愛,是月花為辦戶籍、拿來充當假父親的樸賢律的親女兒。月花本打算也去對信愛施幻覺,可找回縮地之尾後,她與英民大打了一場(不如說是單方面毆打英民),兩人便都將信愛忘得一乾二淨。

  信愛笑眯眯地直奔主題,彷彿不打算給英民編謊話或藉口的時間。

  「那個孩子叫月花吧?在你家吧?聽爸爸說,是我的『妹妹』呢……會讓我見見吧?」

  英民當然沒有拒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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