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索吾马队

穿过人墙后,人们识相地留下一些空间不迫近,中间的贵客当然包括凯姆利(LV68),其余五人中,最强压迫感的一人身上穿黑色铠甲,但毫无棱角呈现流线型,像以无数片小块金属板组合连缀制成的吧?背着一把弯曲弧线的长刀,腰挂一把比较小一点的刀;脸庞非凡不俗,整齐的五官,有沉着冷静、充满威吓的气质,还有一双略带哀愁的细长凤眼,看起来相当的年轻。

一见我便弹起的凯姆利有点吃惊:「尼尔逊你怎么会穿上魔法师袍?」

黑铠男子听到站起说:「听闻今期出了位史上最强的超级新星,不论技能及装备也很强的圣骑士,可是怎会是魔法师?还未自我介绍,我就是索吾马。」
原来是最强的义勇兵,我矮身低头说:「在下尼尔逊,非常幸会看到最强义勇兵索吾马先生,由于圣骑士公会一般能教的也学会,所以决定学魔法,现在还是魔法学徒…好像昨日完成基本课程了,今天开始付费学各中、高级魔法,目标是成为魔法骑士,几天后经过元素涂装,魔法师能用的剑盾铠甲就该完成了。」
开心大笑一会,索吾马(LV71)主动伸手与我相握,之后高兴地说:「你比我原先想像的更有趣、更有惊喜,我们就为第一位未来的魔法骑士尼尔逊干一杯。」

在场一名女子说:「索吾马你没留意那根魔杖镶了黄白红三色宝石吗?可否借我一看?还未自我介绍,我叫希玛。」

把魔杖拿给希玛(LV64),她在漂亮中不失率性,感觉是个性感的大姊姊,身上服装相当大胆就像莎莎般,不过看起来有点像晚礼服,众人可以轻易地从布料间窥视她的胸部与腿部;身上戴着首饰、戒指、手环,又佩带着看起来非常高级的杖、短剑还有一堆东西,然而却不显得过度或流俗,大概是因为她本身就非常华丽吧,因此完全不输给身上的众多饰品。

这时酒馆的女侍应拿了酒杯给我,于是我们共干一杯。

希玛身旁有一名更漂亮的美女…是否该叫美女?因为耳朵尖尖竟是妖精!

银色发丝感觉就像用银融化后制作成的细丝,瞳孔处宛若镶嵌上了两颗蓝宝石,皮肤异常白皙,白得透出淡淡血色而且充满光辉,身穿雕饰精致的胸盔,轻盈装束中腰挂着剑;长相酷似梅莉,她问:「希玛,这魔杖有什么特别?」

未待希玛开口,我答:「因为不同魔法元素会互相排斥,但光与电、光与火也没排斥,可能因为电会生光,火亦会生光,以此理论下,昨日才跟两位朋友一起研制出能同时加强电与火的双属性魔杖;还未请教这位仙女般漂亮的小姐贵姓芳名?」
美丽妖精(LV67)答:「我叫莉莉雅。」

现场还有个子非常矮小的男子,脸长得像个孩子,眼神却非常混浊,感觉身上可发出诅咒般;他身后有个手臂很长的男性,长得不像人类,戴着一个骇人面具,身上缠卷不知是皮革抑或是金属的防具?背后捆着像是锯子的巨大剑,感觉相当恐怖。
矮小男子(LV62)介绍:「我叫品戈,它是人造人发条。」
坐到凯姆利身边,闲聊几句,索吾马示意与凯姆利换位,在我身边低声说:「今晚约尼尔逊前来,其实…我们有意组团,不过尚在计划之中,现正物识有能力又具胆色的朋友考虑参与,你来这世界三星期就独力杀死半兽人首领,秒杀四个前辈,我认为是最合适人选。」

这个…我犹疑:「可是索吾马先生是最强义勇兵,要做的事想必非常危险,我自己先不说,目前跟我组队的四位,有三位只属…一般新人,另一位…也算差不多吧?所以…,而且也要看她们意思?」

点头的索吾马说:「此事不急决定,我们还有事要先调查,可能在一至几个月后才宣布,期待到时你有决定。」

对索吾马的提议,考虑到目前其余同伴的实力只会出现极危险,就不必跟她们商量了。
* * *
两天后,给了霍格.邓布利两个金币学火炎系最强的爆破(Blast):「达鲁姆.海尔.安.巴鲁克.杰尔.阿尔芙。」

在戴上减少火炎消耗精神力的戒指,及穿了有精神力加快回复的魔法袍下,整天才使出了十二次的爆破,而最少要求是三十次。

两天后的上午,学魔法的第七天,再施展多六次爆破后,这招才算合格;我问:「老师之前曾说过光与电、光与火也没排斥,虽然神官的咎光加上没有用,可是圣骑士有一招光魔法〝光刃〞,可以把光附在剑上,是否代表也可以把电或火也附在剑上?」
考虑了一会,霍格.邓布利摇头说:「你来的第一天,已告诉你魔法元素不喜欢金属。」
我解释:「其实之前拜托一位锻冶师朋友,把剑盾铠甲用元素涂装,弄成魔法师也能用的,昨晚她说:今天中午可以完成。」
有点吃惊的霍格.邓布利说:「之前公会收过一位由战士转职而来的,她的剑确实可以与元素共存,不过战士不能使用光魔法,而且听闻那元素涂装是要收取天价,之后没有人敢试,若你真有这种装备,拿回来给老夫看看?」
在塞拉的店里,紫剑、黑铠及白金盾的元素涂装处理也完成了,换上测试一下,好像确能使用元素魔法,由于穿这装备进魔法师公会好像不妥,借来上次的连帽大披风戴上才回公会。
把剑给霍格.邓布利研究一会,他说:「嗯…可以尝试;其实并非元素讨厌金属,而是元素魔法会产生一些微波,很易被金属吸收而爆炸!但原理连公会也不清楚,讨厌向学生解释,后来就变成元素讨厌金属。」
突然想起微波炉,但头痛忘了;我右手紫剑,左手在盾内握起魔杖,咏:「杰斯.伊恩.萨鲁克.弗兰姆.达尔特!光啊,路密爱里斯啊,请给与我的刀刃加护之光!」

施法时用左手法杖一边描绘元素文字,出现雷电元素时却不把它射出,而是放到右手的剑上,而在此之前右手剑发动光刃,把雷电与光混合,才附到剑上,成功了!不过从剑柄传来触电感,并且全身痳痹,失败了!

待触电感及痳痹消失,我站起来听到霍格.邓布利说:「一般来说,元素魔法是从魔杖产生便即射出,不用特别控制,所以公会不会教如何控制,可是确有方法可控制,老夫对你这招甚感兴趣,就特别教你控制元素方法,这样雷电就只附在剑上,不会传到剑柄,而且有需要时也可以发射出!像普通由魔杖放出一样。」
午后把铠甲换回有增加精神回复的法袍,学了几小时终于可把雷电通过光刃附在剑上,我取名为〝电光剑〞;之后尝试火炎弹也成功,我取名为〝火光剑〞,最后是先用电光剑再用火光剑,结果成功同时把混合光的雷电,及混合了光的火炎弹同时附在剑上,我取名为〝电光火剑〞;其中各元素若不放出能在剑上可保留几分钟以上,若有斩或刺中物件会减少。

不过今早用爆破已消耗不少精神力,而同时用元素加光刃的消耗也不少,所以没余力再试暴威雷电及爆破。
看似很满意结果的霍格.邓布利喜说:「真是后生可畏,不错!不错!连老夫也想不到可这样用,其实老夫还会几招公会不教的秘技,其中有招便跟这控制元素有关,若你想学明天就拿三个金币来!不过有严格禁令你不可把这招转教他人,否则可能被我们魔法师公会追杀!」
明天早餐后,我先尝试暴威雷电通过光刃附在剑上也成功,取名为〝暴电光剑〞;之后试爆破也成功,取名为〝爆破光剑〞;最后先用暴电光剑再加爆破光剑,结果一样可以,取名为〝暴电光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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