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十章--普通地完結的約會
有人說,人生如夢。
反過來想,夢即人生…不成立呢~
想必,人生非夢。
在思考的你與我和他一定都是真實的。
縱然記憶不復,但過去的一切絕非虛假。
在我一番努力下,道爾意識到自己必須改變。
意外地道爾竟然知道自己的人字拖鞋是糟糕的選擇。
花了點時間後,道爾靠自己想到在金錢有限的當下,必要換掉的是他的鞋子。
之後我重新思考了一下,如果麗娜有接觸次文化,那道爾的衣服也許是及格的選擇?不算很糟糕?這年代還有人不認識次文化嗎?
不過無論如何,人字拖鞋都一定是0分。
我跟道爾討論後,決定去買一雙新鞋子。
根據道爾原本的衣服顏色來看,我覺得從色譜中,深紫色到淺藍色或黑色到淺灰色的皮鞋都適合他。
最終道爾選擇了黑色為基礎,帶有白色邊線和綁帶的布鞋。
嗯,雖然我不太喜歡,但這是一個合格的選擇。
黑與白的配搭同時穿在身上幾乎就是在強奪合格的行為,但存在一個問題:很難看出任何個性或喜好。
例如「爬山運動鞋」、「球鞋」、「黑白色的鞋」三者作比較。
「爬山運動鞋」通常底部較厚,用料看重強韌度,整體較重,顏色較單一,通常是土棕色或深綠色。
「球鞋」通常較輕,用料看重透氣性,由於打球經常奔跑途中強行改變前進方向,所以鞋底就算跟「爬山運動鞋」差不多厚也會很快磨損,看看N@ke和Ad@das能一年出一款以上的新鞋就知道球鞋有多容易壞。
「黑白色的鞋」呢?在我印象中只有跳街舞那種「比起外在更想突出內在」的人才會穿,鞋子的性能近乎不影響舞蹈本身,而且太花俏鞋可能會奪走路人的目光,無法向他們展現自我,所以才會選「黑白色的鞋」。
代入一般人來看:
穿「爬山運動鞋」的人會被視為喜歡遠足的人,會穿厚重鞋子的人至少體力不錯。
穿「球鞋」的人自然被視為喜歡球類運動的人,至少是球迷。
穿「黑白色的鞋」不就等於「毫無特色的自己正在赤裸裸地展現毫無特色的自己」?
如果道爾對自己的穿著毫無自覺,那我一定會像衣服一樣,推薦黑白色,畢竟誠實地表明自己毫不特別,沒人能批判,一定比穿着名牌球鞋,但完全不懂球賽或球員的人來得好。
然而道爾有一點自覺,我就很想他作更好的選擇,但我決定不提出異議。
對道爾長篇大論地灌輸了我當年20多歲才悟透的事情後,如果再指指點點,大概會被人說我有老人病--喜歡以自己的人生經驗為基準試圖控制年青人。
「你走去哪?時間快到了吧?」
「你跟着來就對了。」
我領着道爾來到一家名為「箂莎」的妝品店,男用的和女用的這家店都有,而且大多數是較為入門級別的化妝品,即使學生也能負擔得起它的價格。
「選一支止汗噴霧吧,錢我付。」
既然對道爾造成了一點精神傷害,在物質上做一點賠償也很正常吧?
「甚…你……?」
道爾的反應卡鈍了一下。
「我剛才說話兇了點,這就當作我的賠禮吧。」
爺爺我可不會只偏心自己喜歡的人啊,所以我過去讀書時期從未被誤會過暗戀誰。
我這樣做可謂一石二鳥,賠禮的同時也能讓道爾成為一個在女生眼中沒汗臭的男人,甚至有香味,把其他傻傻的小男孩比下去,讓麗娜對他愛上加愛。
「可以買其他物品嗎?」
「例如?」
「遊戲點數之類的?」
分手!所有愛情問題,我一律建議分手!
到底為甚麼麗娜會選擇這個智障仔?
「還是算了,去跟她們匯合吧,其實我一點歉意都沒有,反正我又沒說錯話。」
「啊……」
我幾乎快要忍不住對着道爾的怒意,果然我無法習慣與邏輯能力低於我的人溝通。
正常來說,既然今日是要「約會」,那思考的方向不是應該盡可能與「約會」掛勾嗎?為甚麼道爾會想了些與「約會」無關的事?而且「男朋友」、「女朋友」不就是篩選未來整個人生的陪伴者這一件超重要事情嗎?那麼愛遊戲,他乾脆與遊戲結婚好了,不用適應,不用選,不用煩惱,也不用被我拔苗助長。
這樣一想,我是……
「亞白!」
梅鈴的聲音讓我從思緒中跳回現實。
!?
「妳這樣做是很危險的!」
梅鈴在叫我的同時飛撲到我懷裡,由於我來不及反應,所以只好抱着她轉半圈來卸力。
今天是假日,商場超多人,一不小心就可能撞到別人。
「因為!因為!你都看不見我,我明明在很遠的位置就已經向你揮手了!」
原來是我的錯嗎?
「對不起。妳的頭髮摸起來比平常更柔軟,軟綿綿的,很舒服,妳們去護髮店開心嗎?店員很會找話題跟妳們聊天吧?」
雖然我不覺得梅鈴會提出要懲罰之類的話,但為了迴避那哪怕只有1%可能性出現的情況,我決定先引領話題的開始。
我可不想給機會梅鈴說:「作為懲罰,你要現在、立刻、馬上想出我們孩子的名字。」這種令我光速社會性死亡的話,雖然現在外表是初中生,大概沒人會真的認為我們有做不健全的床上運動,但被誤會甚麼的我才不要。
「嗯!很開心!我們聊了很多事,你知道嗎?原來有一種超小的蘑菇會利用馬吃他們,在馬的肚子內把他們的…他們的…後代?帶到更遠的地方,再出來。正常來說啊,被吃了不就完結了嗎?想不到有蘑菇會利用被吃後再延續生命。」
寄生蟲其中一個寄生方法也是利用「被吃」,細菌也是,正所謂病從口入嘛。
大概是因為這蘑菇與通常認知中的「蘑菇」的生存方式不同,所以梅鈴才會覺得有趣吧?
算了~
我還是不說出來好了。
知識這種東西並不是那麼值得炫耀,說多了,就算沒有特別想法,也會被人覺得是在嘲諷他們無知。
「啊~好特別的蘑菇啊~不知道好不好吃呢?」
我知道那種菇小到近乎肉眼無法看見,根本不可能拿來吃,我仍然故意裝無知。
畢竟如果我表現出甚麼都知道,那梅鈴就不會再跟我說話了,因為所有事都有結論與答案,「溝通」就不再有必要了。
「我也想吃吃看,不過我猜可能跟草的味道差不多吧?剛才的大姐姐說:馬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吃了那種蘑菇。」
「要不午餐去吃有蘑菇的飯吧?看看是不是草的味道?」
這個我不知道正確答案,但我覺得應該單純只是那種菇「太小」,無法觸動到馬的味蕾。
「那當然不會是草的味道!一定是普通蘑菇的味道!」
廢話說到這大概夠了吧?
「妳能放開我了嗎?道爾他們在等我們。」
梅鈴看向我身後的道爾和麗娜,然後把頭埋到我胸口來回轉動了幾下才與我分開。
是害羞了嗎?我個人認為她因害羞而用我的身體遮蓋自己的動作才是最值得令她羞恥的。
「我!我們走吧!」
梅鈴抱着我的手強行向前走。
「走吧。」
「不愧是你們。」
麗娜的眼神明顯是超級羨慕我們,道爾小弟弟,來!主動牽起她的手吧!
「我們接下來要去哪?」
不!!!!!
道爾!你身後!在你身後!你的女朋友!快轉身回去!別跟過來!
「這商場有一層是遊戲廳吧?我們現在去那好嗎?梅鈴?」
我故意叫梅鈴的名字,讓她加入對話,同時慢慢加大手上的力度,不給她拉動我,令她想起現在應該要4人一起走才對。
「……嗯!就去那邊吧!」
哎~
看來又要再做做壞人了。
「麗娜,別站那麼後,一起走吧。」
我向麗娜伸出了沒被梅鈴抱著的右手。
我特意放慢速度,給時間道爾作出反應。
來吧!道爾!阻止我吧!我所說的、虛假的、純粹捉住無知小男孩的思考方式的,悲劇(假)就快要在你眼前上演了!
來成為阻止不幸(假)的發生吧!成為主角吧!讓這一刻的自己變成心中曾幻想出的那個能夠照亮麗娜人生,閃耀的無比的自己吧!
「那!那個!」
在道爾發聲前幸好梅鈴拉住了我,不然就會碰到麗娜的手了。
「我想…我們交往了3個月,我想…我可以…可以牽……」
對!把話說出來!
道爾越說越小聲,但不重要,勉強聽到就夠了。
「牽…牽…牽妳的手嗎?」
太好了!道爾把話說出來了!
「當然可以!」
麗娜不等道爾伸出手,已經像梅鈴抱着我的手一樣抱向了道爾。
這一刻我決定不吐嘈:為甚麼麗娜之前不主動一點?
「亞白不可以花心!」
梅鈴在說甚麼?
花心是指我會喜歡上麗娜?
「亞白是我的!」
看來她有點失控了。
洗澡時沒注意,現在梅鈴用力緊貼着我的手我才發現原來她的胸部已經開始成長了。
「安心、安心,我才不會喜歡上麗娜。」
「騙子!你的眼睛明明睜得比平常要大!還一直找理由碰她!」
碰麗娜是有理由的,為了激起道爾作為生物天生自帶的佔有慾和保護慾。
保護慾甚麼的,在男女平等的現代,這詞語用在男生對女生的情況會令人想到大男人主義,或多或少是貶義的,但不能否認這是一個很好利用的天生。
不過……眼睛?
我的眼睛?
事態緊急,感覺就像工作做錯事時,原本以為會一同承擔責任的同事(梅鈴)卻跑去跟喜歡聊否非的人(大腦負責生氣的神經)告密,害我找理由的時間減少一樣。
我全力在大腦中尋找有關眼睛的知識。
眼睛是靈魂之窗……廢話。
先回答個不對題的答案來拖延時間吧。
看見喜歡的人時,人的瞳孔會擴張……有點關係。
「沒事的,我不會記住她的。」
我的瞳孔比平常擴張了?為甚麼?
我最擅長的事情之一就是忘記無利用價值的人。
我一定不是喜歡麗娜,我也不喜歡搞基,那只有其他原因了。
我現在要的是一個能為梅鈴找個專情男朋友的人,麗娜連道爾這種蠢男孩都控制不到,不可能幫到我。
我瞳孔擴張的理由……
「不要!不要!」
大概是生道爾的氣吧?
我前世從13歲開始自我訓練不把感情外露70多年直到死,看來我還未能完全把自己的感情完全隱藏。
搜尋結束,我大概知道原因了。
「梅鈴,妳還記我們今天的目的嗎?」
「不記得!」
看來梅鈴真的很生氣。
「我們今天是要……」
令麗娜和她男朋友變得更親密。
是啊,這話不應該被道爾聽見。
被控制的人正因為不知道自己被控制,所以才會被控制。
只能用其他方法令梅鈴冷靜了。
「梅鈴!」
我掙脫被梅鈴抱着的左手,然後雙手放到她的兩側臉頰上,再把自己的臉貼近去。
現在我的額頭與梅鈴的額頭貼在一起。
「亞白……」
「梅鈴!在這個世界,我只會看着妳,沒有人在這個世界會比妳更重要,在這裡,只有妳是我的全部,我只會為妳而活著。」
這是我最初的決定,也是我唯一能夠給予梅鈴的承諾。
「請相信我。」
「哇!這告白……」
喂!麗娜別多口,小心我把道爾變回原型,雖然現在也沒好很多就是了。
「亞白~亞白~」
之後整段約會時間梅鈴不時就會抱着我,然後怪叫,真是令人困惑。
我覺得所謂的約會並非說一句「再見」就是完結,而是應該把對下一次約會的期待也算進去才是一次完整的約會。
在昏黃色的夕陽照耀下,我們很快就意識到時間不多了。
「再見,亞白、梅鈴,明天見。」
這時候就讓我堅決些拒絕吧。
「不,就到此為止吧。」
「甚麼?」
看來麗娜聽不懂。
「我們是因為妳說『想體驗四人約會』今天才會來的,我們明天在學校依舊當陌生人吧。」
「這……」
道爾小弟弟快說「妳還有我」之類的話吧!
「亞白說得太過份了吧?」
我沒問妳意見啊,梅鈴。
明明午餐前還在怕我喜歡上麗娜後不理會妳。
「妳想想看,我們不同班,妳又要參加社團,我們本來就不是同一類人。」
就像今天午餐時喝的珍珠奶茶那樣,Q彈的口感有趣,味道很甜很對我胃口,但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何它能在年青人之間熱門起來,先不論梅鈴,至少我是不覺得自己能長期與麗娜交流。
「是…是呢……」
「再見了,麗娜,我們走吧,梅鈴。」
「嗯!麗娜再見!」
我在心中倒數三秒,如果道爾還不行動我就一拳打過去。
3……
2……
「麗…麗娜!那個!如果可以的話!下次…下個星期,我們再出來玩好嗎?」
不用數到1真是太好了。
「啊!對了!道爾你的交友軟件『莫父漠苦』叫甚麼名字,來加5分鐘好友吧。」
我轉身走近道爾,搭着他的肩膀。
「你又想做甚麼?」
「要不我加麗娜朋友?只有5分鐘,你信嗎?」
我在道爾耳邊低語。
「請你加我5分鐘好友。」
嗯哼~聽話的才是好孩子。
我把該發給他的都發了之後就把他刪除好友,然後牽住梅鈴的手離開。。
「亞白,你發了甚麼內容給道爾?」
「沒有。」
我把記錄都刪除了。
「欸~告訴我嘛~」
「男人之間的小秘密。」
我只不過是把拍道爾的那5張照片發回給他,然後叫他思考一下在哪個狀況下應該要用哪件衣服而已。
我估計道爾至少要用2年時間才能把那5件衣服買到手,換句話說:我確保了2年內道爾能給麗娜的衣著上的小驚喜,但2年後,只能看道爾能不能開竅了。
「亞白不告訴我真壞!」
我很擅長當壞人,這點我不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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