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穿越时空的话

  要是穿越时空的话

  有时我会想,要是能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我会怎么做?

  我所说的过去,最好只是短短的二、三十年前,而不是战国时代或飞鸟时代那种古代。

  拍摄「穿越剧」的电影,一定会有个故事人物,企图利用以前的知识,不劳而擭,赚进斗金。譬如,靠结果已经揭晓的比赛,在赌局大捞一笔。电影《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里的毕福,就是使用这种手法。他取得未来的运勤年监,里面记录了目前正在进行的比赛的结果,利用这本年监赚大钱。

  若是穿越时空,我也想变成大富翁。我要利用广场协议(Plaza Accord)、NTT民营化后的股票上市等戏剧性转捩点来大发利市,再继续支持赛马Oguri Cap,赚更多的钱。每到世界杯足球赛时,也可以在国外赌博公司,押注冠军国家。到处收购铁皮玩具、软胶公仔,等待〈稀世珍宝开运鉴定团〉这个节目诞生,也是一道乐趣吧!

  没错,只要认真去做这些事,就能在转眼间变成大富翁。可是,真的穿越时空到过去,我绝对不会采用那些方法。因为把目标都放在股票、赌博等「价值的变化」上,即使一获千金,也只是存款簿上的金额增加而已。

  我要做,就要用更恶劣的手段。重要的不是钱,是社会性。

  即使回到过去,身为「社会一员」的人类本质也不会产生任何变化。假设,有人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在那里轻松赚到工作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那接下来呢?不管在兴趣或玩乐上怎么挥霍无度,总会有花不动的时候。人生至少有七、八十年。倘若是在三十岁时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就要持续玩四十年,会把人累死。可是,窝在豪宅里孤独度日却更累人。时间多到不知道怎么运用的当事人,大概会开始做些日常活动吧?问题是,已经没必要从事经济活动了。因为开创事业后,不用努力生产致富,只要活用以前的知识,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增加五倍、十倍的资产。

  那么,从头开始,参加对资产额不会产生任何加分作用的活动,会怎么样呢?像是做陶艺啦,面对不受控制的泥土,时间旅人在转动陶轮时才惊觉——

  「要做这种事不用来这里吧?」

  他穿越时空,不是为了来做这种事,也不是为了与所有人切断关系,孤独地活在过去。这时他就会知道,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于社会之间的关联,也就是社会性。

  关于这点,不好意思,我倒有个想法。

  假设我穿越时空回到了三十年前。

  「哇,是三翰汽车!Hi-Lite香烟一包一百二十日圆!」

  我会边这么惊叹,边赶去录音室。与在录音室玩乐器的乐团成员们攀谈,然后在他们前面哼唱一首歌,再请他们把歌写成乐谱,弹奏出来。录音后,做成好几播录音帝,寄到唱片公司。

  没多久,唱片公司就会给我热烈的回应。所有人都会说:「多么创新的歌曲啊!」,「这是新时代的潮流!」而兴奋不已。当然是这样,因为我寄去的,全都是几年后会创下百万销售量纪录的旋律。

  是的,我脑中网罗了八〇年代、九〇年代所有最受欢迎的歌曲。我要把这些令人陶醉的乐曲记亿,改装成「千变万化的音感」,杀进音乐界。

  这种做法与靠赌博一获千金的最大不同在于,变成大富翁的同时也取得了社会地位,替偶像歌手写歌,还能认识很多可爱的女生。或许要花些时间,才能适应她们蓬松的刘海、粗眉毛、自然化妆法发明前夕的化妆方式、现在已经灭绝的装可爱说话方式等等,但我无所谓。

  就这样,我会稳稳抓住金钱、名声和女人,还敢大声说:「等着吧,唱片大奖!」未来也将再大量制造畅销歌曲。

  哎呀哎呀,好长的开场白。

  我好歹也是以写作维生的人,站在这样的立场,应该比谁都要注重著作权。在无限扩张的想像中,回溯历史,扼杀他人的著作权,已经够蛮横了,居然还打算把这种事当成赚钱的工具,实在太不知廉耻了!

  请大家千万、千万要原谅我。

  我明知不应该,却还是要想像这么野蛮的「假设」,是因为有两首「不可能存在于这世上的歌」,被输入了我的记忆里。

  该怎么说昵?从很久以前,就有两首被我当成「不朽名曲」的歌,深深烙印在我心中。问题是,我有将近二十年没听过这两首歌了。

  第一首有点怀旧的味道,但节奏轻快,是充满欢乐的曲子。感觉很像在六〇年代受到披头四的影响,而组成乐团的人们所作的歌。如果记忆中还有演唱的画面,应该是黑白的。

  第二首很像大泷咏一(译注19)的曲调。感觉就像把大泷咏一的〈你是天然色〉和Alice的〈不再爱任何人〉结合起来。而歌声的音质就像〈红宝石戒指〉的寺尾聪(译注20),明明是自然演唱,听起来却像经过特殊处理,唱得幽幽淡淡。

  两首歌都是日本人唱的,但我不记得歌词了。值得大书特书的,是旋律的美妙,真的是很棒的旋律。然而,在经常把过去的畅销金曲拿出来再利用的现今,我却连偶然听见的机会都没有。算起来也不过二十年,怎么会这样呢?

  时间不是很确定,应该是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吧。

  我在「啊,这首歌好好听,是什么歌呢?」的不明歌曲名单中,列入了这两首歌。从国中升上高中、大学,随着见闻渐渐广阔,来历不明的歌逐一现出原形。我从小就刻骨铭心的歌,都是名歌星或名作曲家留下来的,包括保罗麦卡尼、约翰蓝侬、比利乔、弹厚作、简美京平、大泷咏一……等等。

  但是,眼看大学就快毕业了,那两首歌还是顽强拒绝表明身分,连一丝丝的线索都不肯给我。再也受不了的我,终于放下被动的身段,展开了主动攻击的调查。我含羞忍辱地把这两首歌哼给爸妈听。「咦?什么?再唱一次。」爸妈这么要求我五次后,还是抛给了我一句:「不知道。」连在双亲面前,都这么害羞了,当然不可能唱给CD店不认识的店员听。于是,对于这两首歌中的第二首歌,我决定只要我觉得:「会不会是这个人唱的?」就把这个歌手的CD借回家,一张张查证。结果借了大泷咏一、寺尾聪、Alice的好几张精选专辑回家听。那么出色的歌,不可能不收录在精选辑里。

  所有期待当然都落空了。唯一的收获是,如果有人在卡拉OK唱Alice的〈冬之闪电〉,轮到谷村新司唱「You're Rollin' Thunder」时,我可以插嘴唱这句后面的「嗯哈……」。

  总有一天,会在哪里听见,进而知道是谁唱的歌吧?到时,我会立刻冲到唱片行买下那酋歌,并以欢欣雀跃的心情从头听到尾——从我开始这么想到现在,转眼已经过了二十年,我选清楚记得这两首歌的旋律,随时可以跟背景伴奏搅和在一起哼唱。尽管如此,长久以来我还是没听过这两首曲子。不知不觉中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该不会是未来的歌吧?」

  像我前面所说那样,绕着「若是穿越时空」的话题东想西想时,这个想法就像副产品般冒了出来。

  假设,这两首歌的记忆是我的幻听,我只是把根本不存在的旋律当成了以前听过的歌。那么,这两首歌不就是我的原创曲了吗?而且是绝对会大卖的上等旋律。这简直就像从未来回到过去的人,决心用熟悉的曲子开创一番事业前的状况嘛!

  察觉这件事后,我暗自窃喜,心情就像把两个宝物偷偷藏在两个口袋里。

  等哪天有机会,我裁来尝试作曲。先请专家把我哼唱的两首曲子的旋律编成一首歌,再请很会唱歌的人来唱。

  然后,我就等着世人评判,也等法院通知我,说有人提出侵害著作权的告诉。

  如果被告,到时候,我二十年来的疑问就解除了。

  船果没有被告,我就在这世上留下了两首美妙的旋律。

  在这天来临之前,我会把这两首歌埋藏在心底,永远不会忘记。

  第2章 喘着气喊荷尔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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