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浮云多少新恨

昏迷之中,恶梦连连。

一刹眼前竟然多了一个典韦,两人惶惑相对,互相问对方「你是谁」;一刹孤身一人在战场里手执吕布首级,却怎样也想不起主公跟他约好的会面地点,兵荒马乱,茫茫人脸里,典韦只好惶惑乱闯,未几一把熟悉声音传来,典韦低头赫然发现自己手里拿著的,竟然是主公的首级……

犹幸一股沁人心脾的踏实香气传来,终教黏在稠湿乱梦里的典韦怵然惊醒。好香。这是什么气味?

典韦睁开眼睛,听到不远处传来柴火燃烧的声音。他吃力转头,疼痛间只看到曹操疲惫的背影来回走动,正吩咐曹丕帮忙,两人合力煮粥。

「咦?」曹丕回头。「典叔叔!你终于醒来了?」

「醒来了吗?」曹操回头道。「别乱动,你已经昏迷了两天……」

曹操纡尊降贵的体贴教典韦心头一热,「主公,吕布……」

「没关系。」曹操道。「先喝点粥,养好身体再说。」

「抱歉……」典韦勉力弯身下跪。「……无法完成主公吩咐,在下实在……」

「不。」曹操轻拍典韦胳膊。「你能平安回来……已经很足够了。」

「谢……谢谢。」典韦咬紧牙关,恭谨低头。「谢谢主公……」

典韦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遇上曹操,他的生命才有了价值,他的疯狂……才有了出路。

「典韦,你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周全,这时候,该换我了吧。」曹操递上稀粥。

所有复杂算计且留在外面,如今,先让我安静一下……

「典叔叔!要不要我来喂你吃?」曹丕在旁边大嚷。「让我来!父亲,我可以的!」

「哈哈。」曹操看到典韦尴尬不安的模样,笑开了。

对典韦而言,这种宛如亲人的温暖自然珍贵;然而对曹操来说,这宁静简单的平衡同样珍贵。

「恭喜主公练兵完毕。」典韦道。「可惜在下不才,未能为主公手刃吕布……」

「忠诚的首要条件,是活著。」曹操道。「命都丢了,一切都只是白谈。你能回来,是最重要的。」

典韦低头,凝望又添上新伤的双手。原来……这双手还是不够巨大,不够有力。

「吕布最终还是被张辽那小子所救。张辽忠诚于吕布,就像你忠诚于我,道虽不同,却也同样可敬。」曹操朝小炉搧火,拨开典韦眼前迷雾。「忠诚二字,全看个人演绎。有人忠诚的对象,随人而改,这些人也自觉忠诚;有些人的忠诚却服膺于内心价值,不随人或外间环境改变……有些人的忠诚,却是嘴上的教条,方便自己行事取利的藉口。这些人看来再忠诚,也随时向时势投诚。」

典韦忽然忆起,年少时候的一件往事。

那一年,他大概只有曹丕年纪。翌日,习惯独自一人造游戏的他在巷弄尽头看到一双腿。典韦好奇走进巷弄张望,赫然发现拐弯处躺着一个受伤的汉子。

典韦当时还不晓得这人其实是刺客。执行任务时被围捕追杀的刺客。刺客浑身血污,紧按腹部伤口,指缝渗血,典韦凝望刺客煞白的双唇,没有抖颤,却也无法把视线抽离。

这是典韦第一次看到血,看到一个生命逐渐消失的缓慢过程。

他眨著眼睛,跟男人满是红筋的惺忪双眼对望。世界仿佛停止了,连男人浓浊的喘息都变得缓慢。忘了究竟过了多久,外边大街传来吆喝之声,一群手持兵刃的游侠四出搜索,其中两人还钻到巷子之中。

两人衣著光鲜,典韦认得,他们正是当时陈留一带非常有名的游侠组织成员,城里孩童仰望羡慕的对象。

典韦也曾经像其他孩童那样远远跟随,看这些英雄如何对付坏人,抓著他们游街示众。他们甚至因为他们而信仰侠义,拿起树枝当成剑,独自一人在山野间练习,幻想以一敌百,行侠仗义。

「孩子,你有没有看见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肚子受伤的男人经过?」

典韦抬起头,单眼皮的小眼眨呀眨。

「怎样?有没有看见?」「他跑哪里了?」「小兄弟,帮帮忙,咱们是行侠仗义的英雄,快告诉咱们!」

典韦继续眨著眼睛。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原本很简单的事情,应该大声告诉他们以博取赞誉的简单行为,此刻内心却有点什么……从未有过的一把声音,叫他别要说出去。

「他……」典韦缓缓递起食指,朝对面街指去。「……刚才跑那边去了。」

「好!」「咱们搜这边!」「快!别让他掏屌!」

目送游侠远去,典韦才小心翼翼回到穷巷,却发现受伤的刺客已经不在了。只剩地上如花绽放的血迹。

典韦捡起泥巴,撒到地上,把血迹盖住,四下张望,确认没有人跟踪,才转身离去。

数日后。

早把这件事忘记的典韦冒雨回家,途中不小心跟迎面而来的几名持剑少年狭路相撞。少年怒不可遏,围堵典韦,拳打脚踢。典韦双拳难敌六手,几乎被殴至昏迷,少年殴得起劲,忽然发现前面无声站著一道身影。

少年停下动作,狐疑打量眼前持伞不语的神秘汉子。他们以为这人该是来救驾的吧,正欲拔剑施袭,汉子却以手势示意众人继续。

少年面面相觑,脸上不乏惊讶。然而最惊讶的,却是被踦在地上的典韦。

典韦认出眼前人便是当日他所救的汉子,然而今天汉子现身,却竟没有报恩之意,反而鼓励少年继续殴打,以手势指点他们如何下手,令典韦更痛,更羞辱。

一瞬升起的希望犹如泡沫刹那爆破。由失望转作绝望的典韦忿怒了。这世上跟本就没有感恩图报这回事!谁也不能相信!我只相信我自己!能救我的就只有我自己──刹那顿悟的他成了一只被迫到绝路的兽,狂吼乱叫,死命反扑,疯了似的用头颅反撞迎面而来的拳头,抓起谁的身体张嘴噬咬,不要命。不怕痛地撕咬扭打,当他终于回过神来,刚才一直欺压他的少年早已昏迷仰躺,倒卧四周。

血泊随着无情的雨渐渐稀释、扩大,成了保护著他的一个圆。

浑身疼痛的典韦举起兀自颤抖不休的双手,赫然发现手背、指骨到手掌各处皆破皮淤肿,刻痕与伤口满布,斑驳一如木纹,就连我圈的气力都欠奉。典韦嘴唇嚅嚅,摊开抖颤双掌,内心第一次涌起无以名状的空虚与充实。

我唯一能够倚靠的,就只有这双手。

头上一直冲刷的雨点陡地消失,一道黑影横在面前。典韦正要抬头,却见眼前一道白花花的瀑布哗啦哗啦冲到双手上──不,不是雨点,雨点可没这么刺痛。典韦双手被这些液体灼得刺痛,灼得麻痹,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持伞汉子倒在他手上的,不是水,而是酒。

凡人第一次接触酒,皆以酒入口,典韦却不是。他是以打出一片天空的双手接手酒的洗礼,以烈酒来洗净每道伤口。

汉子把葫芦递给典韦。典韦凝视汉子隐藏在伞下的闪烁眼眸,咬一咬牙,接过葫芦,把剩下的烈酒仰头喝光。

浓浊呛人的暖热自咽喉直冲至小腹。不甘示弱的典韦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在对方面前呛鼻咳嗽。他竭力稳住双腿,深深呼吸。

这是典韦生平第一次喝酒。从那天开始,他就跟烈酒脱不了关系。

仪式完成,典韦仿佛已经由孩子成了大人。他……已经回不去了。

汉子满意点头,转身离去。气血翻涌的典韦缓缓跪下,在天旋地转之间,朝终将消失雨里的汉子大力叩头。

砰。砰。砰──由始至终,两人都没有说上一句话。然而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孩非常重要的启蒙一课,却在两人沉默之间圆润无碍地完成了。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传承,总是通过实际行动来完成,不必言语,已经心领神会。

那一刻,小小年纪的典韦除了懂得以沉默来跟人交心,更确认了自己的志向。

将来长大了,他……也要成为这样的男人。

汉子离去后,典韦摊开双手,检视上面每一道男人的功勋。他知道,未来的路,即使再崎岖再孤独,也将以这双手来开辟;自己的命运,双手隐藏的掌纹,也将会通过一道道新添的伤痕来雕刻。

那个雨夜之后,汉子几乎就没有再出现过,只偶尔在典韦跟其他游侠流氓恶斗后在现场附近放下一壶烈酒。对典韦来说,烈酒就是他战斗后的奖品,他逐步成为真男人的必要洗礼。

由始至终,也没有怪责过汉子为什么总是对他袖手旁观,不加援手。典韦明了,这种放手的方式,也是一种男人的教育。

后来,典韦渐渐长大,一直没有忘记身后这暗暗守护著自己的影子。为了再次见他一面,典韦甚至试过偷偷伏在地上,倾听周围的脚步声,学习记认不同人的步伐,就只为认出那个人的跫音……

看不到你,但至少……我可以听到你吧。

那独特的,犹如心跳的跫音,总教典韦在黑暗与寂寞里感到莫名安心。

相比那些整天把仁义道德挂在口边,行事博取大众关注认同的闾巷游侠,典韦认为,那黑影一样的沉默刺客其实更像一个男人。

忠诚与报恩,不一定要依循世俗的标准与要求。只要你有自己的一套信念,根本就不必理会世俗的看法。

这男人以行动代替说话,在典韦柔软的心灵上留下清晰而独特的典范。

言必信,行必果,有恩必报,即使是小孩子仍然尽心尽义。他……才是忠、诚、侠、义四字的最佳示范。

忠诚之人的生命里,总是曾经遇上教他愿意相信忠诚的启蒙者。

同样地,拒绝忠诚的人,亦因为他的生命里总是一再遇上教他无法相信忠诚的破坏者。

「同样地……司马家对此事一定有兴趣。」

山家大宅内,山小姐手持葡萄,踌躇满志。「他们……一定答应。」

「你是说……将孙家那姑娘交给他们?」田氏大模大样,摊卧榻上。

「一来仗著曹大人的理由,不可推搪;二来江东一带经过战乱,百废待兴,正是投资的良机。」刘大支起双手。「司马家向来对买卖很有心得,我看……很快就会将江东弄得有声有色了。」

「届时,曹大人以残兵抗艹有罪……」山小姐把手中葡萄凑到田氏嘴边。

「……咱们就可以鲸吞一切了。」田氏手到擒来,张大嘴巴。

「说起来……」山小姐像想起什么似的,手执葡萄的玉手忽然提起。「……咱们倒跟司马家一模一样。」

「放心,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司马家。」刘大道。「他们只是一塌糊涂的贪财家族,与小姐之才相比……」

「外甥女,王翦不是越贪财越得秦始皇欢心吗?」田氏仰头鲸吞山小姐手中葡萄。「主公一向唯才是用,唯财是用。你……还是要小心为上。」

就在田氏快要一口吞掉葡萄之际,山小姐手一缩,甜美丰腴的葡萄就从田氏嘴边溜掉。

「被我钓上的,有什么需要小心?」山小姐樱唇一咬,葡萄鲜艳汁液应声溅出。「司马家……已经放在我嘴边了。」

刘大轻舐嘴唇,一股甜美的快感沿著眼睛流到咽喉。嗯。他们……已经放在我嘴边了。

以孙淑引司马家入局,到寿春助孙家自立,让袁家跟司马家两败俱伤,并藉此讨好曹操,并削弱司马家势力……这一招,果然本小利大啊。

即使人才凋零又如何?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还是有足够能力壮大败将。

即使依附这深不可测的山家大小姐会让败将权力被架空,但只要觅得靠山,得到名利,刘大在所不惜。

我的人生目标非常清晰,也非常简单。四个字:飞黄腾达。

然而刘大并不知道,越是简单庸俗的愿望,在这荒谬扭曲的乱世,有时候……越是难以企及。

翌年,寒食。

郯县以北,河流旁边,一座荒坟,一个男人。

男人正手执匕首,一刀划在碑石上刻著字。直到今日,典韦才终究查出当日在这里奋勇拖延刺客的无名小卒的名字。其实自从对方在自己怀里溘然长逝以后,典韦就四下查问周围士卒的籍贯姓名,说也奇怪,部分人完全记不起他的名字,有些则把他跟其他分队某几个姓名或相貌相似的士卒搞混,士兵名册上记载的名字又跟队员喊他的不相符,真正认识他的有已经被调到其他地方作战,或早在战役里阵亡,几经转折,典韦才终于查到他的名字。

典韦默然不语,心怀虔敬。粗大的指头在碑石上精巧流转,良久,吹一口气,吹散石上碎屑,上面「无名英雄」四字,终于换成这人的本来姓名。

「谢谢。」典韦朝坟头恭谨叩头。「若不是想起你的忠诚泳衣,那天……我早就死在吕布的鸡下了。」

夕阳如火,一批孤独的狼,在染红了的山野间低鸣。

典韦不是没有慨叹的。当日最后一击无法得手,其实是因为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吧?如果我年轻数载,如果我是个年轻力壮、不怕痛的燎原火,也许……

典韦叹了一口气,举起酒壶先灌了一口,然后泼剌一声奠到地上。

力有不逮,只因已到夕阳。

其实,典韦如今才三十多岁,正值盛年,尽管这时代很多人都活不过三十岁,然而对典韦来说,他的夕阳从来都跟体力无关,只是心态。

刺客生涯朝不保夕,当刺客一年,已经比当几年士兵更教人容易感到苍老怠倦。典韦十多岁已经为双手沾腥,这十多年的非人生活,典韦只觉比别人一辈子还要漫长。

跟刘大渐走下坡的身体相比,典韦又是另一种沧桑,另一种疲惫。

在典韦眼中,手中掌纹,仿佛皱纹。

我这双手……还像当年那么有力吗?这双干粗活的手……还能击倒多少个跟主公为敌的人,还能坚持个多少年?

要是世上……有多一个自己就好了。

嗯。我不需要部下,不需要同伴,但是要世上多了一个自己,像影子那样的自己,那么,我就不必再担心,不管自己接下来发生什么是,都有可托之人,更不必担心自己出事后再无忠诚之人辅助主公了。

疯子。典韦喃喃自语。世上哪可能有两个自己啊?傻瓜……

蓦地,一道巨大身影无声来到典韦背后,把他整个人都笼罩住。完全没入黑暗中的他没有回头,却也没有执起兵刃。他甚至没有说话,继续凝望坟前蓬草翻飞,飞沙在风中转了又转。盘腿正坐的典韦依旧低眉不语。

黑影移开,夕阳归位。许褚在典韦旁边无言坐下,把带来的烈酒仰头灌下,然后啪的一声放到典韦身旁。

典韦没有望过去,也没有说话。顷刻,他终于执起酒缸,倒到地上。

许褚斜睨一眼,却也没有说话。

泼剌。典韦奠过了酒,就单臂举起酒缸,把烈酒往口里倒去。淡黄色的烈酒像被夕阳燃烧过的雨,灿烂喷洒,溅得典韦以至旁边的许褚浑身湿透。

夕阳西下,群鸦低回。两个大小与姿势各异的背影在橘色暖光下无言对饮。能够连结这两个自恃忠诚的男人的,就只有另一个男人,两人不约而同愿意舍命忘身的主人。

随著最后一线残阳终究埋于山岭之间,两名不再年轻的男人终于喝光旁边几缸烈酒。无言对饮的两人最后还是没有说上一句话,便各自离去。

这就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沟通方式。真正的男人,总是以直接的行动,毫无花俏矫饰的行动,无声沟通。

祭奠过后,坟头恢复冷清。只是,曾经站在这里的两个人,两人之间有点什么,还是在这个沉默的夕阳里被融化掉了。

从那天开始,典韦虽然仍然是一个人。

然而,他却慢慢开始愿意相信其他人。

相信其他同样忠诚于同一个主公的人。

本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