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绝路荷戟独行

如果,活着就是忠诚。

那么,死去就是……

自战国时代起,五月就被视为恶月,五日则为恶日。

是日五月初五。

恶雨之夜,一个被视为鬼一般的恶人,正身穿蓑衣隐身陋巷之中,凝神注视着暗夜经过大街大巷的舆车队伍。

如果每个人天生都是一种属于他打人生底色,无疑此人是黑色的。他整个人连同蓑衣斗笠无碍地消融于黑暗里的他,如鱼得水,沿途护卫车队的家仆竟毫不察觉。

这群昂首阔步的家仆绝非普通富豪乡绅的假定,而是由地方惰民与游侠组成的庞大集团,依附于其主人的势力之下,成为一方土豪恶霸,城中无人不识,也没有人胆敢与之对抗。不因这群人好勇斗狠、劫掠欺民,而是因为这群恶犬的主人李永乃前富春县长,卸任后退居睢阳家乡,聚士结党,挟养奸轨,侵渔百姓,连地方官吏也忌惮畏惧,只能俯首听任,不敢擒拿拂逆。

平日乡民总是远远见到他们就避之就吉,以免被欺侮劫掠,甚至性命不保。今夜雨恶,绵雨如豆,哗啦哗啦的下着,除了赶路的车队,街上更是空无一人,门窗紧闭,不因雨凶,只因有比恶雨更凶暴的人经过。

一辆华贵乘舆从李永宅邸浩浩荡荡出发,走在最前面的那辆马车刚在街角拐往,最后那一辆马车才刚起步。暗巷里有一把低沉如狼的沙哑声音悄悄地在数算这,一……二……三……四……五……是五辆。五辆大小与纹饰一模一样的乘舆,正以相同的速度与车轮下沉程度,离开宅邸。

每辆难以辨出分别的车厢里,正安坐着连体重以至剪影都难分毫厘的五个人。

数到五,隐没在黑暗中的男人皱了皱眉头。他讨厌五这个数字,只因为他在多年前某个雷雨交加的恶月恶日出生而被村民当做不详之子,让他们一家人受尽屈辱与歧视,一辈子被迫活在黑暗之中,无法抬头。

他没有忘记父亲俯瞰他的怨怼眼神。一切都是你害的。你以为咱们带来不详的孩子,为什么你偏要选择今天来到这个世界?

男人太熟悉黑暗。因为黑暗里,黑暗的记忆总是比日光下更快袭上心头。把整个人吞噬。

「我讨厌今天出生的每一个人,所以我讨厌我自己。」男人嘴唇嚅嚅,微弱的声音早就隐没在吵闹的雨声中。「可是我不能讨厌自己。讨厌自己的人总是无法成功。老大说我不能讨厌自己。」

男人声线低沉,一如敲在檐瓦上的雨音。雨声未停,男人嘴巴也没停,兀自碎碎地念着,矛盾反复的话语溅满一地,被自己早已浸湿的草鞋踏平,复被外边乘舆的车轮碾碎。

「他们快要离去了,还不行动?」男人声线平静,朝黑暗使了个眼色。「等一下。朋友,等一下。这五辆车里只有一辆是他,其余都是幌子。」

由认人、刺探到下手,从来,他都是有一个人,一双手。

「……不用看了,影子早已不在了。」男人呢喃。「……但你还有我。我会陪你直到任务完结,放心。」

他习惯跟着自己说话,理清想法,安抚情绪,陪伴自己面对一次有一次跟死亡对弈的危险。

马蹄哒哒,从宅邸驶出的最后一辆马车,终于徐徐离开暗巷。

男人站在这里已经接近两个时辰。他的脚下凹陷处如今已成浸没他脚跟的水洼。凶暴的雨点前仆后继地跃进他脚下的水洼里。教他隐藏在杂乱长胡下的嘴唇冷得煞白,然而男人表情依旧淡然,煞白的嘴唇依旧飞快翕动,根本就不当一回事。

在恶劣的环境,他都待过。他是捕猎的兽,等待的时候再长,她都能够以自言自语好好打发。

其他行家都以为他最厉害的是他那双手。然而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唯一能够凭恃的其实是他那双眼睛。

所以他不出手。任由猎物离开了也不出手。他看。

看,是他的看家本领。

咻——嚓!嚓嚓!蓦地,数支涂成黑色的冷箭在黑暗的街角往舆车车厢激射。破空之声被吵杂雨声消融,射穿车窗的黑箭,霎时让第一辆舆车的车窗绽出一朵巨大地,在雨里被迅速熏染盛放的血花。

而车厢中人那一声惨叫,不消说,也被凶暴的雨声毫不留情吞没。

「有刺客!」「停车!」「小心!」

隆隆车轮急刹声连同十数匹马匹嘶鸣的声音,在凶暴的雨里再吵耳也显得极其微弱。车队两旁数十名护卫忽然壮胆般齐声吆喝,每辆马车前方均有一名小头目喊出口令,其余人等立即拔出各式兵器,背朝马车团拢起来,有条不紊,直往两边黑压压的房屋与暗巷警戒张望。

「注意屋顶和暗巷!小心敌人有同伙!」「箭手戒备!」

这群由游侠与惰民组成的养士,想不到在此等情况也训练有素,不消一刻,已经好整以暇,迎接眼前立于街道中央,手持油伞的刺客。

「来者何人?」「人来!拿下!」「受死——」

泼剌——随着一声又一声水洼像气泡般被踏破的爆裂之声在街心连番炸起,刺客朝迎面而来的守卫扬起油伞,亮出涂黑的长剑,朝其余四辆尚未染血的马车怒吼冲去。

「李永!受死——」

每一下兵刃交加之声,都被无情的雨声贪婪吞噬。在数十名守卫堆垒阻挡下,刺客根本无法接近任何一辆马车。原本一鼓作气的气势,没多久,也在守卫刻意缠斗的战术下渐渐不支,未几肩背更因雨里视野模糊、步履难稳而接连挂彩。

「将死之人!」一名嘴角有疤、看似头目的汉子朝刺客大喊。为免对方因雨声太吵而听不到,汉子更刻意提高声线。「报上名来给你留个全尸!」

「无名小卒!」刺客眼见大势渐去,竟决定赌一记,一跃而起,把手中黑剑往身旁最接近的马车掷去。「何足挂——」

当——嚓

当的一声,是刺客用尽全身力气飞掷的长剑被守卫挡下的声音。而嚓的一声,却是破绽大露、话音未毕的刺客被敌人脱手兵器刺中的声响。

「他中剑倒地了!」「抓住他了!哎——」「窝囊废!快爬起来!别让他逃掉!」「他窜进暗巷了!快追!」「留意血迹!别让雨水冲掉血迹!快追!」「别松懈!其余人等护送大人回去!」「马车掉头!回去!」

被践踏得破烂的油伞旁边,一道又一道模糊的人影在雨里滑倒、爬起、挣扎、追逐,水洼里的水溅得老高,一声声吆喝在雨里失去应有的气势,没多久,便连同哒哒马蹄声一同隐没在凶暴的雨夜里。

沙沙沙沙……蓑衣末端的水滴在空中汇合檐下雨串,一同洒进侵上男人脚胫的水洼里。目睹刚才惊心动魄的行刺过程,男人呼吸平静依旧,在雨里轻轻打了个呵欠,因而让嘴巴被雨溅了进去。

男人天性粗野,舔舔嘴唇,竟索性扬起起头,张大嘴巴,喝下迎面降洒的雨滴。

「先是误中副车,然后还来个投剑……」男人以雨洗脸,牵了牵嘴角。「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嘿,妈的……」

答的一声,水洼多了一口载浮载沉的浓痰,而浸在水洼里的那双脚,早己随着吵闹的雨声倏忽不见。

一直瑟缩在对面狗洞里,不敢抬头现身的恶犬,黑暗里双眼发出绿幽幽的诡异光芒。她静静凝视着刚才那名散发着野兽气息的男人终于远去,良久,才敢放松一直紧绷的四肢。

「退下吧。」打道回府的李永在门下守卫的护送下回到房间,宽衣洗脚。「派人跟县长交代一声,说我过几天再去拜会便是了。」

「是的。大人。」嘴角有疤的守卫头目恭谨抱拳。「咱们在外边守卫,有事请大人随时呼召。」

「刺客已经击退,你们把房间团团围住,人多势众,还能有什么事?」李永随手一挥。「叫外面的人静一点,别吵醒我便是了。」

侍婢捧起盛满污水的铜盘低头离去,疤面男退出房间,关上房门,吩咐手下好好护卫。

败兴而归的李永原本打算等待守卫把刺客抓回来好好拷问一番,可惜等了半个时辰仍然未有消息,只好作罢。

雨声淅沥,几上的唯一光源把房外守备的人影照得影影绰绰,扭曲晃动的长影莫名阴森。李永吹熄灯台,伸了伸懒腰,躺在榻上。

这他妈的雨声,真吵耳。人来啊……他低声朝外边唤了唤,想唤下人进来给他两块棉絮塞住耳朵,不然真的睡不了。可是因为房间太大,加上雨声实在太吵,外边的人竟然没有听见。

他妈的。李永从榻上爬起,摸黑寻回鞋履,想点亮灯台,忽感毛发直竖。

本能告诉他,这房间,有什么……进来了

不可能。门窗都没给打开过,外边这么多人,怎可能——他不可能知道,这个教他感到莫名恐惧的什么,其实早在他进来房间之前,已经在此蛰伏等待了。

李永环视黑漆漆的房间周围,尝试确认那对黑暗里一直窥视自己的视线来源。不。周围的摆设如常,没多也没少,但……那种被野兽当成猎物一样的讨厌感觉……究竟从何而来?

深感不安的李永没有直奔出房门的勇气。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在途中就被这只黑暗的兽捕掳截获。窝囊的他采取了更窝囊的方式,就是缩回被窝里,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先寻回教他暂时松一口气的安全感再作打算。

搂住被褥的一刹还是踏实舒畅的。仿佛一切不过是雨太凶,夜太黑或者平日做梦太多的积累幻觉。就在李永摊开被褥,安心仰睡的时候,安躺榻上的他终于在塌顶发现那双一直窥伺,在黑暗里散发出幽冥蓝光的……眼睛

轰隆——

「哈哈!不过是打雷而已!干么整个人吓得跳起来?」「妈的!我不留神才——」「小声点!别吵醒李大人!」

惊雷过后,一直守在门外的疤面男侧耳倾听房间里面动静。好像没有什么声音,李大人应该还在熟睡吧。

李大人脾气不好,动辄就会把怒气发泄到他们身上。财大气粗的土豪都是这样,他是知道的。

未几,身披厚衣的李夫人在侍婢护送下从走廊外踱至。雨太凶,被惊雷吵醒的她无法一个人安睡,决定到丈夫房间要他陪伴进睡。疤面男吩咐手下开门,手持火折的侍婢随李夫人一同跨过门槛,风雨里,摇晃的微光把房间映照得仿如活物。

哇——轰隆!凄厉的女生尖叫被惊起的雷声完全压下。受不住眼前情景冲击的侍婢一不小心就把灯台跌在地上,那个还没完全适应房间的黑暗,看不清楚究竟她们在尖叫什么,可是,黑暗里从脚下缓缓爬上鼻腔的血腥臭味,却教他猜到事情大概。

手持火折的手下涌进狭窄的门口。他们纷纷亮出兵刃。火把的亮光连同兵刃反射的森冷光芒环回了整个房间,驱去里面叫人毛骨悚然的未知黑暗。可是,他们却什么也没发现。

只有雨里委托的,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奇怪声音,嘎嘎……嘎嘎……似有若无。

看似并无不妥,但就是这样子才不妥吧。什么也没有发现?那……李大人呢?他……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消失了?

滴、滴、滴……不。他没有消失。

所有人循声望去。空无一人的榻上,正有一滴又一滴像雨的血,凭空滴到雪白的被褥上。

「榻里!榻里有……」「是榻顶!榻顶的内笼里——」「是谁躲在里面!滚出来!」「大人被藏在里面!快——」

守卫才刚冲前,砰地一声,装饰华丽的榻顶突然掉下一物事。

一具……没有首级的尸体。

尸体如同脱线傀儡歪斜摊倒在雪白华美的被褥上。颈项的切口歪斜,并非一刀切开,疤面男心头一凛:由刚才开始,那家伙就一直躲在榻顶……切着李大人的首级?

疤面男咽了咽唾液。守卫虽然人多势众,却被这生平未遇到的诡异情景吓呆了,竟面面相觑,把视线投向疤面男,等候他发号施令。

「李永颧高无痣。法令深长,左耳齐眉,右耳比右眉略高一分……」

一把低沉如狼的嗓音,犹如溅进房间的雨滴,沙啦沙啦,在血腥气味叫人欲呕的房间里细碎响起。

「……左腮后方有一道半寸新疤,是李永前天刮胡子时不小心弄伤的。嗯。都在。是他了。」

众人还没听懂他没头没脑的话。话音未落,一道漆黑身影行榻架内笼翻身下床,手抱首级,犹如搂抱初生婴孩的父亲,一脸满足,巨大的双手轻柔拍拍首级的脸颊,李永死未瞑目、僵硬惊呆的脸肉就这样陷了下去,不似活人的肌肤良久才慢慢涨回。

「任务完成,你做的很好。」男人喃喃自语。「时候不早了!老大在等你回去。」

这人……是疯子吗?

若不是疯子,怎会大模大样在众人进房搜捕的时候仍然专注锯下首级,还自言自语,对眼前一切无动于衷?

「你……究竟是谁?」疤面男长剑遥指对方。「报上名来!」

这汉子相貌平凡,属于过目即忘的类型,然而也是因为平凡,毫无特色,才能成为最出色的刺客。

这半个月来,他一直变换装束,混迹在李永周围,掌握它的日常行动,记下他门下食客守卫的作息时间以及宅邸建筑陈设,计算天气,就是为了等待最适合的时机,下手。

所以他看。看清楚李永的特征才下手。他不像刚才在街巷误中副车的刺客那样,光凭勇武,冲动行事。

他最厉害的武器,是他那一双眼睛。对于目标人物,永远过目不忘。在细微的特征都逃不过他的双眼。它能够辨认出目标人物跟混淆视听的替身在小动作或者手指长度的细微分别,一直以来,他在组织里担任的,都是专司辨认目标人物,然后向同伴发出消息情报,让同伴下手的重要刺探角色。

尤其如今世道混乱,军阀坐大,各阵营谍报工作比以往更混乱、需求更大。像他这种专司辨认工作的刺客,也将越来越多。

今夜,是他第一次接受组织的杀人任务。有钉梢、刺探、认人到下手,全部由他一人独揽包办。

其他人都以为是因为他比较厉害,所以才不需要援手,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总是跟其他任何不来,所以,才索性单人匹马,独自行动。

「你的同伴在哪里?快滚出来!」疤面男朝刺客叫嚣。「滚出来!」

男人没有回话。他把首级用油布包好,拴在怀里,朝围拢他的守卫迈起脚步。

他个子高大,却只是比一般人高大,而不是那种远远望去便知道天赋异禀那种高大强壮。然而在火光映照下,他的影子却巨大得几乎碰到天花,阴森诡异,教众人畏惧仰望,甚至……稍稍退后了半步。

「别、别退!」「别让他掏屌!」「把他剁成肉泥!」「上!」

加入这是空旷的地方,人多的确是一种优势。然而在杂物繁多的暗黑房间里,围堵混战却不一定能占上太大甜头。男人两手空空,左闪右避,乘势窜到人群中间,在前后夹击他的守卫朝他同时横砍的一瞬间闪身躲开,教手持火折的他们互砍倒地,然后再以相同方法击倒其他手持火折的守卫,未几,房间即成漆黑,人们动作也渐慢下来,生怕再砍伤自己人。

黑色,从来都是他的保护颜色。

「收起家伙!别伤到自己人!」「吔——」「不!别中他的计!」「火折!点起火折!」「哇啊——」

黑暗是他的归宿。黑漆漆的房间,一时仿佛很小很窄,一时仿佛又很大很宽。雨声哗啦,惊雷随着刺目的闪电袭来,每一下像被凝定的动作之后,都会有一两个守卫惨叫倒下。

而叫声再惨烈,也总是被无情的恶雨声吞没。

终于,漆黑中,一把最尖锐的女声划破了厚实吵闹的雨。又一下闪电袭来,一刹的亮光中,眼皮里光晕乱窜的众人赫然发现一直躲在角落的李夫人无声无息摊倒地上,明明背部朝天,她的脸却也同时朝天。她原本雪白粉嫩的颈项,火光掩映下,竟成了揉成一团的细绳。

「关门!别让他们逃掉!」「夫人的脖子……」「怎么可能!他在什么时候……」

疤面男勃然大怒。出身惰民游侠的他,自加入李永门下以来,为李永击退过不少刺客,业为主人暗杀了不少敌人,然而他就是从未遇过如此诡异可怕的对手,只闪不攻竟也可以全身而退,更可怕的是,他连这男人何时下手,如何离去,都无法确定。

从小就是闾巷恶少年,崇拜游侠、好勇斗狠的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咽下这口气。礼遇他的主人已死,他当然要为主人复仇。这是崇拜任侠的这群人恪守的信念。

尽管,这信念……到了这个时代,已经成为恶党逞凶斗狠的堂皇借口。

「快追!」「咱们上!」「通知所有人!跟我来!」

伸手几乎不辨五指的连绵暴雨里,世界成了被雨串分割的细线。男人们并没有急步奔逃,是为了让自己的脚步如猫般消融在周围沙沙沙沙的雨声里。

哒哒哒哒。疤面男一马当先,领着数十名守卫冲出府邸正门,四处张望。

面子攸关,若今日事情传扬开去,这些名声响于一地一郡的任侠与闾巷无赖子弟还怎么在这地方混下去?

这是个曲折的夜。怔忡的雨,无休无止的下着,仿佛把夜沿雨线无限延伸开去似的。所有人浑身没有一处地方是干爽的,全都被浸泡在濡湿阴冷的水潭里,雨花打得皮肤生痛,打得整个人晕陶陶的,连脑袋也浸满了水,不辨西东。

这个曲折如雨的夜,男人第一次正式担当刺客任务,为组织行刺异己。她一边踱步离去,一边紧闭双目,伸出食指和拇指轻捻眼皮,念念有词。这是他习惯的一个仪式,每次任务完成后必须完成的重要仪式。

若不进行这步骤,恐怕不出多久,人便疯掉。

他喃喃自语,在脑里把李永这张脸除下。有眼睛开始,沿着眉毛,到鼻子……没想起一个部分,便忘记拿一个部分,直到把所有特征全部洗去,清空,好迎接下一张需要谨慎记住的脸。

明天,他便得清楚记住下一个需要在战场上迅速辨认出来然后无情销毁掉的脸,脸。

记心太好,眼睛太锐利,活着,有时候不啻是一种痛苦。是故身受其苦的人,只能努力把痛苦转化为个人独特才能,好让一切痛苦都有了意义,有了出路。

披上蓑衣,从容从大门离去的男人不经不觉已经转到刚才一直伫立的暗巷,不消一会,吆喝声从后面传来,守卫已经寻到男人的背影,扯进嗓门呼召同伴来援,生怕雨声太大,若遭灭口,其余同伴便无法得悉敌人所在。

以疤面男为首的追兵连忙会合,一行二十来人,紧握兵刃,目露凶光,紧随男人身后十数来步的位置沉默尾随。

他们中间,就只有滂沱的雨。如线般牵绊着他们的,也是滂沱的雨。

男人没有回头,连眼尾也没往后瞟,仿佛根本就不担心他们会藉着吵闹的雨声遮掩脚步,暗施偷袭。

男人没有加快脚步,也没有停下,依旧以自己的节奏,踏破一个又一个水洼,往黑暗的前方迈进。

剑拔弩张,杀意渐浓。然而这教人毛发直竖的惊人压力却无法影响男人分毫,由步履到呼吸动作都从容如常。就在疤面男准备下令往前冲杀的时候,他看到眼前两手空空的男人,忽地把手掌伸进巷口的竹篓里,拔出一支在黑暗里反光的刺目物事。

他们还没看穿遮住视线的雨,清楚辨认出男人手里的武器是什么,又见男人脚步未停,顺手往不远处另一边的门缝摸出一把早已藏好在那里的武器来。

疤面男暗忖:这看似大剌剌、毫无防备的刺客,其实连逃走路线都已经拟好,这条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武器、接应工具以至陷阱,在等着他们这群盲目吊在后面的追兵……

疤面男及时举手,示意部下按兵不动,再观察一阵子,确定对方再无埋伏才动手。只是走不了十来步,男人宽大的背影就在街角拐弯,消失不见。

有人急步追上,有人拉住同伴,生怕这是对方诱敌之计。也许一冲到弯角处,对方的兵力就会猛地向咱们刺来,杀咱们一个措手未及……

脚步犹豫的追兵以无比尴尬的速度分散追上,既怕对方趁此空隙逃掉,更怕对方诱敌突袭,然而当他们拐了个弯,才发现根本就是他们小人之心,想得太多。

男人并不巨大的孤独背影,依旧气魄从容地在风雨飘摇的街巷中央以不徐不疾的速度前进,根本,就没有把后面这群人多势众、心怀不轨的追兵放在心上。

他连刚才抄起的兵刃也没有拿在手里,而是把这两支短戟挂到背上,继续上路。

短戟锐利而幼细的锋芒折射到后面这群衔尾狗的脸上,刺得他们脸上一阵红一阵青。终于,疤面男按捺不住,咬牙切齿,示意手下看他手势,准备偷袭。

够了。老子已经看穿你的把戏了。雨声消去这群土狼的足音,却无法消去他们越来越刺鼻的凶暴杀意。他们的步伐渐轻,握住兵刃的五指却越来越沉重。

雨如面筋,打在男人孤独而渐渐拉长变大的影子上,也打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追击者身上。然而他们怯于男人的气势,那从容不迫、成竹在胸的背影,仿佛全是破绽,却又似是毫无破绽。他们甚至连他长长的影子都不敢踏,生怕一踏他便会感知到,回头朝自己扑杀过来。他们无法忘记刚才跟这人视线相触的一刹那那种比落雷触电还要令人毛发直竖的强大冲击感,那双穿透雨丝,仿佛把自己轻易刺穿的凌厉眼神,教他们不敢贸然上前偷袭。

他们只能想。想象他的死状,却始终不敢动手。如果思想能够杀掉一个人,那个男人早已被这群敢怒而不敢行动的追兵门杀死了千万次。

正当疤面男终于按捺不住,打算下令动手之际,旁边那名年纪颇大,阅历看起来颇深的门下食客忽然低声劝阻。

「等一下,他……根本就没有松懈。」老叟浑浊而深邃的眼珠一刹也没有从男人的背影移开。「从刚才开始,他就在咱们不经意间偷瞄咱们,如果我没猜错,他……早已把咱们每个人的特征、走路步伐、擅长武器以至身体伤患等弱点都辨认出来。冲动下手,恐怕……只会成为这人的戟下亡魂啊。」

这番观察,教在场恃着人多逞凶作恶的游侠们不禁一怯。多年来他们听过各种各样关于任侠与刺客的传说,然而大抵名过于实,均为吹嘘,这种观察入微、神乎其技的本领……真有可能吗?

可他们转念又想,刚才他只有一个人,却能在咱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主人的首级割下,在十数人围捕下毫发无伤地逃离房间,还能扭掉李夫人的脖子,如果是眼前这个男人的话,应该……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吧?

「闭嘴!」疤面男岂能接受手下这番长他人志气的话?他咬一咬牙,递起左手,以手势示意走在最前的五人分成小队,以不同方位快步前往偷袭。

疤面男心里想:五是我的幸运数。我的小名叫阿五,我一招成名的快剑,也是一口刺上五剑……

十步、八步、五步……脚步声被雨声完美消去。男人浑然未觉,躲在后面位置的疤面男暗忖,即使你突然回身发现又怎样?在你刺毙他们的同时,我的快剑也会乘机在你的胸腹捅上五个窟窿——

嚓。一下横空闪电,教黑暗的长街陡地亮如白昼。跟在后面戒备的追兵肉眼只能捕捉到这样的一个画面:五名举起兵刃的同伴在闪电的一瞬间止住了动作,男人仿佛动了一动,以最懒散、挪动最少的角度敷衍似的回身,然后——

然后,周围回复黑暗。比之前更教人晕眩的浓腻黑暗。然后,原本凝定半空的雨丝继续落下。然后,男人继续前行,而疤面首领却莫名其妙倒下。

然后,惊雷终于响起。

轰隆——继续前行的男人,背上少了一支戟。

这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沾了血的戟,被男人用食指指尖勾住戟环,轻哼口哨,在雨里轻松晃动,血花跟雨花在空中合奏碰撞,成了雨夜最刺目的飞花。

愣在当场的其余四名偷袭者几乎同一时间四下往身上乱摸。他们以为自己身上应该同样也有一道致命伤痕,不过是出手太快所以现在还未感觉到而已——然而没有。他们还是好好的,没有受伤,连衣衫也没割破一道。

四人面面相觑,脸色煞白,一同把视线投到仰躺泥地,软弱挣扎的头领,他们的眼瞳满溢惊诧,仿佛到死亡的一刻仍然未想清楚刚才如何被杀。

不可能。明明——嘴巴张合,却被大雨浸满的疤面男就这样像泥鳅一样,咽喉咯咯地咳了那么一两声,呛住,咽气,一刺毙命。

双臂护胸的他赫然发现身上多了五道伤口。穿透双臂的四个伤口,以及剖开胸膛的那道致命伤口……

一击,只消一击,就在自己身上留下五道伤痕。

妈的。五……不是我的幸运数吗。

疤面男刚才在想,把刺客了结掉就可以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浴,跟妻儿一同缩到温暖被窝睡上一个好觉,最终,却如此不明不白地,浑身湿透,死于肮脏的泥地里。

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安身之所、荣华富贵,全都随着这一刺烟销云散,被无情的雨水冲去。

好不容易才成了这群土狼的头目……

失去头目的其余四只土狼,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更不敢再鲁莽追击,只好呆在原地,目送男人渐行渐远,被后上的同伴追至。

「别慌!咱、咱们这次全部一起上!包管——」「对!这附近有很多同道,我回去找他们来助拳!我就不信一百人也杀不死他一个人!」「他一次只能杀一个人,咱们这么多人,怕什么?」

老叟没有作声,他知道,男人不是一次只能杀一人,而是……

——嚓,

一语未毕,十个一涌而上偷袭的追兵,一个无声倒下,其余九人,重复刚才那四个人的动作,没有理会回头远去的男人,却紧张地抚摸身上究竟有没有自己还没发现的致命伤痕。

……而是,他根本没兴趣浪费时间击杀头目以外的喽啰。

老叟懂得,眼前这个像野狼般的男人,他锐利的眼睛能轻易辨认出每次突袭的小队里面最厉害那一个。

老叟呼吸急促,渐渐爬梳出眼前这匹狼的行事习性。每一次倒下的不是小队里面发号施令者,就是当中最强那一个……

其余的,他……根本不屑一顾。

「妈的!别这么窝囊!你们抄好家伙!跟我来!」黥面少年排众而出,摘下斗笠,整合同伴,号召再上。「别怕!有我在!你们跟我一起上——」

老叟没有作声,因为他知道,眼前这群恃着人多、好勇斗狠的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把他的话听进去。

轰隆。一如所料,响雷之后,倒下的,又是头目人物。其余的,不管如何砍劈扑击,甚至想到最肮脏的纠缠绊倒手段,均扑了个空,无法得逞。

又一声无声闪电劈到他们身上。闪电间一击取去头目性命的男人,这次没有立即回身上路,而是缓缓收戟,锐利的双目杀性内敛,斜睨众人,一言不发,别过头继续上路。

由始至终,他也没有说上半句话,却有一个又一个的强者,因着他的回头而倒下。

甫接触男人眼神的那一刹,他们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那短短的一刹,对这群人来说,竟如一辈子般漫长。

生与死的界限,在这男人面前,竟比一丝雨线还要薄。雨继续无休止地下。哗啦哗啦,迅速冲去地上蚯蚓般的血丝。男人继续前进,追兵继续吊在后面,每隔一会,长街的地上便会多了一具迅速失去体温僵硬的尸体,当最新一具尸体刚刚倒下的时候,最初那具疤面男的尸体,同伴没有为其掩上双目或者以衣覆盖的尸体,早已被雨水浸泡得浮肿难辨了。

「请、请留步……」

自从第五次围堵失败,再没有人敢站出来整合余众再上,这十来人就只敢远远跟在男人背后,不愿离去,却也不敢上前。

「这位大侠……」老叟抱拳扬声。「请问……高姓大名?」

哒。脚步一直未停的男人忽然止步。紧紧吊在后面的这群喽啰没料到男人二话不说停住脚步,急急刹步,竟然前仆后推,撞到一块。

「我……」男人声线沙哑,稍微回头。「……不是大侠。」

「先生武力惊人,为组织卖命,干着这些不见光的勾当……不觉得大材小用了吗?」老叟句句铿锵。「先生勇武过人,却一身布衣,有没有想过,以先生的身手,假若得投明主,别说是荣华富贵,就连万人景仰的英雄名声,都能手到拿来?」

老叟的经验与阅历都比其余同伴丰富。他知道比擒杀对方更安全的作法,是动口不动手,以利益化解仇怨,找出双方都有好处的有利局面。

「老叟年轻时也是一介节侠,行侠仗义,可惜错过机会,未能如毛遂般得投明主,找到发挥才能的机会,以至老来仍旧寂寂无闻……」

杀不过他,就试探他,以利益引诱他。老叟也是过来人,他很清楚他们这群人的独特心理:孤傲,却又渴望被了解,明明摆出一副与世不容的姿态,却又比谁都渴望获得世间认同。

士为知己者死,他们一直等待的,不过是一个真正了解自己的人,一位值得报效牺牲的主人,在最灿烂的舞台,以最轰烈的死亡,来完成人生最后的舞台。

「先生,老叟认识一位明主,时刻等待着像先生您这样的人才——」

一直毫无表情的男人忽然像被什么刺中似的,怒瞪了老叟一眼。老叟仿佛被男人锋利的目光剖破胸膛,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

老叟不知道,利诱劝降,是对眼前这个恪守忠诚的男人最大的侮辱。

刚才他们一直在后面辱骂挑衅,男人都毫不动容。然而诱降,对男人最尊敬的那位组织头目的污蔑,却比浓痰吐到男人脸上更教他感到愠怒。

他什么都没有。没有宏愿,没有野心。唯一能够凭恃的,就只有忠诚。

而诱降,却是对恪守忠诚的男人最大的侮辱与否定。

男人如兽的双目紧咬老叟不放。他咬一咬牙,仿佛已经动了,自己的身体已给刺穿了——老叟揉了揉眼睛,才发现男人根本没动,连指头都没动。

男人沉默回头,迈开脚步,把老叟的利诱抛在身后。

老叟大口喘息,远远听到这男人好像轻轻说了一件什么,后来才发现,那不过是自言自语。

「咱们该怎么办?」「还要不要跟上去?」「跟上去只怕又……」「等一下!咱们的人来了!」「那群人是我以前的弟兄!他们听到咱们弟兄被杀,都赶来助拳了!」「咱们一起上!怕什么——」

这群土狼如幽魂怯怯的跟在男人身后,因为失去头目,顿成丧家之犬。老叟不知道自己刚才捡回一条命是否因为在男人眼中,自己连被杀的资格都欠奉,只是这么一吓,老叟却畏缩起来,悄悄退到群众后面去了。

犹幸刚才离队寻找援兵的同伴终于寻路赶至,转眼间它们便由原本剩下来的十来人,渐渐回复到最初的三十多人。他们一直走,一直走,被招来的人又沿街拍门,招呼他们的同伙助拳,个人呼引同伴帮助助拳壮胆,加上赶来巴结的、看热闹的以至好事之徒纷纷加入,当由市集走到城西,跟在男人身后的群众,浩浩荡荡,竟然已经超过一百人了。

以一敌百……真有这么可能吗?

只是远远吊在后面的这群人,或高声挑衅,或朗声吹嘘,每个人都虚张声势说只要他一松懈老子就会动手,咱们每人一注尿都足以把他溺死,可当男人一回头,他们却没有谁敢站前一步,男人一停步,他们便停步,噤若寒蝉,连视线也不敢跟男人相接。

这就是任侠的本质。这时代的所谓任侠,表面上行侠仗义、一诺千金,实际上,却是一群聚众结党、斗狠逞凶的怠惰游民,自命荆轲郭解再世,不过是一群欺善怕恶的狐群狗党。

是故……年少时曾今志节任侠的男人,到后来,已经不再轻易把信念与坚持宣之于口,宁愿隐身在黑暗组织之中,也不愿跟这群言行不一的孤群狗党为伍。

雨如面筋,一直无情的下。每隔数十步,就有一名头目因为按捺不住,或者想要锋头而闷哼倒下。

每次他们冲前扑杀,男人也总能在刹那间辨认出当中头目,一击扑杀,把最强击倒,剩下其余喽啰,完全无视。

怯于男人的气势,他们虽然比他高大,身上肌肉看来比他盘虬,却是谁也没敢再出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收戟,转戟,回身上路。

男人总能轻易辨认出当中最强者。他只对最强者有兴趣。这是男人兽一般的本能。狼的嗅觉。

未几,雨停。这奇怪的追捕方式让他们由市集跨至另一边的废墟,此处房舍疏落,田野间泥泞满布,这时候跟在男人身后的人群原来已经超过三百人。他们手里冷森森的兵刃,把前面男人的脚胫折射得寒光闪烁。

男人的步履节奏丝毫没有被打扰。他依旧以一种从容自在地步幅平静的走着,完全没有被身后数百对红眼睛影响,仿佛,这不过是饭后舒心的散步。

空气里满是雨后尖锐的草腥气味,恁地萧杀。群众摸出火石与油布,悉悉卒卒地弄了好一会,终于点起了火把,犹如嗜血的狼群吊在男人身后,静候男人稍一放松之际便往前扑杀,把他烧成焦炭。

(插图)

男人浑然未觉,他身后那黑漆漆的来路,早已成了燎原星火。

远看星光紧随,随着男人漫不经心的动静,漫天星火竟也神经兮兮地走走停停,如影随形。

这是多么壮绝瑰丽的一幕呢。一个野狼般的男人在荒野踽踽独行,招引着身后璀璨星火,比起树林里突然惊飞的万千萤火虫更为壮观,也更教人目眩心动。

最艳丽动人的沉静画面,隐含着最血腥刺激的紧张对峙,世上没有比这更矛盾吸引的对比了吧。

然而他们不是萤火虫,他们是比萤火虫更羸弱的喽啰。当中最厉害的,早在刚才一次又一次的偷袭间被男人解决了。

慑于男人不与培塿为类的气势,这群平日杀人不眨眼的游侠浮民,如今都被迫担演着眼前这幕荒诞场景的布景角色。他们不过是衬托主角的一点磷光,面目模糊,与其说是跟踪追杀,到不如说是护送对方,目送对方回家还来得贴切。

太羞耻了。这么多年来,把他人踏在脚下的这群人,不曾为谁做过如此窝囊羞耻的事情。

这群乌合之众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再也没有谁胆敢在调动安排下一次扑杀偷袭,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收尾,只好看着眼前这匹孤独的狼渐渐远去。群龙无首,当走到丛林,野狼却忽然没入黑暗之中。

「不好了!跟丢了!」「怎么办!」「咱们上!」「可里面……」「闭嘴!先跟上去再说!」

群众冲进伸手不见五指的丛林,未几即被分散。

「我找到了!他在这里!西边!」「不!他在东边!」「怎可能?这里也有一个!」「什么?我刚看到他在这里闪身走过……」「究竟谁才是他?」

他们惊讶发现,丛林各处都出现男人的身影。他们这是才惊觉自己原来根本就无法记住男人的特征,因为男人最大的特征就是没有特征。记心再好的老叟也只记得他如狼一样的背影,凌厉锐利的眼神,这些空泛的感觉,根本就无助他们在草木皆兵的黝暗丛林里辨认出究竟谁才是他们刚才大半个时辰里一直看在眼里,毕生难忘的男人。

乱成一团的追兵不知道,这其实是组织一早安排在此的布置。男人在这里跟同伴会合,由乔装成男人模样的同伴四散出没,令众人陷入混乱,这是,男人就可以轻松地把首级交给接应同伴,然后徐徐卸去原有装束,乔装成敌人临时凑合的其中一名追兵,一边喊着「他在这里!我看到他了!他在这里!」一边拉高衣领,在月黑风高的清凉寒夜从容脱逃。

一直在老叟身后,陪他在灌木丛里团团乱转的男人轻抚还没干透的树干,心里想着,嗯,再等一下。等一下回家,就可以好好洗个热水浴,换回真正干爽的衣服了。

《三国志?典韦传》曰:

追者数百,莫敢近。行四五里,遇其伴,转战得脱。由是为豪杰所识。

时候,徐盛与潘璋脱下装束,朝男人道:

典韦,老大叫你跟咱们一起回组织,他要你帮忙……

认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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