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唯有孤鸿明灭

如今回想,刘大仍然不认为,当初离开司马家是个愚昧且错误的决定。

他不觉得那是他人生由盛而衰的转捩点。直到现在,他仍然坚持,那是他敢于跳出人生安稳樊篱,朝未知挑战的勇敢转变。

那一年,他在生死边缘向一个不怕痛的小子买了一个馒头,也买回了一个自己。当这初生牛犊毫不畏惧自己这个传说中的兖州独眼杀手,骑在自己身上,把剑插到耳畔的一刻,刘大忽然照见年轻时候的自己。

他计划忘了曾经这样,这样剽悍,棱角分明的一个自己。

燎原火永远不知道原来当初刘大离开残兵组织是因为自己。没多久,刘大就离开了司马家,离开自己一手创立的残兵组织,只为了寻回那个潇洒磊落、无畏无惧的自己。

那一年的他,其实并没有世人所以为那么油腻,那么……忘记自己。

生活在黑暗里总是比较容易苍老。总而言之,刘大已经厌倦了多年来不见光的黑暗生涯。他要站在阳光下,把黑暗甩在身后。他知道像他这种干各种肮脏勾当的人,其实就是个夜壶。没错,权贵富贾是需要我们,可事成之后,为了辟腥避嫌,为了跟不光彩的过去划清界线,他们这些能轻易被替代的工具,最后总是摆脱不了悲惨的下场。总是。

早有远见的刘大不想步那些人的后尘,所以,他决心求去,买官,从政。

刘大不是那些只靠双手干活的劳动者。他一直相信自己的天分与视野根本不止于此。

预期继续被剥削,倒不如把心一横,反客为主,成为剥削者。反正也是双手沾腥,刘大以为,爬到这肮脏工业的最上游,总比继续在下游当一件工具来得聪明而且有远见吧?那刻他还天真地想,官场上那些肚满肥肠的臭猪,论凶狠,怎及得上满手鲜血、杀人无数的我?我到那里发展,岂有不飞黄腾达之理?

可是刘大没有想到,原来官场中人,竟可以比野兽更凶狠。杀人不见血,而且那种阴险卑劣的权力游戏,根本就不是刘大这种粗野直率的莽夫能驾驭的。

你狠,他们比你更狠;你脏,他们比你更脏。

不出一年,屡遭出卖、欺骗与打压的刘大就被摈出局,还让前半生辛苦攒来的血汗钱一铺清袋,悉数被贪官榨尽。

离开官场的刘大无处可去,身上只剩几个钱币。浮生若梦,家财尽散,换回来的却竟是一副为融入官场环境而怠惰松垮、肥肠满肚的堕落皮囊,即使想要重操故业,亦已成痴人说梦。刘大无法接受已届中年的他竟然一无所有,甚至比年轻时候更形潦倒。饥肠辘辘的他在市集乱晃,看到摊档前热腾腾的堆了一座馒头山。他手持仅有钱币,盯着如山馒头,雾气迷蒙,他紧捏手里全副身家,悲凉失笑。

说来也巧,当日决心求变,寻回自己,正是刚踏入三十岁不久,锐意摆脱安稳沉闷人生规律的时候。

刘大想,要是当日没有遇上这个教人热血沸腾的馒头小子,要是我没有忽然害怕自己下半辈子就这样了,不介意被后浪盖过……那么想在的我,又会在哪里?

我……还会像如今这么潦倒失败,一无所有吗?

因为不甘心被时代淘汰,无法眼睁睁看着自己渐走下坡而不做点什么,受不了生活从此因循重复、再无惊喜,这是每个临到中年的人必然面对的莫名忧惧,只是勇敢蜕变、挣扎突破的结果,却不一定能教人同样骄傲。

有一种人的人生,总是越变越糟。

明明比身边的人更自觉、更具远见,不想变得像自己预估那样糟,结果,却变得更糟。

刘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不是没有视野,不是没有推倒重来的勇气与魄力,然而时机总是不对。

即使人对了,方向对了,甚至决定都对,时机不对,结果,也可以谬以千里。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只是时代已经不再一样了,人走茶凉,司马家需要的不再是刘大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那一套,所以即使刘大自以为计算准确,用回同一招数,毛遂自荐,手捧木盒回到司马家要求接替刚殉职的残兵首领耿忠重掌残兵,司马懿也毫无反应,而是大胆起用计髡作继任首领,发展残影计划以解决残兵首领的接替问题。

遭逢挫折,连最后的落脚地都被这群新时代的年轻人夺去,灰头土脸的刘大连退场都没有人留意。刘大离开司马家大厅,羞忿回头,在喧闹拥挤的人从里饶有深意地看了昔日那个馒头少年一眼,咬牙切齿,暗自起了一个誓。

不要小看中年人的忍耐力。终有一天,我会教你们好看。

起初,刘大重新执起刀剑,期望可以东山再起,然而人生第二次机会却没有降临。降到他头上的,是人生第二个谷底。越是挣扎,越是跌堕。体力与反应大大衰退的他别说是残兵组织,就连外头那些年轻力壮的无名小卒都争不过。惨遭江湖唾弃、讥讽奚落的他迫入穷巷,苦苦思索,经历了像流浪老犬那样的半年谷底人生,终于在某个雨如面筋的冷冽雨夜抓住突破的契机。

既然当不了刺客,为什么还要继续当刺客?

刘大恍然大悟。他放弃刺客身份,索性当起刺客的仲介,为刺客找雇主,同时为雇主找刺客,变换重心、稍挪位置,不再以自身的弱去碰他人的强,而是利用多年经验与口才当起连接两边的桥梁。

可光是这样并不足够。重新上坡的刘大为了斗垮残兵,终于把多年人生失败经验融会贯通。他终于想通:要毁掉残兵,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不就是创立另一支残兵吗?以毒攻毒,以水淹水,有我亲手另创一支比残兵更成功的组织,才是吐气扬眉、证明自己的最好方法啊!

刘大再度热血沸腾。你们这群乳臭未干的小子,当我把你们狠狠踩在脚底的时候,你们就知道,究竟谁才是……

「……有眼无珠。」刘大按住失明左眼,朝头上乌云尽去、尖锐碧绿的新月眨了眨眼睛。

为了狠狠记住计算错误的重大教训,纪念自己这个曾经失败的将领,刘大把这个新组织命名为……败将。

即使九死一生、一无所有,将来……还是能够其富如山。

这个因怨恨与羞耻而生,为了取代旧我与证明自我的组织,最终目的,说穿了,还是飞黄腾达。

经历理想破灭、官场黑暗与突破失败的刘大看透了一切。他没有忘记当年穷得连馒头都吃不起的时候那种难以磨灭的强烈耻辱。所有理想与权力都是假的,最终极、最实际的人生满足,说穿了,也不过是物欲。

飞黄腾达,让那些曾经欺压我的狗官与奸商全部俯伏在我脚下,这……就是我刘大今后人生的终极目标。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刘大针对残兵长短利弊,重新拟订败将的定位与方向。残兵自创立以来便隶属于司马家,行事必须低调避忌,以免影响司马家声誉,针对这一点,未免再缚手缚脚,被家族意志影响组织运作自主,刘大决定让败将成为一支不隶属任何一个家族的雇佣组织,好处是不受束缚、灵活性强,不必因为家族利益而牺牲组织利益,最重要还是,从此组织不必再因为家族掌舵人更换、跟新当家合不来而令首领权利被架空。

刘大不希望再遇到另一个司马懿。他才不要再向另一个乳臭未干的小鬼俯首称臣。

败将的三大规则是:只借不卖,不谈关系;散买卖,不散交情——这,就是败将的经营之道。

于焉,刘大不再是刺客,他成了说客。坚信如何倒下就该如何爬起的他,每天携着一个空空如也的木盒穿州过省,一方面向各州郡地方豪强下手,上至军阀下至商贾都是他游说推销的对象;另一方面,则沿途物色适合人才,招揽买卖,迅速壮大组织,以上好货色吸引买家下单。

他深知要胜过那群年轻力壮的小鬼,只有找来比他们更年轻力壮的小鬼。所以他在各处招揽了不少为了生存宁不要命的贫童乞丐,供给衣食,加以培训。他就不相信世上只有那么一个馒头小鬼。在巡行各州游说之前,刘大更秘密回兖州一趟,召回部分当年由他亲手招入残兵的元老级部下,以及江湖上那些穷愁潦倒,年轻时光芒四射,老了却被投闲置散的昔日传奇刺客。

他们没有体力,然而他们的智慧与经验仍在。刘大相信,在他的安排下,即使是被时代淘汰打垮的手下败将,也可以在败将组织里获得第二次人生高峰,照耀出余晖般的光芒。

兖州之行,除了招揽这些风光不再的中年刺客与旧部下帮忙训练新血之外,刘大还在当地物色不少甚具潜质的孩童加以培训,印象最深那一名,叫做潘璋。

「老二,你说……把这孩子跟之前咱们在琅琊碰到的那小鬼弄在一起,你看怎样?」刘大满意地眯起眼睛,把大手覆在潘璋头上。「对了,那孩子……叫什么来着?」

「……徐盛。」离开司马家重投刘大麾下的老二倒抽了一口凉气。「老大,那个比咱们小时候还要狠的孩子,叫徐盛。」

「哈哈,对,那小鬼差点就把老二你的老二割掉,哈哈哈。」

老二没有忘记,当时要制伏这小鬼,几乎教他老猫烧须。

如果老大真的能够把这两个小鬼弄在一起,燎原火、张雷和郭昂他们……又算得上什么?

「哈哈哈哈……」老大仰天笑了。

「哈哈哈……」老二也笑。老二是个简单而传统的人,有恩必报。从一开始,他就相信老大。他笑,他便笑;他说这是对的,他就不会怀疑有错。

初平元年,谷雨。

距典韦为败将执行第一樁行刺任务已经差不多四年光景。这几年间,典韦以辨人之术顺利为败将完成大小任务,由商场贾凶杀人到官场解决政敌,典韦记下一张张脸,同时又忘记一张张脸。

每次任务完成,典韦都没有忘记以食指和拇指按住眼帘,念念有词,完成仪式。

记住,是为了忘记;忘记,是为了存在。

而认出,是为了销毁。

销毁对方人生的同时,也销毁自己的记忆。

作为刺客,典韦不留恋,也不需要记忆。他之所以当刺客,就是为了洗去过往记忆,把自己清空,让自己成为不必思考的杀人工具。

他跟周围自作聪明的世人不同。他有自知之明,不逾矩,不贪求。知道自己脑子不好,太复杂的东西就索性不去想它。当刺客的好处是接单工作,一切按命令与客户要求行动,不必思考,不带感情。

典韦当初愿意加入败将,为刘大效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有刘大替他接洽工作,他就不必跟客户讨价还价,拉锯试探,而且,在当时所有接触的人里面,刘大是最值得效命的首领。

典韦思想简单,行事直接,没有惊人智计,他唯一凭恃的,就只有他的一双眼睛。他那双原始的瞳仁不仅能够记住所有人的特征、一眼认出人群里最强者,还能藉此相出值得报效托付的主人,让他的才能获得更好的发挥机会。

这时代,连凡人都妄想可以成为天下的主人。典韦是少数拥有自知之明,甘心做好自己本分的仆人。他一直等待的,不过是一个值得的主人。

只有最好的仆人,才能认出最好的主人。典韦最明了主仆之道,故总能一眼相出谁才是最值得的主人。

四年多前,初遇到刘大那一个夜晚,同样雾雨阴凉。时近暮春,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雨还是雾。当时典韦因为总是单人匹马,不理规矩,拒绝依附任何势力,结果开罪他们,连镇上店家都不敢卖他食物,更遑论收留他居住。典韦索性住到山里,天天躲在山洞午睡,饿了就抓鹿捕狼充饥,披发散行,生人勿进。

蓦地,一道朦胧人形在云雾中出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你就是那个……教整个陈留郡官民闻风丧胆的——」

「老大,此人听说是个疯子,先让我试他一试!」另一把声音连同兵刃出鞘之声从厚厚云雾中破开。「喂!你是不是那个典——」

老二对自己的剑术极具信心。他一直以为,败将之内,除了老大,他就是排名仅次其后的那一个。老大缺了左眼,他缺了右眼,他一直深信自己就是老大的左眼,扶掖老大看得更远的左右手。他没想到,锐意一击得手教刘大刮目相看的他竟然偷袭失败,别说尝到甜头,就连对方衣袖都碰不到。

扑了个空的老二惊讶回头,却见一道浓稠如兽的黑影不知什么时候早已越过了他,伫立老大面前,匕首距离刘大盲掉的左眼仅半寸距离。

「找谁?」典韦无视老二,一出手,便瞄准刘大弱点。「说。」

「我来……找一个侠客。」刘大面无惧色,语气平静。「这人年轻时好游侠,有志节,行侠仗义,可惜当年因为在市集当众教训那些借仁义之名欺侮百姓的闾巷恶少年,看不过眼出手,却重手把他们击毙而被官府通缉,被整个州郡自称任侠的江湖中人联手抵制追杀,结果只能逃到山野……」

「闭嘴。」典韦犹如受伤的野兽,幽冷的双眼绽出一丝血红。

「你在想:怎么我一直信靠捍卫的信念,如今竟然成了伤害摧毁我的刀刃?」刘大到。「今后,我……还该不该继续?」

「真讽刺呵,真正捍卫侠义价值的侠客,竟遭到那些欺世盗名、玷污这个身份的假冒侠客驱逐追杀……」刘大凛然迎接向典韦闪烁变换的瞳仁,一字一顿。「……这样的乱世,你真的打算就这样一辈子逃开便算了么?你没有想过……要改变这个扭曲荒谬的世界?」

的确,今人口中的任侠,已经不再是当日朱亥与季布那个时代的任侠了。

那个壮绝美好的时代,那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时代,早已远去。

回不去了,这不过是个名存实亡的时代。忠诚沦为自私与取信出卖的利器,任侠二字,也不过是逞凶斗狠、私斗复仇的冠冕借口而已。

典韦不是不知道。其实他很小的时候已经知道那些任侠是一群怎样的人,只是因为年轻,心里还有着满腔热血和理想,没有亲身尝试过,总不可能甘心。

「你口中那个任侠……」典韦咬牙。「……早已死了。」

「任侠……刺客。」刘大道。「要当灭绝任侠的刺客,还是捍卫内心忠诚与价值的最后一个任侠,就以行动去刺求答案吧。光是躲在雾中,只会继续迷失,找不到出路。」

云遮雾罩,烟雨楼台,然而典韦还是从迷雾中辨出了刘大。

「来吧。」刘大道。「加入败将,当我的眼睛吧。」

「要是你真的愿意为我卖命,剩下的一只眼睛,拿去也没关系。」

「老大——」一直锐意成为老大左眼的老二著紧趋前。

刘大扬手阻止。

刘大仅有那只眼睛精光内敛,紧盯典韦,仿佛在说:要是你愿意当我的眼睛,这只眼睛,你就拿去好了。

刺客的匕首,总是触目惊心。

刺客的说辞,总是撼动人心。

陷进盲眼里的匕首在微微抖动。

屏息静气的三个男人,谁也没有说话。

雾越来越深,锁住了困在人生半路的三个潦倒中年汉子,沉默对峙,各有所思。

良久,典韦放下尖端勾有血丝的匕首,长长地吁了口气。

他知道,眼前这个油腻迟暮的男人,将是他今后生命里很重要的人。即使无法把自己领到出口,至少……也可以带自己离开这里吧。

顷刻,刘大眼皮跳动,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眼前这渴望知音的寂寞汉子,将是壮大败将,让他飞黄腾达的重要棋子。

兖州成安县城东某客栈内,刚又独自一人完成任务的典韦推开厢房木门,把染有血迹的布包掷在几上。

「老大——」典韦还没开口,站在刘大身边的老二已经开口。

「典韦……」老二语气不善。「老大不是吩咐过你今次要跟徐盛好好合作了吗?怎么又把他摆脱,自己回来了?」

典韦置若罔闻,径自越过老二,大剌剌摊坐榻上,扯下脏污衣衫,赤裸上身,抓起几上酒壶便灌。

「典——」

刘大扬手,示意老二噤声。「典韦……你回来正好,有件事情,老大想跟你商量。」

典韦把酒壶仰首干尽,随手扔到地上,以手背揩抹嘴角,挪移身子,双掌一拍,拍到两条大腿上。

「这几年得你相助,败将生意的确比最初做大不少……」刘大似是习惯典韦的粗野直率与沉默寡言,径自开口。「除了兖州,北方几个州郡都有咱们的雇主,规模绝不比司马家逊色……」

老二抢白。「就可惜前阵子独眼杀手刺杀许临一事,让本已一蹶不振的残兵声名鹊起,把咱们压了下去——」

「咋们这几年做的,极其量也只属小生意,自由是自由,却难以让我们登上大雅之堂……」刘大皱眉,白了老二一眼。「所以啊,老大跟其他败将元老商量过,决定……」

刘大紧盯典韦双目。刘大知道,看似漫不经心的他,一双锐利的双眼,其实一直暗暗观察自己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

「决定行『借将』之策。」

残兵,残影。

败将,借将。

「黄巾作乱,戚宦相争,州牧割据,董卓废帝另立,各路诸侯组成关东军誓师讨董,乘此乱世,再守着那些小本经营的生意已经没有意思了……」刘大娓娓道来。「典韦,我说啊,刻下的情况,不就跟当年春秋战国很相像么?」

乍听春秋战国四个字,典韦忍不住坐直身子。

「天下大乱,英雄乘时而起,咱们败将应该抓紧良机,扩大势力,以分散投资之策,选定有潜质的明日之星,把咱们败将精英借调到各地义将麾下,只要其中一人他日取得天下,咱们败将便……」

刘大真正的意思是:以典韦你的相人眼光,能够为我辨别出值得借将的明主么?

「怎样?这数年来你接触过的将领与诸侯,有哪些能得你青睐,值得投靠?」

把培训的刺客借调到天下乘势崛起的各军阀麾下,即可作投资,同时又能潜伏刺探,贩卖情报,实在一举数得。刘大行此借将之策,乃因此计可轻松解决刘大欠缺眼光,不知道最后谁才能真正得天下的弱点。分散投资的好处是,只要能够押中其中一注就能一铺翻本,雄霸天下,顺势拔掉刘大的眼中刺,把不成材的司马家踩在脚底。

刘大没有忘记昔日教训。他害怕重蹈覆辙,故采遍地开花的方法,深信总有一枝独秀。

有方向,却总是无法掌握时机;有事业,却总是欠缺眼光。刘大不容许自己再成为这样的人。

「败者无一死,将来富如山……」刘大轻捋胡髭,踌躇满志,决心逆转乾坤,打破宿命。「……典韦啊典韦,我说这个借将啊,绝对是让败将以小博大、取得天下的绝妙计策啊。」

所谓借将,说穿了其实不过是根据近年典韦向刘大倡议的计策为基础衍生发展而成。典韦有感败将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具经验的同伴在任务中相继牺牲,令原本只需要负责刺探的典韦被迫下手杀人,独立完成各种刺杀任务,年轻的除了徐盛潘璋二人外其余仍然稚嫩,难以担当重任,而且屡次失手犯错,不少同伴就是为了替他们善后而不幸在任务中牺牲,故典韦依据年少时对任侠的向往与理解,大胆向刘大提出改变败将方针的策略。

「一直以来,败将都是残兵的影子,长远下去,根本无法成功……」典韦灌下一口烈酒,喷到血戟上。「一直以来,锐意要跟残兵直接竞争、取而代之的想法,根本就是错误。」

「喔?」刘大扬眉。

「如果残兵是最强的矛,咱们败将要做的,不是另一支矛,而是……」典韦狭长双眼绽出光芒。「……盾。最强的盾。」

原本一直侧头托腮、心不在焉的刘大,跟其他元老的注意力霎时同被攫住。「什么?」

「儒家多出儒士,墨家多出侠士。墨家之徒,善守非攻,守城技巧冠绝七国。咱们当不了最强的矛,倒不如把心一横,成当世最强的盾,为各将领诸侯提供技术与人才,训练军队、辨认细作、贩卖刺杀与防刺杀技巧,以至各阵营重要人物的相貌资料……」

最好的仆人,除了守护主人安全,还包括充当踏脚石,让主人爬得更高。

「哈哈哈!一手提供暗杀资料,一手提供守备人才,左手翻云,右手覆雨,两边取利!好!」刘大从枰上站起,击掌朗笑。「典韦!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你果然是咱们败将最出色的人才!哈哈哈哈……」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原来即使隶属同一阵营,身为士卒的,很可能根本就没机会近距离亲眼目睹主帅相貌,有时远远望见,也只能得出概略印象,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凭其盔甲衣着等辅助辨认,或凭口耳相传记住人物特征,故不少将领会以替身蒙混掩饰,就是窥准这漏洞作出的应急之策。

古代资讯传递缓慢曲折,尤其关于各将领军阀的相貌等重要资料,既无法仰赖绘画技术精确表达,就只能以文字描述形容。然而这种方法毕竟含糊失真,容易造成讹误之余,亦令掌握传递这重要情报的技术人员地位更形珍贵。

拥有相人本事与过目不忘记性的典韦,在这样的时代,他最珍贵的才能,并非其一人独揽、不需援手的高超刺杀技术,而是他得天独厚的辨认才能。

「今后,刺杀主帅、将领与重要人物的秘密活动将会越来越频繁,而各阵营也将出现专门负责认人的细作。老大,咱们先行一步,掌握情报,培训专司辨认这些重要人物真伪的人员,借调到各阵营,这才是让咱们组织更上一层楼的恶窍门啊。」

既然主人一心只想飞黄腾达,也只有尽力辅助主人完成心愿了吧。

「也对,《孙子兵法》有载,间谍可分五种:乡间,敌人的同乡也;内间,敌国之官吏也;反间,收买地方的间谍也……」刘大轻敲眉心,念念有词。「……死间,向敌人散步谣言,并以死让计谋完成的死士也;生间,完成任务后能活着回来的间谍也……」

转型。此路不通,就变换重心,挪动位置,自会转型成功。刘大没有忘记当日宝贵教训。

「成本极低,可试;料敌先机,可得;理据充分,可信;最重要是……计算准确,可成!」

刘大兴奋眨眼,大力拍向典韦胳膊。「……能想到这惊人计策的,就只有任侠出身的你,哈哈!典韦!老大真的没看错你!老大今天很高兴!来!跟老大痛饮百杯!哈哈哈……」

「败者无一死,将来富如山……」刘大一边侃侃谈着借将计划,一边忆起昔日典韦倡议「最强的盾」计策,忍不住咳了一声。「怎样?想好了没有?这数年来你接触过的将领与诸侯,有哪个能获得你青睐,值得投靠?」

典韦眼神飘向别处。凝神低眉。刘大从没见过典韦如此用神,即使当日考虑加入,也没这么犹豫。

「怎么了?但说无妨。」刘大轻拍典韦胳膊。「老大什么时候怀疑过你双眼了?说呀!」

「曹操。」典韦清了清喉咙,正色道。「陈留的曹操。」

一阵沉默的死寂过后,客栈房间轰然爆出痴笑之声。

所有人都在笑,除了典韦。

「那个乳名叫阿瞒,出身宦官之后的……曹操?哈哈哈……」刘大捂住肚子,笑出泪水。「他……他前阵子才在汴水不自量力追击董卓军,结果被徐荣打得落荒而逃,死伤枕籍,这种出身低下、名大于实的窝囊废……哈哈……不是吧?」

「哈哈哈哈!曹操!哈哈哈……」落井下石的老二也笑,笑声比任何人还要响亮。

单纯而吵闹的讪笑声中,没有人留意,双目暗垂的典韦偷偷地叹了一口气。

「典韦,老大知道你一直忠诚,哈……这、这次你就相信老大的眼光一次,先借到张邈那边,助他发兵起义,保护他一段时间,至于那个曹……嘿,曹操,咱们就再观察多一会,好不好?」

「在下听令。」典韦颔首抱拳。「在下告退,老大保重。」

典韦没有反驳。即使明知老大的方向不对,眼光有误,他也没有张声反对。一直也没有。

既然选择了这个主人,就该把脑袋和心连同性命一同交到对方手上,不该怀疑,也不应犹豫。

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忠诚。

忠诚,总是跟沉默形影不离。典韦很多时候选择沉默。是因为他不想离忠诚太远。

其实刚才斗胆提出意见,在他的标准里已经算是僭越了。典韦没有察觉,自己其实并没有完全放弃思考,他不是自己所想那样只是一个听命行事的杀人工具,他……还没有完全放弃自我。

他可以欺骗自己的脑子,却无法瞒骗自己的眼睛。

他的眼睛告诉他,越来越热衷名利,越来越腻胖怠懒的老大,已经不是起初带他离开迷雾的那个老大。那个锐意改变世界的老大,早已滞留在当日重重迷雾里,再也走不出来了。

真讽刺。原来走不出来的,竟然……是他。

典韦闭上眼睛。处身这个价值扭曲的时代,人人表里不一、口是心非,要恪守忠诚,原来……真的比太平盛世更加吃力。

吃力……不讨好。

典韦清楚记得,初次遇上曹操实在许邵堂兄许靖举行的某次月旦评里,虽云此乃品评当时人物的清议聚会,但现身的却是当时冒起的新贵与权贵云集的宴会。各路军阀、将领与名人表面上相聚品议新近崛起的时人,实际上,却是招揽人才、互相摸底、试探实力的聚会。

这是个注重舆论的时代,即使没有超人智慧,没有惊人武力,也可以单凭一双眼睛成名。当中以三君为首,八骏次之,俱为当时名士仰望攀附的对象。他们以一双慧眼被捧成伯乐,谁能有幸获得他们的青睐,谁在这些名士品议月旦中被列于上品,甚至获得一句评语,顿时升价百倍、天下闻名,立即成为各方势力招揽的对象,故携同厚礼前来乞相求目的络绎不绝,也让这些人的地位水涨船高。

典韦朝那些公认独具慧眼的名士瞄了一眼,便别过脸去。他知道这些人很多都不过是装神的片子,名大于实。一切不过是结党营私、扶掖党羽的利益输送。

他们的眼睛,跟自己那双眼睛,是不相同的。

他们点石成金,典韦抛砖引玉。他们眼中的王,在典韦眼中,不过烦人鸟;典韦眼中的王,却——

「待会要是累世三公的河北袁绍来了,记得立即给我打暗号,懂了么?」刘大朝典韦眨眼。「要是能够攀附于三公袁家,咱们败将就能稳夺天下了!」

刘大眼中的王,是当时前呼后拥、众星拱月的汉室权贵袁绍。

为了抓住结识袁绍的机会,刘大费尽心机四出请托,才能尾随其中一名权贵雇主一同前往。他前来的目的表面上是让典韦趁机会好好认清所有冒起的新面孔,为败将招揽生意,实际上却是趁机攀附名流,接近袁绍,加快飞黄腾达的步伐。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典韦,依旧一语不发。

宴会里,护卫在旁的典韦一边默默记住在场所有新秀的特征,一边飞快辨认周围熟悉脸孔,悄声提点刘大即将走进攀附的是哪位名人权贵,由出身地、好恶与事迹无一遗漏,好让记心甚弱的刘大能够挤出笑脸、迅速装熟,成功在这些名流面前留下深刻印象。

「听说袁公今天不来了。」老二挤开人群,俯身耳语。

「不是吧?这……」刘大眼肉颤动。老子花了多少财宝打通关节才能逮到这个见面的良机,怎——

「来了!」「终于来了!」「啊?终于来了吗?」

外边一个人影,引来在座一阵骚动,刘大急忙站起,四下张望。「怎么了?来了吗?袁公来了吗?在哪里?」

比想象中还要矮小的身影逆光站在门槛前,然而其过于巨大地投影却把厅中各人都盖住,犹如巨网把在场各人周围吞噬。典韦瞟了一眼,然后,再也无法把视线抽离。

是他。就是他了。

那个站在时代的门槛上逆光黑暗的男人,将会使最终的那个王。

接下来现身的几个人影,除了典韦一眼认出的这个王。还包括当时评价极高、深受各方仰望期待的权贵袁绍、贵族世家孔融以及不少后来名动一时的诸侯。

乍见气宇轩昂的袁绍与矮他一截的曹操热络攀谈、执手叙旧,刘大和周围几名新加入聚会的商贾,竟错把曹操当成袁绍的族弟袁术。其实这种事情在这时代屡见不鲜,很多名人都不过是久闻其名,根本就没有亲眼遇见,所以认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只是对一心攀附袁绍的刘大来说却是个太糟的开始罢了。只见袁绍尴尬解围,曹操却根本不当一回事,饶有深意地轻拍刘大胳膊,潇洒朗笑,扬长而去。

当看到曹操与刘大并排站立,典韦心情就更复杂。

我的眼睛从来不会说谎。是他。就是他——不管是背景、出身、实力以至形相,乍看曹操俱不是这群人当中最出色的那个,然而典韦还是一眼就在这群当世富贵、明日之星与强者里面,认出了王。

他知道,这群人里最深藏不露的,就是这个遭人冷待、其貌不扬的曹操。

他知道,最后终结乱世,取得天下的,将会是目前本钱与实力远远落后的曹操,这位曾经被许邵无可奈何评为「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的下品男人。

上天给予典韦黑暗的眼睛,他却用来寻找——蓦地,一道锋利的视线扫到典韦眼角。典韦终于跟曹操视线相接。

出身黑暗的典韦,从未试过这种奇怪的感觉。眼前漆黑一片,整个世界跌入浓稠无边的黑暗,仿佛眼眶就要流出黑色的眼泪……

「你……」

当典韦回过神来,惊觉曹操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来了吗?」

久违了的那种热血沸腾再度涌上喉咙。典韦好不容易才抑压跪下臣伏的本能冲动。这种难以言诠的共鸣也是是因为两人同样出身黑暗,相信黑暗的力量,更因两人年少时俱崇尚任侠节义,却因这个扭曲朽坏的世界失望气馁,愤慨之下只好把信念谨藏心底,不再提起……

「你叫做典韦……」曹操定睛凝视疼痛揉眼的典韦。「……对吧?」

直到后来,典韦还是成了曹操最忠诚的护卫,他还是没有问曹操为什么当时认出了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典韦没有忘记,最好的仆人,总是主人身边最沉默的人。好几次几乎忍不住想问了,最后,还是没有把内心多年的疑虑宣之于口。

也许,当仆人一眼就认出最适合的主人的时候,主人同样地,在人群里,一眼认出自己最忠诚的仆人。

自那夜月旦评后,典韦虽然依旧忠诚执行刘大的命令,然而内心已经渐渐动摇,几乎到了不停要求刘大给予命令,好让自己在麻木疲惫里完全放弃思考的极端境地。

五月初八,芒种。

黄梅天气,雨雾漫漫,即使站在山前,也只见白茫一片,遮断青山,前路也是一片茫茫。

窗边飘来腐稻和青苔的气味。春泥的肥沃气息随着溅起的雨扑面而起,一个背影孤独的男人伫立檐下,遥望眼前雾雨氤氲,默默举起酒缸,灌了一口又一口。

檐前雨串答答滴到倾斜堆叠的酒缸里,有些已满,有些半满,有些早给喝光,叮叮咚咚的,跌宕高低,发出清脆童稚的声响。

典韦没有理会缸里的烈酒已被咸苦的雨稀释,这个粗砺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在乎这些旁枝末节,更何况,内心烦忧的他,即使已干了十多缸烈酒,还是没有发现这些雨酒有什么不同。

入口一样苦涩,一样乏味。

对忠诚的人来说,世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在他选择了主人之后,才给他遇上真正值得他忠诚的对象。

自遇上曹操,典韦一直在挣扎。遇上他之后的每一天,典韦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日子。他无法瞒骗自己的眼睛,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他知道,只有曹操,才能真正懂得他的忠诚;也只有他,才能让自己仅有的忠诚,成就更有意义的大事。

要忠于眼前这个人,还是忠于自己的眼光?该忠于自己,对自己诚实,还是继续执着于忠诚本身,明知已经偏离,已经不再对了,仍然固执坚持下去?

像我这样的人,不懂国家大事,不懂什么大道理,既不晓兵法,又欠缺野心,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活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直逃避深挖、面对自我的典韦终于在这个前路茫茫的雾雨日子认真思索:假如主人刘大是为了飞黄腾达而奋斗,那我……又是为了什么?

我既不会兵法智计,又欠缺钻研人心、机关算尽的天分,我拥有的……是什么?

蓦地,一道闪电在眼前如龙绽舞。

没有雷,没有声音,就只有闪电。教人眼前一黑,耳鸣晕眩的黑色闪电。

幻梦一样,瞬间连接天地,撕裂视线,破开迷雾,然后,留下教人目瞪口呆的黑色残影。

后来,云开了,风来了,绵雨骤作急雨惊风。

被吹散的酒缸滚落地上,乒乒乓乓,铿然碎裂。典韦只觉体内也有什么随之破裂,猛风扑面,浑身湿透,对典韦来说,却是豁然开朗。

忠诚,你拥有的,就只有忠诚。

活着……就是对自己执着的忠诚。

终于自己,诚于内心,虽千万人,吾亦往。

对了!就是这样了——典韦眼眸里一直结聚的乌云终于尽去,脸上迷雾消散,他张大嘴巴,任由豆大雨点洒进口腔,他大笑,他怒吼,他终于豁出去了。

他……终于吹散迷雾,迎向风雨,并且……在风雨中找回自己。

从来,我都只想过简单的人生。

不够聪明就不要自作聪明,不懂说话就保持沉默,宁愿以自己唯一自信的眼光,寻到最值得托付忠诚的明主,就这样把自己押下去……

把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真正毫不犹豫地,一同押下去。

走到这一步,典韦已经不能不向刘大坦白了。

「不必说了。」正跟老二下棋的刘大真慢酒斛,一口仰干。「如果你还把我当老大,你就别再劝我投向那个势孤力弱、毫无王相的曹操。咱们败将暂时能够动员的人才不多,每一步棋都不能错下,徐盛和潘璋要借到江东孙家,主力要留给袁绍,其余得留下维持组织运作,咱们已经没有人手可以借到曹操那边了。」

「袁绍贵为关东军盟主,不管出身、智计与势力都比那个姓曹的优胜太多。那姓曹的算什么?阉宦之后,能有什么作为?」刘大打了个酒咽,亲拍典韦胳膊。「典韦啊典韦,你认人确有本事,但论相人的眼光,却比不上我这个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老大啊!哈哈哈……」

刘大已届中年,再没多少次机会失败,所以,他选的,是表面看来赢面最大的袁绍。

或许人到中年最大的悲哀是:越来越不敢冒险,越来越害怕失败,越来越害怕一无所有。

「尽管如今天下人都耻笑他,看不起他,骂他出身手段皆肮脏,然而在下一只相信,能够取得天下,终结这肮脏乱世的,根本不可能是什么仁义之师……」

没有人会相信典韦的黑暗理论,即使当局者与智者圣贤也不会相信这荒诞的结论,但是典韦毫不介意。他没有忘记,活着,就是对自己忠诚的执着。

「哈哈哈!」醉醺醺的刘大一脸红酡,大力拍向木几,棋子四散震乱。「奸臣反而救天下,终结肮脏乱世的……竟然不是民心所万民拥戴的仁义之师,而是出身手段皆肮脏的阉宦后人?有趣!真的有趣!」

笑得脸上肥肉乱颤的刘大又灌了一口酒,却抢注了。

「老大,我是认真的。」典韦恭谨下跪,膝盖刚好踦住属于将帅那一只棋子。「袁绍不可能是咱们的明主。就算想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也该选择曹操,而不是袁——」

刘大心系家室与名望高出曹操多倍的袁绍,对宦官之后曹操不屑一顾,然而权贵出身的袁绍对刘大同样不屑一顾,前阵子不管刘大如何献媚,他都不为所动。

当时袁绍内心早有周详计划。他有他的春秋大梦,让自己的私生子袁方吞掉曹家、统一北方的春秋大梦。光明那一边早有水镜辅助,黑暗那边也有左慈作后盾,根本就不需要这来路不明的败将刘大。

只是刘大仍然死心不息,执意高攀。

「咳……哈哈、咳……典韦啊典韦,如果你真的那么相信这个姓曹的……」刘大拭去眼角笑出的泪水。「……咳、你便、便去吧……哈哈……」

典韦内心不无惊讶。他没想过……效力多年、忠诚尽义的首领,竟然就这样随他去,不加挽留。

典韦年纪已经不轻,不讨好、没主见,在刘大眼里不过是一把用旧了的刀刃,再好用也只是工具而已,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又不是不能替换,丢掉就丢掉好了。

反正……最需要他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继续留他在身边,搞不好会成为阻碍我攀附袁家、飞黄腾达的绊脚石……

昔日最重要的踏脚石,已在攀龙附凤的成名路上,成了最碍眼的绊脚石。

「去吧。咱们散买卖,不散交情;变关系,不变感情……」刘大挤出惋惜表情,轻拭嘴角,肥胖油腻的大手压在典韦肩上。「将来要是真的飞黄腾达了,千万别忘记我这个前任首领啊。」

刘大没有忘记,自己最擅长的,从来都不是杀人,或者相人。他最擅长的,是买卖。

散买卖,不散交情。

既然无法阻止,倒不如顺水推舟,索性卖他一个人情。

……忠诚的人,对于自觉亏欠的对象,总是涌泉以报。

典韦一直坚信,结束黑暗的,只有更为黑暗的那个人。

世人择善固执,唯独他择恶。

……择最恶而固执,忠诚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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