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第1项被称作放弃战争,第2项则被称作否认军备及交战权。

由于没有会对侵略战争持肯定态度的人(至少对有着当选可能性的政客和正常看待世间的议论家来说),因此这个第9条最大的争论点就在于是否也禁止了自卫战争·自卫战力。

而实际上,日本拥有自卫队这一战力。说到现政权是如何将其正当化的,

1:其中写的是「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所以并没有放弃作为防范前来进攻的敌人,保卫日本的手段。

2:其中写的是「为达到前项目的」,所以除了前项目的以外,也就是如果是为了防范敌人进攻,保护日本的战力,就可以保持。

……就是这么个理论。

「这个虽然之前也学过了,但我总觉得有些强行啊。第1项先不说,第2项的日语很别扭。」

怎么个别扭法?有点意思,你说明一下。

「比如说,被抓进看守所的人问警察『为什么不把我放了』。那么警察就会回答『为了不让你逃跑或者隐藏证据』对吧。假如这时嫌疑人主张『这些我都不会做。如果说为了防范我逃跑或隐藏证据而禁止我外出,那就应该认可我以逃跑或隐藏证据以外的目的外出才对』,那究竟该不该认可他外出呢。」

嗯嗯,很不错啊日影。

『为达到前项目的』这里俗称芦田修正,是在草案审议的最终阶段插进去的,有一种说法是为了令自卫战力得到认可才加的这一句话。虽然很少见过有人会像你这样具体推导,但仅凭插入的这一句就令自卫队得到认可还是很奇怪,这种意见是相当根深蒂固的。而且执政党中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也认同这就是诡辩。毕竟要是相信这说得通,那就没必要修改第9条了啊。这可真是个有趣的矛盾。

「这可不是看好戏的时候……。即使这样也没有必要修改吗。还是说莫非会长觉得应该废止自卫队?」

怎么可能。那太不现实了。

我可是最喜欢自卫队了。因此反对修改第9条。

「诶诶诶诶。我不懂你的意思。」

要说为什么自卫队不是《日本国军》,就是要展现出‘我们没有违反第9条,这并不是陆海空军哦’这种姿态。攻击机和轰炸机叫做《支援战斗机》也是展现出「这是为了自卫的飞机,并不会主动攻击」这种姿态,步兵科叫做普通科,炮兵科叫做特科也是为了展现「我们不是军队」这种姿态,陆军大左→一等陆佐以及海军中尉→二等海尉等阶级命则是为了展现「我们既不是军队,也和旧日本军没有关系」这一姿态。我最喜欢这种自卫队独有的生硬感觉了。尤其是阶级名称令我喜欢到无法自拔。如果修改了第9条,变成日本国军的话这些全都会消失!因此坚决反对!保护第9条!

「等、就、就因为这种理由!?」

还有就是,如果改变了称呼,那书面文件和设备标识都要换掉,会用掉上亿金钱哦。这不是浪费嘛。

「突然又变成这种心酸的理由!」

假如即使改了第9条,自卫队还维持原样的话倒也无所谓了,想改就改呗?

「别突然又没有干劲了啊!」

最后跟第9条相关的废话暂且不提,考虑『如果是自己会制定什么样的宪法』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毕竟世界早晚会分解为数百万个王国,我们都要迎来各自选择自己的国家这种时代啊。我觉得高中的政治经济课上,应该让学生都写一下自己的宪法草案。

「最后倒是说了句好话,可全被之前那超喜欢自卫队的发言给糟蹋了……」

那我再讲讲自卫队?其实他们的制服也相当不错……

「我求你快饶了我吧!」

从人权中毕业

「下一个问题来自东京都在住的公司职员。『虽然提到了很多民主主义的缺点,但这也不意味着绝对王权就好对吧。为什么狐彻同学会以绝对王权为目标呢。如果狐彻同学建立国家,那会是个怎样的国家呢。』」

哦,这个问题很不错嘛。能够补充我讲课时没能提到的部分。

「其实我也很在意。会长每次都会提到绝对王权,那是认真的吗?并不是虚张声势?」

别把我跟你这种靠虚张声势为生的人混为一谈。我非常认真。我建立的国家一定会采用绝对王权。

「哪怕不用选举,人数较少的合议制不行吗。」

不行。必须是仅由君主持有主权的标准王权才行。

「那也就是独裁制对吧。真的没问题吗……?」

独裁等于邪恶这种浅显的等式也同样是民主主义信仰的教义之一。诸位读者已经读到了这里,那么希望你们能够干脆地克服这种无聊的先入为主。

那么,之前我都没有认真地将王权的优点与其他政治体制进行比较。因为无论是拥护绝对王权的论点还是主张将其废除的论点,都是是神学占据了主流,因此其议论也只是在比较哪边的信仰更加强力而已。

但是,还是有着极为稀有的例外。就是讲课时也提到的托马斯·霍布斯。

他虽然是社会契约论者的先驱,同时也是绝对王权的支持者。因此他十分理性地诉说了王权——这里就配合霍布斯称为君主政治吧——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利维坦』的第十九章中,他将君主政治与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进行比较,强调了君主政治的六个优点。其中的五个其实并不重要,然而他列举的第一个优点,可以说是整个『利维坦』中最精彩的部分。

也就是『君主政治不会腐败』。

「啊,好像讲课的时候会长也说过这个。那个时候我看会长实在太过兴奋,就没能深入询问来着。」

毕竟那一节我还得讲约翰·洛克,所以没什么余地深入讲述霍布斯啊。现在就让我详细说明一下好了。

「但是,君主政治不会腐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反而觉得更容易腐败才对。」

在谈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所谓的腐败到底为何。

霍布斯讲到,统治者也同样是人。有着自己的欲望,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的家人和关系密切的友人。身为统治者他必须去争取公共利益,但同时也会想要寻求自己的私利。而当公私的利益产生矛盾时,人类这种感性的动物一定会优先私人这边。这就是腐败。到这里还没问题吧。比如说决定税金要用在哪里是统治者最重要的工作。既可以用来保障国民的福祉,也可以以毫无必要的公共事业作为幌子分发出去,用来资助自己的家乡或是关系密切的公司。

「经常会听说啊……该说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这种事情吧。」

这时,霍布斯那冷酷且现实的思考方式再次粉墨登场,他并没有说统治者优先于私利私欲是一件坏事。人类就是这样的,所以要配合人类的这种本性创造社会,他贯彻了这种现实主义的观点。所以所谓政治的『腐败』,也是为了配合一般人的感觉而选择的这种更加易懂的称呼。

那么,要消除腐败,该怎么办呢。

「这不就是应该制定严格的宪法,来限制政客肆意妄为吗……」

霍布斯并不会考虑这种事情。他才不相信什么法律什么人类的理性。而是坦率地承认人类是将感情放到最高优先级而活动的生物。

所以他如此主张,「如果令公益与私益尽可能相近的人成为统治者,那么公益也会有显著的进展」。

「呃那倒是,要是有这种人就再好不过了。可那种家伙,真的有吗?」

有的呀。绝对君主正是公益和私益完全一致的人!

「……为、为什么会变成这种结论?」

关于这个理由,霍布斯的记述十分难懂。据他所说,王的资产和名誉还有权力是从臣民的资产和力量以及名声中诞生的——

「嗯,不好意思,我不懂。」

要是当做国家或者政治来考虑会很难懂,所以当成公司去想就行了。

我们要考虑的模型就是成长显著的初创公司。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总裁带动着公司成长,假如他想要赚更多的钱,那他会将公司的资产都占为己有吗?或者假如他想要更加出名,那他会毫无了解就突然涉足电影制作行业,拍摄一个自导自演的电影吗?

「……不会,就正常努力经营公司就好了吧。那样无论是钱还是名声都能到手。」

正是如此。

假如是独资经营者,那么公司的评价几乎就等于经营者的评价。公司利益与私利完全一致。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侵吞公司财产,或是无谋地变更公司业务简直是蠢到家了。努力工作,一个劲地提高公司业绩就是最好的方法。

「啊—,也就是说,绝对君主对国家来说就相当于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对吧。」

嗯,到了现在,哪怕是日影也有着不错的洞察力了啊。

国王与国家的评价也同样是相等的关系。所以君主政治中,公益与私益完全一致,不会产生腐败。

而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中,国家的业绩与统治者的业绩之间的联系很弱。毕竟有很多统治者,决定权和责任也变得分散了啊。因此公益与私益很容易产生差别,腐败也容易产生。这就是霍布斯的主张。我就是接触到了这种思想,才会以绝对王权为目标。

因此,我所创造的国家会成为君主天王寺狐彻握有所有权力的绝对王权国家。国政的成功全都是我的功绩,失败也都是我的责任。这很好懂对吧。跟国政相关的事物全部按我的爱好来设计。而我基本是个自由主义者,所以大概会是一个限制很少的国家吧。

「总觉得连很厉害的事情都会允许啊。真的能好好照顾到人权吗……虽然这也不是要我来担心的事情就是了……」

嗯,我忘了说一件很重要的事了。

我的王国中并没有人权这种规定。

「诶诶?……诶诶诶!?」

人权这种想法中有着很多问题。

首先,为了令人权成为「所有人类生来就有的」这种豪言壮语,其原因最后只得追溯到神明身上。这对于同样信仰基督教的人十分有效,但对于不同信仰的人,这岂止是没有效力,反而会造成反效果。比如说在印度,身份制度依然根深蒂固,女性在社会上也处于很低的地位。这时即使将基督教的神明保证的人权这种思想带进来,也并不会在此生根。因为他们有着他们的信仰。种姓制度就是他们的信仰本身。

接着,为了令人权是「不容侵犯的」这种豪言壮语得以实现,每当想要限制人权时都必须付出毫无意义的劳动力和纷争。只要人类还在进行共同生活,那么彼此的权利一定会产生冲突,也经常会发生国家必须限制国民权利的情况。比如说征税就是侵害财产权,对犯罪执行的刑罚是侵犯自由权。

还有一点,人权发出了不言而喻、确凿无疑、不容侵犯这种豪言壮语,可具体的内容却版本不一,内容和适用范围更是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增加。

「豪言壮语好多啊。」

毕竟这里就是问题的本质。

正如课上曾经说明过的,在人权尚未普及的时代,必须借助神明的威光给予夸张的赞美,尽一切方法将其传开。在教训小孩子的时候,我们不是会说「不睡觉鬼就来找你咯」或是「说谎就会被阎魔大人拔掉舌头」这种话吗。跟这个是一样的。

但是,人类的幼年期即将结束。我们必须从人权这种信仰中毕业,开始用自己的头脑思考才行。

再重申一遍,权利就是共同幻想。在于每个人是认同还是不认同,仅此而已。即使是互相因「有」还是「没有」而争吵,也只会变成毫无建树的神学争论。而且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所以认同的自由与权利,想要被认同的自由与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不同才对。就是因为想要用人权这种话语强行将一切打包,强制塞给所有人类同样的东西才会引发问题。围绕表达自由引发的争论就是其中最典型的。

我们已经该长大成人了。

让我们扔掉偏见,将人权拆开,不再停止思考,而是对其中的每一个权利都判断其「认同了会怎么样」「不认同会怎么样」,并自己做出选择。然后与认同同样的权利与自由之人组成集体就好。对什么事物宽容,对什么事物严格,这都是每个人或是每个集体的选择。选择的责任与结果,也同样由本人来承担。

这才是真正的社会契约。

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学到这点。想要归属于某个国家,就只能认同该国家想要认同的权利。完全不认同他人的自由与权利之人,不会被任何国家所欢迎,只能孤独地死去。应该给予全人类的才不是人权这种童话产物。而是教育。是知识与判断力,以及选择。

本书正是为此而写。愿我的话语会成为指引诸位读者的方向,最终成为诸位的毕业赠言——

以上,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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