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编辑:“你差不多可以自称是作家了吧?”

  我:(……)

  我想这应该是编辑看过上一集后记之后的发言。

  警察:“呃~所以在哪里高就?”

  我:“啊、是的,并没有特别在哪里服务……”

  警察:“好的。(职业栏写上无业)”

  现实就是这么回事。顺便说明一下,这并不是我和警察先生在口供室进行的对话,所以请放心。不提这个,我对于“何谓作家”有一些类似我个人偏见的观念,我之所以没有像编辑说的那样随便自称为作家,其实是有着某些原因的。本次就基于我个人的主观,列举两三个我愿意自称为作家的条件。

  ①被称为老师

  编辑:“我说小林……”

  好,到此结束。

  在这个时间点,我就自觉到我要自称作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连载杂志上头的访问专栏写上“作家”这个简洁职称的那一天,以“搞笑一点”这个理由退件的不是别人正是编辑。意思就是我这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不够威严。

  不过呢,由于编辑是我出道至今的恩人,所以要是有一天他叫我“老师”反而会令我坐立不安,何况我也很喜欢搞笑。总而言之,我还要多加努力。

  ②在温泉旅馆写作

  编辑:“下次要在外头和总编开会。所以你知道哪里有不错的温泉吗?”

  我:(……咦?换句话说,是要我负责接待吗?)

  到头来根本不是去写作。不过很遗憾的,总编因为工作繁忙所以并没有到场。换句话说我也错失了一个拍马屁的机会……在我这么说的时间点,我就觉得果然有哪些地方不太对了。要是下次有机会见面,我打算好好拍马屁拍个痛快。

  ③这间温泉旅馆请我挥毫

  老板:“老师,请为本旅馆挥毫留念……”

  大概就是这样吧。哈哈哈。唔哈哈哈哈(口水)。

  要是能来到这个程度就很完美了。虽然这么说,不过这么一来与其说是作家,更像是已经达到了文豪的领域,但也正因如此才算完美吧,即使接受临检也可以大方自称为作家。嗯。

  我:“我是作家林智明。”

  警察:“嗯,这种事情到局里再说吧。”

  ……咦?

  顺带一提,我和编辑前往刚才提到的温泉旅馆时,别说是在签名板上挥毫,我只有拿着触控笔在NDS屏幕画来画去。小精灵我怎么玩都玩不好。

  依照前面的推论,要成为作家实在是有一条很远的路要走(对我来说)。

  因此关于编辑这边,万一因为像是人事异动之类逼不得已的原因必须换编辑的话,请对接任的这位适合戴眼镜的年轻女编辑施以良好的教育,让这位编辑愿意用“老师”来称呼我。

  好的,以上是开玩笑的。今后请永远用小林来称呼我,并且给我批评与鼓励吧,编辑。

  2C=GALORE老师,您每次都将我笔下众多的怪人描绘得这么有魅力,实在是非常感谢。有时在看到插图之后会有种“原来如此”的重新发现,所以我总是很期待看到老师的插图。方便的话,下次一起和编辑去泡个温泉吧。

  最后,托各位读者的福,《圣·魔·少·女》进入第四集了。正如上一集所预告的,这一集是以海边为舞台的故事,不知道各位觉得如何?如果能让各位从中得到乐趣就是我的荣幸了。

  然后,剧情将会继续进展下去。希望能在第五集再与各位见面。

  2005年5月 林 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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