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贝伦和菲尔曾
4.贝伦和菲尔曾
把姐姐送回市内住宅后,我回到士官学校的宿舍。
菲尔曾已经在房间里穿着居家服休息了。
“真是罕见。今晚你不去找千金大小姐快活了?”
“今天我未免也累了。”
“也是。”
我也感到很疲惫。我解开头发,脱下外套,整个人瘫在沙发上,散成一团。
从幼年学校时期开始,我便一直和菲尔曾住在同一个房间里。他是唯一知道我内情的人,多亏了他的暗中掩护,我的学校生活才那么顺利。在士官学校中,唯有在菲尔曾的面前,我不必隐藏住真正的自我。
“啊~……好累啊……”
听到我的感叹后,菲尔曾笑了。
“你也没跳多少舞啊。你就一直都在那当壁……花?嗯?这个形容好像不太对?”
“壁花”一词是用来形容千金大小姐的。
“随便你怎么形容都行。我可不想被别人邀请,而且也无需我去登场。让自己变得不显眼,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毕竟,总有一些显眼的家伙来跟我搭话,就算我企图默不作声,也被连带着吸引到了别人的目光。
“嚯~。就没有让你觉得不错的人在吗?”
“如果有就麻烦了吧。我也不能跟别人交往。明明无法负责,却招惹来了奇怪的传闻,这会让对方的那位千金困扰的。”
“话说,你心中设想的对象是千金啊?”
“?你在说什么呢?我可是穿着燕尾服的哦?这样子怎么可能去追求绅士?”
我一边笑,一边解开领带,同时还解开了几个衬衫的纽扣。
菲尔曾递给我一瓶温热的牛奶。这肯定是菲尔曾用魔法加热的吧。
“谢谢。”
“嗯。”
受欢迎的男人可真不一样。
我喝了一口后,便品尝到了蜂蜜那恰到好处的甘甜感。
“真好喝。”
“那就好。”
菲尔曾顺势坐到了同一张沙发上。
“既然你不喜欢这类型事情,那你就直说嘛。”
“嗯?”
“有没有被千金大小姐告白?或者是有了自己喜欢的男孩?”
“没的没的。”
“但是,你这年纪,也到了适合恋爱的时候了。”
“也是,不过,我不太懂这类事情。”
“这类事情?”
“我没想过要上了女生。”
“喂,喂!你这说辞!”
“同时我也不想上男生哦?”
“都说了!你这说法啊!!”
“千金们因为菲尔曾和修特伦就在那躁动不已。我是搞不懂她们啦。”
听我这么一说,菲尔曾神情微妙。
“修特伦是帅哥哦。”
“你也是帅哥。”
明明菲尔曾也自觉自己是帅哥,他这是在说什么呢?
我无语地说完,菲尔曾便脸红了,陷入沉默。
“怎么了?”
“没什么。”
“哼~?”
“我睡了。”
“嗯,晚安。”
菲尔曾摇摇晃晃地钻入双层床的下层,拉上床铺的帘子。
・・・
在我们五岁的时候,我和菲尔曾相识了。
那一天,我也在骑马。
骑马的感觉很舒服。在高处环顾的景色,能比平时看得更远。世界之宽敞让我心潮澎湃。
我就像一道风儿那样奔跑,即便地方稍微有点远,我也能凭自己的力量前往。
从南边的森林处,传来了马车的声音。
一辆装潢得很好的马车,从王都方向的大道驶来。
那是一辆四轮的大型箱式马车。肯定是承载着从王都而来的客人吧。
我骑马靠近马车。发现马车上的家徽是我认识的,接着,还看到有人在帘子后面朝我招手。
我也招手回应,然后连忙返回家里。
我必须告诉父亲,有客人来我们家了。
火急火燎地把马牵回马厩,进入家中。
“父亲!我看到了维尔康叔叔的马车!”
“哦哦。已经到了啊。”
“他们刚刚穿过西部森林。”
“还有一会儿才到的吧?贝伦你去换衣服吧。”
父亲温柔地说。我点点头,连忙回房间。
我的乳母皱起了眉头,叫我不要这么毛躁。不过,这也都是老样子了。
“乳母!我喜欢的那件连衣裙有吗?”
“嫩草色的那件对吧?我立刻给您准备。”
乳母露出温柔的微笑。
“缎带就选择新的那条蕾丝缎带?”
“好啊!请你绑得漂亮一点!”
我脱下骑马用的长筒靴和裤子,穿上喜欢的连衣裙。
原本只是把头发简简单单地扎成一束,乳母替我解开了它,细心地打理起我的头发。这下她为我重新梳成了半扎发,再戴上蕾丝头饰,头饰的结扣位置点缀有淡淡的绿色。
我在镜子面前转了个圈,确认自己的打扮。
嗯,感觉不错!
我敲了敲哥哥的房门,然后就跑开了。对于哥哥,只要敲敲他房门就足够了。
然后我敲了敲姐姐的房门,进入其中。
“姐姐,维尔康的叔叔要来了。”
“哎呀,看来要热闹起来了。”
姐姐如花儿般笑了。
在窗边放有两张椅子。由于姐姐身体有些虚弱,所以她会坐在窗边,探望窗外的风景。肯定是由于母亲来过吧,所以椅子有两张。
“那就待会儿见!”
我迫不及待地跑出庭院,牧羊犬奥布力很乖巧地贴在我身边。由于它看起来过于绅士,我不由自主笑了。
我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茶色毛发,这时,有两道影子落了下来。是父亲和哥哥。
“哎哟,我都要把你误认成为千金大小姐了。”
哥哥笑着,戏弄了我一句。
“你刚才的打扮我也很喜欢。”
父亲也笑了。
“我两种打扮都喜欢!”
我既喜欢盛装打扮,又喜欢穿着随意地跑来跑去。
“无论是哪样,都很适合贝伦。”
父亲笑了,把手搭上我的脑袋。
“好啦,等候多时的维尔康侯爵已经到了。”
刚才见到的那部豪华马车停在了我们面前。
马夫打开车门,维尔康侯爵英姿飒爽地下来。
受日光照耀的肌肤。结实的胸膛。红发之中混杂着些许白发。左侧额头上的剑伤留下了白痕。他便是强大的王国元帅。
“叔叔!”
“啊,贝伦,好久不见。艾尔芬则在王都也见过面了吧。”
维尔康叔叔说完,把目光转向姐姐房间的窗口,朝姐姐微微挥手。
“莉蕾也是越发美丽动人。”
维尔康叔叔是父亲一直以来的朋友。每年社交季节结束,由秋入冬的时候,维尔康叔叔都会来到爱思贝卢克的领地,跟我们一起享受打猎的乐趣。另外,他还会去探望跟爱思贝卢克领地相接壤的维尔康飞地。
我很少有机会能够见到从王都而来的客人。维尔康叔叔会给我讲一些稀奇故事听。他对于我而言是很有趣的叔叔。
“今天,我把他也带来了。”
一个跟叔叔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出现在了叔叔身后。
褐色的肌肤,赤红的头发。比起叔叔那头掺杂着白发的红头发,小男孩的发色显得更红。
“哇,真棒!将来,你会跟叔叔一样,拥有一头可爱的粉头发吧!”
听我这么一说,周围变得一片安静。
我心想怎么了,环顾四周。叔叔脸颊微红,愣住了。父亲别过脑袋,双肩微颤。
哥哥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看向我。
我搞砸了!?
我战战兢兢地看向那个男孩子。他低垂脑袋,双肩在抖。
我可能惹恼对方了。于是我慌慌张张地解释。
“啊,对不起。我不是在说人坏话,我是觉得,叔叔的头发红色中掺杂着白色,像粉色的那样很可爱。所以我想要拥有像叔叔那样的头发,不过,我的发色恐怕是做不到的吧……”
虽然我不讨厌蓝色的头发,但是粉色的头发显得非常可爱。等我年纪大了,红色系的头发肯定会很有趣,所以我感到很羡慕。
男孩子噗呲地笑出声。
“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父亲可爱的!”
于是,大伙儿都笑了起来。
我不明白他意思,被大家吓了一跳。
我说了什么奇怪的话吗?
“好了,你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听叔叔这么一说,男孩子行了个绅士礼。
“我叫菲尔曾·冯·维尔康。今年五岁。”
菲尔曾毕恭毕敬地向我们打招呼。
“我叫贝伦休坦·冯·爱思贝卢克。跟你同龄。请多关照。”
我拎起连衣裙的下摆,行淑女礼。
于是,菲尔曾瞪大了眼睛,看向我。
“贝伦休坦?你就是贝伦休坦?”
“是的。”
“你刚才骑马了?”
“没错,刚才骑马的时候见到了你们的马车,那就是我。”
“你……不是男的啊。”
“常常会有人搞错我性别。”
我笑着说。菲尔曾眨了眨眼睛。
然后,他咬紧嘴唇,视线垂向地面。我双手握紧,担心自己是不是在什么地方上惹恼了他。
“我……能够很快地学会骑马吗?”
“不清楚。不试试看的话怎么知道呢?”
“那就试试看吧!现在就试!父亲!我想要骑马!”
听到菲尔曾这么说后,叔叔露出微笑。
“贝伦,你能陪陪菲尔曾吗?”
听到叔叔的话后,我精神饱满地点点头。
同龄的我们意气投合,在一起各种玩耍。
菲尔曾在都市里长大,对于乡下不太了解。我便教导他如何在大自然里玩耍。
取而代之地,菲尔曾教会我剑术和各种桌游。
菲尔曾的口吻平易近人,我也跟着口吻变得随意。回过神来,他便已经用“贝伦”这个昵称来称呼我了。
在他要回去的时候,菲尔曾已经熟练掌握了骑马,甚至可以跟我一起去远行了。
“对了,贝伦你不来王都吗?”
“唔~,我父亲很少去王都呢。”
“……那就只能我来你这了。”
“等我有一天要去王都的时候,我肯定会去菲尔曾你那里的。”
“约好了哦!”
“嗯!菲尔曾也要再来哦!”
我们约定好之后就分别了。
那便是我和菲尔曾的第一次相遇。
本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