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毕竟我不知道啊!
2.毕竟我不知道啊!
我的名字是贝伦休坦·冯·爱思贝卢克。在生物学上而言,我姑且是个女性。
我的父亲,是祖鲁巴·冯·爱思贝卢克边境伯。
我的母亲,名叫伊莉丝。
我还有大我七岁的哥哥——艾尔芬巴因,还有大我两岁的姐姐——莉蕾。我是三人兄妹中的末女。
我们的领地便是爱思贝卢克领,是位于王都北部的边境之地。爱思贝卢克领的北边,是连绵的高峰;西边是海洋;东边是维尔康领的小块飞地;南边隔着小型森林和大型川流,便是王都。
我被误认为男性,其原因之一,是我那遗传自父亲的头发。父亲和我一样,拥有着浓绀色的直发和深蓝色的眼睛。由于父亲外表如此,因此他获得了“冰之参谋”这个绰号。而我的头发和眼睛跟父亲的一模一样。顺带一提,我的兄长有一头亮蓝色的头发,还有一双遗传自母亲的温柔的水色眼睛。真让人羡慕啊。
我总是把自己的头发扎成一束(因为嫌头发碍事),穿着马裤(方便行动!),策马奔驰……这么一来被人误会成男性,也是没有办法的。嗯,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可能长相方面也有点原因吧。
不仅如此,我的身高虽然比菲尔曾和修特尔王子的要低,但也达到了男性平均水准。胸也很平。不打扮一下的话,真看不出我是个千金小姐。我长成这样可真是可恶啊。
并且,还有一个决定性的理由。
我户籍上的性别和名字也都是男性。这可不怪我,都要怪父亲。
不知为何,爱思贝卢克家很难生出女孩子,并且很少有女孩能够养大成人,多数女孩都体质虚弱。
莉蕾姐姐是时隔百年之后生下来的直系女孩。姐姐出生的时候,家里一片喧闹。但是,姐姐也不出意外的,属于身体虚弱的女孩。
两年后,我出生了。我生下来的时候便是假死的状态,周围所有人都不觉得我能够活很久。
或许是父亲自暴自弃了,觉得我反正会离世;又或许是他想要抓住一缕希望,觉得既然孩子会死,不如一搏。总之,父亲为我起了个男孩的名字,并且让我以男性的身份接受洗礼。因此,在正式文件上,我被注册为了男性。
也不知道是否这个原因,我苟延残喘了下来。
父亲,谢谢你。我无病无痛,今天也健健康康地活着!
再加上,爱思贝卢克家不太懂养育女孩的方式,也不会考虑利用女孩进行政治联姻。因此,我在无拘无束的环境下长大。
爱思贝卢克领从以前开始,就作为名马产地而知名。我们也一直在培育马匹。哥哥曾经偷偷告诉过我:父亲几乎一年到头都待在领地里,因此,别人称呼父亲为“家里蹲侯爵”。可能是因为我们原本便是一个骑马民族,因此家里人基本上都很开明。
家人有教导过我,身为贵族女孩应该掌握什么基本的举止行为;他们还教育过我,根据时间和场合的不同该有什么举动。但是,在领地内,我没有必要那样做派。
原本说来,领地里的贵族就只有我的亲属,所以我摆出个高姿态也毫无意义。而领地里的群众,都是骑马民族末裔,所以基本上都是实力主义者。
对于一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小孩,人们不会仅仅因为其是领主的女儿,就很看得起她。
我是和马匹一块儿长大的,自然而然的,我也掌握了骑马。哥哥的目标是成为一名骑士,我便和他一起掌握了剑术。我还和姐姐一起欣赏花卉、一起吃点心、一起打扮。
我们家不会强制定性,说男的就应该怎样、女的就应该怎样。仆人也不会用“少爷”、“小姐”来称呼我们,而是用名字来称呼我们。这也占据很大程度上的原因。
我就是我,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他们会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也会把我希望的东西给予给我。在这方面而言,对于侯爵千金可谓是理所当然的吧。还是说,因为我是末女,所以他们在宠我呢?
总之,我自由自在地长大。在外面,我穿着裤子行动;在家里,我享受礼裙的快乐。我一度以为这很正常。
现在想来,那恐怕只是因为,大家不知道该怎么培育贵族女孩。
不过,这些都当作是没办法的事情吧(真的是没办法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我成为了骑士,原因就在于,我不小心进入了幼年学校。
幼年学校。在这个王国,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目标成为骑士的男孩子,都会来这里学习。顺利毕业后,大家就可以被分配到军部。如果打算成为士官,那就要从十六岁起,加入全宿制的士官学校,然后成为骑士。
由于幼年学校是仅限男生的,所以,骑士一职也是仅限男生的职业。
原本说来,为什么我会加入只有男生才能进去的学校呢?
简单来说,这都要怪那次斗剑比赛。我被菲尔曾邀请参加了幼年部的斗剑比赛,并且我还获奖了。
以那次比赛为契机,我和修特伦成为了朋友。我还获得了推荐,作为同级生和大家一起进入幼年学校。我茫然地想着:女孩子也可以入学的啊~知道自己合格后,我放下心来,却没想到,我是以男性的名义被允许入学的。
也对,我的名字和户籍都是男的。
发觉这件事后,我脑子一片空白。
也是在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意识到:糟糕,修特伦完全把我当男人了。(我倒也不是说,自己希望别人把我当女的来看待啦!毕竟也没问过我性别。)
不仅如此,无论父亲、母亲,还是哥哥!他们明明知道了此事,却没有阻止我。
在获得合格的通知后,大家可高兴了。
父亲表示:“既然是你的希望,那我会全力当你的后援的!”
在父亲身后,哥哥满脸笑容,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无论怎么想,这都很奇怪吧?
母亲说:“你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她握住我的手,鼓励起我。因此,年仅十三岁的我没有去辨别其中的问题,而是顺势接受了大家的好意。
毕竟,无论剑术、骑马、弓箭,我都很喜欢。而且,我也毫无疑问地憧憬着父亲和哥哥的工作。如果存在女骑士的道路,我也希望去尝试。
并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和修特伦、菲尔曾在一起,这是很宝贵的事情。
在拖拖拉拉之下,结果变成了这样子了。
如果能够在毕业之前,开辟女骑士的道路就好了。但很不巧的是,我家没有那个权力。至少,我要把自己在士官学校里学到的知识带回领地,在领地里建立起女骑马队。以此为目标,最近我开始在领地里试验性地训练起了女子骑马队。
就这样,我并非是想要成为男人。(虽然我也无意像女人那样生活。)
并且,家人也没有要求我以男性的身份活下去。
我也喜欢礼裙,喜欢花卉。我很喜欢漂亮的东西。虽然不擅长刺绣或者纤细的手工,但我喜欢吃甜食。
可与此相同的,我也喜欢骑马,喜欢剑术。我喜欢在外面玩耍,也想要大口大口地吃肉。我就是以这个打算生活的。
我尚不了解恋爱是什么滋味的。但我也并非喜欢女孩子。如果问我,我是否喜欢男孩?这我倒也不清楚。
毕竟,我周围的男生都是些大帅哥,我自觉自己的感受已经变奇怪了。我看惯了修特伦和菲尔曾,把他们当成了普通。我完全理解不了,那些女孩为什么会喜欢上他们。确实,他们外表帅气,家世也很好,但他们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
“太阳的骑士”真是个让人发笑的称号。“光芒的王子”也显得很莫名其妙。
话说回来,我也是“黄昏的骑士”啊……。喂,这绰号是谁给我起的?我也想给那个人起个绰号。
……此事先放一边。
我也曾呆呆地想着:不是帅哥反而会更好吧~
虽说,我的哥哥也很帅。我的姐姐也很漂亮。
但我已经对帅哥感到腻了。
全是帅哥的情形,让我叹了口气。此时,我一边护送姐姐,一边进入大厅。
现在,新年舞会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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