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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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五月夜七三
本名:安守■■
入狱时间:■年七月三日夜
身份:无业游民
性别:男
因偷窃我国安欧地区提礼市市长随身携带的夹在牛仔裤暗层的机密文件U盘被捕,有违本国民法第二十六条,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分配安欧地区思博连监狱。一年后提出上诉,认为其有杀害提礼市市长的嫌疑。二审判决无期徒刑,分配笹斯地区弭米卡监狱。一年半后再次上诉,驳回。
为求详细,以下为审问过程原件
审问记录
审问人:提礼市第一检察院侦查部佐藤薙
Q1:盗窃的原因?
A1:如您所见...我是一名无业游民,失业后由于一直找不到工作,走投无路,在不知是市长先生的情况下进行盗窃...我绝对是无意的,我压根不知道是机密文件啊...
Q2:嗯...根据资料,您是有前科的呢。您的话,说实话,并不可信,但我们会严格考量。就到这吧,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请相信我们的推论。
A2:喂...等等!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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