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話 復合最重要的是冷靜期。
第七話 復合最重要的是冷靜期。
早上起來第一件做的事,是躺在床上滑半小時以上的智慧型手機。然後撐起沉重的身軀,去洗手間刷牙洗臉。
我視為理想的好男人,是清醒後馬上就能起床的人。明知如此,以前的我卻一天到晚賴床。
不過現在的我不同。
一醒來就是去刷牙洗臉。
然後一手拿著咖啡,用智慧型手機看晨間新聞,吃一片吐司當早餐。
順帶一提,我早餐是白飯派。
剛煮好的白飯搭配料多味美的味噌湯、鹹味煎蛋捲、熱呼呼的維也納香腸最為理想,不過煮飯真的很麻煩,我才會拿一臺烤麵包機即可解決的吐司打發。
即使是如今學會立刻起床的我,大清早煮飯這麼麻煩的事難度還是太高了。
至於邊喝咖啡邊看晨間新聞,其實只是稍微看一下星座運勢、天氣預報、跟我關心的藝人有關的新聞,根本不會看跟社會局勢有關的報導。不過我之所以看新聞,純粹是基於「看個新聞做做樣子好了」這種膚淺的理由。
為何我會基於這種膚淺的動機看新聞,乖乖吃早餐呢?
因為我現在的目標是要比以前有所成長,進而成為配得上光的男人。
假如能夠成功復合──不,不對。向光提議復合時,我不能還是現在這個樣子。
跟以前並無二異的我,無法讓一度失去的愛情恢復原狀。以前調查情侶復合的資料時,我看過無數次。
想重新點燃冷卻的愛意,就不要見那位前任,設定一個冷靜期,在冷靜期結束前讓自己變得更好,展現成長後的自己,藉此讓對方覺得分手很可惜,這樣一來對方的愛意便會重燃……的樣子。緣司也這麼說過。那傢伙是心電感應者,所以大概是真的。事實上,我也有同感。
至少以前的我又會因為芝麻小事跟光吵架,度量狹小的我又會開不了口道歉。
我已經不是小孩,不能天真地想等人安撫,必須學會自己處理自己的問題。
然後光會願意重新接納改變後的我嗎?
即使答案是否定的,我的成長必定會在將來的人生派上用場。既然如此,沒道理不努力。
託緣司和心同學的福,我有自信我跟以前比起來改變了不少。話雖如此,假如我因此停止成長,光一定會感到厭倦。
如果是無時無刻不在成長的男人,肯定能夠吸引他人的興趣。少年漫畫的男主角也一樣。
「好,差不多該出門了。」
我穿著黑色休閒褲、白襯衫,拿起只裝了錢包、智慧型手機、耳機、家門鑰匙的小包包,踏出家門。
今天是星期日,一如往常的打工日。
走去打工地點的十五分鐘,我平常都是聽音樂,現在則是聽自我啟發的有聲書。
這也是為了達成我想做的事。
只要實現那個目標,應該就能成為配得上光的男人。不,光是有一個目標,都比以前沒有任何目標的我來得好。其實有了目標後,我的人生就變得多采多姿。
想成為配得上光的男人,懷著這個想法不斷努力,很娘娘腔嗎?不,至少我身邊沒有人會嘲笑他人的努力。
大家都是好人。
剛認識緣司時,我覺得那傢伙很愛裝熟,之後卻逐漸喜歡上他。
知道看似無憂無慮,總是傻呼呼笑著的緣司其實也有煩惱時,我想幫他解決。以前的我不可能這樣想。
肯定是因為遇見緣司,使我成為想為朋友做些什麼的人。
是遇見緣司讓我得以成為這樣的人。
跟心同學的相遇是巧合,多虧遇見了她,多虧有當時的糾結,我才得到作決定的勇氣,即使說不定會被討厭,依然敢於說出自身的想法。
想跟光復合,我認為這是最關鍵的因素。
因為我不擅長坦率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會不會被討厭?會不會傷到對方?會不會破壞這段關係?我害怕自己變得孤身一人,害怕讓對方變得孤身一人,不敢行動。然而,如今我知道有時就算會傷到對方,最好還是要傳達真正的想法,也知道不要只顧著保護自己。若是真心為對方著想,就算可能會被討厭,也要拿出勇氣開口。
甩掉心同學八成會傷到她。可是現在我知道,既然我已經心有所屬,與其繼續拖拖拉拉,甩掉她讓她可以快點去找下一個對象,才是為她好。
我只是不希望自己因為甩掉她而受到責備。到頭來,我關心的只有自己。
所以,我必須特別感謝心同學帶給我的體悟。
能遇見心同學真的太好了。拜她所賜,才有現在的我。
我一下就抵達打工地點,拿掉耳機走進更衣室。
換上圍裙來到外場,先來上班的緣司忙碌地看著小白單。
「早安。」
「喔,小翔,早安。今天很忙喔,加油吧。」
「嗯,包在我身上。」
瞧,以前的我應該更冷漠才對……從會為自己的成長感到得意的這一點來看,我還不夠成熟吧。
月底,緣司要我空出來的星期六來臨。
他沒跟我說具體來說要去哪裡,只叫我中午先到三宮站集合。
當天我也沒有漏掉每天都要看的星座運勢和天氣預報。星座運勢是第一名,幸運物品是碳酸飲料。我八成會在出門時忘記帶幸運物,所以不重要。聽見烤麵包機跳起來的聲音,我走去拿吐司。
我最喜歡的吐司吃法,是烤過後抹上奶油,再灑滿砂糖。
這個灑了一堆砂糖、極度不健康的吃法,是光以前告訴我的。
光好像一直都是這樣吃,輕而易舉就把五片吐司吃完。
吐司通常不是一次吃一兩片而已嗎?
光說這樣會熱量不足,她為什麼吃那麼多還不會胖,我真的覺得很神奇。
身為前任,我當然看過光的肚子,然而根本沒有肉。四肢同樣纖細,胸部卻很大。養分八成全跑到胸部了。
我將砂糖灑在抹了奶油的吐司上,邊吃邊想著光。
愛吃的部分、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躲起來吃零食被發現時的慌張反應,我全部都喜歡。
光是回想起來就忍不住嘴角上揚。
我果然對她念念不忘。
我吃完吐司打開衣櫥,準備整理儀容。
衣服的數量多到以前的我難以想像。
或許還稱不上會打扮,不過多虧光的影響,我開始注意儀容。
就算不懂時尚,穿樸素的衣服就不會有錯。今天我也是以此為標準,選擇要穿上的衣服。
今天緣司說他要為貼身採訪一事向我答謝,訂了有點高級的餐廳。
也就是說,穿太休閒的服裝去應該會很突兀。
既然如此……就穿這套吧。
我拿起比平常正式的衣服換上。
雖說比平常正式,仔細一想,又是跟平常一樣樸素的衣服。
黑襯衫搭黑色休閒褲。短袖可能不太好,至少鞋子換上皮鞋,別穿運動鞋吧。
我不常穿皮鞋,感覺會走到腳痛,不過這也沒辦法。
接著我來到洗手間,從整理頭髮開始著手。
雖然想用髮膠抓一下,可惜我不會抓頭髮,沒翹起來就算及格了。
「好,出門吧。」
儘管離約好的時間還有點早,我還是走向公車站。
話說回來,緣司跟我住在同一棟公寓,幹嘛不跟我一起去呢?我感到疑惑並聯繫緣司,他回我:『我正在實習,會直接過去,等等再去找你!』我便獨自前往三宮站。
這時我還不夠理解,緣司是個什麼樣的人。
三宮站中央口前的Seben-Eleben。
我不知道是第幾次跟人約在這裡見面了。
大多數的情況下,我都是先到的那個,提早到的時候會找個地方打發時間。
今天我也按照慣例不小心早到,走向購物中心的轉蛋專賣店。
口袋裡放著在那家店轉到的「跩臉貓」系列吊飾,貓耳一直刺到我的大腿。
光是與我相似的跩臉還不夠,這隻貓還從各方面惹怒我。
為何我要把五百日圓用在這種東西上面呢……這樣想會不會被喜歡跩臉貓的心同學罵呢?
離約好的時間還有十分鐘。今天我特別早到,我深深感覺到自己做事有多麼缺乏計畫性。
緣司是守時的類型嗎?他是不是已經過來了呢?在我想著這些事情的時候,緣司正好傳LINE給我。
「啥……?」
我懷疑自己看錯了。因為今天是緣司想答謝我和心同學接受他的貼身採訪,才把我約出來。
所以餐廳理應也是緣司訂的,緣司不在就沒有意義。
然而──
『希望你今天玩得開心。』
他講得一副自己不會來的樣子。
『緣司,你不來嗎?』
『你很快就會知道。』
什麼意思?只有我和心同學兩個人嗎?在我不知所措時,有人從正面跟我搭話。
「翔。」
我抬起頭。看到眼前的人,有種我的時間停止流逝的感覺。
「……嗨。好久不見。」
「…………」
靜止數秒後,我慢半拍才明白這不是夢,同時意識到這是緣司和心同學的企圖。
「光……?」
「看就知道了吧?不要做出那種看到鬼的反應好不好。我還活著。」
光別過頭接著說。從這個態度看得出來她在緊張。可是我也一樣……
「呃,因為……」
「如你所見,我踏出家門了……然後啊,翔。」
這次她直視我的眼睛,臉頰泛紅說:
「今天……希望你能跟我約會。」
好久沒聽光說出約會一詞。或許是因為這樣吧,我不禁覺得自己在作夢。因為我們很久沒有像這樣見面了。
離上次隔著門交談,已經過了一個月。
最後一次見面是那種情況,導致我更加緊張。不過光像這樣來到這個地方,希望我跟她約會。她忍著害羞,向我傳達真正的心情。
我現在應該做得到。
「走吧。嗯……約會。嗯,走吧。」
「……謝謝。」
其實我高興得想大聲亂叫。因為不能真的叫出來,我死命壓抑住這股衝動,搭配自然上揚的嘴角說出這句話。
「很高興能再見到妳。」
我這麼說完,光瞬間驚訝地看著我,然後立刻展露微笑。
「……我也是。」
應該不是只有我光憑這段對話就察覺到對方的想法。過去我對光的想法一無所知,現在則全部傳達過來。
可能是因為我們都不再隱藏心思了。
作為代價,不同於以往的害臊心情湧上心頭。可是我們都沒有掩飾,一眼就看得出來彼此都很緊張。
「緣司要我傳話給你。『貼身採訪的謝禮改天再說,今天你們兩個好好玩吧』。」
緣司跟光串通好了嗎?
實際策劃的人八成是心同學。雖然無法確定是光主動拜託,還是心同學提議,她現在出現在這個地方,應該可以理解光和我是同樣的心情吧?
刻意在這邊確認她的想法未免太不識趣,因此我決定什麼都不過問。
該問的是那個老問題。
「呃……要先去吃午餐嗎……?」
「儘管很想,其實我有一個請求……」
這個氣氛真不符合我們的個性。
明明很緊張,卻莫名舒適。彷彿回到交往前的時刻,令人覺得懷念。
正因為我們一度失去這段時間,如今才會深深感受到它有多麼珍貴、稍縱即逝。所以,我在內心發誓絕對不會再失去它,細細品味著。
「請求?」
光從有點大的包包裡拿出布製束口袋。
「我做了便當……不嫌棄的話,要不要一起吃?」
上次吃到光做的便當,是什麼時候了?
高中時期,交往後她幾乎每天都會做給我吃,至於畢業後,記得是我們一起去大公園的時候。
當時是春天吧。我隱約記得是在櫻花樹下吃。記憶之所以模糊不清,肯定是光的料理造成的後遺症。
「謝謝。那我們找個地方坐吧。」
雖然有可能再度失憶,光都特地準備便當了,久違地吃一下那個也不錯。那是我高中三年吃最多次的東西,對我而言可謂青春的滋味。
好久沒吃了,我能活著回來嗎?
三宮站附近沒什麼公園,我們走向不遠處的東遊樂園。雖說名為遊樂園,其實只是一座公園罷了。
我們走在通往公園的路上。由於一起去過好幾次,宛如在回顧交往時的記憶。
抵達公園後,我們在數張長椅中選了一張坐下,光將束口袋放在大腿上。好,作好覺悟吧。
當時我幾乎每天都在吃,訓練出了抵抗力,現在又如何呢?
最後一次吃已經超過一年以上,可以確定下場不會好到哪裡去。
「放心吧。」
「咦?妳指什麼?」
光大概發現到我在懼怕她的便當,開口這麼說。就算光的便當是稱不上食物的神祕物體,讓這個想法反映在態度上未免太失禮。我得好好掩飾。
話雖如此,我並沒有不甘願吃她做的便當,其實還滿期待的。
因為光很久沒為我做便當了,怎麼可能不開心。
「我在不跟你見面的期間,請心來教我做菜。」
「心同學嗎……?」
「嗯。心教得非常好。你想想,我媽不是憑感覺做菜嗎?每次都說差不多就好,調味料的量也隨便抓,還會把砂糖裝進上面寫著鹽巴的盒子,超級亂來的。所以,我請心教我調味料的味道和判別方式。託她的福,我現在會做菜了。」
雖然有點難以相信,光的母親確實是個粗枝大葉的人,以心同學的個性,可以理解她會從基礎重新教她一遍。
「心幫我試吃過好幾次,還說很好吃喔!」
「呼……那我就放心了。」
「欸,為什麼不相信我?」
「因為妳會下毒。」
「你這傢伙──」
「哈哈哈,開玩笑的啦。」
「呵呵,我知道。」
稍微放鬆後,束口袋裡的便當終於登場。
便當盒是光高中就在使用的東西,隔著透明的蓋子可以看見內容物。
從外表看來,沒看到以前吃過的黑色煎蛋捲,白飯也沒有糊在一起。
「看起來挺好吃的……」
「不是看起來,是真的挺好吃。你吃吃看,會升天喔。」
光信心十足地豎起食指,像個小孩子,真可愛。
「那麼,我開動了。」
我把免洗筷拆得形狀不一,覺得有點難用,同時選擇只是用水燙過,不可能難吃的青花菜。
明明不可能難吃,光以前燙的青花菜不知為何超級難吃。原理不明,總之酸酸的。真的莫名其妙,會升天喔?
「嗯,好吃……」
「不用那麼提心吊膽啦!再說就只是水煮青花菜而已!」
連水煮青花菜都有辦法弄得很難吃的人,有資格講這句話嗎?
青花菜的調味方式很正常,是沾美乃滋吃的,所以有美乃滋的味道。而且口感很正常,當然也沒有酸味。
光的黑暗料理屬性說不定真的消失了。雖然這種屬性不要也無妨。
「來,吃吃看最重要的煎蛋捲!」
都這麼久了,我還是會怕。可是如果我說不吃,會讓光在這段期間做的努力白費。這並非我的本意。
我吞了吞口水,夾起煎蛋捲。
「讓我深呼吸一下。吸吸吐──」
「我要生氣嘍。」
「對不起。」
形狀還算漂亮。
先不論味道,體驗過獨居生活的我,很清楚要把煎蛋捲捲得漂亮並不容易。
我也挑戰過幾次,但是完全捲不好,索性直接放棄。
居然能把讓新手頭痛不已的煎蛋捲捲得這麼漂亮,味道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吧。
送入口中前,高湯的香氣撲鼻而來。啊啊,這個肯定好吃。還沒吃就知道了。
「好吃嗎……?」
雖然光看起來信心十足,其實還是會不安。可是,既然心同學都說好吃了,有必要擔心嗎?
因為實際上真的很好吃。
「這個超好吃的。而且是我喜歡的鹹味煎蛋捲。」
「真的嗎!太好了~煎蛋捲我最沒自信。剩下的都是昨天晚餐的配菜,家人也說好吃,所以我不怎麼擔心。」
「咦?晚餐也是妳做的嗎?」
話說回來光的父母同意了?同意讓殺傷力那麼高的料理放在餐桌上?
「嗯。我不是說了,我請心教我做菜嗎?我跟以前的我不一樣了。」
光說的昨天的配菜,推測是炒牛蒡絲和日式炸雞塊。
日式炸雞塊不是常見的冷凍炸雞塊,而是裹粉現炸的。
至於炒牛蒡絲,自己住的我從來沒做過,連作法都不知道。
而光親手做了這兩道菜……我有點想哭。
「妳怎麼會想學做菜?」
「有很多理由啦,最主要的……是我想讓你誇我做的菜好吃。」
光略顯害羞地咧嘴一笑。
「雖然你每次都會吃光,我有時會擔心你其實並不想吃。所以我曾經想過是不是不要做菜比較好,但是又覺得是我誤會。」
「不會不想吃啊。妳願意做便當給我吃,我很高興。」
「原來那種便當也能讓你開心。不過啊,我想做出會讓你主動要求我做給你吃的便當,所以我這次很努力。」
「如果是這麼好吃的便當,我每天都想吃。當然,高中時期我也是這麼想。」
「我練習做菜之後,爸爸和媽媽都吃得很開心,誇我做的菜好吃。我非常高興,所以現在做菜成了我的興趣。」
「不錯啊。其實妳挺有天分的吧,原本只是知識不足。我再怎麼練習,都煎不出漂亮的煎蛋捲。」
「哦~這代表你廚藝比我還差嘍?」
「妳這傢伙是怎樣,一被誇獎就跩起來。」
光一臉開心地捧腹大笑,我看了也自然而然露出笑容。好久沒有體會過這種幸福的時光,我既高興,又有點難為情。
我活著吃完便當了。由於我們是兩人分食一個便當,光似乎根本沒吃飽。
「要去那家咖啡廳嗎?」
「好啊。我吃飽了,所以只吃甜點就好。吃完有要去哪裡嗎?」
今天的約會應該是我以外的那三個人策劃的,說不定他們已經安排好目的地。本來應該要由我提議比較好,老實說我毫無頭緒。
因為我只要能跟光在一起就夠了。
「今天要去很多地方,你跟著我走就好。」
「收到。」
我們來到常去的那家車站附近的森林風咖啡廳。光點蛋包飯,我吃便當飽得差不多了,所以只點了一塊起司蛋糕。然而,光看到我的起司蛋糕也忍不住,愧疚地叫來店員加點跟我一樣的起司蛋糕。
她的愧疚感應該不是針對店員,而是自己的胃吧。
光邊吃邊咕噥:「對不起。」反正妳又吃不胖。
離開咖啡廳,我們接著前往交往時也去過的地方。
省錢殿堂唐吉軻特。
無視一樓的食品販賣區上到二樓。
光在二樓拿起根本不會買的柔軟精試聞瓶,高高在上地抱怨:「不是這個。」跟以前的感想一模一樣。
三樓有賣角色扮演服,以前我差點在這裡被光逼著穿上兔女郎的角色扮演服,想起這段回憶,我不著痕跡地將兔女郎裝擋在身後,避免光看見。
光卻帶著跟當時如出一轍的笑容,不知道從哪裡拿來一套女僕裝。
「欸,你穿穿看這件衣服嘛。」
她這麼說,一副擅自想像我穿上的模樣,忍不住笑意的樣子。看到我穿這種衣服會高興的人,只有光和緣司吧。
緣司肯定會拍下我穿女僕裝的照片,貼在LINE的打工群組裡。那傢伙就是這種傢伙。
四樓是一堆放在櫥窗裡的名牌貨,完全不是我們這種窮大學生可以踏足的地方。
我們曾經一起來過一次,所以光應該也知道。她似乎不打算往樓上走。
離開唐吉軻特後,我們走了一段時間,來到有名的戀愛神社生田神社。
跟光交往時,每年新年參拜和考大學前,我們都會來生田神社。明明是以成就良緣聞名的神社,我們順利上榜然後分手了。
儘管如此,現在我們又像這樣一起來到這裡,還歷經了奇蹟般的重逢。戀愛之神搞不好真的存在。
「接下來去爬北野坂。」
「目的地是哪裡?」
「未定!」
北野坂可以說是時尚之都神戶的象徵之一,有許多時尚的咖啡廳跟建築物。
是一條超難爬的坡道,搞不好跟富士山同等級。
雖然八月即將進入尾聲,氣溫還是很高。我剛才拿富士山譬喻當然是玩笑話,不過在這個時期爬北野坂,甚至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這點神戶市民人人都知道。
反正她肯定會跟以前一樣,自己說要爬坡,卻在途中抱怨爬不動。
「我爬不動了~揹我~」
「就知道……」
話說沒有特別想去的地方,還在這個季節爬北野坂,妳腦袋有問題吧?
下山後,我們去光打工的星巴可休息片刻。
我點了心同學喝過的摸摸茶星冰爽……不對,是抹茶星冰爽。
光不愧是星巴可的店員,在阿法奇朵星冰樂上加了一堆配料。
說起來我連「阿法奇朵星冰樂」這個飲料名稱,都得看著菜單才講得出來。
「妳加了什麼?」
「巧克力碎片和焦糖醬!這樣搭最好喝~」
「哦~我下次喝喝看。」
「我的可以給你喝……一口的話。」
「妳那麼不甘願,我哪有那個臉喝……」
光好像在不久前回來打工了,之前跟我聊過一些關於光的事情的工藤小姐,跟她在櫃檯聊得有說有笑。她連在打工地點都這麼善於社交啊,好羨慕。
我不知道當時光和心同學之間發生了什麼,不過心同學既然不肯跟我說,我大概猜得到是怎麼一回事。
不管是對光,還是心同學來說,應該都是辛酸的回憶。
我這個罪魁禍首卻一無所知……
在星巴克坐了半小時左右,我被光帶回車站,從那裡搭電車到離我和她的母校最近的長田站。
長田站附近的便利商店──我家便利商店。我和光在那裡的內用區寫過幾次作業,真是懷念。
回家路上,我們還會去我家便利商店旁邊買章魚燒,帶去離學校比較近的公園吃。有一段時期吃章魚燒在我們之間掀起熱潮,一星期會吃三次。
「幹嘛?要回學校嗎?」
「是可以,可是畢業生突然跑回去應該不太好,下次先跟老師講過再說吧。」
「說得也是。」
記得緣司說過他跟楓小姐去了母校一趟。那兩個人何時會交往啊?
「今天在這一帶散步就好。」
「了解。」
我隱約明白光在想什麼了。
彷彿在重演那段時光,彷彿在複習我們的過去,去我們一起去過的場所,走我們一起走過的路,每到一個地方就提及在那邊的回憶。
來到充滿回憶的道路或場所,令我感觸良多。
跟光分手的那一年每天都很無聊,感覺度日如年。我會有這種感覺,肯定是因為那對我而言既痛苦又難受。
因為少了光,使我開始覺得人生很無聊。
以為再也不會有機會跟她一起走的平凡道路也好,以為下次會跟其他人一起來的店家也罷,我都萬萬沒想到還能像現在這樣跟她一起來。
和光重逢的那天,我稍微想過說不定能跟她重修舊好。可是,為此需要跨越太多難關了,我再三告訴自己最好死了這條心、最好別再跟她聯絡,可是我終究騙不了自己的心。在緣司和心同學的幫助下有所改變,如今才能像這樣跟她並肩而行。
「那間咖啡廳,我們以前很常去。」
「它的豬排三明治超大的。虧妳晚餐前吃得下那種東西。」
「那點量不算什麼吧?是你吃太少了吧?」
「怎麼可能。光是那一份三明治,就不知道有幾座東京巨蛋大。」
「一座都不到好不好!」
她故作正經,激動地吐槽我開的玩笑話。沒錯、沒錯,當時也是這種氣氛。
「你不也一樣,都會點比一般尺寸還要大的咖啡嗎?我才覺得那個有好幾座東京巨蛋那麼大。」
有時由光耍笨。
「沒有巨蛋那麼誇張啦,不過光那杯咖啡似乎就用了五公斤的咖啡豆。」
「什麼!瘋了吧!」
「騙妳的。別信啦。」
我用胡謅的謊言耍笨回去。
天真的光被顯而易見的謊言騙過滿臉通紅,用軟弱無力的拳頭攻擊我。
這樣的相處模式一如既往。
「氣死我了!」
「對不起嘛。哈哈。」
不只一起去過的場所,以及一起走過的路。
我們重現當時的對話與肌膚接觸,以取回分開一年以上的時間。
光上前一步,我沒有詢問目的地,跟在後頭。
即使如此,我大概猜得到下一個要去的地方。
光說過不會回高中,當時回家路上會去的地方都逛得差不多了,說到還沒去過的地方,就只有那裡了。
我並不怎麼渴,不過既然要去那個地方,我想在那之前去自動販賣機買罐果汁風味汽水。
這段時間就像在回憶往昔。假如要重現那段時光,必須要有去那臺自動販賣機買來的果汁風味汽水。
用不著多說,光好像也有同樣的想法。
她走向那臺自動販賣機。
「種類變得不太一樣耶。你要喝什麼?」
「那我喝這個。」
這臺自動販賣機跟以前一樣,有賣兩種可樂。
一種是最樸素的紅色寶特瓶。以前是一百五十日圓,現在漲了十日圓。
另一種是藍色鐵罐。一百三十日圓,容量跟寶特瓶一樣是五百毫升,比較便宜。
高中時期我沒有打工,這麼一點差價累積起來,會是不小的開銷。我以此為藉口,一直都是買罐裝可樂。
其實還有另一個原因。
「你要買罐裝的喔?都有在打工了,買寶特瓶裝的不是比較好嗎?」
的確,要買五百毫升的可樂,最好選有蓋子的寶特瓶裝,這樣還可以帶回家喝。
喝可樂容易脹氣,一口氣喝掉五百毫升還挺吃力的。買罐裝的話,回去時不能帶上電車,因此肯定是能蓋緊的寶特瓶裝更好。
然而我沒有選擇寶特瓶,是因為想稍微增加跟光待在這裡的時間。此乃墜入愛河的男高中生小小的掙扎。
拿喝完可樂才能回家當藉口,想要跟她在一起久一點。
這是不擅長表明心意的我特有的做法。
「不,我就要這個。」
「哦~那我也喝這個。」
「不要學我。」
「啥?你少自以為了,是我先決定要買的。」
「先決定要買跟我一樣的對吧?」
「你──好──煩!」
「好痛、好痛,我知道錯了。」
我在自動販賣機前吃了好幾個拳頭,走在光的一步前方邁向眼前的目的地。
這裡是平凡無奇的公園。沒有遊樂設施,只有幾棵大樹和幾張石長椅的公園。
「這裡也好久沒來了。」
「對啊。高中畢業之後就沒再來過了吧?」
「好像是。畢竟這裡什麼都沒有嘛。只有椅子跟樹。」
「確實。應該只有我們會特地坐電車來吧?連住附近的人,應該都只有路過想休息一下時才會進來。」
「或是想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久一點,去自動販賣機買果汁喝的高中生。」
「……哈哈,被妳看穿了嗎?」
「因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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