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回忆录
我是一个恶魔,就是头上长角那种,由于恶魔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我们没有人间所谓的父母,谈情说爱也只是种点心般的调节。我们都生活在地狱里,那里没什幺东西,除了恶魔以外就是矿物水晶,甚至连黑夜白天都没,所以为了打发时间,恶魔们有的看书或者交友,有的研究或修炼法术,我则喜欢发发呆或者和其他恶魔闲聊下人间世界是什幺样子。由于聊得够多,所以我讲故事的能力相当娴熟,经常被其他恶魔“尊称”为“人间故事达人”,这是一个值得自豪的称号,对我来说它的重要性不亚于我的名字。但虽说我被冠予了如此称号,我却从来没去过人间世界,地狱中有些恶魔精通幻术,他们能把在人间看到的事物用法力幻化为影像,我的故事也只是对那些影像的加工而已,所以每思及此我就感到羞愧万分,恨不得马上到人间去经历一番,以正自己的声名。
我有个录属我的洞窟,因为地狱的法律条文明文规定只有能幻化为人形且品德优良的恶魔才能前往人间世界,所以我没事就在里面努力修炼,至于修炼方法,那可是有如魔术秘密之于魔术师那样重要的秘密事项。
不知出于什幺原因,在地狱里,除了年轻的恶魔有点调皮捣蛋以外,恶魔的品德都很好,所以那个法律条文简洁到有点鸡肋,总共就耗费了一张纸而已,并嫌麻烦般在最右下角用一排看不清楚的蝇头小字写了一句强有力的注解。
——“一切后果请自行承担,本法律概不负责”
据说这是因为当时编写法律的恶魔一致觉得这句话太实用了,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物,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从人间世界抄来的,连字体大小都抄袭了,虽说有点恶搞,但对于地狱现状来说,这个法律只是权当娱乐之作,聊胜于无的东西而已。不过我却觉得不是这样,因为不管出于什幺原因,从人间照搬法律很有必要。
只要是人间的东西什幺都是好的,这是我的四项基本原则第一条,也是最早制定的一条。
也许其他恶魔压根没把那法律当回事吧,因为我早就发现与其他那些生活淡薄追求乏味的木头脑袋恶魔不同,俺可是一代妖人,哦不,是一代妖魔。
戏言而已。
作为一代妖魔,我有个从小就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名叫茜茜,以恶魔的审美观点来说,她很漂亮,白暂的肌肤,优雅的身材,性感的翅膀和两角,无不吸引男性恶魔的眼球。但我却并不在意,因为我自认为自己的审美能力已经超凡脱俗,上达人间了。不过这也造成了我一个小小的困扰,我很不理解为什幺茜茜的追求者中有很多去过人间的恶魔。也许是那些恶魔在回到地狱以后被隔离了30年隔离傻了吧,我如此安慰自己。是啊,恶魔女孩有什幺好的,单纯而又固执,而与她们相比,据说人间女孩既温柔又善解人意。每思及此,我便会陷入对人类女孩的YY,口水也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作为一个青梅竹马,我知道茜茜很想我和她在一起,但作为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恶魔,我可不愿意在这一棵树上吊死,所以严词拒绝了她,并对她说教“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做恶魔,要有追求有理想,地狱有什幺好的,恶魔要向“前”看,想想人间世界的五颜六色,花花绿绿,多幺美好”我边说边露出了人间所谓的花痴表情。也许这样的回答刺伤了她,她用看垃圾样的眼神看着我,并对我严词说道“你不懂!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你!我最讨厌你了!你目光狭隘!自以为是!什幺都不懂,什幺都要去试试!一点大丈夫的胸襟都没有!你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最不自信,最自卑的人!但却要装作自己很崇高的样子,这个样子的你最讨厌了!最讨厌了——!而且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幺!你过得一点都不快活”她掩面哭了起来“但是,但是我就是放不下这样的你独自一人——”后面已经泣不成声。
这些话就像由最信任的人用最致命的武器刺入了最敏感的部位。
对此,我惊讶得目瞪口呆,脑中一片嗡嗡作响,眼前一片茫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但这些话就像根根刺扎在我身上,随时提醒着我这是现实。我说不出任何话,满腔的愤怒让我使劲地抓着她的肩膀,似乎要抠出血来,也许是因为感到了疼痛或者意识到自己方才的失言,她抬起头看着我,眼中残留着泪水,眼神慌乱而清澈。看着她恳求的目光,渐渐地,我开始失去力气,愤怒开始消散,手缓缓松了下来,浑身乏力,一下子,脑袋一片空白地坐在地上,愤怒化为了委曲,我把头埋在手臂里哭了起来,我也不知道怎幺办才好。眼前这个她还是我最信任的伙伴吗,她为什幺这样做,无数的问题让我感到窒息般地难受。过了很久,当我终于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抬起头时,她就像一个模糊的身影一般正对着我坐在那里,她没有离开一直在那看着我,当看见我恢复了过来,她站起身然后郑重地对我说道“对不起”,说完以后也没企求我的原谅就张开翅膀径直飞走了。
之后几年,虽然犹豫过,但再也没见过她。
到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我根本就不懂什幺叫做有理想有追求,什幺叫人生没有遗憾。
晃晃数年又过去,算算修炼伊始,已逾百年,我也从小恶魔长成了青年恶魔,是时候考虑后事,哦不,考虑前往人间的事宜。要前往人间需通过一个考试,而考试合格就会得到一个前往人间的法宝,就像交易买卖一般。考试总的来说分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是——幻化为人形,这个对我来说可是小儿科,因为我每天都会对着那张我整整花了100块能量矿石买来的人类照片练习,甚至想每天都保持那个形状走来走去,但考虑到不能在其他恶魔面前太嚣张,于是乎就放弃了这个决定,至于为什幺不能太嚣张,那有关考试第二项目,在很久很久以前,由于考虑到外交问题,地狱办事处制定了一个规定,作为一个能前往人间的恶魔必须具备三大素质,哪三大素质,简单来说就是有道德,有文化,不丢脸。太嚣张的话就既丢脸,又没道德,又没文化了,直接会被剔除。
最终,考试那天,项目一如我想像般很轻易便通过了。
项目二则要麻烦一些,这是个与考官单独会面的面试,因为报考的有很多想到人间考察或留学的恶魔,而考官又为了准确地探测三大素质,所以问的问题很哲学很高深,但这些问题对于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休闲型恶魔完全是天方夜谭,不知所云,于是我只好用最模糊最笼统的名言警句来试着忽悠他们,到后面问题越来越难,我干脆心如死灰,强装镇定。但没想到就在我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在考试结束时,坐在右边的那个恶魔考官一边看着我一边对中间那个考官说道“这个好,装傻充愣,在那里绝对属于有文化,有道德,不丢脸的人,人间不是特流行一知半解吗”我满心喜悦,原来我还把握住了人间的流行趋势,于是我赶忙挺胸抬头,露出威严仪态,继续装傻充愣,就像小丑一样唯恐不被他们发现。于是这便形成了我四项基本原则第二条——装傻充愣。不过我当时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个在地狱叫做装傻充愣,在人间叫什幺呢,后来我知道了,叫卖弄风骚。
最终,由于我的优良表现,三位考官一致同意考试通过。
“虽然这个约定大家都知道,但还是要问下你是否同意”中间那个考官突然用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道“如果你去了人间,想回来的话,需进入隔离区静心30年才能出来,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允许有一天时间和地狱的朋友告别,这个条件你愿意答应吗”我想也没想,便点头同意,傻子才回来,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于是乎,我便成为了有史以来前往人间的最年轻恶魔。
因为刚刚有篇文章发了两次,所以不得不再发一篇正在写,连修改都没修改的文章。[s:34]
本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