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被害人的判定
1)根据鉴定结果推断的死者的体型、年龄和相关人员口述事件发生时的情况以及地下室发现的物证,断定被害人是滞留在藤沼家的正木慎吾(38岁)。
2)上述所谓用于同一性确认的物证,是指残留在地下室的左手无名指。这与尸体左手的缺损一致,估计是凶手肢解、焚烧尸体时,不小心失落的。血型测定的结果,确定这个手指的血型与正木慎吾的血型一致(O型)。
3)发现的无名指上有戒指的痕迹。这与正木慎吾在同一手指上戴有戒指这一事实一致。另外,从正木的房间和正木弹过的钢琴键盘上采集的指纹也确定与这个手指的指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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