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结识千金
“这是哪里啊...”
五岁的男孩从草地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眼前正是一片草原,根本看不到炊烟——这里没人。
张毅看了看四周,发现旁边就放了一个背包,应该是那位神明留给他的“新手礼包”吧(毕竟人家都说把现实当MMORPG了)。
他打开这个较大的背包,里面放着一张纸、食物和水壶、基础工具、武器装备...总之就是该有的都有啦。
“嚯,这么酷炫的吗?”
张毅看着这张写了一些教程的纸,上面告诉了他幼年期该如何度过以及怎么使用外挂。
“还要给自己起个新名字...就叫兰登吧,异世界需要点西式的名字。”
根据纸上所述,看来兰登接下来需要先在荒野居住三年,八岁后就能进城了。这三年,得多多练习使用外挂。
奇怪的是,他虽然现在才五岁,但力量却还是二十多岁,这也太强了!兰登恨不得现在就立马去盖房子。
“先试试外挂怎么用吧。”
兰登只要一想“外挂面板”相关的词汇,眼前就会立马出现一个VR游戏里一模一样的UI界面。这个界面只有自己能看得到,而且能随时召唤出来。
只见面板上写着“God's Cheat”,竟然就是当时黑入自己电脑的那个外挂,看来真的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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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等级:1(经验:0/1000)
可用技能:
拉伸画面(四比三)
移速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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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明了的界面,兰登非常喜欢。
“经验只要通过击杀生物就能获得...杀人获得的经验最多,真的吗哥?!”
不过等级越高,经验也要的越多,但技能也会越强。后续升级要么解锁新技能,要么强化已有技能。
这么一看,开局还不是成神的地步,有点挑战性嘛。
(已经迫不及待想试试了。)
兰登立刻使用了“拉伸画面(四比三)”,看到的东西逐渐变扁变宽。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实在是绷不住,根本没想到能在现实世界用四比三拉伸。在游戏里,用这个分辨率拉伸可以达到增宽敌人的目的,更好地瞄准、爆头。
游戏用这个分辨率已经够滑稽了,人跟矮人一样,没想到现实更搞笑。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直接成大人的手掌了。
不过现实里用拉伸还是有点晕的,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好。他立刻又调了回来。
“那这个移速挂是...喔喔喔!!”
使用“移速挂(小)”后,兰登的移动速度提高了百分之五十,走一步等于走两步。
(太爽了吧!那这下我的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咯!)
“先制定一个小目标吧——打造一座小宅子。”
说做就做。兰登拿出包里的工具,发现它们非常特别。表面上有轻微的蓝光在闪。
看了纸才知道,原来这些工具损坏后可以通过注入魔力来修复,非常方便。
至于这个魔力和魔法嘛...神明也在上面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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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能量,它能蕴含在任何物体里。在艾尔兰登出生的人族(包含所有种族)有百分之一的概率拥有魔力。
请注意,除了无生命的物体可以人为注入魔力以外,只要是有生命体征的生物都是天生持有魔力才能使用魔力。简单来说就是个天赋,你运气好就能用魔力。
这玩意本来是气体,无色无味,储存在人体里。也就是说,人体内的魔力,不会被看到,除非你把它放出来,它才会以魔力强度来显现出绿、蓝、粉、金(从弱到强)为颜色的气体和光芒,但还是没味道。
(如果周围环境为暗,魔力的光芒就不会亮,反之则亮。所以没办法把魔力当作灯泡啦~)
也就是说,除了人以外的生物、物体,它们拥有的魔力都会被看到,气体和光芒会在它们周围散发出来。
魔力可以改变一个生物、物品的强度。魔力赋予生物额外的智慧、体力、使用魔法攻击的手段,让生物更加抗揍;物品更加耐用、获得更多的功能、造成魔法伤害。
人的魔力呢,你得释放才能获得增益效果,一般情况下一直都是存在体内的。其他生物和物品的魔力自生成起就会慢慢消耗,它们没办法像人一样储存魔力,魔力没了那它就不会再继续散发气息和光芒咯。
那么魔力除了增益,另一个作用就是用作魔法。魔法的话太长了,你以后有机会去学校学。
要是外表散发魔力的光,称作附魔。在商店里遇到发光的武器,大家不会说“你这魔力太弱了”,而是“你这附魔太弱了”。当你的附魔物品用久了,强度也会慢慢掉,你可以选择给它补魔或者换个新的。
坐骑的附魔慢慢掉了的话,就没办法补魔了。
任何物体都有魔力值,不管是死是活,超过那个极限物体就会当场爆炸。
古代有一部分人有很高的魔力值,这些人的子嗣也继承了他们的魔力,以此类推。现在的贵族,也就是那些人的后代了。一般常人拥有的魔力值没那么高,无法遗传。
好啦,说完了。
最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你的魔力值会随年龄增长变高,而其他人出生就定下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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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一大串后,兰登在意的还是最后那句话。
自己也有魔力?那怎么得知自己当前的上限呢?
答案是不知道。
“既然现在又没办法用魔法,也没办法附魔,魔力对我来说还没啥用。”
确实如此。
一个月后。
空阔的草原上已经出现了一间双层小屋,周围还有围栏和农田,还养了动物。
“呼,真累啊,果然现代人太久不干活确实不适应呢。”
兰登拿着麦穗,一颗颗种下去。要问哪来的,当然是包里给的。神明非常贴心,水果蔬菜的种子也给了。
动物的话,那就是他骗过来的。远处有些绵羊,他依靠“移速挂”很轻松地就赶来了五六只。两只公羊三只母羊,隔一段时间还能产奶,剃下来的毛能做衣物,真是相当Nice的动物。
只可惜没有鸡啊,我家哥哥的蛋一天不吃心里就闷得慌。
现在的蔬菜已经种下了小麦、白菜、土豆、胡萝卜、洋葱和大葱,水果种了葡萄和红浆果,包里有两斤的盐和两斤的糖,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吃完吧。
吃原汁原味的绿色食品也不是不行,但想吃到它们起码要半年之后了。
“啊啊啊啊...黄焖鸡、热干面、烤鸭、汉堡...我他妈什么时候才能吃上这些美食啊!!!”
估计这辈子都吃不上,因为现在是中世纪呢,甚至香料都没有盛行。
“所以为什么是中世纪啊?操!卫生差、没好吃的、还容易死。请问中世纪有什么好处吗?”
可以当冒险者,开启你的冒险之旅。
“滚吧,我才不想当什么破冒险者。”
兰登没啥野心,就算有了外挂,他也只想靠外挂来保护自己,能无忧无虑地过完一辈子就好了。要是以后进了城,再找个老婆,那自己也算是没有后顾之忧了。
“话说,一个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见到魔物呢...”
魔物,一般指拥有魔力的生物(除人以外)。这个世界的魔物跟他看过的小说里的还不太一样,魔物是有智慧的,不会无脑地攻击。
似乎还有哥布林、米诺陶之类的西幻世界标配怪物,它们有一部分虽然没有魔力,但还是被归为了魔物。
还是渴求自己不要在八岁之前见到魔物吧。
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没有出现任何意外事件,比如拯救被打劫的皇族、遇到受伤的美少女。非常“日常”的生活,毫无波澜。
再过四天就是兰登的八岁生日了(生日就是苏醒的那天,七月一日),所以准备进城买点东西庆祝自己八岁的到来。
神明在今天特意让自己显现于人间,拿着一个小箱子,敲了敲兰登的门。
“怎么还有人能来我这里的?”兰登很奇怪,已经三年没见到人了。
打开门后,熟悉的少女出现在眼前。她二话不说就冲进去,坐在餐桌前,开始享用兰登刚做好的早餐。
“就算是神那也要注意一下礼貌吧?”
“我可是给你带来了你最需要的东西诶,肚子都空空的。”
“神还要进食?”
他打开神明送来的箱子,这里面全都是自己进城的必需品。一些银币、三根金条、地图、还有伪造的通行证。
“这通行证没问题吧?”
“那肯定没问题,我可是神呐,要相信我。”
(如果面前是个白胡子老头我倒可能会相信。)
兰登看了眼包里准备进城的东西,该带的都带齐了,现在就能出发。
至于坐骑啊,还是需要一个来伪装一下的吧。要是别人问自己:“你是哪来的啊?”结果发现自己是聪远方的荒野徒步而来,那还得了。
神明看穿了兰登的心思,走出门外,变了一匹马出来。
“OK,搞定!”
兰登背上背包,立刻跑出去,然后蹩脚地骑上了马。还好这匹马很听话,根本没脾气的。
“喂,你现在就要走吗?”
“那当然,时间不等人。”他早就已经把羊放走了,毕竟一直关着不喂食会破门而逃。
“对啦,顺便帮我把碗洗一下,多谢~”
马匹散发着蓝色的光,看来是二级附魔,身上还穿了马铠。所以这匹马,应该叫铠马吧。因为马铠很重,能穿马铠还能跑的马在这个世界不算特别多,艾尔兰登的骑乘马大部分都没什么负重能力。
他拿出地图,地图竟然还显示了一个小蓝点正在移动,这应该就是自己吧。
距离目的地——迈因城有八百公里远,骑着马再加上百分之五十的移速加成,估计三四个小时可以到吧。
地图的背面还介绍了迈因城的情况。迈因城位于伯斯特公国的西边(靠近国境),而伯斯特公国在大陆的中偏东,邻国是强大的莱姆帝国、哥特亚王国和列奥弗尔玛军事僭主国。
离迈因城的不远处就是莱姆帝国的国境,防守森严。不过虽说是边境,但冲突并不多,因为伯斯特公国是莱姆帝国的附属国。
也就是这个原因,迈因城成了帝国和公国商人来往最多的城市,繁荣程度高。这里魔物不多,所以自然没有多少冒险者。
(不知道集市上能不能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四个小时后,兰登终于看到了城墙,并且及时关闭了“移速挂”。
“这队伍有点长啊。”
队伍里好像什么人都有,包括冒险者。奇了怪了,不是说没有冒险者愿意来这里么,没魔物又赚不到钱。
不过更加让人感兴趣的是队伍中出现的坐骑。看惯了车水马龙的兰登还是头一次见到这场面。
熊、牛、野猪甚至还有大象,这些动物简直比马匹帅多了。不过,大型动物的身上都有包之类的容器,装满了货物,估计在这个世界运输货物就得靠它们。至于狼、剑齿虎,应该是跑的更快的类型,驾驶的人身上都带有武器。
不过审核入城的效率特别高,十多分钟就轮到兰登了。
面前的士兵看着他,心中起了疑惑。
“小朋友,你父母呢?”
“大哥哥,我从小在山里和爷爷一起生活的,不过前段时间爷爷走了,我只好自己进城买东西。诺,这是通行证。”
士兵接过通行证后,又看了看骑在马背上的男孩,叹了一口气。
(这世道真惨啊,这么小的孩子就要独自进城。)
“进城后注意保护自己,别去巷子之类的地方。”
“知道了,谢谢。”
兰登看着周围吵闹的人群,突然感觉自己回到了文明社会。终于,终于看到人群了,和人说话的感觉真好啊!
(诶呀,可不能在这里继续闲逛了,当务之急是赶快买好做蛋糕的材料。)
他此行就是为了亲手做一个生日蛋糕。
兰登根据城内的告示,很快就找到了集市。这里的环境卫生不太行,但毕竟是集市,还要求什么呢,又不是生鲜超市。
不过这个可是中世纪的集市啊,治安肯定也不行。兰登将右手一直放在大腿侧,一旦有危险就及时拔出匕首。
(要是有透视的话就好了。)
他走来走去,从蔬果区走到昂贵品区才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奶酪。
(才想起来乳制品和肉类在以前特别贵。)
这一块奶酪就得要三银币,看起来也就三百来克的样子。
银币在这个世界是使用最多的货币,也是价值排行第二的货币。铜、银、金三种,一百铜币等于一银币,一百银币等于一金币。艾尔兰登的物价跟中国很像,一铜币差不多就是一块钱,就是昂贵的玩意有点太贵了。
此时,兰登的心中不禁萌发了一个想法:垄断市场。但也只是想法罢了。
自己现在有三十五枚银币,也就是三千五百块,咬咬牙买下吧。
“老板,我买这块奶酪,外加这罐奶油。”
从这家小店离开后,兜里还剩下二十九枚银币,应该够买接下来的食材。
面粉家里有了,水果的话兰登想买芒果了,如果有可可就更好啦。
找了两个钟头后,只买了五个芒果,可可硬是没找到。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真令人难过。
眼看现在已是下午时分,可自己连早饭都没吃,肚子早就咕咕叫了。是时候该去吃午饭,然后回家制作蛋糕。
中午吃饭的人都是些平民,而下午却依旧有客流量——这个点通常是冒险者休息的时间。
兰登随便找了家餐馆,里面的人看起来并不是好惹的样子。壮汉、少年都有,总之自己肯定别跟他们扯上关系。
他走去柜台,向服务员小姐搭话。
“你好,我能要那份冒险者午餐吗?”虽然自己不是冒险者,但这份套餐看起来很实惠的样子。
“可以哦。小朋友自己一个人来买午餐么,要和那群冒险者保持距离,他们有事没事就会在餐馆、酒吧这种地方闹矛盾,可能会伤及无辜。”
“嗯,我知道的,谢谢提醒。”
他付了一枚银币后,服务员小姐有些惊讶,然后找回了七十枚铜币给他。
看来,果然还是水果、甜品这类用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玩意贵啊,蔬菜倒不贵,还有这份套餐里的魔物肉。
没一会,兰登就拿到了他的餐点。他找了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坐下,开始享用到这个世界第一顿来自别人做的食物。
(果然只有咸味,而且咸有些不正常,不会是粗盐吧。)
总之有杂质的味道,跟神明给的细盐比差远了。但没办法,这种阶层的人也就只能吃得起粗盐了。
套餐里的甜菜汤倒还不错,里面放了一条小鱼,喝起来有些鲜甜。至于作为主食的“魔物肉炖土豆”倒没那么出色,谈不上美味,甚至有些难吃。
魔物肉,连是什么魔物的肉都不知道,吃起来及其柴,毫无汁水;土豆,就是很土豆的味道。
兰登把喝剩一半的甜菜汤倒入魔物肉炖土豆的碗里,吃起来的味道果然好多了。果然,鱼的提鲜简直让这碗不可描述的食物提升了一个档次。
他拿起勺子,扒拉几口就吃完了。紧接着一口气喝完饮料,竟发现是柠檬水,简直是上等人的体验。
“好歹也是吃饱了,不亏。”
正准备起身回家呢,大街上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一群劫匪趁乱劫走了一个跟兰登年纪相仿的红发女孩,后面还有皇家的禁卫军在追。听街上的声音来判断,这被劫走的女孩大概率是某个贵族之女,还是嫡女。
(我靠,经典的世界任务来了。既然都说要把这次人生当MMORPG玩,那看到这种任务怎么能不上呢?)
但是,刷副本之前也得看看自己的装备。OK,只有一把匕首,这打个毛线。对方有十多人,对我来说就是地狱难度。
(嘛啊...该咋办呢...)
既然没办法正面跟他们打,就干脆玩点阴招吧。兰登决定先跟着劫匪,看看晚上有没有机会可以救走女孩。
他立刻跑出门外,骑上马,跟在禁卫军的后方。
根据得知的信息来看,劫匪很有可能在今晚跨过国境,将女孩劫去帝国。而且呐,劫匪的战斗力似乎比禁卫军要厉害,因为期间有几次禁卫军追上了劫匪,双方开战的时候明显禁卫军不是他们的对手。
估计到了晚上,禁卫军都嗝屁了吧。
(佛祖保佑,让这群b晚上快点扎营。)只要停下来,兰登就有机会。
自己的“移速挂”足以逃之夭夭了。
差不多傍晚时分,禁卫军竟然一个都没剩下。为了不被对方发现,兰登决定从侧面跟着他们,一直跟到半夜。
兰登以前是夜猫子,已经感到现在的时候不早了,大约是十二点。这群劫匪跑了大半天,总不能不歇一会吧,又不是超人。
(喔,你们终于要休息了吗?)
只见劫匪们纷纷从铠马上下来(如果不用铠马,坐骑极有可能在追逐中受重伤),从包里拿出扎营必备的玩意,开始搭帐篷、生火。
至于那个女孩,直接被绑在了一棵树旁,看着很揪心。
先慢慢靠近点,然后开始偷听。
“今天死了几个弟兄?”
“八个。我说啊,老大,为了这个破姑娘值得死八个弟兄吗?讲真,就这个年龄,哪个大老爷们看得上?”
“你啊,蠢。你觉得上面让我们劫一个八岁小女孩是为了什么,还这么兴师动众的。当然是为了继位或是政治斗争,你的格局也就这么大了。”
难怪呢。不过,兰登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女孩具体是哪家的,还是待会救走她后再问吧。
估计是累了许久的原因,劫匪们很快便睡着了。为了保守起见,兰登还是等他们熟睡了一小时后行动。
他悄咪咪地走到那棵树旁,发现女孩似乎昏过去了。为了不让她大吵大闹,喂了迷药吧,总之先带回家。
拿出匕首后,很容易就割断了绳子。正当他准备跑路时,有个人醒了。
“别跑!”那人起身,拿上长矛就朝着兰登冲来。
不过兰登有“移速挂”,抱起女孩后毫不犹豫,直接上马,然后开润。
打架是不可能打架的,这辈子都不会打架的。他骑着马朝家的方向赶去,很快便逃得没了踪影,后方的劫匪也没有跟上来。
“呼,惊险,刺激!”
自己还是第一次干这种事,简直比玩游戏的成就感高了不少。
......
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狂奔后,总算是到了家。兰登把女孩抱进了卧室里,放上了床,然后便去准备热水和吃食了。
(坏了,以前从来没照顾过人,先看着办吧。)
生病了应该吃粥,可惜兰登在城里连米都看不到,只好做些面疙瘩与羊肉一起炖。
“完蛋,傻逼了,我没买鸡蛋。”
没买就没买吧,大不了这蛋糕就不吃了。因为这几天得要让女孩在家中养伤,她身上有好几处淤青。
羊肉炖煮后腥味极大,焯水时需要放姜。不过家里没啥去腥的东西了,就这么凑合凑合。
他将面疙瘩煮了许久后,倒入羊汤和羊肉,再撒点葱花,还放了白菜。毕竟孩子身子骨弱,兰登又倒了一杯羊奶。
走上楼后,兰登发现女孩不知何时已经醒了。她躺在床上,脸上有些惶恐不安。
“你好,请问...这里是哪?”她开口问道,声音很小。
“我家,家中只有我一人。刚才我趁那些坏人睡着,给你救出来了。”
“谢谢,谢谢。”眼泪“唰”的一下就流出来了。
“来,先吃点东西吧。”兰登把女孩扶起来,用勺子喂她。
女孩拿过兰登手上的碗,明显是不想让他多麻烦,有些害羞。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现在有两个,你和我。”
“那个...我叫珀尔·维多利亚,谢谢你救了我。不知道这位先生该怎么称呼?”
“倒不是先生,只是乳臭未干的傻小子罢了。叫我兰登就行了,无姓。原本我和爷爷一起生活,但不久前老人家离世了,就剩下这一间屋子和羊圈里的羊与我做伴。”
珀尔很惊讶,她没想到这位年纪与自己相仿的男孩竟然能独自生活,还将自己从狼穴中救了出来。她不知道该如何对兰登道谢。
“好厉害。”
“也就那样吧,不足以拿来炫耀。怎么样,吃饱了吗?”
“嗯嗯,很美味。”珀尔把碗递给兰登,里面已经干干净净,一点汤水都没了。这得是有多饿啊。
“还有羊奶,喝吧。如果没吃饱再跟我说,我现在去烧热水。”
“嗯...”
兰登匆忙地从二楼的卧室跑下,回想起刚才的画面。
(果真她的身份不凡,就胸口前的那串项链都是纯金的,而且那么大一颗钻石,应该有七克拉左右吧。)
他哽咽了一下,无法想象要是她的家人没找到她,该会发生什么大事。现代社会的七克拉钻石就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卖命一辈子都赚不到,更别说在中世纪了,能买得起的那是一般贵族?
那是他妈的超级贵族,家里少说都是侯爵啊!
“别想了,真吓人。”
珀尔将羊奶一饮而尽后,用床头柜上的手帕擦了擦嘴。
她原本以为,自己就这么被拐到帝国去,成为大人的工具。
可原本是存在于故事里的“王子救公主”片段,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对方不是王子,长相也平平无奇,他只是一位隐居的男孩。
自己作为公爵嫡女,家中排行第五,是最小的孩子。从小便接受着娇生惯养,家人对这她非常疼爱,可以说给了珀尔最优质的生活。
珀尔在家中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完全不用担心任何事。可今天发生的一切,让她见识到了许多。
同龄的人,竟然还要靠自己一人生存下去,这简直是她根本办不到的。
她现在有点自责自己为什么不更强大一点,这样就不会被绑,还让家里人担心。
“喂,珀尔,来擦一擦汗。”
兰登提了一桶热水上来,用毛巾帮珀尔擦脸。
“唔...你不能直接叫我名字的。”珀尔的父母经常叮嘱她要注意礼仪,所以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好吧,那我该怎么叫你?”
“维多利亚,但兰登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就破例让你直呼我的名字吧。”
这时,兰登突然意识到了关于古时候的礼仪和讲究。对方作为千金小姐,直接叫她的名字是需要一定的身份和关系的。
“我只是觉得叫珀尔的话更顺口一点。”
“能叫珀尔的人可不多哦。”
“那我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这倒有点像小姐脾气,不过还挺可爱的嘛。)
一看到珀尔的红发,就不由自主地响起那些经典的红发人物。她们都有一个特点——傲娇。
“把衣服脱下来吧,我帮你擦。”
“啊...”
“抱歉,有点难为情的话,你就自己擦吧。”
兰登把毛巾放下吼,便离开卧室了。男女授受不亲,虽然对方是个小女孩,但自己可是个老大叔啊。
这天晚上,他在客厅打了个地铺,就这么睡了。
由于昨夜忙的太晚了,兰登多睡了一会才起来。
起身洗漱后,便开始了平凡的一天。浇水、放羊、打扫屋子。
“兰登,我能和你一起去干活吗?”
不过,今天并不是独自一人了。
珀尔换上兰登为她准备的衣服,看起来比昨天精神多了。原来的那套因为有破损,兰登决定晚点了帮她缝合一下。
“你有那个能耐吗?”
听到这话的珀尔有点生气,自己竟然被小看了。虽然说长期待在家里,但也不是废物啊。
“怎么没有?!”
她跑来兰登的身旁,接过兰登手上的那捆牧草。
“好重...”珀尔实在是提不起,这根本不是八岁女孩能提的东西。
“重就对了。我说你啊,不好好待在床上休息,来跟我干什么活?”
“我想像兰登学习,而且待在床上太无聊了嘛。”
“算了吧。大小姐学这玩意,你不怕丢人呐?知不知道大家闺秀该学什么。”
珀尔思考了一下,脑袋直接宕机了。她平日虽然什么都学,但却不知道身为女性的自己到底应该以什么为目标去学。
“不知道。”
“这女人呐,该学只有女人才能干的事。女人心细,像纺织、烹饪、奏乐、绘画。当然,我这只是个建议,如果以上你都不感兴趣或是不擅长,那么可以干点别的。”
“还真的都不擅长呢。”
“要是你没有一技之长,那就是个花瓶。”
“花瓶”这个词把珀尔难倒了。“花瓶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像花瓶一样用于观赏的女人。”
“你在说我没用吗?!”
“这不是听得懂嘛。”
(不过她看起来也不像是看玩笑,就让她试试吧。)
兰登拿出一根棍子,递给珀尔。
“干嘛,你不是觉得我烦吗...”
“帮我去放羊,不帮就别跟着我。”
珀尔接过递来的棍子,刚才的沮丧瞬间就消失了。
......
“羊羊,快到这里来!”
(这孩子的精力真旺盛啊,一个晚上过去后就活蹦乱跳的。)
现在已是正午,兰登躺在草地上,享受日光浴。
而另一头,玩耍许久的珀尔也感到了疲倦,也跑来与兰登一起躺着。
“兰登,我饿了。”
“......”
“我说我饿了!”
“......”
“兰登?”
珀尔侧过去,发现兰登已经睡着了,而且还打鼾呢,声音蛮大的。
这个声音不禁让珀尔想到了自己的哥哥。
(他的睡颜好帅呀,原来再厉害的兰登也有这一面呢。)
珀尔忍不住戳了戳兰登的脸,意识到自己做错事后的珀尔满脸通红,立刻倒向后面。
“Hmm...珀尔...”
“我在呢,怎么了?”
“长大后一定很漂亮...”
“你...你说些什么呢!”
兰登被珀尔的喊声吓醒了,一脸懵逼。他看着面前这位脸红的女孩,一时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我没喝酒啊,那能干啥啊。)
“我我我...”
“我什么我,兰登你这个好色鬼!”
“啊?”
(操蛋了,该不会说了梦话吧。)
珀尔捂着身子,搞的好像是兰登要非礼她一样。
“什么玩意这是...喂,要是你再不起来我就自己去吃午饭了。”
“等...等等我!”听到即将开饭的珀尔立马跟上兰登。
“刚才为什么那么生气,我干啥了?”
“才没什么。”
“不老实告诉我就别吃饭了。”
“啊...我说还不行吗。你刚才睡着的时候,说我长大后很...很...”
珀尔话说一半突然不说了,让兰登非常急。
“很什么?”
“很漂亮!笨蛋!”她打了兰登一拳。
(我寻思啥呢...)
“夸你而已,用不着这么激动吧。不会你以为,我对你这小小的身躯感兴趣?”
“肯定没那么想啦!”
“瞎扯淡,你就是这么想的。你说说,就现在这模样,有什么优点?”
“优点吗?我觉得,我长的可爱。”
兰登听到这么童真的发言,突然很想笑。
“哈哈哈哈哈,你这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
“?什么意思?”
“就是在说你这种自己夸赞自己的行为是很厚脸皮的,没想到你爸妈就这么教你的啊,大小姐。”
“那你说,我不可爱吗?”
呃...他不知道该只能回答。放下从地里刚拔的胡萝卜后,兰登想了想。这可爱,到底是说的小孩子的那种可爱,还是女人的可爱呢。
感觉珀尔都占了。
“可爱。看在这个份上,请你吃烤羊腿。”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来,帮我把胡萝卜拿去削皮,这总会吧?”
“会,包在我身上好了。”
一整个羊腿实在是太大了,而且俩孩子也吃不了那么多,兰登决定切下来一半的肉用作这餐吃。他将羊肉片好后,用钳子串起来,简单撒了些盐。
如果是自己,那肯定就吃这点了。但今天有客人,所以又多添了一个菜——土豆泥。兰登将烤熟的土豆洗干净,然后捣烂,放入锅中,再加入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还有盐。
(在室外做饭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哇,好香啊。”珀尔口水都流出来了。
“可惜没有孜然和黑胡椒啊。”
“那些东西只有贵族和皇族才能享用,兰登没有很正常。”
(啊,原来有香料啊。不过这宝贝我在一般的集市大概是看不到了,只能等啥时候有钱了去黑市整点。)
“似乎肉已经烤熟了,你要先吃吗?”
“肯定的。”
珀尔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肉,一脸享受的样子。
“好好吃~”
“你喜欢就好。来,这里还有土豆泥。”
“嗯?这个土豆泥也不错,沙沙的。”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我去肯德基必点土豆泥?要是有足够的调料,必须整上肉汁。)
“兰登,你是怎么学会做饭的?”
突然问起这个问题,让他想起了前世。小时候,张毅的父母忙,经常不着家,自己动手能力强,便看杂志、电视自学了。直到进社会工作,他都经常做饭吃,因为既便宜又健康。
不过重新投胎到了异世界,肯定不能这么说。
“跟爷爷学的。我和爷爷都是动手能力强的人,我这一身本领就是他教的。”
兰登说完后,想去盛一碗土豆泥吃,可被远处突如其来的声响打断了。
一大批穿着铠甲的士兵骑着马冲过来,他们领头的还骑的是剑齿虎。
兰登被眼前的人吓得不敢说话。
领头的人从剑齿虎背上下来,珀尔见到那人后就跑过去抱住了他。
“父亲大人!”
(父...父亲?)
珀尔的父亲摸了摸珀尔的头,欣慰地笑了笑。他抬头看向兰登,摘下了头盔——果然也是红发。
不得不说,那种压制全场的威慑力很让兰登佩服。
“孩子,谢谢你救了我家的珀尔。”
“不客气,先生。”
“我昨夜赶回家中便听到了她被绑的消息,一直找到现在。看到她还在开心地吃午饭,我也就放心了。”
这群人的动作还挺快的嘛,没想到第二天就找来了。兰登挠了下脑袋。
“孩子,你这是一个人住在荒野么?”
“嗯。对了,先生走之前先把维多利亚在昨夜换下的衣服拿去吧。这女孩子的贴身物,留在男人的屋子里不太妥当。”
“好,你去拿吧。哦,孩子,你把这盒东西拿上。”珀尔的父亲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递给兰登。
兰登打开看,发现里面竟是满满的黄金,难怪这么沉呢。
“感谢。”
他回屋后,将珀尔的衣物归还给她爸,便关上房门了。甚至都没有和珀尔说一句“再见”,因为兰登直到他和珀尔的差距——地位差距。
刚才都称呼她为维多利亚了,因为这么做可以证明自己和她没有太多的关系。
越简单越好,拿了钱就跑,这就是和贵族、皇族处事的道理。一介布衣,不管咋样都是无法和他们抗衡的,万一被冤枉玷污了珀尔,那自己的这条命到此结束。
“抱歉啊,珀尔。”
(这下你我算是两清了吧。)
他看着盒子里的金块,心里有苦说不出。
“我的心肝啊,下次必须随身带三个护卫才行。”
“只是我调皮而已,不用父亲大人操心。”
珀尔她爸突然眉毛一皱,好像要说什么不好的话。
“那男孩,没对你做什么吧?”
他给兰登一盒金条就是为了不声张这件事,要是被外人得知珀尔与外男共处,这女儿以后怎么嫁人啊。
“没有,他是个很好的人。嗯...大度、谦虚、绅士。”
“看样子,他把你照料的不错。”
“那当然。话说,我还没跟他告别呢,就这么匆匆离去,心里总有些放心不下。”
“珀尔啊,这件事我告诉你,千万别声张。这可关乎维多利亚家族的声誉和你的未来。”
珀尔第一次看到父亲这么严肃,有些害怕。
“好...女儿知道了。可是父亲,以后我还能...”
“不能,绝对不能。把他当做你生命中的过客就好,别放在心上。”
鹿特丹·维多利亚,今年四十岁,侯爵,维多利亚家的大当家。他虽说是征战沙场的武将,但闲下心来会去看儿女情长的小说。
自己女儿的经历,简直太像了,不,这就是一模一样!
可现实哪有这么纯粹。那小子没钱没势,要是因为他毁了珀尔以后的相亲,这个当父亲的要内疚一辈子。
他看得出来珀尔对兰登有挂念,但这种关系还是早点断干净了好。她跟兰登并没有待在一起多久,这已经是走大运了。
就算是孩子,但将儿时的事都处理好,也能免得以后留下话柄。
“别这么难过啦,父亲回家了会好好补偿你的。”
然而补偿什么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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