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話 萬萬不可臨時爽約。
第六話 萬萬不可臨時爽約。
沒上漆的水泥牆,以及和我一樣高的觀葉植物。
跟我打工的咖啡廳風格相似、統一成黑白灰單色系的房間,散發出不像大學生房間的成熟氛圍。
「為什麼我們住在同一棟公寓,房間裝潢卻差這麼多?」
「格局一樣吧?」
「是沒錯,但我的房間是普通的白色牆壁。」
「這是壁紙啦。我自己貼的。」
「真時尚……」
「小翔也試著自己煮嘛。一個月可以省一萬日圓的餐費,一年就十二萬嘍?我想把錢用在衣服跟家具上。」
緣司端出看起來很貴的茶壺微微一笑。茶壺裡泡著香氣撲鼻的紅茶。
「請用。」
「自己煮啊……」
上次下廚是什麼時候了?
高中時我可以說根本沒進過廚房。
升上大學、開始一個人住後,我曾經自己煮過幾次,卻持續不久。
──「翔,你有擅長的菜色嗎?」
──「咖哩吧。」
──「咦,你會煮咖哩?」
──「當然是調理包。」
──「那不叫煮飯!」
我想起以前跟光的對話。
「我說,小翔。」
「嗯?」
「你跟前女友怎麼樣了?」
「怎麼樣了,是什麼意思?」
我和光不會再見面了。
因為我們沒理由見面,而且一旦見面,我內心的留戀八成會變得更加強烈。
光已經有新對象了。
沒有我介入的餘地,我也沒打算介入。
「反正你八成還忘不了她對吧?」
「才不是!」
「惱羞成怒很可疑喔!」
「閉嘴!」
緣司哈哈大笑,一面寫著眼前的大學作業。
我也一樣,準備打開電腦寫作業,手卻在途中停下來。
提不起勁。
本來想自己寫作業,緣司卻跑來約我一起寫,即使我都拒絕他了,他還是擅自跑進我家。
但是我房間只有單人用的吧檯桌,不能兩個人一起用。
麻煩歸麻煩,反正再怎麼拒絕也沒用,我便決定來緣司的房間。
不知不覺,緣司也失去幹勁,在用智慧型手機跟人傳訊。
「喂,不是要寫作業嗎?不寫我要回去嘍。」
「咦──你不也在摸魚?」
「我上午就寫了不少,完全不用擔心。」
「好卑鄙!那幫忙寫我的!」
「你白痴喔,誰要幫你寫。」
聊天途中他也一直盯著智慧型手機看,甚至有點在偷笑。
「你在跟人聊LINE嗎?」
「怎麼啦,小翔?吃醋了?」
「別講這種話,噁心死了。只是問一下。」
「嘿嘿嘿~其實我最近認識了一個不錯的女生。」
真難得。
緣司談戀愛的時候總是處於被動,因為女生主動告白才試著跟對方交往。
無論何時,都沒有緣司表示好感的女生。
因此他的戀情總是維持不久,當事人應該也為此感到頭痛。
「太好了,你不是很煩惱自己從來沒有真心喜歡上別人過嗎?」
「嗯。我有時還會想,我喜歡的搞不好是男人。」
「……」
「我不會對你怎麼樣啦,別擋住屁股好不好!」
就算他真的喜歡男人,緣司大概是受,不會襲擊我──我下意識如此心想,然後賞了自己一巴掌以驅散這個想法。
「啊,對了,小翔。星期五要不要去三宮吃飯?」
「啥?為什麼?這附近也有很多餐廳吧?」
「求求你!三宮有家我想去的店。」
雖然我不太會跟人一起在外面吃飯,倒是挺常跟緣司一起吃。因為我們住得近,去旁邊的牛丼店解決即可。
再說,我一個人也敢去牛丼店或家庭餐廳,沒道理跟緣司一起去,但他會擅自跟過來,我也就隨便他了。
「好麻煩。」
「小翔,我之前幫你代班過對吧?」
「唔……」
「記得是因為你把作業拖到之後才寫,沒時間打工……?」
「星期五嗎?我剛好也打算去三宮一趟。」
那就是你的手段嗎?卑鄙小人。
從最近的車站搭電車過去,也要大約半小時。對我來說那個距離儼然是旅行。
「好耶,看來可以不用跟店長告狀嘍♪」
「你這個惡魔……」
於是,時間到了星期五。
下午三點半,大學下課後。
現在吃晚餐有點早。
緣司比我早一點下課,先去打工了。好像是六點下班。
也就是說,我必須自己打發三小時的時間。
而且智慧型手機的電量不多,只剩三○%。我不敢執行滑智慧型手機三小時的作戰計畫。
「可惡的緣司,自己約人竟然還讓我等……」
早知如此,我也好想排班。
事情都過去了,後悔也沒意義。
我決定先漫無目的地閒晃。
雙腿自然而然走向形似巨大階梯的長椅。
這裡晚上會變成情侶卿卿我我的地方。我來到這裡卻是一個人,沒有任何目的。
只不過,來這裡的時候會想起跟光一起來的回憶。
雖然我們不是來卿卿我我的,我和光會牽手並肩而坐,因此從結果來看,其他人肯定覺得我們在放閃。
現在見面的時候,我們的關係惡劣到彷彿要請對方吃拳頭,牽手就更不用說了。
然後我接著來到打發時間的首選──唐吉軻特。
我從寫著「激安殿堂」的招牌下走過,直接無視一樓的食品販售區前往二樓。
二樓有賣日用品之類的商品。洗衣精和定型液混在一起的味道瀰漫整層樓。
雖然根本聞不出是什麼味道,還挺香的。
我也和光一起來過這裡。當時她拿起不會買的柔軟精試聞瓶跟我抱怨:「不是這個。」妳哪有資格說啦。
我隨手拿起一瓶試聞瓶,跟我們之前聞過的是同一種味道。
「還不錯。」
三樓的商品種類五花八門,從電器到派對用品應有盡有。
──「欸,你穿穿看這件衣服。」
她這麼說著遞給我兔女郎的角色扮演服。
明明知道我不可能穿那種衣服。
光想像我穿兔女郎裝的模樣,一直在忍笑。
四樓是販賣高級名牌的樓層,我怕得從來沒去過。
光卻說只是看看而已,硬抓著我的手──
──「咦,其實不是買不起耶?你看,這個包包只要三萬日圓!」
──「妳少看一個零。」
──「啊!」
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踏進四樓過。
未來恐怕也不會有機會進去。
我離開唐吉軻特走了一陣子,來到有名的戀愛神社生田神社。
我也跟光來過生田神社好幾次。
每年的新年參拜,還有考大學前。
結果大學考上了,我們卻分手了。
去戀愛神社參拜,順利上榜,然後跟戀人分手。人生真是無法預料。
爬上神社旁邊的坡道即可抵達北野。在人稱時尚城市的神戶中,北野屬於特別時尚的地區。
這裡有著異人館街,以及在IG上經常看見﹑如同神戶代表物的咖啡廳。
來這邊的時候,光總是在我身旁。上一次是在分手前,已經超過一年沒來了。
這裡還有許多觀光客,不管怎麼說,來這邊都需要注意坡道又長又陡。
盛夏時節還可能出人命。這不是在開玩笑。
當時光也抱怨個不停。
──「好熱喔,揹我~」
──「妳都幾歲了。」
還有光想去的咖啡廳。
我明明早就跟她說過要確實補充水分,光卻說爬完坡再喝的水肯定比較好喝,不聽我的勸告。
最後是我揹她到店門口,我們熱得滿身是汗,丟臉至極。
她還在我背上大喊:「上吧──!我的專車!」想起來就不爽。
只是走在街上,就不斷想起跟光之間的回憶。
不行,我要斬斷舊情。
我已經決定了,怎麼可以回頭。
就算光也對我有留戀,無法向對方坦承心意的我們,肯定不會有未來。
獨自散步三小時。
終於六點了,打工下班的緣司應該要傳LINE給我了。
等了那麼久,從他下班到搭電車到這裡,不曉得要花多久的時間。
大概半小時吧……
他肯定還沒到,但我還是走向我們約好見面的三宮站。
抵達車站時,緣司正好傳LINE過來。
『我六點半會到!』
附帶狗舉起前腳搖呼拉圈的神祕貼圖。
你在搖什麼呼拉圈啦,我可是在寒風中等待耶。
都等這麼久了,事到如今半小時根本不算什麼。我就維持雙手扠腰的姿勢等待他到來吧。
只不過他來了以後,我要賞他一拳。
人潮從驗票口湧出。現在是回家的尖峰時段,有學生和上班族等各式各樣的人。
沒錯,各式各樣的人。
有人長得和我認識的人相似應該也不奇怪。因此我現在看到的,只是長得像的人。
那人的身影隨著距離接近變得越來越清晰,然後我的疑惑也轉為確信。
「妳怎麼會──」
從驗票口走出的人,毫無疑問是光。
我跟她相處了那麼長的時間,不可能認錯人。
「咦,你怎麼在這裡……」
光只有一個人,看起來也不像下課後直接過來,明顯打扮過。
「我才要問妳……」
「我要跟朋友去吃飯……」
光這麼說著,站到離我一公尺遠的地方。
「我也是。怎麼連這一點都一樣……」
「我今天的運勢是最後一名,沒想到會反映在這種地方……」
「原來妳討厭我就跟討厭星座運勢最後一名一樣。一大早就看到那個,整天都會很憂鬱喔。」
「哎呀,原來你沒有自覺。沒錯,我現在超級憂鬱。」
「身為前男友,我倒覺得我比路人來得好。」
「正好相反吧?因為是前男友,你比最底層的人更糟。」
「這樣講未免太過分了吧?」
剛見面就對我使用言語暴力。
要不是因為我今天回憶起跟她之間的回憶,產生一點感情,現在已經見血了。感謝我放妳一馬吧。
「你跟對方約幾點?」
「六點半。」
「哎呀,一樣耶。」
「咦?」
我聽了嚇得說不出話。
不是因為約好的時間一樣。
「妳怎麼半小時前就到了……!」
「又不會怎樣。」
我和光交往了三年又三個月。
約好時間見面的次數多到數不清。
除了我睡過頭的時候,光從來沒有比我早到半小時過。
「是男人嗎……」
「要你管!」
八成是她在交友軟體上聊得很開心的那個男人。一聽到就覺得心裡悶悶的。
「你也不是會特地跟一般朋友在三宮吃飯的類型吧?我知道了,是女人吧?」
「差、差不多啦。」
其實只是女主角力超高的男性朋友,不過光都說要跟新對象約會了,說要跟男人吃飯感覺就輸了,我不想承認。
「哦~你們進展得挺順利的嘛。」
「還行啦。」
「那女人眼光真差,竟然會看上你這種人。」
「要這樣說的話,妳的眼光也沒好到哪裡去。」
「笨啊,我天生失明,直到一年前才重見光明,以前都不知道你長什麼樣子。」
「俗話說愛情是盲目的。原來妳對我這麼著迷。」
「什麼鬼!可以不要把我的話曲解成對自己有利的意思嗎!」
「痛痛痛。知道了,別打我。」
在我們吵架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到了約定的時間。
可是我們等的人始終沒來……
「看來跟你有約的那個女生也終於清醒了。她應該在想為什麼我要跟那種人約會,冷靜下來後決定爽約吧?」
「妳才是。人家找到更好的對象,把妳拋棄了吧?」
我和光瞪著彼此,智慧型手機同時響起。我們意識到是自己在等的人傳訊息來了,立刻拿出智慧型手機查看。
只要能證明是對方通知我會遲到,就能反駁光了。
然而,實際上並沒有那麼順利。
『小翔,對不起!田中先生突然不能來上班,找我幫忙代班!真的很抱歉,改天請你吃飯,請你原諒我!』
也就是說這跟光的閒言閒語一樣,是臨時爽約。
再說,即使這則訊息的內容寫著:「我快到了!」我也不能拿出來證明給光看。
因為傳LINE給我的人是緣司,他的顯示名稱是「阿司」。
我剛才打腫臉充胖子,暗示她我和女孩子有約,現在怎麼可能開得了口。
那傢伙幹嘛不取個可愛點的名字。女主角力那麼高,名字卻這麼有男人味。
好了,現在該怎麼辦呢……
我斜眼觀察身旁的光,免得被發現,結果她正看著智慧型手機。
要是她知道我真的被爽約,肯定會嘲諷我。這樣等於是我輸了,休想得逞。
既然如此,設定成等光見到跟她有約的對象後,我再和那個「女生」會合吧。
這樣光會先離開,不可能知道我被放鴿子,而且還能親眼看到她要見的男生是什麼樣的人。
雖然我並不在意,還是必須確認交往超過三年的前女友有沒有被奇怪的男生騙。
畢竟她跟我相處的時間僅次於家人。
「你約的人還要多久才會到?」
她低頭看著智慧型手機,聽起來對此半點興趣都沒有。
這個問題應該慎重回答。
對光而言或許是無意義的閒聊,可是跟我有約的「女生」,非得設定成會比她等的人更晚到。然而,我根本不知道光等的人何時會到。
我們原本約的時間都是六點半,現在的時間則是六點四十分。也就是說,之後的事情無法預測。
「不知道,再等一下吧。」
「再等一下是什麼意思?你們不是約六點半?」
「她一定是不守時的人。那妳的對象呢?都沒跟妳聯絡嗎?對方是不是覺得妳一點都不重要?」
「啥?人家才不是你這種人渣。他有傳訊息給我。」
「我也有收到對方的訊息。」
雖然是爽約的訊息。
「那她還要多久才會到?」
看來騙不過去了……
可是,如果我說:「馬上就到了。」結果光等的人遲遲沒出現,她可能會說:「她跟你說馬上會到是騙人的呢。原來你那麼不想被我知道你被放鴿子,真丟臉。」光是想像就不爽。
「不知道,她說她坐錯電車了。」
如何?這樣就不知道正確時間了吧?
「哦~幾分會到這裡?」
糟糕。
電車的到站時間,上網就能輕易查到。
我在情急之下說了謊,卻犯下失誤。
可是,還有辦法挽回。
光的心胸肯定沒寬大到願意等遲到超過一小時的人。也就是說,只要告訴她要等一小時以上即可。
「她說八點前會到。」
「啥!太晚了吧!你還打算一直在這邊等?你是忠犬嗎!」
「少嘍嗦。那妳呢?」
「我、我也差不多。」
「啥!太晚了吧!妳不也是忠犬!妳白痴喔!」
「我是個好女人,等這麼一點時間不算什麼。」
「那不叫好女人,叫『好使喚的女人』吧?」
「閉嘴。我要等的人說他八點零一分會到,所以你等的人會先來。」
什、什麼……!
我不久前才說對方好像八點前會到,這樣會變成我等的人先來。
不過,當然不會有人出現。
「喔,她傳訊息給我了,改成八點零二分到。」
「喔,我也收到對方的訊息,改成八點零三分到。」
「「……」」
這女人真難搞。
然而……我終於明白,光等的人恐怕也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前來。
不知道她是本來就沒約,想要打腫臉充胖子,還是真的有約,結果嘲諷我時用的「爽約」招式反彈到自己身上,不好意思開口。
抑或是碰巧遇到我,想看看我的約會對象是什麼樣的人……
就算是毫無留戀的前男友,曾經喜歡超過三年的人找到了新的對象,任誰都會有興趣吧。
光好像也理解現在的狀況,深深嘆息後邁步而出。
「喂,妳不是跟人有約,這樣好嗎?」
「沒關係。我告訴他時間拖得太晚,今天不約了。」
我沒看到她傳訊息,什麼時候傳的?
不對,她應該沒傳訊息。因為光等的人根本不會來。
不過我也一樣……
儘管如此,光還是那樣說,我將其理解成:「這次算平手吧。」
「這樣啊。其實我也是。」
既然要算平手,就一起丟臉吧。
「欸,你還沒吃飯對不對?」
「對啊。畢竟本來就約了要一起吃飯。」
「陪我吃飯吧,今天我想去喝酒。之前不是說過『改天』再喝嗎?」
沒錯。上次我還傘的那一天。
當天我們隔天第一堂就有課,所以沒有喝酒。
光那時確實說過那種話。
「……走吧。」
於是,我們又在市街上找起餐廳。
首先,活用上次的經驗,把我們設定成吃飽喝足的未成年人,應付拉客的人。
第二,假如光看上一堆店──不如說她絕對會這樣,我要好好引導她。
第三,要跟大胃王光吃飯的話──
「妳食量超大,找家便宜的店或吃到飽吧。」
「不愧是你,比任何人都了解我。」
「也不想想我當了妳幾年的男朋友。我對妳的了解只輸給妳自己和妳的家人。」
「我也對你懂個七八成,叫我光基百科。」
「真是不可愛的綽號。」
「要你管。走吧,幫我找家好店。」
「扔給別人找喔。」
我們在夜晚的街道走了約十五分鐘。
進入一家氣氛類似酒吧的烤雞肉串店。
光對炭烤的香味沒有抵抗力,剛經過門前就被吸進店內。
從氣氛來看,這家店挺高級的,不過看到門口的價目表,我決定就選這裡。
兩個人大吃大喝,頂多只會花到六千日圓──但願如此。
我拿起送來的啤酒杯,抬起下巴催促光照著做。
她臉上寫著:「你在對我頤指氣使什麼?」卻還是乖乖用玻璃杯跟我乾杯。
「「乾杯。」」
儘管交往了三年以上,當時我們都還未成年。
也就是說,這是我們第一次一起喝酒。
光喝的酒、酒量、喝酒速度,以及喝醉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全是未知數。
有人喝醉會變得愛哭,有人喝醉會變得愛笑,每個人各不相同,我猜光會變得很愛吃。雖然跟沒喝醉的時候差不多就是了。
「噗哈──好喝。」
第一口啤酒就是要配這句臺詞,是全世界的啤酒受到的詛咒。
「你是中年大叔嗎!」
「又不會怎樣,就是會忍不住想說嘛。」
「啤酒那麼苦,我喝不下去。那東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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