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野よる]告白击

书名 《告白击》


作者:住野よる

封面:ふすい

翻译:轩雅苑

图源:amazon自购

校对:轩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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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我想吃掉你的胰脏》作者住野よる所著新出版的青春小说。

想被挚友表白,然后将他甩掉,明明是大人却十分小孩子气的告白大作战开幕!

千鹤在三十岁时已与他人定下婚约,为使挚友响贵不再隐瞒对自己的恋心,向自己表白,暗中定下了一系列的计划。而她这么做只为让挚友能够放下这份感情,拥抱新的人生。

虽纠结于这不是大人应该做的事情,却得到了学生時代与响贵共同的友人果凛的帮助、这份恋情也开始朝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

不断动摇的内心,已经步入社会的我们,所不得不面对的扭曲的爱与友情!!

要给他脑袋上开花。

一句话,将我的思绪重新拉回到了那一晚。

熟悉的人,熟悉的房间,熟悉得忘记了具体的日期,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一晚,我却至今仍清楚记得。

零食、小吃、喝完的瓶罐,还有只切下一块的披萨,零散地堆满了整个桌面。床上满是褶子、沙发也被折腾一番。种种迹象都表明,这里曾被一群醉鬼所光顾。

那天夜里,响贵虽然嘴上没有抱怨,但应该也不是那么乐意收拾乱摊子。

当晚夜里零点过后,我和往常一样结束了在居酒屋的打工,朝响贵家走去。

那段时间,在下班或者喝过一轮过后,我们经常又接着跑到那家伙的家里喝一轮。

未上锁的房间,轻轻推开,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比起说是响贵家的味道,倒更像是掺杂了人的呼吸、柔软剂,还有食物的复杂气味。步入社会以来,这样的味道便没有多少机会闻得到了。或许,这正是千鹤所说的梦幻的味道。

约十五平米的空间里,响贵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小声播放着不知名乐队的现场录像,而千鹤则披着每每见她都穿着的皮衫,毫无防备地睡倒在床上。

响贵和千鹤之间,没有对男女授受不亲的顾虑,大家都很放心让他们两人待在一块。

“果凛打工辛苦啦~想吃啥喝啥随便拿。”

“谢啦。”

我伸手打开厨房里的冰箱,取出一罐啤酒,接着又坐回到外边的地板上,和响贵轻轻地碰杯。还不待我开口,响贵便已经贴心地帮我把披萨拿到微波炉里热好,顺带还给千鹤不安分的腿拿了块毛毯盖上。

“刚才舞同学和大賀同学都还在这,不过他们明早有课所以回去了。千鹤则是昨天忙着弄课题睡眠不足两个小时,已经燃尽了。”

我一边吃着热过一遍的披萨,一边听响贵说今天大家聚在一起喝酒的事情,我则不时补充一些今天打工时微不足道的见闻。这些都讲完以后,我结束了和这个相熟男人之间的话题。

不过,我俩之间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

用完这顿实在称不上营养的晚餐,我随即蹑手蹑脚地来到电视机跟前,将电视连上游戏主机。打开,光标挪到响贵先前一时兴起购入的不知名的丧尸射击游戏上。

两人一边清理着丧尸一边探索前进,当然,少不了这类游戏必定有的惊悚场景。每每这时,游戏作者都轻松得逞,巧妙地将我吓一大跳。也许是太过吵闹,便也吵醒了千鹤。

“啊,两个人在游戏约会,关系好好。”

我寻着慵懒的声音回过头去,发现直到刚才还睡在床上的千鹤不知何时已经坐起身来,用手不停捋着黑棕色的头发。我又立马将目光重新汇聚到屏幕上。

“一睡醒就说啥呢。”

“这姑娘,和她抢男人的话一定很不好对付。”

响贵轻浮的话语掠过耳边,我不断操控着按钮击杀眼前的丧尸。

“我要是成了丧尸一定很强,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你们过去,噶嗷~”

听她这么说,我不自觉将丧尸千鹤的身影和刚才被打倒的丧尸大军重合在一起,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到那时候,我就瞄准千鹤的头开枪把你打飞。“

“小心我咬掉果凛你的头!”

“我的话一定好好看着你的眼睛,然后怀揣责任感把你杀掉。”

“果然还是先把响贵的眼睛抠下来好了!拜托你们,先想想办法把我恢复过来好吧,别等自己成了丧尸偷偷抹眼泪。”

千鹤的丧尸威胁并没能逗笑响贵,反而他只是用课堂发言般的语气很现实地回道。

“要真成了丧尸,我就把周围的人一声不吭全部解决掉。不过千鹤这么笨,十有八九会大喊着自己是丧尸然后跑到大伙面前被干掉。”

脱线的话语,从响贵的口中平淡地说出来显得非常出戏。

“为何丧尸千鹤没有智力而丧尸响贵却能洞察一切啊,这到底哪公平了。”

“应该说,只是更接近原来的性格而已。”

“OK,要是发现响贵有啥异样,我就和果凛联手,给你脑袋上开花。”

“开一枪只要一个人就够了,你也不要老是麻烦果凛,自己也多少参与一下战斗呀。”

“……净耍嘴皮子!”

我被千鹤小孩子吵架般的话语所逗笑,这时候,放在一旁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还喝着吗?”

我点开手机屏幕,发现是花绪发过来的消息,她也是和大家关系都很好的孩子。看来,她是刚和社团那边喝完,突然闲了下来。我们等待花绪到场,又再一次举杯欢碰。

那时候,我们还有着充足的精力和及时享乐的勇气。包括我在内,大家都活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气氛当中,显得格外不真实。

“出了社会,可没法像现在这样整晚疯玩了。”

好比眯缝着眼睛,透过窗纱的缝隙捕捉一缕太阳,在无法窥得全貌的情况下杞人忧天,担心着不知何时会到来的“以后”,担心着“现在”会一去不复返。

哪曾想十年过去了,我们也依旧重复着相同的对话,更没想过,自己将来会活成另一副模样。


“现在回过头看学生时代,总感觉像做梦一样。”

“梦这么浪漫的东西在哪里买得到噢~”

“有价无市。毕竟用鼻子闻不到,得用心去感受。奈斯~”

打倒了屏幕上的所有敌人,对战便结束了。

“歇一会,我去上个厕所”

我姑且给聊天对面的千鹤发了条消息,接着放下手柄摘掉耳机,走出我的游戏小窝。小窝里空间虽小,设备却很齐全,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正是这个意思。这时,我才后知后觉注意到自己下班回来太匆忙,忘记了领带还挂在脖子上。我赶忙三下五下换上便服,奔进厕所,待解决完后又进到厨房掏出一罐啤酒,接着重新回到战场。

重新佩戴好耳机,刚一呼喊千鹤便立马有了回应。拿起手柄,点击匹配,等待对局。待双方队伍人员凑齐,便进入到远比现实还精致的对战场地,开始新的一把对局。

进入游戏,开始拿出真本事。跟随游戏节奏持续留意敌人的动向,思考暗处中敌人的位置,综合考虑手中武器的性能,再通过耳机和麦克风和队友交流信息,最后双手不断操作推动整体战局取得优势。获胜之道,已然显现! 然而,如果操作失误,有时也会引来队友的抱怨,被骂急了还容易丧失斗志。相对的,敌方队伍也会有发生内讧的时候,所以不用怕背锅,放心游玩即可。

能够随心所欲畅玩喜欢的游戏,这大概是父母经常不约而同出差的唯一好处。像现在,这间房子的女主人,应该也在不知道哪里应酬。

“果凛,你在喝酒吗?”

队伍跳伞途中,耳尖的千鹤听见了我喝酒的声音。

“下班后是大人放纵的时间啊。”

“还在对局可不兴放纵。”

队伍一落地,我便立马集中起注意力,一边索敌一边全速回收地上的武器和物品。

这样快节奏的对局进行两把过后,这次轮到千鹤那边提出休息。我于是就戴着耳机靠在位置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拿起手机刷起新闻来。

啤酒罐咔嚓一声,接着传来吨吨吨的声音,我便知晓是千鹤回来了。不用猜,她肯定又在喝“柠檬烧酒”。

对局即将开始,我重新拿起手柄,然而就在这时,我却从千鹤口中得知了意想不到的消息。

“我最近订婚了。”

“现在说这个?!那还真是恭喜了……”

吃了一惊,不过还是下意识祝福了她。

“谢了。”

“没想到,千鹤要结婚了啊……”

那个千鹤竟然要结婚了。

我反复咀嚼着这个事实,突然又感到一丝庆幸。如果自己提前知道了,或许会想得太多没法发自内心地祝福自己的朋友。不知为何,一个明明不在语音中的面孔不时掠过我的脑海。

我有听电影里教过,情绪波动太大容易导致猝死。我强装镇静,瞪大着眼紧盯着屏幕,开口说道。

“千鹤是头一回结婚?”

“废话,当然是头一回啊!不要把这种事也搞错啊!”

“开玩笑开玩笑。所以呢,结婚对象是谁?”

“公司的一个后辈。”

“鉴于我没听说过,所以是闪婚咯?”

“那倒不是,只是感觉逐一报告的话就没完没了了所以才没有说。硬要说,交往了有一年了吧。”

“这样,不过我倒也确实没问。”

我俩一边聊着私事,一边交换着对局中的信息。

“婚礼怎么说,要办吗?”

“姑且准备要办,不过也是才刚订婚,算上入籍之类的手续真正办下来怎么也得一年以后了吧。”

“唔……总之先恭喜啦。还得找男方商量吧,如果方便,婚礼记得叫上我。”

为了表现出冷静的样子,我不得不十分小心自己的措辞,结果就是,完全没法集中注意力,害得我接连失误三两下就被干掉了。

“这还用你说。”

我本想说再过一会就能投入进游戏里了,然而……

“其实,还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千鹤的话,顿时让我脑海中警鸣大作。我很清楚,那决不是像办婚礼要花多少钱之类的话,毕竟我们做朋友已久。

我眼前好似出现了幻觉,冰冷的枪口仿佛从游戏延申到现实中,无情地指向我。

“是响贵的事情。”

我想,应该没有人能够被现实和虚幻的枪口同时指着还能活下来。屏幕里,随着自己人物的死亡画面再一次变成了灰色,我于是放下手柄,作势要回答。却不曾想,嘴巴好似被钳住了一般发不出声来。为了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只好大口地喝着啤酒,让喉咙咕噜咕噜作响。

“你说响贵,他怎么了吗?”

我怀揣希望,试图能将这一话题蒙混过去。这一幕,比起上战场的士兵,或许比喻成闪转腾挪试图躲避红外线陷阱的间谍来得更加贴切。

“其实,响贵他……我知道我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跳过这个就没法往下说了,所以我要开始了喔。”

千鹤的声音同时也暴露着她的犹豫,体感上,短短一瞬却好似过了很久。

“响贵他……好像喜欢我。”

“问过他了?”

“没有。不过我能隐约感觉得到,毕竟都过去这么久了。”

这里的久,是指连同我在内一起相处的十一年吗,还是指察觉响贵心意后度过的时间。我尚且不得而知。

“没弄错吗?”

语音那头的千鹤似乎也早早放下了手柄。先不说她有没有开玩笑,面对认真和我倾述的友人,我没有办法说谎。没办法,我只好死心了。

“……虽然没有实际问过响贵本人,不过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想也是。”

房间里的呼吸声清晰可辨,当然,其中并不包含我的叹气,我不会对自己的朋友做这么失礼的事情。

“所以呢,想和我商量什么?”

“我不想让响贵看见我穿婚纱的样子……”

霎时间,两种不同的感情在我的心头翻涌。

一种感情,是想要叱责千鹤,告诉她他俩彼此都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另一种感情,则是在内心深处,嘟哝着说道其实自己也并不怎么想看。老实说,后者更占上风。三十岁的人了,明明平日里也并非不懂得体贴和谦让,却为何唯独对我,还能说出这么任性的话语来。

“单纯不叫他……好像也不太行啊……”

“肯定不行。如果连响贵都不叫,那就一个朋友也请不了了,一定,每个人都会说响贵为什么不来。而且,还要照顾男方的想法和我的立场,不太可能一个不请或者只叫亲戚来参加。”

“说不定响贵也不想来呢。”

“你是说,让我去邀请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告诉他我要结婚了,麻烦来见证我的婚礼吗。”

“我没这么说。”

我本想再度开口,却拿不准说些什么才好,两人于是陷入了片刻的沉默。半响过后,却是千鹤率先打破了沉默。对不起,她说。或许,两个人其都多少有所成长。

“怎么办啊——”

千鹤苦恼地说道。

我首先想到的,是将婚礼定在响贵公务繁忙的时期举行,好让他当天赶不回来。然而,以响贵的性格,多半会为了参加挚友的婚礼,无论多晚多远都会赶回来吧。最后,隐瞒着自己的心意,参加心上人的婚礼。说到底,如果只是改个时间场地便能轻松解决的事,千鹤也不会来找我商量了。

一阵意味深长的深呼吸过后,千鹤又说道。

“我在想,或许只有让响贵先和我表白心意才可以”

那是,未曾听见过的宣言。大脑虽多少能够理解,身体却擅自做了主,这算怎么回事,我质问起千鹤来。

“不管叫还是不叫,来还是不来,关键是要说得通。所以我在想,如果我拒绝了他,不就可以顺理成章不喊他来了吗。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我们两个人必须要把彼此的心意说清楚。我也想过了,他毕竟已经隐瞒了这么久,不可能轻易地让他坦白,所以我想果凛你来帮我。”

千鹤的话并未让我认同,我反驳道:

“这太偏激了,明明还有更温和一点的办法吧。”

“就是要偏激才行。”

我几乎从不用“决绝”来形容自己的朋友,但这正是千鹤现在的样子。

“只有这样,大家在听说智贵为什么没来,或者计划暴露的时候,才会都认定是我的错。毕竟,不择手段将朋友埋藏起来的真心挖出来践踏的人,是我。”

千鹤的声音不停颤抖,述说着她不为人知的苦恼与迷惘。

“就不能试着问一下响贵吗?”

“就算问了他也不会承认。”

“我想是吧。”

显而易见,响贵一定会挖苦似地开着玩笑打马虎眼,留下受伤的千鹤像个小孩一样,对说的话不住地后悔。

“要想响贵直面自己的感情,只有让他先开口。”

只是不想邀请响贵的话,方法分明要多少有多少。但是,面对全盘归咎于自己的千鹤,一直以来对两个人情感上的错位熟视无睹的我,真的还有资格去指责她吗?我开不了口。

况且,让两人作一个了断,其实也是我长久以来埋藏在心底里的想法。

这么多年的单相思来到了这个岁数,已经不可能因为听说对方要结婚便轻易地释怀,作为旁观者的我,看着多年来的友人不断地抹杀着自己感情,内心也备受煎熬。不论以何种形式,我也期盼着能够为这件事情划上一个句点,能够让响贵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我希望,今后各自都能够敞开心扉,坦然地面对彼此。

正当我对是否要提供帮助犹豫不决时,千鹤接下来的话,则成为了对我的决定性一击。

“想通了。”

“想啥了?

“要给他脑袋开花”

明明我和千鹤还有响贵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的夜晚,但唯独那一夜的景象却在听了千鹤的话后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之中。

“好让人亲切的话语。”

“啥?”

“还以为你记得呢!算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我想一定是多亏将彼此的记忆都拼接在一起,我们才得以重新回到那段时光。我决定,要让我们三人都放下各自的担子,再一起畅所欲言过去的时光。

“好吧、那抽空再聊。”

“谢谢你能答应。”

“我只是刚好没想到要怎么反驳你而已,到时候可要好好给你说教一番,话说你别哭啊。”

我刚说完,聊天便被挂断了,而即便再打了一遍过去也没有人接。又过了一会儿,手机上便发来了一条消息,上边写道“你来定作战会议的日子吧”。小孩吗你是。不过,我却是明知道她泪点很低还把她弄哭了。

在大学的课上听过一位作家的名言,记得是这么说的。

人既不能影响他人,也不会接受他人的影响。如今30岁再回过头来看这句话,实则不然。

自相识起,我们三人便不断地影响着彼此。往小的说,我并非是受了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影响,而是响贵找我玩才开始接触游戏。后来听研究这位作家的人说才第一次知道,这句名言另有别的含义。

今天千鹤指定要碰头的奶茶店,是我在找工作时发掘的一家店。这家店的店面时常比别家的都要空,最初经过我一番推荐,成功在上下班圈子里带火了这家店。

千鹤向我求援后又过了一星期,礼拜六,我在不那么熟悉的站下了地铁,前往指定店铺。

来到店铺门口,这里与过去相比,不知何时少了一缕香烟的臭味。我逮住店门前的店员,那是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小个子女生,猜测是在这里打工。当我报上我的名字后,她便很有礼貌地领着我来到店铺深处对外出租的会议室前。

我轻轻敲了敲会议室的门,也不待里边的人回应便将其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千鹤的头顶,她就坐在我跟前的座位上,不知怎地正一个人对着奶油色的墙壁自言自语。我挥了挥手朝转过头来的千鹤简单地打了个招呼,随即找到对面的空座位坐下,把手上的公文包往旁边一放,接着浏览起桌面上已经翻开了的菜单。

“人都有自己不懂的地方,这很正常,我们得心平气和地去面对,这样才能够轻松。仓屋你呀,虽然也有一些小失误,但我对你程序升级的技术是很放心的。”

千鹤用玩笑般的语气有说有笑地打着电话,听起来像在鼓励谁。

千鹤的手边已经摆好了一杯饮料,我于是安静地起身走出会议室,正巧碰见刚好经过的男店员,跟他点了一杯冻顶咖啡。

我回到会议室,正巧碰见千鹤将戴着的蓝牙耳机往耳机盒里塞。这时我才注意到,这还是我过了二十岁以后头一次看见千鹤穿西装的样子。

“千鹤竟然没有在穿皮衫!”

我惊讶之余略带捉弄地指出千鹤穿着和以往的不同,而她正好收好耳机转过身来,开口说道。

“不是说了嘛,和顾客开完例会就过来。”

“明明说过要穿一辈子皮衫,这下人设崩坏了。”

“我的精神还穿着。”

“上次见你不还是穿着的嘛,你那时候不会穿了两层吧。”

“你还好意思说我,半年没见胡子都这么长了,说了你不适合留胡子。”

然而在我看来,这胡子正是我的魅力所在。我伸手摸了摸自己蓄了一年以上的胡子。

“多亏了你的胡子,现在但凡跟它有关的营销都变得容易记住了。”

“被你指点还挺不爽的。”

“攻击我的话就免了。”

虽然又半年不见,但两个人说话的感觉还是和从前在大学的时候一样。除了我们关系本身就好以外,每个月不止一次联机打游戏也是我们能够维持这种关系的原因之一。虽然,有时候会各自缺席,有时候则干脆是我和响贵两个大老爷们组队。

“话说,我的胡子真有这么奇怪?”

“说不上奇怪,就是很让人在意!毕竟果凛是那种粗犷的外表,再加上胡子的话,指不定有人会被你吓到。话又说回来,只是性格容易受欺负的话也还好嘛,反正你都有老婆了,要那么受欢迎干嘛。”

就在这时,突然房门被敲响,一个男性店员走了进来。他端着一杯冻顶咖啡,递给我之后又接着把勺子、吸管还有餐巾纸整齐地摆放在我手边。我下意识判断这是类似精致营销的套路,内心不由得产生了些许抗拒。这指控来得毫无根据,为避免让对方误解为是被大叔缠上了,我放弃了说出心中所想,静候店员离开。

“你也知道我爱吃甜食,倒是千鹤你每次都点瓜拉那。”

“没办法,谁让只有这里和烤肉店才能喝到瓜拉那。”

“记得好像响贵经常会吐槽”

“对,那家伙每次都说瓜拉那不过就是甜一点的药。”

千鹤眉梢下垂,将吸管插进瓜拉那里吸溜地喝了起来,她的情绪都表露在脸上,十分好懂。我也跟着吃了一口咖啡顶上的冰淇淋。

“千鹤最近有见过响贵吗?我倒是两个月前有去他家里小酌过。”

“我的话,大概两周前在他家里留过夜。”

面对千鹤太过过分的发言,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意外。

“我说你啊……”

“对不起,我明白你想说什么。”

明明自己当初那么的苦恼,明明我都这么担心跑过来了,这一切到底为了什么,我心中难免产生这样的怨言,并且这些怨言也表露在了我的脸上。也就在这时,千鹤猛地摇起了头。

“道理我都懂,但你先听我解释,事先声明,我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

“废话,总不能刚订完婚立马就出轨吧,真要这样我可受不了。所以说是怎样,你俩又一起通宵去哪玩了。”

我听说大学时千鹤和响贵一起组了乐队,之后两人便经常一起去各种live,而我既不会演奏乐器,就算有喜欢的曲子也不至于会专门跑到livehouse去看,最多也就跟着两人一起逛过几次乐展。

“那倒没有,我是刚好在他家附近和同事喝酒喝大了,稀里糊涂错过了末班车,没多想就拨通了那家伙的电话……响贵就说可以让我在他那过夜,你也知道,他家很大不是……”

“不是我说,你这人真的是!”··

不难想象,如果是响贵的话一定会收留打过来的千鹤。

“你这样还好意思说什么被那家伙喜欢该怎么办这种话。”

被我这么理所当然地一说,千鹤的脸颊立马涨得通红,接着如同小学生般将手边原本装吸管的塑料包装不经折叠便朝垃圾桶投掷,结果塑料包装受到空气阻力飘没多会便又落到桌面上。也只有这种时候,千鹤才会展现出她稍显成熟的一面,略表歉意地向我道歉。

“但是、但是你听我说!”

“啊,口吃了。”

“明明又不是我母亲。”

“你可别把自己喝醉酒跑到暗恋自己的男人家里这种事说给你母亲听。”

“别岔开话题!我想说的是 ,如果那个时候响贵能够和我打开天窗说亮话,问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吗。但偏偏那家伙,又是水又是一次性牙刷,什么都给我准备好以后,完了又把我安顿在他家客厅的沙发上。”

“那不是当然的吗,要是他是那种趁别人喝酒醉趁虚而入的人的话,我早就和他绝交了。”

“而且还给我准备了早餐。”

“也就是说,如果作战需要的话你马上就可以到他家过夜对吧。”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姑且先将这个大概率派不上用场的信息存到备忘录里,当然,这里指的是我个人用的手机。万一存到公司手机里,被谁看到了这次的作战计划的话大概会被怀疑精神不正常吧。以拒绝为前提让一个朋友向另一个朋友表白,怎么听都不像大人会干出来的事情。

“那之后我也试着想了下,说到底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是什么?”

千鹤问道。尽管嘴里叼着吸管,她依旧对我的话作出了反应。

“大人,会做表白这种事吗?”

我的话,打断了瓜拉那喝到一半的千鹤,她抬起头和我对上视线。

“诶!?那两个人要怎么才能交往!?”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安排在教育节目中出场的角色一样。

“你也知道我和我夫人交往了有十年以上,所以就我亲身经历来说并不清楚实际情况如何,但就身边的人而言,印象里并没有谁成年以后被别人表白过。”

“怎么会!那大家都是怎么办的!?”

千鹤远比我更孩子气。我这么说,除了对千鹤有些许意见外,还因为这个观点有事实的支撑。比方说,她会在情绪上来后立马就掉眼泪,也会在争执不下的时候有时变得不讲道理。而对我来说,小屁孩的谈情说爱已成往事,甚至羞于将表白两字说出口。

“好奇问一下,千鹤和订婚对象当初是如何开始交往的?”

“我想想,最开始是对方很认真地跑来和我表白两个人才开始交往的,那之后也是他和我在酒店吃饭的时候拿出戒指和我求的婚。”

“呜哇……很有千鹤的风格。”

“别把我当傻瓜!”

“毕竟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一边嘴上调侃,一边在心底将掌声给到了素未谋面的千鹤的订婚对象。恋爱双方都要努力探明对方的恋爱观,这一点至关重要。

“先不说千鹤怎样,通常来说……算了,这么说有点不太严谨,我换个说法。”

“不能一概而论对吧。”

“从大多数人的情况来看,大家都是彼此间的关系发展得比较好以后,才会请求对方和自己交往。很少有人在还没有擦出什么暧昧火花的时候,就特意找对方表白。”

“我是觉得和响贵的关系还挺好的。”

“不是那个意思,我说的是这个意思。”

我纠结于要如何向千鹤说明,思索中双手无意间摆动形成了某个手势。

千鹤看到后不知擅自误解了什么,突然嗔怒道。

“我怎么可能这么做!”

我本意是想和千鹤再多吃一会多聊一会,不过因为话题早晚会变得尖锐,所以我并没有将千鹤的火气放在心上。

“我的意思是,两个人即便没有马上发展成情侣关系,但更多时候彼此都只是心照不宣,相互有意识地见面,培养感情。”

“你明明和你夫人一直在一起,怎么还对这种事情这么了解。”

“谁叫大家都喜欢将自己的恋爱故事讲给有了对象的人听。”

千鹤刻意双手有气无力地鼓掌,好似在说她信服了。说起来大学的时候,千鹤每谈一段新感情都要跑来和我一一汇报,比如新男友的哪里好啦,哪里哪里又很喜欢啦之类的,所以我想她肯定有头绪了。

“意外的,大家都不怎么表白就交往了呢。”

“千鹤是怎么想到要搞什么表白大作战的?”

我有些坏心眼地说道,结果说出口的瞬间反倒自己笑了。

“我可是认真的。”

“知道知道,可是说句不好听的,这么久以来千鹤不是心里清楚却对响贵的感情一直静观其变嘛,现在怎么这么突然。”

“原本想着船到桥头自然直……抱歉,是我不好。”

话一说完,还不等我作出反应,千鹤便将自己打成了坏人。

“之所以突然这么想,除了订婚是一个契机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千鹤外衣袖子上的纽扣和桌子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总之原因有很多。响贵很久没谈对象了不说,还有……我想想,你也知道我和响贵大学的时候一起组了乐队,然后不是有毕业演出嘛,记得果凛你是有来,说不定你有印象。”

听见千鹤的话,我以为她要接着讲事情的缘由,于是一语不发认真听讲,结果她却蹦出来一句完全没头没尾的话。

“你记得Honey Moon Song这首歌吗?”

“Honey Moon Song……”

我努力回想千鹤和响贵两人所处的四人乐队在方寸的舞台上演奏的情景。

记忆中,千鹤总是披着皮衫,按理说应该不至于正暑还穿着,但我就是先入为主地有刻板印象。

“不清楚,就记得a flood of circle。”

“谁唱的倒是记得清楚……”

大学的时候,有过被他俩抓去看flood演出的经历。

“和你熟的谁不知道flood啊。不过要说honey moon song倒确实没什么印象。”

“honey moon song~,到月球去~”

千鹤轻声低唱。

到底是还有在业余乐队做主唱的人,哪怕只是在兴趣爱好的范围内,美妙的歌声依旧让人心旷神怡。

“好像是有听过。”

“后边的歌词是,把你从束缚你的人身边抢走。”

千鹤缓缓道来。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听过这首歌,但脑海中还是浮现出千鹤抱着吉他放声歌唱的场景。

“我有说过婚礼还早对吧。不过之前未婚夫和我聊到婚宴曲目的时候,就提到过这首歌,类似情侣间稀疏平常的小互动。当时,我就回想起以前毕业演出的事儿,心里总感觉堵着一口气。之后一个人的时候翻出当时的录像在房间里放了一下,却唯独副歌感觉和过去听到过的都不一样。很奇怪吧,明明都听过不止千百遍了。”

我注视着千鹤的眼眸。

“一直以来,明明,明明我都是抱着想要获得自由的心态来听这首歌的,但现在,我却更想让响贵获得解脱。”

“太、太好了,这里是包间,我现在肯定看着要哭出来了、呜。”

“我说你啊!不要老是戳我的泪点!真是的,从大学起你们就老是这样!”

千鹤从一旁的的提包中取出纸巾,一边擦拭着眼眶一边注意着不把脸上的妆弄花。大学的时候,她还不会在意这种事情,那时候她只会任由泪水在脸颊上划过,浸湿眼妆留下一长条黑色的痕迹。

“我有预感,婚礼上千鹤肯定比伯父还能哭。”

“哪有,我在父母和男朋友面前向来都是酷酷的,肯定不会哭。”

“我怎么没听说过。”

遗憾的是,我没有办法认同千鹤的观点。如果是这家伙的话,在朋友面前肯定会很大方地哭出来,这才是千鹤给人的印象。当然,我十分清楚这是千鹤对我们信任的表现,说一点也不高兴是假的,但决不会说给她本人听。

“然后呢,我觉得响贵和我表白以后,彼此才都能更好地收拾好心情。”

“我先问一下,有没有想过这么做了以后直接被讨厌了。”

“我觉得……会给周围的人添不少麻烦吧。乍一听一想之下,我的想法确实很奇怪。但只要我不太过分,我想响贵是不会讨厌我的。这次作战如果能够顺利,也只是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远一点而已。”

我也赞同千鹤的脑袋有点奇怪,所以对千鹤说的话不住地点头。

“我认同。现在响贵正喜欢着你,要想他讨厌你我估计得到杀人放火的程度才有可能。”

玩笑归玩笑,我丝毫不觉得夸张。

响贵这家伙,在人际交往的时候就算是对着千鹤以外的其他人,也向来保持中立。印象里,响贵从来没有和周围人交恶过。举个例子,大学时在同学中,有过一段时期流行讨论自己过往人生中讨厌的对象。几乎所有人都要么生气要么开玩笑地讲述着自己在学校或者打工场所遇到的趣闻,唯独响贵一番深思熟虑以后,举了一个十分有名案件犯人的例子。这也让响贵遭到大家的吐槽,但他只是皮笑肉不笑地解释道自己是博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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