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
大家好![s:103]
好久没上论坛,写研区一如既往的冷清啊~
闲来无事码了几个字,算是新坑吧……
最近迷上了东方玄幻浓浓的装逼风~来来来,一起掐一下~
下面正文
八荒六合,天海之极。
寰宇内,星移斗转。诸天渺渺,俯瞰大地,而尘世纷纷。弹指须臾,千年万载。江海波涛,江山交替,凡夫俗子亿万轮回。而人间,仿佛永远都是那个人间。无所谓过往,无所谓将来。
漠北之外有群山,高耸入云,仿若直通天际。世人谓之天山。群山彼端,一片混沌。名曰:天之极。群山之巅,白雪皑皑,寒气逼人。实乃尘世之外,凡力不可达。然而,比邻极天混沌,落云处,却有一座小庐。晶莹剔透,仿佛水玉雕琢而成。小庐之侧,赤裸着上身的男人坐在山崖旁的雪地上,闭目凝神。狂风呼啸,雪花纷飞,始终无法靠近他咫尺之内。
他安静地坐着,时空仿佛静止了。
不知过了多久,庐中传来动静。小庐轰然倒塌,碎成一地白尘。尘埃中,缓缓站起一个女子。身材高挑,体态纤秀,全身一丝不挂。她皮肤泛着白皙,恍惚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在寒风中倩倩地立着。
男人睁开眼睛,问道:“怎么样?”
女子没有说话。她缓缓闭上双眼。空中一阵扭曲,娇玉般的身体仿佛水中倒影,幻化无形,消失了踪迹。而后,在男子身侧慢慢显现出来。轻声道:“烟消云散不可轻为。九式烟水,已运转如意。”
男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那么,我们下山吧。”
天山绵延,好似一座高墙,耸立在神州之西,隔绝尘世。经连累月的白雪,覆盖着一片茫茫的世界。然而,层云之上一座山峰,却郁郁葱葱。这里四季如春,绿荫环绕,珍禽展翅,异兽奔走,一派生机盎然。山峰顶端,巨大的石峰仿佛被长剑切断,百丈方圆,一片平坦。峰坪中央,有一座用竹子搭建而成的小楼。
竹楼门前,站着两个青年。
一人身着长衫,眉星目宇,气息飘渺。另一人身穿劲装,单膝跪在长衫青年的跟前,脸上还有些许稚气未脱。长衫青年说道:“能教你的我都已经教了。此番下山,那件事情,千万记得。”
“弟子谨记。”青年说道,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起身正欲离去,忽听见长衫青年将他叫住,道:“小刀,尘世纷扰。万事小心。”青年颔首称是,拱手一拜,“师傅保重。”而后,腾身而起,乘风踏云,自万丈高峰跃下。层云渐去,青年纵声长啸,御风而行,朝无垠世间,坠落下去。
万里之外,亭台楼阁。
阁楼中一方凉亭,少女身着白色轻纱,五指抚琴。恍然间,心有所动,琴声戛止。她抬头朝西北方向望去,却只见碧玉蓝天,空旷无垠。正坐一旁的华服女子睁开眼睛,轻声问道:“孟君,何事?“少女回过头,默不作答。微微颔首,五指轻抚,琴声渐起。
漫漫尘世。云夕何夕,今夕何夕。
有人的地方便会有纷争。天圆地方,亿万星辰似乎更古不变。来往于周天之上,俯瞰尘世纷扰。他们静看着这片大地,看着芸芸众生的悲欢离合,从不在意。生死由命,既是天崩地裂,沧海桑田,他们一尘不染。天地无情,以万物为刍狗。而江湖,是人的江湖。太古之时,天地演化,现宇内八荒。似乎从那时候开始,天云山便屹立在这个世界的中心,支撑周天六合。神州气运皆汇聚于此。历尽劫难,天云山始终屹立不倒,试图平定世间纷扰。天云山下,经过无数的岁月,慕名而来的人们建立起了一座巨大的城邦。仰望天云之巍峨,名为:朝云。朝云城往东,约三百里处,有一座环抱于绿水中的小镇。因沿河两岸依依杨柳,故得名:“杨河”。杨河镇不大,只因是东去天云山的必经之路,过往商贾爱在此停留,在周围颇有名气。杨河酒家是镇上唯一的客栈,老板姓陈,朋友唤作陈老三。早年在外奔波,攒有些家底。老来厌倦颠沛流离的日子,便回乡置了这间店面,供人住宿饮食,赚点闲钱。阳春三月,柳絮纷飞。蜀地十万大山,不知觉间染上了一抹新绿。午后时分,天光尚好。客栈内,店小二站在柜台边上,悄悄地瞄一眼坐在墙角那群黑衣人。看多了来来往往,他自问也见过不少世面,但这群人身上隐隐散发着一股子煞气,让他莫名不安。讪讪地抬起头,问道:“掌柜的,你说这几位爷得呆到什么时候?”柜台上,陈老三放开算盘珠子,扶正眼镜框子,朝那边望了一眼。然后一吹胡子,道:“小孩子家,不该问的少问,不该管的别管。赶紧去厨房瞅瞅,酒菜都备齐了没!”小二似懂非懂地点了点脑袋,将抹布往肩上一搭,拐角进了侧门。店小二刚走没多久,旁边一声重响,店门大开。来者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老板,两壶烧刀子,三斤酱牛肉切片,赶紧的!”循声望去,只见三个人阔步而入,一身匪气,风尘仆仆。为首者身高八尺,袒胸露乳。胸前挂着巨大的伤疤,从左肩拉到后腰。背后扛着一把六尺斩马刀,血气扑面。身后跟着两人,一胖一瘦。胖子膀大腰圆,一身横肉,手握重锤。瘦子腰挂双刃,眉目狭长,面色不善。陈老三顿时后悔支开了店小二。硬着头皮迎了上去,笑脸道:“几位爷,这边请。”说着,将几人引到大厅另一边,尽可能离那群黑衣人远一些的地方。然后道:“几位稍等,酒菜马上就好。”这时,小二正巧从厨房出来。看见老板在招呼客人,愣了一下,赶忙将手中的餐盘送到黑衣人处,招呼道:“客官,酒菜上好了,请慢用。”然后急匆匆地往另一边杵。走近了,正要说话,却被陈老三一把拉住,带到一旁,小声吩咐:“两壶烧刀子,三斤酱牛肉切片。告诉厨房快点儿!”店小二呆头呆脑地应了一声,转身又进了里屋。见小二走得麻利,陈老三心里稍微安稳了些,转身走回柜台里边。心里泛起嘀咕:“这是怎么了。黑衣服的、舔刀子的都杵一堆了,这阵仗平日里可不多见。但愿别出事!”末了,心里暗念了句“阿弥陀佛”。刚回到柜台内,还没坐得安稳。眼角一道黑影,仔细看,门外又走进来个人。抬眼望去,只见那人一袭长衫,头戴斗笠,黑纱遮面,怀抱一柄七星龙泉剑。剑鞘温润如玉,光可鉴人,一看就是上等货。步履轻盈,身法沉稳,该是个练家子。如此人物方一登场,便惹得店内众人齐齐瞩目。但那人毫无所觉,径自走到柜台旁,对陈老三道:“老板,住店。”这一出声,却把陈老三惊了个呆。我的乖乖,这竟是个女娃!她嗓音沙哑低沉,似乎想要掩饰身份。但如此稚嫩的伪装,怎么骗得过这些老江湖。陈老三余光一瞟,坐在角落的两拨人,纷纷露出异样神态。那群一身匪气地汉子,眼中似都亮起了精光!他心里暗道不好,面上却不敢作声,只得装模作样地应道:“这位客官,不好意思,小店客满了!”心里祈祷,这不知哪儿来的黄毛丫头不要没事找事,赶紧些走吧。好歹,别给他惹麻烦。听见客满,那人有些失落。低吟片刻,又道:“那给我来点吃的吧,小爷赶了一天的路,肚子都饿扁了!”这一磨叽,陈老三心里憋得难受,顿时想要发火。但打开门做生意,也不好赶人家出去。心里琢磨了半天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好应道:“客官要点什么?”“你这都有什么好吃的?给我介绍介绍。”闻言,陈老三眼中精光一闪,赶忙道:“小店主营留宿,饭菜不过充饥而已。客官若好口味,不妨去镇上的西南角,那儿有个李记豆腐脑,又香又滑,可谓杨河一绝!”“哦?听上去似乎不错。”女子很感兴趣,侧脸看了看天色,自语道:“时辰尚早,既然住不了店,我便去试试这豆腐脑,也不枉来此一趟。”说完,转身朝店门走去。陈老三刚舒口气,谁知那女子忽又扭过脑袋,“对了,老板。你可知道此去朝云该怎么走,得多少时辰?”“客官要去朝云,不知所为何事?”陈老三心里咯噔一下。嘴上回话,心里却在暗骂:“这姑奶奶可真会来事儿!”他悄悄瞄了一眼远处的黑衣人。不出所料,听见“朝云”二字,一众人纷纷别过脑袋。女子道:“此番出行,欲遍访神州各地。都说武林至尊,群山之首,这天云山自然得去看看!”话音刚落,未等陈老三回话,远处忽然一声爆喝:“说的好!”循声过去,当中的黑衣人站起身来。往前两步,颐指气使,侃侃道:“天云山号令群雄,乃天下正道瞻首,山高入云,巍峨壮丽。少侠若有兴致,可去后山一处望天崖,乃昔年仙人飞升之所!”“哦?这世上当真有仙人!”女子惊喜。黑衣人正欲回话,却听见旁边一声粗嗓子:“哪里来的狗,叫得爷爷耳朵都起毛了!”侧眼一看,原来是那一身匪气的三人。当中的八尺大汉靠墙而坐,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似笑非笑的模样,伸出小拇指在耳朵里掏来掏去。“你说什么!”黑衣人大怒。身后众人挺身而起,纷纷伸手持剑,严阵以待。大汉不甘示弱,顺势一踹,桌上杯碟哗哗落地。身后二人猛地站起来,座下的长凳应声而倒,乒乓作响!看见这阵仗,陈老三脸色一沉,暗道不好。赶紧三两步串了出去,站在双方中间拱手陪笑,“诸位,息怒息怒!”可并没有人搭理他。大汉慢悠悠站起身来,往前走了两步,啐一口唾沫,大笑道:“说的就是你们这群天云山的狗,门都看不好,还有脸在这儿作威作福。”顿时,空中仿佛刮过了一阵寒流,酒馆内气氛降至冰点。黑衣人浑身颤抖,一字一顿地说道:“你,再,说,一,遍!”“难道不是吗?”大汉不以为意,“看家的宝贝都让人给偷了,天云山还有什么资格做这个武林至尊,叫华胤老狗赶紧退位让贤吧!”“你找死!”简短的三个字。话音未落,剑已出鞘。黑衣人一个箭步,闪身向前。手中利剑顺势一挑,寒光闪动,直取咽喉要害。来势汹汹,大汉却不闪不避,待寒芒触体的瞬间,一挥大手,势如破竹的三尺寒锋被他一把抓在了手中。手腕一抖,剑刃寸寸碎裂。黑衣人只觉得一股巨力迎面袭来,身形止不住地向后抛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宋师兄!”众黑衣人纷纷拔剑,正欲上前助阵。哪想还未出手,那黑衣人却已经败下阵来。众人大惊失色,赶紧上前将黑衣人扶起。推拿按压,舒经活血。过了半晌,黑衣人胸口一动,一口黑血闷地吐了出来。缓缓睁看双眼,再看前方的壮汉,眼中多了几分忌惮。这时,耳旁传来喝彩声:“好厉害的爪劲,好刚猛地内力。阁下功夫了得,绝非无名之辈。莫不成是漠北神鹰薛如龙,薛先生?”扭头看去,那乔装女子怀抱长剑,虽有黑纱遮面,却透出一副兴致勃勃之态。“你说我是薛如龙?”大汉玩味道。身后二人亦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前方的女子。女子被瞪的局促,赶紧说道:“怎么?难道不是吗,天下之大,谁不知道论爪劲刚猛,薛如龙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语调之中,却不免露出几分慌张。正当她手足无措时,角落里传来声音:“薛先生的鹰爪功,当数天下一等一的绝学。先生那手功夫,看不出漠北的苍茫大气,却更多了不少血气和凶横。这在江浙绿林一带比较常见。只是绿林中人不重名节,没有薛先生那样的名声。少侠初涉江湖,也难怪认错了人。”循声看过去,只见酒馆角落里坐着个年轻人。眉目清秀,气质内敛。端着一壶酒,在那儿自斟自饮。看见那人,蹲在柜台后面的陈老三脸上泛起一丝古怪。这人他认识,前些日子跟着醉香楼老板娘来过一次,之后常来饮酒。似乎是某个姑娘的姘头,姓莫,叫做小刀小剑什么的。“这家伙什么时候进来的。”气氛紧张,陈老三也来不及多想,随口向店小二问道。店小二应老板吩咐,去厨房知会了一声,怕大堂不太平,立马赶了过来。没想到,还真就出了乱子!此时他也不敢出大气儿。蹲在柜台后面,露出半张脸,偷偷看着。听见老板问话,小声回道:“今儿一早就来了,点了几壶酒,喝了半天!不还跟您打招呼来着。您忘了?”陈老三抓了抓脑袋,道:“是吗?好像有这么回事儿。”女子被人驳了话,有些气恼,张口反驳道:“哼!你说了那么多,又有何用处,到底还是不知道这人的身份。”青年笑了笑,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少侠莫急,容我慢慢道来。”他单手提着酒壶斟酒,娓娓说道:“听闻,前阵子江浙一带出了位豪杰,内劲刚猛,功夫了得。以一己之力连破潘云九寨,声名鹊起。敢问这位先生,可是姓楚?”“哈哈,好眼力!”大汉笑道,“没错,老子就是楚天朝!那帮老匹夫平日里称王称霸,手下都给惯坏了。老子给他们点教训,没想到让些呱噪之徒传了出来,实在恼人!”“什么!原来你是那个在潘云湖惹事的家伙!”一声娇呵,女子似有些激动,顾不得隐藏身份:“公孙叔叔找了你这么久,没想到是跑到西蜀来了。正好,今天我就拿你回去,让他们还说我少不经事!看剑!”说着,怀中宝剑“铛”的出鞘,寒光四溢。“好剑!”楚天朝喝道。正欲出手,却听身旁有人说道:“大哥,这黄毛丫头何劳你费神,交给我吧!”只见身旁的瘦子伸手一横,拔出腰间的短刃匕首,纵身迎了上去,嬉戏道:“来来来,咱俩好好乐乐!”言辞挑逗,女子心生怒气。轻哼一声,改变了剑式。她手腕一抖,临空舞出三朵剑花,宛如荷莲苞蕾,青光闪动。男子心中兆警,回身一跳,躲到一张木桌后面。霎时,莲花盛开,无数剑气从中四射而出,宛如疾风骤雨,倾洒而下。一击之下,数张座椅全部碎成了木屑。看见这式剑招,那自饮的青年忽然面露异色,若有所思地看了女子一眼。而对阵的瘦子拍掉身上的灰尘,脸上现出一丝凝重,沉声喝道:“青莲剑歌,暴雨梨花!你是什么人!”被人一口道出路数,女子心中一惊。辛亏遮住面容,看不出声色。“我是谁,你管得着吗!”她朗声一喝,心中却是黯然。自己频频出错,对方却是气定神闲。果真江湖险恶,不可小瞧天下英雄。想着,忽然有些懊悔,或许真不该偷跑出来。念及此处,自知心神失守,她赶紧摒除杂念,朗声道:“本姑娘今天便要将你等缉拿归案,是一个个上,还是一起来!”说完,自怀中掏出一块红铜腰牌。众人瞩目,只见那铜牌质地醇厚,光华内敛,上书“忠义”二字!“哈哈!”看见那面铜牌,楚天朝大笑起来,“在下眼拙,没想到是心楠竹苑的大小姐亲临。只是岳小姐,此时再拿忠义堂的腰牌来遮掩,岂非欲盖弥彰了。”“什么岳小姐,你这话也是可笑了。我乃忠义堂正差,不是什么小姐!识相的,赶紧束手就擒,跟我回去听候发落!”女子反驳道,但语气却显得有些无力。“哼!大言不惭!”瘦小男子冷声喝道,便要提刃上前,却感到肩膀被人抓住。回过头,看见大哥对自己摇了摇脑袋,“修文,你先退下。”楚天朝迈步上前,缓缓道:“岳小姐说笑了,青莲剑歌乃心楠竹苑不传之秘。小姐这一式剑招,内蕴浑厚,炉火纯青。除了岳家大小姐,还能是谁?”女子默不作声。楚天朝面露微笑,拱手道:“能在此处遇见小姐,当真三生之幸。昔日潘云湖群雄集会,在下与令兄曾有一面之缘。子轩兄实乃人中豪杰,风华绝貌。却不知他现在何处,可否现身一见?”“哼!”女子冷冷道:“要打便打,说这些没用的。我哥要是在这儿,还能有你说话的机会。”话虽如此,但心中却是酸楚。那个玩世不恭的家伙,真的如此名气?怎的随处遇到个人,竟也是在问他的!完全没有察觉到,这话已是不打自招了。“哦,子轩兄不在此地?”楚天朝面色惊异,忽又摆手笑道:“怎么可能,岳家掌上明珠,难不成独自一人跑到这万里之外。岳小姐当真是会说笑了。”女子被他弄的一头雾水,正要说话,忽然听见角落的声音:“岳小姐,子轩大侠想必是让你先行订好客栈,随后便会赶到。这些事情本与你无关,还是赶紧去找他吧!”循声望去,是那自斟自饮的青年。可那哄小孩子般的语气,让女子更是一阵窝火。没理睬青年的话,她破口道:“说了不在便是不在,怎的这么多话!”说着,举起手中长剑,朗声道:“既然知道我的身份,那就乖乖束手,否则,休怪刀剑无眼!”青年摇头叹了口气。楚天朝听见这话,嘴角露出一抹怪笑,右手不动声色地朝后背探了过去,嘴上缓缓道:“心楠竹苑,落霞流光,剑锋所指,苍生睥睨。昔日岳长风大侠携流光神剑,号令群雄,风采一时无二。大侠绝学,在下一直心仪不已。本以为可以向子轩兄讨教一二,没想到他竟不在此处。如此,只好请岳小姐赐教了!”话音未落,脚下猛地一弹,抽出长刀,疾风暴雨一般向前斩去。女子万没料到,这人前一刻还在好言好语,此时说出手便出手。仓忙之间,只得持剑横挡,运起浑身气力,试图硬接下这一记猛击。然而,她到底是女儿身,若是巧力为之还好,却怎能和那八尺巨汉硬碰硬。一刀之下,只觉得身如浮萍,深陷狂风不能自已。向后飘飞出去,沉沉地撞在柜台上面。木板应声碎裂,一口鲜血压制不住,立时吐了出来!头晕目眩。恍惚中,手中的剑已然折成了两半。耳畔隐约响起声音:“岳小姐,承让了!”接着,脑中一阵嗡嗡作响,晕了过去。
毅種境界 发表于 2016-4-3 18:52
一阵子不见,楼主彻底换文风了……
虽然这个风格很不对轻国的路子,但是有料啊。
额……这话吓了我一跳。
这个设定我想了很久,一直不敢碰。最近写西幻写的快抓狂了,回头看了看,觉得很有感觉,纠结好几天终于下定决心动笔了。
设定蛮大的,也是迟迟不敢动笔的原因。自我感觉应该不会让人失望吧…肯定对得起这个开头啦~[s:69]
如果我能够写出来的话(好心虚)……[s:63]
其实这稿子后面本来是接的另外一段。感觉有些拖沓,就掐掉了。
看了前辈的评论,跨度似乎大了点。所以再补上一段吧,掐掐更健康~[s:72]
有人的地方便会有纷争。
天圆地方,亿万星辰似乎更古不变。来往于周天之上,俯瞰尘世纷扰。他们静看着这片大地,看着芸芸众生的悲欢离合,从不在意。生死由命,既是天崩地裂,沧海桑田,他们一尘不染。
天地无情,以万物为刍狗。而江湖,是人的江湖。
太古之时,天地演化,现宇内八荒。似乎从那时候开始,天云山便屹立在这个世界的中心,支撑着周天六合。神州气运皆汇聚于此。历尽劫难,天云山始终屹立不倒,试图平定这世间的纷扰。
天云山下,经过无数的岁月,慕名而来的人们建立起了一座巨大的城邦。仰望天云之巍峨,名为:朝云。江湖很久没有过大的浪花了。所以,这座城市也越来越繁华。
莫小刀站在酒馆旁边,看着记忆中这条长街,恍如隔世。
他回想起那天。在小巷子里,小乞丐和一条野狗分食讨要到的食物。很幸运地,他们在街对面的酒馆后院,处理剩菜剩饭的大桶里面,偷偷地掏出了半只沾满酒腥的烧鹅。
小乞丐在烧鹅肥大的胸脯上掰下一块肉,递到野狗的嘴边。野狗嗅了嗅肉块,伸嘴一捅,差点咬到小乞丐的手指。小乞丐大笑着收回手,抱着怀中的烧鹅啃了一大口。他摸了摸野狗头顶的赖毛,开心地说道:“大黑,吃慢点。这样的好东西,可不是每天都有的!”
野狗抬头看了他一眼,似懂非懂地歪着脑袋。
对于他们来说,这一天是幸运的。然而,命运从不懂得怜悯。相反地,它往往让你从喜悦的巅峰跌落绝望的深谷。正当小乞丐捧着那只沾满酒腥味的烧鹅大快朵颐之时,头顶传来一声爆呵:“好呀,在后院偷东西的就是你们吧。看把我家院子弄成什么样子了!”
酒馆老板带着两个家丁堵在巷子口,怒目而视。小乞丐捧着手中的烧鹅,还有一大块肉挂在嘴边。人赃俱获,他不知如何是好。面对凶神恶煞的酒店老板,他有些不舍的将手中的烧鹅递了出去,“对不起,我只吃了一口。”
小乞丐的想法很简单,我把东西还给你,然后认错。可是,酒馆老板看见这个小叫花子竟然将那坨支离破碎的泛着酒菜腥味的潲水杵到自己面前,顿时怒不可遏:“小子敢耍我!”他一个箭步上去,要抓住小乞丐乱蓬蓬的头发。而蹲在一旁的野狗喉咙里早已发出低沉的轰鸣。店老板伸手过来的瞬间,它立刻扑了上去,狠狠地咬住那只想要抓住自己主人的手。
“哎哟,这只死狗!打死他。”店老板甩开了野狗,然后一声令下,两旁的家丁纷纷出动,手持棍棒,往野狗身上招呼。野狗吃痛,变得更加狂躁起来。缠斗过程中,家丁看准机会,挥舞着手中的大棒子,对准野狗头上狠狠地一下。
“呜呜!”野狗发出低沉的哀鸣,瘫软在地上。
“大黑!”小乞丐推开两个家丁,将野狗护在身下。可是,野狗头部受到重创,口中汩汩地流出鲜血,眼见是活不成了。看着伙伴死在自己眼前,小乞丐双眼充满了血丝,回头怒视着那个家丁。他发疯似扑过去,用尽力气,在家丁身上又抓又咬。家丁双手推开缠在身上的小乞丐,对同伴喊道:“这小子疯了!快,打死他!打死他!”另一个家丁也不顾的许多,立马挥舞着手中的棍子迎了上来,死力气地往小乞丐身上招呼。
野孩子还敢撂蹄子,自然是往死里打。像这样的叫花子,朝云城里每天都要死上好几个,不会有人在意。于是,一顿乱棍之下。小乞丐躺在了地上。他手脚被打折了,头上也挨了几下狠的,意识模糊。但身上的棍子还是没有停下来,似乎要一直打到他断气为止。
“住手!”小乞丐听见有人这样喊道。棍棒停了下来。
他艰难的抬起头。恍惚中,他看见一个半大的女孩子站在他的身前,两个家丁被她拦在了另一边。女孩子似乎在和店老板争执着什么,他双耳轰鸣,听不起清楚。只是看见她从怀中掏出了些东西,递给酒店老板。
酒店老板走了。
女孩子蹲在地上,想要将小乞丐扶起来。这时,旁边好像有人在叫她。她看了看小乞丐,站起身跑开了。
小乞丐伸手想要拉住她,却扑了一个空。他感觉抓住了什么东西,但眼前越来越模糊。他倒在大街上,感觉自己像是河流中的一块石头,将流水隔开了一个空洞。人来人往,在议论着。过了好久,终于有个人走了过来。那人穿着粗布长衫,手里握着块布仗子,上面写着几个字。他抱着小乞丐快要散架的身体,离开了这条繁华的街道。那是莫小刀在这座城市里的最后一天。也是他在这个尘世间的最后一天。
小乞丐醒过来时,天已经黑了。他发现自己睡在一张破屋子里的破床上。透过屋顶的破洞,可以看见天空的星星。他感觉身体恢复了许多,身上不痛了。很难得地,他甚至感到精力充沛。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看见没有门的门槛上坐着一个人。
“醒了。”那人说道:“你叫什么,能告诉我吗?”小乞丐说:“我没有名字。”那人微笑着走了过来,摸着小乞丐的脑袋,说道:“你可愿意跟着我?”小乞丐想了想,回答道:“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那人笑道:“我不要你报答。”小乞丐疑惑道:“那你要什么?”那人愣住了。过了半晌,忽然大笑起来:“是啊!我要什么呢?”
“这个,是你的吧。”那人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放在小乞丐手中。然后,他拍了拍小乞丐的肩膀,走出了破屋。透过破旧的窗口,小乞丐看到他站在院子里,看着天上。小乞丐觉得这个人好奇怪。他看了看手上的东西。那是一块木牌子,上面有一个很复杂的符号。似乎是一个字,但比平时见过的文字都复杂了好多。小乞丐并不识字,他也没有这件东西。
“为什么那个人说是自己的?”疑惑着,小乞丐想起了那个女孩子。他猜测:“这是她的吧。”他想:“得找机会还给她。”
第二天清晨,小乞丐起的很早。但那个人起的比他还早。在小乞丐从破屋里走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破屋外面的院子里等着了。他对小乞丐说:“我要走了。”小乞丐没有说话。他问小乞丐:“你要一起吗?”小乞丐点了点头。于是,他们离开了朝云。离开了天云山。他们朝西北方走去。直到漠北之外,天山之巅。小乞丐问过那个人,木牌子上写的是什么。那个人告诉他,那是一个“沈”字。
下山两年了。这是莫小刀第一次回到朝云。
“回到”这个说法并不是贴切。他从来不曾属于这里。在遇到师傅之前,他一直在流浪。
大黑死了,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纷争。为了救他。虽然它的努力并没有任何成果,它的死也因此显得那么毫无意义。在山上的那段时间,他渐渐明白,那天的女孩子为他付清了那半只烧鹅的钱,所以他才留下了性命。小乞丐能够活下来,终究还是因为别人的施舍。
对他来说,命运从来不在自己手中。
山中无时岁,那座山峰甚至分不清寒暑。
他在山上呆了好久好久。他读了很多的书,学到了常人一辈子也学不会的本事。他以为一定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得足够改变一些什么。下山后,他得知原来过去了十年。
莫小刀从怀中掏出那块木质腰牌,上面刻着一个“沈”字。这是这个字很久以前的写法,现在已经没人用了。这是那个女孩子留下的,他一直保存着。那天,师傅救了重伤躺在街头的他。他们一起回到了那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之后,小乞丐有了自己的名字,叫做莫小刀。
回忆结束。耳旁浮现朝云城特有的嘈杂,人声鼎沸。
莫小刀收起手中的腰牌,走进了那座酒馆。酒馆里很热闹,跟他记忆中一样。他以为很久的这段时间,并没有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痕迹。他点了一壶酒,两个小菜,在楼梯旁的角落里坐了下来。
这两年,他从漠北到东海,辗转南荒,最后才回到了西蜀。虽然,这里距离天山很近,但是莫小刀一直回避着这个地方。究其原因,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对于过去他早已不再介怀,但却始终不愿意回到这里。最终,他想起了那个女孩子。那块腰牌,他曾决定要还给她。在南荒游荡了半年之后,他来到了朝云。马不停蹄。在朝云城里呆了五天,莫小刀逛遍了每一条大街小巷,却找不到半点女孩的信息。理所当然,除了牌子上那个几乎没人认识的字,他与那个女孩子之间一无所有。
下山时,师傅让他找一个人,取回一件东西,但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师傅让他阻止一场浩劫,但那浩劫也并没有丝毫的影子。师傅说,当命运到来之时,他会自然而然地明白他的使命,但是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丝毫感觉。所以,在那个人出现之前,在那些事发生之前,在命运找到他之前,他是自由的。他自由了两年。
莫小刀很感谢师傅,如果不是他,即便那天他能留下性命。应该也会在之后的十年中,死于某条更加阴暗的小巷里,成为野狗野猫的口粮。所以,师傅的要求他一定要完成。因此,他也很感谢命运,让他有两年的时间看看这个世界。他觉得自己无憾了。即便命运的结果是死亡,他也义无反顾。只是,他希望能够将那块牌子还给那个女孩子,跟她道声谢谢。
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即便他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小乞丐,可谁又敢妄自揣度命运的步伐呢?诚然人定胜天,但即便胜了天,那也是命。它无善无恶,无悲无喜,无进无退,无亲无疏,无影无形。所以,无所不是,无所不然。
酒菜上来了。上菜的是个半大的孩子,应该才来不久,还有些青涩,说话时有些尴尬,有点吞吐。他将餐盘放下的时候,甚至忘了搽桌子。因为紧张,他差点弄翻了酒壶。
“客官酒菜上好了,请慢用。”因为尴尬,说完这句话后,小二急冲冲地离开。然后,在转身时一头撞进了迎面走来的客人的怀里。
“哟,哪里来的小家伙,怎么这么猴儿啊!”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妩媚而妖艳。店小二抬起头,看见面前那个高过自己半个头的女子,脸上顿时变得通红。他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傻站着干嘛,姑娘心情好,不找你麻烦。”女子被小二那愣头像儿给逗得抿嘴笑了起来。“该干嘛干嘛去吧。”女子说道。这一幕就在莫小刀旁边,他不禁多看了几眼。那女人很漂亮,额头很宽,眉目妖娆,是漠北西域的面孔。她身材高挑,双腿修长,体态傲人。身穿暗红色劲装,勾勒出优美而诱人的线条。头上插着一枚五彩凤头钗,很是醒目。察觉到身旁目光,女人朝莫小刀抛了个媚眼。擦身而过,走向酒馆的二楼,留下一抹淡淡的幽香。
那香味令莫小刀心头一震,这不是脂粉的味道,甚至不是他闻过的任何一种香料的味道。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这应该是体香吧。虽然,他也不曾在其他女人身上闻到过这样的味道,但不知为何,这个念头十分的明晰,令他深信不疑。不过,这无关紧要。莫小刀抬起酒壶,盛满了酒杯,一饮而尽。他侧耳倾听着周围的话题,希望从中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或者,哪怕渺茫,他还是试图找到关于那个女孩子的信息。
最近的一座客人在议论他们一路上的遭遇,口若悬河,天南地北,夸夸其谈。更远一些,有人在讨论城西又有人饿死了,感慨世态炎凉,然后开怀畅饮。酒店里很嘈杂,很繁复,粗看上去似乎有着许许多多说不完的事情,仔细观察后,却会发现一切其实都与他无关。
喝完这壶酒,莫小刀开始思考接下来的打算。他准备去天云山看看。秉承至尊之名的地方,若是不见识一下,岂不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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