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开头第一节,求感想
大家好,在下是青蛙王。第一次在写研区发片段,希望能跟得到大家的意见与建议。
因为这个开头第一节比较“直奔主题”,所以有必要在之前说点必要的要点。
本文的主体实际上是第三人称,只是部分章节使用特殊的叙事手法而使用了第一人称,第一章就是如此。
文章体系采用大章小节的方式,一章之下会按镜头或内容分为若干小节。所以看到小节结尾很唐突也不要觉得太唐突啦。
小说的世界设定在虚构的“大西洲”之上,设定中是文化比较混杂之类的,所以看到感觉奇怪的人名也不要太奇怪啦。
然后就是第一节出场的只有两个角色而已。女主角实际上也提到了……但连名字都没有出现。所以看到在下卖关子,也不要觉得在下太欠揍啦。
好,大概就这些。其实小节有点超字,但是还并没有做好发到原创区的准备,只是个试作型,所以还是希望能在写研区得到大家的指点和讨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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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开始正文:
“呐,阿夜。我问你,你人生中有没有过后悔的事?”
夜风穿过桥边的石柱,将那家伙的裤腿吹得喇喇作响。我看了看他那头耀眼的金发,发现那张俊俏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
我努力地想了想之后,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也许有,只是我不记得了吧。”
听了这不负责任的发言,他没有流露出不满,只是点了点头。也对,路克是知道我有失忆症的事的。
“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路克扶着冰凉的石桥扶手,隔了半天才说道。我原以为他是在准备讲他后悔的事。
看着唯一的好友眼中认真的目光,我无法拒绝。
就这样,我跟他一起被卷入那个事件。
到后来我才发觉,其实将我拉入那个漩涡的并不是他——
——而是宿命。
路克的计划是深夜潜入校园,偷偷设置针孔摄像机,监视学校内摄像头的监视死角,并盗出学校内监视器的影像记录。
“就是这样。我们一会儿十点钟开始行动。”在格蕾丝百货一楼的咖啡厅内,路克拍了拍身旁两个鼓鼓的黑色书包,满脸的理所当然。
我感到相当诧异。
这个计划听起来像是美国电影一样天方夜谭。
潜入校园?设置摄像机?监视学校?还要偷出学校内监视器的记录?
且先不管如果做这些事情被老师或警察捉住我们会有怎样的下场,就说这个计划可能会实现,我都觉得不现实。我们只是普通的高中二年级学生而已啊,谁会设置什么摄像机啊?何况学校内的监视器是储存在学校的电脑系统里的,肯定设置了密码一类的东西。我看路克,完全不觉得他像是知道密码的样子。
而且我强烈地质疑和好奇路克这么做的目的。
“我说……路克,”我轻轻咳了一声,“你难道准备了很久吗?”
路克的手边有两个鼓鼓的书包,里面装着之前他提到的各种计划所需要的材料和仪器。当然他并没有打开给我展示,但想必什么针孔摄像机和遥控器,乃至螺丝刀和电钻什么的也都堆在了里面吧。
他是昨天夜里跟我说有事要我帮忙的,距离现在不过24个小时而已。他总不会是这一天时间准备好的这些东西吧。
“不是啊,昨天不是下定了决心请你帮忙吗?于是今天傍晚你来之前我就在楼上采购来着。嘿,买东西来格蕾丝百货,满足您的所有需求。”路克说起了广告词。
格蕾丝百货就在学校南边两条街的距离,走路不过十分钟,但却是市中心地区颇为繁华的一个百货商场。商场一共有六层楼,一楼除了我们所在的咖啡厅外,还有美食广场,运动服装城等地区,上面的几层楼也各有不同的特色。当然也有电子城和五金百货,倒是的确能够很快采购到所需的东西。只是,能装满两个书包的程度——所花费的金钱也一定不是小数目吧。
啊……担心这个完全是多余的。差点忘了,这家百货商场根本就是路克家开的。
路克的父亲名叫卡特·卡斯特,是一个时常会在财经杂志上露脸的成功人士。他所经营的卡斯特财团旗下还有不少其他的企业,格蕾丝百货也只是其中之一。尽管路克父亲的企业能够被称作“财团”还只是没几年前的事情,但它仍在踏踏实实地扩张着。从这个角度来说,路克应该是个标准的上流社会成员,每夜每晚都应该身穿华服出现在高档会所的聚会里才对。不过他本人似乎倒没什么这方面的自觉,所以现在才会跟我聚在这里讨论这个“重要的计划”。
“啊……”我捂着脸叹了口气,“好吧,我败给你了。但请你至少告诉我这个计划的意义吧。摆出那么严肃的一副表情,如果你告诉我只是想玩玩侦探探险,我会毫不留情地照脸揍你一拳。”
“当然不会。我当然是认真的。”路克摆出自以为很严肃的表情,但那张脸不管怎么看起来,都还是有些轻浮。
这并不怪路克本人,要怪也只能怪他的那张脸。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家伙是学校里排行第一的帅哥。他遗传他的父亲,拥有一头耀眼的金发和清澈的湛蓝眼珠,皮肤也白皙得会让许多女生都嫉妒,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表情,都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男星。而他本人又是一副乐天派和自来熟的性格,使得那张俊俏得脸上时刻都带着一丝笑容,那股平易近人的高贵气质,简直像是一国的王子。
但大概只有足够熟悉他的人才会知道,这家伙大概是来自“傻瓜国”的王子。他那个金灿灿的脑袋里总是装着让人难以理解的奇怪点子,笑点也奇怪得可怕,总会让人担心他是不是又会做出或计划什么奇怪的事情来。
显然眼下这个计划就够奇怪的了,所以我实在没法完全信任他口中的“认真”。
路克似乎也看出了我的不信任,他挠挠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局促。
“好吧,我实话实说。还记得三天前学校发生的那个案件吧?”路克小声问道。
我点点头。
三天前,2025年10月15日清晨,我们学校的三年C班内发现了一具“尸体”。在学校内发现尸体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奇怪与可怕的事情了,但事情远不止那么简单。当天学校停课一天,交给了警方调查。第二天我们正常上学,路克不知从哪弄来了一张照片,正是那具所谓“尸体”的现场记录。看了那张照片,我险些吐出了隔天的早饭。
照片中的三年C班教室正中有一大滩干涸的血迹,血迹正中有一堆不成形的肉堆与骨骼,就好像将一个人从内到外扯出来了一样。直到现在,哪怕想起那个景象,也会觉得胃液上涌。
后来听说,那个尸体是三年C班的一名学姐,名叫伯莎。据说她在出事的一周前就失踪了,父母还来学校找过老师,却无功而返。学校解释说学校门前的监控记录记载她那天正常离开了学校,好像是上个周三,但是晚上却没回到家。于是第二天父母才来了学校。这件事并不是学校的责任,所以学校方面也只能承诺努力寻找,当然也并没有公开宣扬。上周学生会似乎确实是几次广播提醒学生们回家要结伴而行,注意安全,现在想想或许是跟那有关。
结果一周时间过去,就在三天前,这周三的清晨,她的尸体竟然以那样的方式出现在了三年C班的教室里。这个消息自然比她失踪时要轰动得多,所有学生都陷入了巨大的恐慌,怀疑学校是不是有什么神秘的危险,或是被什么变态的杀人狂盯上。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只是恐慌“学校里死了人”这样的事实而已,只有少数人才知道某些细节——比如死者的惨状或她死前曾失踪了一周的事情。
但是一旦知晓了这些细节,就不难猜到,她的死一定与她的失踪有着什么联系。
路克能够知道这些事情,大概一方面是因为他本人天生就有极强的好奇心,这样的事情自然逃不过他的打探范围,另一方面也归功于他在学校拥有的超级人气和人缘。他的照片和一些细节情报也都是从哥哥或父亲在警局工作的同学中套出来的。
现在这个案件已经过了三天,今天已经是18日周六,学校里除了三年级走廊全部封锁之外,其他的生活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了。听路克说警方依然是一筹莫展。很显然,在伯莎学姐失踪的时候警察就无能为力,更别提这场随之而来的神秘凶案了。
“所以……你想当正义的侦探?”我眯起眼睛,用左手捏了捏右手的骨节。
路克摇了摇头,此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与昨晚同样的严肃神色。他用蓝眼珠子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睛,开口说道:
“不知你听说没有,二年C班的雪莉大前天也失踪了。”
不知是他的视线还是他的话,令我后背一凉。我惊愕地看着他:
“你是说……”
“没错。我怀疑雪莉也跟伯莎学姐一样……有危险了。”
我感到非常震惊。如果雪莉也失踪了的话,那么就说明那个案件并不是偶然的,而很可能是什么连续事件的开端。虽然我并没有听说雪莉失踪的事情,但是学校很有可能隐瞒了这个事情。在这种时候,如果让所有学生都知道才糟糕了。我说为什么这几天学校每天中午都会反复广播,强调要我们放学后尽早回家,连部门活动都不提倡进行到很晚,又要组织男生们护送家远的女生回家什么的,搞得我们还以为校领导被奇怪的思想洗脑了——原来是这样吗!?
“那、那、那、那赶紧报警啊!”我慌张地说道。
“笨蛋,报警有什么用?你以为他们没报警吗?如果杀死伯莎学姐的凶手能够被警察找到,你觉得还会轮到雪莉失踪吗?”
路克呵斥道。
“现在只能由我们来调查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你想想,伯莎学姐只失踪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尸体就出现在了她班级的教室里。现在已经是雪莉失踪的第三天了!按照警察的龟速,你觉得她还有活下去的可能吗?”路克反常地瞪大了眼睛,俯下身子压低声音,对我吼道。
“不行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不是助人为乐与否的事情,这种事情超乎我们的能力范畴,轮不到我们来做!况且你不觉得如果我们贸然调查,也很可能遭遇什么危险吗?总之是不行!我昨天虽然答应了要帮你忙,但绝不是这种。”我也立刻严厉地拒绝了他。
开玩笑,要主动置身于这种未知的危险中,是要多么的疯狂!
“不。阿夜,正相反,这并不是做不做得到的事情。是我必须去做。”路克少有地倔强着。他以前在偶尔跟我争论时,从来都犟不过我,但这次他却格外坚持。
“见鬼,你在想什么呢?什么非做不可?你有什么欠雪莉的吗?话说雪莉跟你并不算是什么亲近的朋友吧?难道说你开始喜欢雪莉了吗?”我质问着。我觉得我的话或许会有些过分,也许会伤害路克的心情,但在这种关口上,可没有什么话该不该说的问题。
“因为她是她的朋友!”路克咆哮道,尽管声音并不大,但他浑身都绷紧了,他锤了一下磨砂的桌面,震得咖啡洒了一片——
“她是她……唯一的朋友。”
路克说完这句话,像是耗尽了全部的勇气一样不再说话,也不再看我。他将视线挪到自己身旁的两个黑书包上,下垂的眼睑看起来像是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我们的争吵虽然激烈,但一直是低声进行的。所以并没影响到咖啡厅里的其他客人,咖啡厅的天花板也在用内置的音响播放着轻音乐。音乐很轻柔,但我与路克间的空气却沉默了。
确切的说是我沉默了。
几秒后,我咽了口唾沫,点了点头。
“好吧,我答应你了。现在已经是九点五十五了,我们走吧。”我说道。
路克猛地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射出亮晶晶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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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节,在下最关心的问题是,能否达到吸引读者的目的。实际上本书我已经写完了一卷,剧情方面已经设定好,只是原始版开头比较拖沓,进入情节缓慢。现在主要想改良这个毛病,所以大家可以就这个方面踊跃发言。
当然,如果对文章中其他的细节问题有所想法,也可以畅所欲言。
总之谢谢大家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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