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向】片段,希望大家能给给意见

  想起来就写一点儿,前面一段儿原先发过,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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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蚊子。

  从小就是招蚊子体质的我,无论在哪,都是蚊子最优先的目标。

  小时候被大人教育:要勤洗澡,蚊子才不会咬你。那时的我深信不疑。

  但有时候也会疑惑:明明刚洗过澡可还是会被咬。于是污垢在白白当了多年的替罪羊后被平反了。所谓实践出真知可能就是这个道理,真是可喜可贺。

  虽然通过这件事情,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但是我被蚊子钟爱的事实却没有丝毫改变。人总是在痛苦中才会去问为什么。虽然我是这样的体质,也只有到了每年的夏天,才会去想为什么我这么受蚊子的垂青。

  一种说法是:因为呼出的气体二氧化碳浓度较高。拜它所赐,有段时间我对自己应为全球气候变暖而负的责任感到惭愧。以前随便踩的草地也不敢走了。

  还有一种观点是:容易被蚊子叮的人血液里蚊子喜欢的成分含量较高。这么说来,蚊子咬你相当于间接肯定了你的营养价值。不过,对这种赞赏我还是敬谢不敏的好。

  托这样体质的福,我对蚊子也多少有了些了解。比如:早晨的四五点钟,蚊子往往喝饱了趴在纱窗上,是最好打的时候。每每夜里被咬的不能成眠,我都这样安慰自己:你不让我睡觉最后其实是害了你自己。又如:市区的蚊子一般都胆小灵敏,随便动一下就能吓跑,而且咬出的包也小;山里的蚊子则大胆的多,往往吸血到你感到痛了,还不肯撒口。

  虽然我受蚊子如此毒害,但是若换位思考,把蚊子当做孕妇看待,也让人叹息,为子女每夜火中取栗,连我也要生出恻隐之心了。若能和蚊子谈判,我愿每年捐出些血来喂养蚊子,不过节育是前提。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打蚊子是我唯一的办法。

  所以我讨厌蚊子。

  这血,是我的。

  但其实已不是我的。

  若严格讲:这血曾是我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不是我的呢?

  是从离开身体的时候么?

  不对,从和蚊子唾液混合的时候就不是了。

  但若是这样,蚊子没有吸走的话,我的血还是我的么?

  可是这么看的话,岂不是生下来打针的时候,我的血就不是我的了么?而且构成血液的水分也是从外界摄取的。

  说到底,什么是我的?

  血还在。

  我讨厌蚊子。

  不经别人允许就拿走别人的东西是偷,强行夺走是抢,蚊子是小偷强盗无疑。所以只能拍死。

  拍死蚊子天经地义。虽然这样,其实我还是思考过的,之所以要打死,不是因为蚊子是小偷强盗,只是因为妨碍到我了,人的伦理怎么能管得到昆虫,那只是名罢了。明明只要打死就可以了,还要给它加上小偷强盗的名,这样的我算伪善者么,这样的自省拷问着我。

  所以我才讨厌蚊子。

  从手上把祸首的尸体扫下,被咬的地方隐隐作痛,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树影黑黑的像看不到底的洞,大大小小,一块块连起来成了崎岖的沟。差不多也该回去了。这时候。

  少女出现在面前。

  我讨厌蚊子。

  之所以讨厌蚊子的我,会在这片树木繁茂的小山包上,是有原因的。

  虽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但也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理由,一定要问的话也没有什么羞耻的。处在可讲可不讲的暧昧位置。但我自作聪明的认为,现在的情形和我来的理由没有什么联系,只是偶然罢了。假使存在设计世间万物运作的神,他一定会对我的想法嗤之以鼻,但即便他存在,联系我来的理由和现在情形的线也应该是晦暗不明的,换个说法讲,还是偶然。

  面前的少女大约初中生的年纪,有点发白的蓝色校服显得略大,背上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细看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双肩包,灰色的边界几乎和树影合二为一了。现在的初中生课业负担真重啊!这样的调侃说不出口。

  理由明明白白就摆在面前。

  一双杏目正盯着我,仿佛有什么不可思议之事。

  所谓的目光,也是名不副实。主动的看其实只是被动的接收到物体的光,目光只是人的臆想罢了。这样的解释符合科学,但臆想的投影依然影响着我。

  好想躲开,这样的视线。却又不想背对。

  只要掉头走掉就可以了么,只要掉头走掉就可以了吧。

  脚却有些软,转身时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喂,你刚才打死了这山上的蚊子吧。”

  无知觉的背后响起了悦耳的声音。

  因为不值一提的原因,在夏末的黄昏,我来到这座小山上,说是山,其实只是学校里的一个小山包,被密密麻麻的草木包裹着,只有一条石砌的小路。绿色的屏障把山和学校的其他部分隔开了,虽然只有五分钟的步程,但置身其中却宛如隔世,普通的校园广播也有了飘渺之感,仿佛是辽远彼方的声音。想想独隐山林的人,我愈发对他们敬佩了,山有种把人和俗世隔绝的力量,即便是再小的山,只要在山中,除了自我皆是自然,不由的就会思考些和俗务无关的问题。不过今天的我和这些形而上的问题无缘。原因无他,破坏我和自然对话的祸首就站在我面前。

  少女微敛眉头,双手交叉围在胸前,仿佛置身在自家客厅一样的口气道:“你难道听不到我问你话么?”

  “唔。”喉头吐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明明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却只能发出如此混沌的回答,我在气势上先输了一城。仔细想想对方只是初中生,但不知为何身为大学生的我居然被夺了先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只觉得耳根都发烫,好想逃离这里。

  “喂,这么说你是承认了?”少女不依不饶。

  我好像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吧。心中这样想道,喉咙发出的却是“啊,嗯”这样的声音。

  少女露出开心的表情:“这蚊子是我的,你要怎么补偿?”

  银铃般声音的主人没给我反应的时间继续说:“不止是那只蚊子,这座山上的所有都是我的!”

  “哈?”要是我面前有面镜子,一定是自己从来没看过的表情。

  “因为我可是这里的山神啊!”华丽的三连击。

  我讨厌散步。

  从我住的宿舍出门爬一段缓坡,沿主干道走约莫十分钟的路程,就到了一条叫做胡尾东路的地方。龙盘路和胡尾东路的交叉口即是我所在学校的正门,马路对面挂着创业街的牌子,说是创业街,其实也都是些小饭店和服装店,因为靠着另一所学校,每每到华灯初上之时,半条街都是夜市摆摊卖小东西的。大多是些女生喜欢的小饰品衣服毛绒玩具,日常用的拖鞋脸盆之类。

  最近我是这里的常客。

  并不是特意要买什么,也非我有女性的恶趣味。只是单纯的不得已罢了。

  每日晚饭后,就像古板的工蜂一般,掐着表自学校行至这里,沿路向前走到一个巷子口的电线杆前,然后看看时间,长舒一口气,折回学校。这根电杆如同某种分界线一般晦暗不明的矗立在那里,一边是人来车往的热闹街道,一边是狭窄的昏暗小巷,让人不由的有前去一探究竟的欲望。

  但我终究一次也没有踏足过那条小巷,原因无他,只是我是个无趣的人罢了。若非要给自己找借口,那一定是电线杆的错。明明白白的矗立在那里,却给人模糊之感,仿佛某种混沌的分界,却看不清界线在哪里。出于对那边的恐惧和惧怕失望之感,退缩是我这种保守者的首选。

  说起来,赋予电杆暧昧属性的人不是旁人,就是我自己,它之于别人也无特殊之处,对我而言,它的特殊大概是在时间。

  胡尾东路的绿灯相当难等,每每等绿灯的时间都令人焦躁,并非我天性性急,只是看着指针在表盘上滴答,我却浪费着散步的时间在傻等就无名的火光。

  没错,散步不是消遣,而是任务,有时间要求的任务。

  所以我讨厌散步。

  “杯面里自带的叉子简直是异端!”我面前的少女一边用叉子挑起大绺面条,一边诋毁着助她饱腹的工具。

  “没有叉子看你怎么把面吃到嘴里。”

  “切,你好好想想,平常的面不都是用筷子吃的么!为什么方便面里是叉子就天经地义了?”

  “意大利面就是用的叉子。”我搪塞道。

  “可是这里是东方啊,连发明方便面的都是东方人!擦,这块儿调料没拌开!呸呸呸!”

  “哈哈哈哈,叫你吐槽叉子,被杯面之神报复了吧。”

  “这种杂役还需要专门设个神位?我可是比他高阶的多!”灌了一大口凉开水的少女继续说。

  “明明只要发明折叠筷子就行了,非要图省事换成叉子,这帮数典忘祖的家伙。”

  大概是成本问题,都可怜的吃杯面了还在乎用什么工具啊,就是根树枝为了吃饭也能凑合用吧,发明折叠筷子这种光宗耀祖的事业还是交给你去做好了。

  不过她叉子倒是用的意外的利索。干净的手指没有半点儿岁月的痕迹。

不光是手指。如果时光是把刻刀,那我面前的少女大概是金刚石材质的吧。如同上了一层釉质再打上哑光漆一般的皮肤,莫名的让我想起博物馆里的雕像。耳边又想起了那句:“我可是这里的山神啊!”

  恶劣的玩笑。

  骗子。

  语言操纵者。

  佛罗伦萨的修鞋匠。

  蔑视众神的叛徒。

  树枝上的兔子。

  面瘫。

  “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思绪回来了,我听得到自己喘气的声音。面前一张皱着眉的俏脸。

  “就是让你下次不要买海鲜味的,不至于气成这个样子吧。”

  整理好呼吸。嘴角向上,脸上的肉有点僵。

  “你什么时候产生还有下次的错觉了。”

  “海鲜味儿的跟在海边吃的完全不一样!”

  “等等,你有在听我说话么?”

  “所以说海鲜味儿根本就是骗人的!”

  “要是这样的话,你吃牛肉、酸菜啥的也一样不会满意的。等等,这不是重点吧?”

  “那就先买来尝尝好了。”

  “明知道你会损它,我为什么要浪费钱啊!还有我为毛要给你买泡面啊!”

  “你才吃过几种泡面,就敢这么小看泡面啊!不吃怎么知道味道怎么样!”

  “小看泡面的人我看是你吧!刚才还把泡面的主神叫杂役来着!”“是杂役没错!不过你是不是把泡面和泡面之神搞混了,我小看的只是泡面之神罢了,对泡面我可是十分的尊敬。”

  真是伶牙俐齿的家伙。。。

  “好啊,我把所有味道的都买来,看你损完一边以后还有什么吃的!”

  鬼灵精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正合吾意。”

  忽然有种中了圈套的感觉。我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嘛,就这样好了,刨根问底不是我的风格。如果是什么重要的事,一定总有一天会再出现的。

  “什么嘛!馄饨居然这么小!叫这么一个天地初开的名字才这么大点儿!简直是欺诈!”

  这时候,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准确说,是以前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不过对清凉和我,这问题已经不再重要了。

  没错,她叫清凉。

  清风的清,凉爽的凉。

  不过我遇见她的时候,既没有清风,也不凉爽。

  只记得是个半黑的傍晚,很多树。因为过了许久,记忆已经模糊了,与其把责任推给记忆,不如说,我本身就是个混沌的人。不光记忆,立场、态度、判断、表达,连站姿都暧昧的一塌糊涂。天地初开一般。就让盘古再睡一会儿吧,开天辟地也没工资拿。后来我知道我错了,自然,这是清凉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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