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写了一段关于恋物癖的情节
PS:关于恋物癖什么的比较没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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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一个人呆腻了,于是下午到了河岸边转悠。对于这个生我长我的小村,现在最值得我庆幸的便是这条小河至今的清白。据我所知,下游的邻镇有几条河早已经污黑得不成样子了。曾有一段时间,我与村里人排挤外来务工人员的想法大抵相同。在大家的印象中,那些人随手丢垃圾,随地吐痰,车上从来不给老人让座,总之一味地觉得他们差劲透顶了。实际上,外来人员的到来,带给大家的不仅仅是污染,还有集中的劳动力。我也说不清究竟是因为外来人多了,接着有了工厂,还是因为有人建了工厂,所以外来人多了。不过开建工厂这种试验性的做法仅仅有在邻镇发生。一群没怎么上过学的家伙聚在一起,自然不会在干什么高科技的活儿。无非是些皮革制品厂、塑料玩具厂、绣花针织厂和布料洗染厂等等,无不产生各种废气废水,但也似乎给了当地繁荣的景象。
几年后,那些作为试验田的小镇已经是满目疮痍,而那些外来务工者春节回到自己的家,依旧是青山绿水。
所以我到现在依旧打心里头不太喜欢这些人。
这么想着,我随心地捡了块石头打水漂。不久前新闻上有说过富二代用几千块钱的手机打水漂的事,在这事情上反倒说明了就算生活处境上存在着重大差别,人们结果还是会干些本质上差不多的事情。
我很庆幸的是,此刻能站在河岸上打水漂的是我,而不是别的谁,例如小侃。
果然来到河岸这边,免不了会想起他,一个跟我同期的没能逃过死神网捕的孩子。
关于小侃,我到现在居然还能记得一些关于他的有的没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之间永恒的记忆吧。
小学那时,小侃恋爱过一会,不过他显然不会对小学生动心,一次在掏完鸟窝后,小侃掏心掏肺地跟我提起,他喜欢的女性应该是一种大姐姐的感觉,年龄差是爱情最辛辣的调料云云。我很诧异于他用词之精妙,他解释说最近佷日报A16版面开设了情感专栏,果然当初勇敢选择这伟大的报刊,实践证明其所走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并一再表示坚持看佷日报,总有一天能上佷日报头条什么的。我于是连忙打断了他的话匣子,要知道当时我读的那本新华字典,除了让我在写作文时能有多几个字词可用之外,便没有其他显着疗效了。可我还十分不服气,心里面依然相信只要坚持读字典,以后写文章“磴镫镫噔嶝”信手拈来,干死你丫的情感麻辣烫。
我于是很不屑地用很酸很酸的语气问小侃道:“老实招来吧,你看上了哪家的姑娘?”
“对待恋爱的态度要慎重。”他擦了擦鼻涕,文绉绉地道:“待我们成了,自然会告诉你。”
当时我就把这话一分为二地进行了理解。虽然那时我还是个小屁孩不懂什么叫辩证法,但凭我的智商很自然地把小侃的话理解成“待他俩散了,自然也会告诉我。”于是我很舒坦地回答小侃说期待你能早点把这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我,好好干吧。
之后,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小侃开始绕远路,我跟他从校门出来走完两个路口便匆匆道别。他当时一知半解地告诉我,他这便是谈恋爱的宝贵时光,春宵一刻值千金的那种价格,学术上也叫做“性生活”。我隐约地觉得哪里不对,直接导致我按捺不住直接跳翻到字典的后小半部分把【性】这一个单字的涵义与附近几页的记载都地毯式地搜了个遍。
不对啊。
有一天我的好奇心终于深入了骨髓,将自己彻底地操纵了,于是尽自己所能远远地跟踪小侃。由于我视力很好,只要视野开阔,我能保证准不会跟丢。
真相往往是令人沮丧的,小侃那所谓的“性生活”,值千金的时光,不过就是一个人在老桥桥墩上抱腿呆坐而已。
第二天,我试探性地问他昨天的“性生活”过得如何,回答和平时一样,闪瞎我的狗眼。这是怎么回事?若是别人的话我大概早已经对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嗤之以鼻,反唇相讥了。但小侃有必要跟我说谎么?并不是说我们不会说谎,实际上我跟小侃在对付大人们的时候撒过的谎可多了。
小侃在我的面前,基本上是没有羞耻心可言的。反之亦然。也许我们会相互不服气,但绝对不会为了面子而无中生有,而且显然不会认真到每天都把自己放学回家玩耍的宝贵时间全搭上去,总之不可理喻。
隔日,我在路上独上抓草蜢玩了一会,在夕阳的余耀开始显得无力之际,放下了手中所有的玩物,气势汹汹地径直往那座令小侃流年忘返的古桥走去。
果然小侃还在。我从桥墩的背面安静地靠近,打算给他一个当头棒喝,让其看清楚自己此刻守在桥墩下的蠢样。
但待我来到他的附近时,却被他专注凝思的气场所震慑住了。
眼前这个呆若木鸡的小侃绝对不是在为了抓弄某人呆在这里意淫一番后将之作为次日茶余饭后谈资的肤浅家伙们。
我退到另一头的最远的桥墩,静静地观察,妄图用凡夫俗子的眼神来看透小侃超然侃俗的内心,但似乎是浪费时间。很快我便退而求其次,说服自己继续等下去呗,说不定接下来会有水的精灵/河神/穿越少女倏地出现,让一切变得合情合理,让小侃变回那个不会对好朋友说谎的那个一直是心无城府的纯真小屁孩……
一小时?还是两小时?夕阳西沉,把我心中对小侃的最后一点希望都抿灭殆尽了。
万念俱灭的我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小侃有了动静。
一阵晚风带来了混浊不快的气流,失神的小侃抬起了头,解开了校服上领口仅有的那两颗钮扣,像婴儿寻求母体温暖般抱着身后的桥墩--准确来说就是那根要三个小学生伸手才能抱得拢的大石柱子。
我看呆了。小侃抱的动作十分诡异,就仿佛那根大柱子有生命般地在回应他的挑逗那样。这种渴求……就像想要吃奶的婴儿?还是温驯地蹭着脚的小猫?当时我辞穷了,被小侃的异常举动吓得直竖汗毛。
小侃继续像蛇一样缠绕着这根太阳余温还未散去的柱子,甚至有节奏地磨蹭起来,最后还在脸所经过之处,留下了几处唾液的痕迹。
他舔柱子了,绝对是。我看着那几处继续缓缓下渗的略浓稠湿润的长痕,如此断言。
我随后悄悄离开了,当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长大后,某天终于认识到这种行为原来有个专门的名称,叫做“恋物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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