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系】九州·密罗·繁华盛世
序浅浅的水鳞波荡漾,没过了女孩的脚踝。
风打着旋,将女孩素白的裙摆扬起来。身下盛开着的花骨朵儿一下子乘上去,争着高飞,仿佛要直直飞进云朵里。
空中飞花凌乱。一瓣一瓣的,浅黄的花瓣脱落下来,跳着不可捉摸的舞步,落在女孩的袖口,落在衣襟,落在脸上。
风又起。
在这个狂风中开始,烈火中结束的王朝里,有那么一段不长不短的时光,平静安详,勃勃生机,骤雨初歇时透过乌云的阳光一般,无可辩驳的令人暖心和沉稳。
交恶的北陆蛮人和宁州羽人维持着危险而又波澜不惊的态势,无暇他顾。闭关锁户长达四十年的西陆开始了他那缓慢而又坚定的与东路沿海城市的通商接触。
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战士们提起刀剑到边地去,能够带着一身风霜归家;商人不用再和惊涛骇浪、荒山野地、各种潜藏在阴影里的危险拿命来赌;智者得以举荐而出仕,富者得以布施而立名。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
史书里的这一段年代比起其他的章节都要精短和简略,但又更加的辉煌,更加令人神往。
这是个繁华盛世。
“苏苏,你又逃课了。”
“只算是迟到吧。”
“又去戏园子看美女去了?”
“恩。今天在哪里上课?”
“都在离字厅里念书呢,我爸在坤字厅招呼客人,你趁现在溜进去吧。”
“哦。”
“对了,你翘课的话,一般都会骗我爸说回家帮忙生意的,今天怎么这么爽快啊。”
“老师又不会问他自己的女儿‘我的学生谁谁谁去哪里了’'我的学生谁谁谁在做什么’‘我的学生谁谁谁是不是骗我’。我干嘛瞒你。”
“他刚才问过了。“
“呃……那你……”
“我才不帮你说谎呢,我说我不知道。”
“话说,他为什么要问你啊?他以为我们很熟吗?”
“不知道他咋想的。”
“好吧,以后你也要不知道。”
“嘿,我原来可是真的不知道的!不过,现在就难说了,我不擅长说谎的。”
“我的姑奶奶,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吧。小生这边厢有礼了。”
“有礼就好,糖牛糖马,南瓜煎饼,百果蜜汁,我都很喜欢。不跟你走了,我去花园玩去。你要认真刻苦的读书,乖乖呆上两个时辰,不要走神。记住,离字厅哦。”
随着远去的脚步声,周围安静下来,苏蔚绫回头看时,欢快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画廊的尽头。
六月飞花时节,晓风缓动,蟋蟀低吟,卷云遮细瓦,窗影映翠帘。
整个回廊,整个大厅,整个房子,整个世界,沉静在暖暖的风和直直的阳光中。
坐落在南淮东南的精致小城林玉,笼罩在安静祥和的空气中,宛如端庄的侍女,迎接着所有南来北往的客人。
这是一个繁华盛世。
第一章 林玉城从一个小乡村被建成一座城,还是在一百八十年前。
当时宛州流寇横行,抢劫过往行商,气焰嚣张之时甚至随路设卡收“人头费”。有童谣曰“行商莫入宛,贼人将路拦,入时收一三,出时收一三”。州府多次清剿,贼人均有如神助般避开锋芒,冬风一过,杂草复生,作恶如旧。
宛州以商为主,贼人气焰如此,打击甚大。富商尚能靠豢养能人来一路保护,不太阔绰的商人却只能去雇佣薪资高昂的路护;如此一来也只能对抗小股强盗,运气不佳遇上了大队劫匪,还是在劫难逃。按当时流寇的规矩,普通行商三抽一,以武相抗则将金银货物一并劫去,雇人守护或许能买得一时平安,但相对的风险反而更为巨大。
对商人来说,什么都可以傻,对于钱财不能不精明。面对困境,商人想出了办法。他们将货物从城中转移到离城不远的一个地方集中放置,由各城府衙出兵看管,名为“货仓”,货物的运送则舍弃了官路,数天一次由官兵护卫着送往各个城镇。另处放置、严格看管的货物远离的众人的耳目,官兵集中护送保证了货物遇匪时可保周全,放弃大道另辟新径则避开了各种明岗暗哨,城城如此,情况一时转好。
当时的林玉是一个有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坐落在距南淮东南三十多里的山谷中。村中人皆事农业,本可自求温饱,无奈遇上不安稳的年代,恐贼人打劫,早已举家迁入城中。虽然三十里太过远了些,但村民遗留下来的十来间房子还是能提供不小的便利,故将林玉建成“货仓”。南淮西南是有“宛州门户”之称青石,而往东北走则是东陆其余各州,以往途经南淮的货物如今均流通林玉,珍宝佳肴,华服美材,应有尽有。而原来的十来间房屋,也被修缮、扩充,二十间、五十间,隐隐有了小镇之型。
“货仓”的建立打击了流寇的收入根本,再加上兵力的投入,贼人猖狂,终难以对憾州府。在“货仓”成立的两年以后,最大的强盗断牙狗吴甘潜入南淮城中寻花问柳时被捉获,那些喧嚣山野的贼人终于散入山林,不再出现。危险一过,宛州各地需要消耗州府大量财力兵力的“货仓”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官兵撤出林玉,商家的货物也都拉回各自的仓库中。
但是商人没走。他们的头脑是精明的,都声称舍不得在林玉的资产,将一部分产业留了下来。其实商人们何止舍不得,他们简直爱死这里了。不想让人知道的交易,不想让人发现的货,都从这里走。远离官路,远离监管,从前躲强盗,现在躲官府,一样灵便。
往后,在商人们或有意或无意的影响下,务农的搬过来了,小作坊搬过来了,一个个家搬过来了。小乡村成了大乡村,而后又变成了小镇。再往后,州府也在这里设立了衙门。
“你是说,区区两百年,林玉就能有现在这番模样?”
青衫墨冠、眉眼俊朗的青年人从写着“林玉”两个大字的牌坊前走过。因为一开始不是以大城镇为目的建立和规划,整个镇子成型的时间不是很长,商人们也并不希望有约束和管辖,所以并没有筑起像样的城墙和城门。但是,整个牌坊却是气势十足。最初还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牌匾,由两本普通的柱子撑起来。但第二任知县上任的时候,由城里的商人合着重新做了一个牌坊,用一人勉强能抱住的柱子,顶上雕狮画虎,还请了当时知名的大学士题了字,很是花了一大笔的钱,也是对于自己财力的一个体现。
单看这个牌坊,脚下的砖石大道,两边的楼房,确实很令人惊叹。这个算是商人做主的城市,门面做得相当的气派,修缮也很勤勉,单看起来,比起好多大城市来并不差。很难让人相信这只是个小镇。
“那,按你的说法,现在这里的商家都是做些不见光生意的吗?”青年问他身前的领路人。
“这些都是正经生意,底下看不到的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领路的汉子说,“我是个种庄稼的,很多事情不懂,但是要说那些大老板没点抹不干净的事,我不信。谁信他们谁就是傻子。”他家住在林玉和南淮之间,今天起日头的时候他正蹲在路边敲自己的水烟筒,眼前的年轻人扔给他一锭银子,让他带到林玉去。这个可是头等好事,庄稼汉子一开心,所有懂的不懂的都跟青年讲了,什么两百年前的流寇啊,什么“货仓”啊。看对面听得还很认真,他也就没有什么顾忌了。
青年摇摇头:“一些商人就撑起一座城市,很难让人相信啊。”
领路汉子眉头一挑:“你是没见过那几个大商家的排场,每年庙会的时候,他们的花车队伍那可是一个壮观,拉车的都是高头大马,车上都是些不知道哪里找来的美丽女人,扮神仙扮妖精的,个个都骚得紧!嘿,不知道最后花车进了他们大院子里会有嘛我们看不到的事情呢。”他搓着自己的手心,咧嘴一笑。
青年也跟着笑了两声。
领路汉子又说:“有一次他们联合设宴,灯笼从第一天中午就点上了,连着点了三天!乖乖,那附近的人都说,整个晚上都是亮堂的,又吃又喝,那得花掉多少钱啊。平日乞丐等在侧门外,都是被打跑的,那一次,直接就在门外摆了好多的包子,都是肉馅的,乞丐还有附近的百姓都去拿,但是都拿不完。肉馅啊,比我平日还吃得好咧。”
“是挺奢侈的,真的那么有钱?”
“是真的,一点都不掺假话。讲别的东西,都得添点料,拔高拔高。讲到那些大商人,反倒是得挑着来讲,不然别人不信。再过半个月就是庙会了,公子可以自己看看。照我说,如果他们想,京城都能翻个跟斗。”虽然庄稼汉每天都是在捣鼓着他那两亩三分地,但是说起自己这地的富人来,到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
青年有点不置可否,“能将帝都天启翻个遍的人,恐怕不多。对了,我不想进城,附近有什么可以玩赏山水的地方,带我去走走吧。“
“这个……我……我也不是很熟,一般只在庙会的时候来看看热闹。我种的东西都是卖到南淮去的。“庄稼汉有些为难,想起已走了好久,寻思应及早归家,便说:“已经走了好长一段路了,公子不如寻间客栈早早歇息,明早再找旅店老板问问,他们估计懂得比我多。”
“没事,我想向你打听个地方,叫梦扬宫,你可晓得?”
“唉,那个地方,我只知道个大概方位……”
“给我指一下吧,麻烦了。”青年捉过汉子的手,又塞进一锭银子。
汉子点点头,又打起精神:“好,我给公子指个方向吧,不过有点远,公子去雇匹马比较实在。”
“很远吗?走着不行?”
“大概是不行的。其实多远我也没个准,爬上那座山也望不见。也没人想要去看看,只见里面的人出来。很神秘。公子我先带你去找马。“说完话,便向城外走去。
青年快步跟上,又问:“梦扬宫的情况,你晓得多少?”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有这么个地方,听老人讲至少有上百年了,很古老。听说是个很大的庄园,住着不少人,挺有钱的。”
“哦,你都知道里面住着什么人?”青年有点诧异。
“传说原来是个什么什么大官,退隐定居于此;也有传说是个远方来的大商人。到底真是什么,就真没人说得出来。对了,偶尔会有个中年男人带几个家丁到城里来听戏喝茶,大家都说他就是梦扬宫的当家。也没显得有多特别,和城里的富豪一个样;单看排场和气派,大概还有所不如。”
“哦?他叫什么?长什么样?”
“我来得少,没见过,就知道姓谢,都叫他谢老板。”
“没错了,是姓谢。那,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去看看梦扬宫到底什么样子,里面有些什么?”
“或许对公子这样的外地人来说,梦扬宫就在身边,我们一问三不知,这个很神奇。但是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从上三代开始就这样,也就没太在意了。而且,好奇心人人都有,但是我们这种,为了吃口好饭忙死累活的,很多事总不能因为好奇就去看一看瞧一瞧。”他回头打量了青年一眼,“公子一看便是外地的尊贵人家,又晓得梦扬宫,莫非有点关系?那个到底是谁弄的,都住的谁,说过咱听听?”
“可以到是可以,只怕你不想听。”青年的语气变得有点冷淡。
“听是想听的……但公子不说,我也就不好问了。唉,前面就是牧场,可以卖马租马的地方。这条路,一直走到尽头就是梦扬宫了,路上不会有人在走,也没什么别的东西,不可能迷路的。很简单是吧,可惜太远太偏僻,光这点就打发了大半好奇心重的闲人了,剩下的则被家丁在半路拦了下来。总之,我们没人去看过一眼。”
那是一条碎石路,四匹马宽,笔直的向前伸延。仔细看来,路上的碎石块均匀细整,明显是经过了良好的修缮和维护。没有人在路上走
“你不跟我一起过去了吗?”青年问。
“不了,就一条路,一直走就好。那地方估会看不起我们这种穷人吧,我就不去丢脸了。”汉子一边说一边转身欲走。
青年斜眼瞥了他一眼,冷冰冰的说:“他们不是看不起穷人,他们连富人也看不起。就算单论财富,他们也超乎想象。富可敌国用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他们就这样做过。”
汉子觉得他的话有点不对劲,回头看去,只见青年将左手高举,似要将天地捉握在手的气势,冷冷的说道:“而我要他们再做一次!”
看不到他的表情。
青年手上一只镶白边的紫色手套,手背上一颗宝石里流动着异样的光芒。
汉子心中莫名一惊,往后倒退两步。
苏蔚绫端坐石上,俯仰呼吸,想起古时有些名士以练气为乐,不禁心驰神往。
风飘云荡,叶浪卷舒。
家里的牧场非常漂亮,进门是两层高的楼房,交易的地方;再往后就到了一片广阔的草场,一个城市边很难得有这么好的地方;草场尽头就是马棚,里面一般能有近十匹马,可供租赁和交易。其实这个只是收入的小头,等有四方好马进入林玉交易,便会存在此处,护理的收益相当优渥。
大概这个牧场就是苏蔚绫下半生的事业了,这个他是知道的,无奈他并不喜欢马。每次到来这,他总是喜欢呆在牧场边上。那里有一个小山,山脚下几块杂乱耸立的大石,遮出了一点阴凉,很得苏蔚绫欢心,他总是想有朝一日当了这个牧场的家,他就整日坐这里赏玩山水风月,生意的交给其他人就好了。
父亲母亲都知道他意不在此,并不强求,随便扔到一个书院里读书写字,倒也省得管教。
碰巧当天学院休假,母亲做了糕点要他带到牧场给父亲。他一路磨磨蹭蹭到了牧场,放下点心,立刻躲到他的石头“专座”上去,还抱怨马身上的味道恶心,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名士养气为乐,不知道这气是养在肚子里,还是脑子里。如果是在脑子里,那不就是‘头风’?如果是在肚子里,那不就是……”正神游天外,忽然听到一声低沉的闷响,随后树叶沙沙,惊鸟飞掠而过。
苏蔚绫转头看去,身后的石头遮住了视线。良久,只见一个身着青绿衣裳的青年男子沿路走过。他也觉得很奇怪,路是往梦扬宫去的,除了梦扬宫自身的车骑以外,还未曾见过有人走过。他站立起来,想看看这人模样,无奈相距太远,看不仔细。
“算了。”苏蔚绫想,又坦然坐下来。青衣男子消失在树影间。
一百三十年后,林玉城内爆发罕见瘟疫,全身灼伤,经月而死。全城十去其九,余者皆举家迁徙,四散而去。
据说逃难的时候曾经有人尝试去传说中神神秘秘的梦扬宫求救,但是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些去求救的人,梦扬宫的人也没再出现。有人猜测,远离林玉的梦扬宫也不能幸免,里面的人也都死了。也有猜测,那些求救的人都被拦在半路上,梦扬宫从此自锁,不问外事。
再过得二十年,南淮七星街大火,藏于七星文馆内的《林玉城志》也随着别的卷宗一并化为灰烟。
曾经的多少故事,全部散落在空气中,消散,流逝,不见。
从此九州无人再知林玉城。
第二章 “知道吗?来了个新老师,昨天我看到了。”如月从窗外把头探进来,神秘兮兮的说。
今天的课业是《南瀚辞》,前朝文人兴莫留的名作,其中不乏名句,但太过华丽的词藻也令苏蔚凌头疼不已。兴莫留,兴莫留,你应该“兴至足以,片羽莫留”——这样既应了自己的名,也给后来的学子行个方便,多好。
“我爸跟我说了,这几天要让新老师给你们上课。好期待啊。”这位大小姐又不和我们一起上课,真不知道她在期待什么。
“猜下嘛,这老师是男是女,多少岁数,猜对了有奖。”如月伸长了手去拉苏蔚凌的衣袖,腕上篮缎带系着的铃铛敲出清灵灵的声音。
苏蔚凌将手中的书放下,扭过头去,冷冷地说:“我看是猜对没奖、猜错有罚吧。”
“好!就罚你……”
苏蔚凌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大小姐放过我吧。”
王捕快很吃惊。这个小镇居然会发生凶杀案,在他执掌林玉的治安十三年以来前所未有。更令他吃惊的是,早已有人预言此事。
“一定会有人死,尸体的两个手掌被刺穿,胸前划出不见骨的血痕。注意,这会来得很快。”那个盛气凌人的年轻人这样跟他说,在唯唯诺诺的县令面前。“你搞不定的,我也没有指望你搞定它。”年轻人的眼神里写满了奚落和鄙夷。
王捕快的面子挂不住,但是他只能拿出一副恭顺的连连点头称是,因为县令脸上的表情比他还要恭顺得多。他大概是不够资格过问这个年轻人的身份的,只能和县令一样乖乖低着头,听着年轻人的训话,听一些他并不相信的预言。
但是当他第二天清晨看着那一具已然冰冷的尸体时,王捕快不得不相信。来得好快!
尸体被丢弃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头上血肉模糊,一脸痛苦的神情,两个手掌中间都有一个血洞,手腕还被割开放血。手边的青草被溅上点点血迹,草下的泥土已染成暗红色。尸体胸前的衣服敞开着,上面有淡淡的伤痕,似乎是很锋利的刀刃划出来的,隐隐渗着血。
就像那个年轻人说的一样。
王捕快感觉肚子一阵阵翻腾,只能强咽着唾沫。身边的仵作凑上来:“死者大概有……大概……过了一夜。看起来像是被重物撞击头部……”从前未曾有过凶杀案,仵作见得这等血腥,心早慌了,答话里没有一句是确定的。看看身边的人,小捕快们也是一脸的惨白。
他又想起那个年轻人,剑眉星目,神采飞扬,端坐上首,县令欠着身子在客座低头陪笑。年轻人指着王捕快的脸,说:“你要给我好好的追查,把查到的所有线索通通告诉我。但是不要尝试去抓犯人,能被你抓住的不可能是犯人。”
“好吧,算你狠。”王捕快心中想,手指路边的小山包说:“是那个牧场里的人发现的尸体吗?”
“对,今天早晨发现的。”
“带两个人去问一下,有没有见过什么可疑的人在附近出现过。还有,给我问出这个死的人是谁。去吧。”他一边招呼来人把尸体抬走,一边低下头,费力地辨认尸体胸口的血痕。血痕交错,像是一个写得很潦草的“田”字。
凶手不单单杀了人,他还给自己留下的尸体做上了记号,彰示着自己的战功。王捕快无法抑制自己脑海里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心中一阵颤粟。
他没有发现,在那尸体倚靠着的大树上,茂密的树冠中,一个黑影无声的在枝叶间穿行,片叶不动。良久,黑影提起,落在树冠顶端的嫩枝上,仿佛没有一丝的重量。
那是一个青年,三十不到的年纪,穿着行商常备挡风尘的长衣,不过并没有带上相配的斗笠。虽然方才躲藏于树影中毫无一丝气息,但一见阳光,眉目间的爽朗瞬间便焕发出来。他微笑,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是他。”
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一动不动地等着,同样风尘仆仆的长衣,不过长衣下有领子高高立起,蒙住了他的脸;斗笠也压得很低,只露出一双眼睛。一言不发。
“他果然在这里。”年轻人丝毫不压抑自己的欣喜,用手指向路延伸的方向:“走吧。”
苏蔚凌旁边的小胖子“馒头”今天没有来上课,如月便跑到“馒头”的位子跪坐下来,抢了一本苏蔚凌的书,装模作样的读起来。
苏蔚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了,他今天将不得安宁,不禁轻轻的一叹,只好专心读起文章来。以“一心只读圣贤书”来求“两耳不闻窗外事”。《南瀚辞》中,登陆北陆一段言辞生涩难懂,颇费脑力,看得他好不痛苦。
如月随手拿的是《仁人》,通篇都在讲仁、信、善、悟,是苏蔚凌的课本中最难啃的一本。安静看了不够一炷香时间,她便把书一合,转而低头梳理自己的头发。她身上穿着一件淡粉色的夏衫,本来简单盘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拢在手中把玩,时而用发梢在自己的脸颊上轻轻的扫过,痒痒的打个抖。
苏蔚凌转过脸来,看见她悄悄的笑,无奈的说:“大小姐既然如此无聊,何不到花园扑蝴蝶玩耍,要来这里发呆呢?”
如月恼了他一眼:“第一,我五岁开始就不扑蝴蝶了。第二,爸不让我进花园,说有事,我被赶出来了。所以我只能跑来这里打扰你们,让你们也不得舒服。”学院在林玉城了是有很悠久的历史的,八间大厅以八卦排列,而后各有各自的厢房,以回廊相连。相传原来是归隐大官的府宅,虽经年月,看着雕梁画柱,仍能感受到以前的风采和贵气。而中心便是花园,假山流水,甚是风雅,如月自幼便于园中流连,今天却被赶出去,着实奇怪。
“可能是和客人有关系吧。”如月说。
“今天的新老师?”苏蔚凌有了兴趣,到底是谁把这么大一个麻烦从花园里赶到他的课桌旁的。
“哦,我没跟你说过,其实客人有两个,其中一个就是新老师——一个老头,慈眉善目的……啊,我应该给你猜的……”
苏蔚凌挥挥手:“别跑题了。另一个客人是咋样的?有一个老头,那会有一个老太太?”
“不对。”
“那……年轻的男人?帅哥?大帅哥?”
“也不对。也不能说不对,我没见过他。”如月摇着头,“他住的是坎字厅的房间,我们住震字厅,隔好远的。爸又不准我去见他,所以我也不知道。”
苏蔚凌点点头,“这样啊。”
“算了,随他吧,神神秘秘,难道是什么秘术师、魔法师?不见就不见,他还见不到我这么个美女呢!说不定谁亏。”如月仰起头,很夸张的做了个骄傲的表情,长长的头发也随着跳动。然后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吐着舌头笑起来。
这时候,明老师走进来课室,看到我身边的位子上坐着笑得满面春风的如月,一愣,又轻咳了一声。
老师大概已经见怪不怪了——在林玉,富人都聘请私人教师,穷人家立志以学求仕的则前往目标更明确的官办学院。留在这个书院的,都是些家境还算可观的孩子,他们不被父母指望学成博士,也不想投身官场,只是希望有人管着他们,顺便教他们点东西。既然如此,明老师便也不严管,对“馒头”这般偶尔缺堂不甚在意。而且现在坐在那个位子上的是他的宝贝女儿——明如月——一个一声“好爹爹”就能击倒他的人。
看到老师,朗朗的读书声——当然更多是说笑声——渐渐安静下来。
跟在老师身后的,是一个气色颇佳的老人,皮肤已显沟壑纵横,眉目仍现露精光,没有留须,头发斑白,穿着一套色彩难掩破旧的淡褐衣衫;和表情严谨庄重的明老师不一样,老人眉眼带笑,有着一种亲切感,一看就是个好相处的人。
“就是他?”,苏蔚凌小声的问。
“是啊,是个好人。看,这是他送给我的礼物,漂亮不?”如月伸出右手,手腕处有一串紫水晶坠饰。仿佛在水里化开过,很淡的紫色。
“咳。”明默——明老师清了清嗓子,看了苏蔚凌他们一眼,不紧不慢的说:“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新老师。这位是伊先生,以后你们就叫他伊老师。伊老师到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人、很多事,我希望你们能从他的课业里听听九州是怎么样子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增长自己的见识,不要只懂得林玉这个小地方,想着林玉这个小地方的事。”
“欢迎伊老师。”说完,明默让到一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学生们跪坐起来,鞠了一个躬。
“好,好……好。我也有学生了,哈哈。”老人一屁股坐在教室的桌子上,回过头对明默说:“既然当了老师,我就可以坐在这里了吧?抱歉啊,不论是盘腿还是跪坐,我这双老腿可都是受不起了。明老师,可否……”
明默嘴角的苦笑一闪而过,点点头。
覆满黑纱的长廊,红漆的柱子也被染成暗褐,没有一丝阳光。指引前路的,只有一盏幽幽隐隐的灯笼,昏黄的火光照在提着它的小仆身上,宛如传说中的魂火与鬼魂在飘荡,沿着曲折分岔的长廊左折右转。
两个穿着长衣的男子缓缓的跟在小仆身后,昏暗的灯笼只能照亮他们脚前那一步地面。在这微小得近乎吝啬的光芒中,青年兴奋得一边踏着轻快的步点,一边对他身旁不言不语的同伴说:“常有形容繁华都市‘夜如白昼’,今天有幸得见‘昼如黑夜’,也算不虚此行。可惜我们的时间宝贵,你说是吧?”
那同伴点头。
“好吧。”青年锤了一下自己的胸口,扬声问道:“请问还要多久?我们已经走了一个对时了。”
“快了,就快到了。”小仆也不回头。
“我不是问还有多远,我是问还要多久。”
“哦?此话怎讲?”小仆停下脚步。
“我们走过刚才的岔道已经是第三次了。梦扬宫宫主还要多久才能作出决定,到底要不要见我们。”
“三次?这里光亮全无,每个岔口都相差无几,你真的那么肯定?”小仆转过身来,讲灯笼举到嘴边,轻轻地往里面吹了一口气。火焰熄灭,万物归于黑暗。
“肯定!我相信自己的方向感,我记得进入梦扬宫门口以来的每一个步点。我是不会错的!”
“那——”小仆摸到长廊边的布帘上,层层叠叠的厚重布帘轻轻一推便敞开了一道口子,“贵客请,欢迎来到梦扬宫。”
微霜青石阶,浅露碧丝草。树成穹庐,透光似月。就像浅雪初歇时照在人身上的月光,一种慵懒而高贵的冰冷。抬头看那十丈高的参天巨树,顶上的叶片仿佛是透明的,耀眼的阳光透过,化成了温柔的光之瀑布,坠落。
青年俯身拾起一片落叶,只见巴掌大的叶面上有着星星点点的荧光,转身欲问,只见挑灯小仆把右手食指竖在唇上:“不必问,不必答,不必知。”左手一抖,灯笼里的火焰重明,往山上一指。
三人顺着石阶一路往上,头上的树交织而成的屋顶越发低落,树木特有的清香越发浓郁,透下来的光华仿佛要穿越人的身体。终于,他们看到了一间小屋,竹片为墙,茅草为瓦,门虚掩着,门前两席矮桌,桌上两瓶温着的小酒。
两人将身上的风衣解开,入席坐罢。青年长风衣里面是一套蓝衫,虽然外面的大衣早已沾满风尘,但里面的蓝衣竟难找到一丝褶皱,在酒席上直起身来,俨然京城贵公子的气派。他的同伴则内穿一件红黑袍子,看不出身材,领子依然高高立着,挡住半个鼻子。
小屋内传出慵懒的男声:“两位贵客,有失远迎,还请见谅。在我的家乡,每当接待远道而来的朋友,主人家的,总要敬上一杯酒。可惜我这个做主人的,身体染疾,不能手敬客人,勿怪,勿怪。”听声音摸约三十年纪,但是气声稍重而中气不足,似是体虚之音。
“抱歉,在我们的家乡,一个人,从来不会喝敌人送过来的酒。”青年将酒瓶往前推去。
“能到我屋前饮酒的,还能是我的敌人不成?”屋内人笑着说。
“一起吃香喝辣,未必就是朋友。在我的家乡,还有一个习惯。每一次宴席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喝酒,而快吃完的时候大家都喝得很多。宫主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一开始大家都有东西要谈,而结束的时候大家都想把谈过的东西忘掉。”
“这样。”声音一下子严肃起来,“那,开始的时候,你想谈些什么?或者说,秋先生想谈些什么?”
青年从袖中取出两个卷轴,道:“奉命来此追杀画中二人。”轻轻随手一掷,卷轴便不偏不倚地落在草屋的门前,“请宫主过目。”
“不用看了,也有人带了两幅画给我。想必差不太远。你们知道,上一个带画来这里的是什么人吗?”
青年沉吟片刻,答到:“我知道这件事会有别人插手,但到底是谁,我不清楚。”
“既然是秋先生的人,我就告诉你吧。是一个秘术师,带着州牧的信笺,但是相信不会只是区区州牧如此简单。他想要我们梦扬宫的鼎力相助……朋友,你也想要我们梦扬宫的帮助吗?”
青年笑到:“我知道,要打动梦扬宫宫主,单单靠身份是不够的。我们带来了更好的东西,宫主要看吗?”
小屋半掩着的门无声的打开,门内是一张低垂的青丝纱帘。能隐隐看到一个人在帘子后面席地而坐,仪态慵懒,一只手还拿着一瓶小酒,自饮。
青年欠身,“可否给我一把武器,我的剑你们拿走了。”
一直静候在旁的小仆放下手中灯笼,从身后的墙上取下一把剑,交给青年。剑质轻盈灵动,青年拔剑出鞘,随手舞个剑花。突然冷笑:“宫主如此贸然将武器置于我手,不怕我是刺客吗?”
“不妨,来得我门前饮酒的都是我的朋友,我不会猜疑和提防你的。梦扬宫收掉外人的武器,是因为我觉得没有洗过的兵刃,会很脏。”
青年闻言,正色敛容道:“宫主果然雅望非常,刚才若有所冒犯,万请见谅。那,请宫主看吧。”只见长坐一旁稳若磐石的另一个同伴,已将遮住自己高高的衣领解了开来,露出了自己刀削斧凿般的坚毅面容,嘴唇竟被金丝牢牢缝住。
青年身形微倾,右手举剑平伸,停在那缝合着的嘴前。他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
突然,金属相击的声音,划破空气的声音,同时鸣响,同时静止。只剩下青年收于身前的剑刃在鸣响,青年的左手扶上了剑脊——他在感受剑奏响的音乐。最后,轻轻的夹住震颤不已的剑尖,止住剑鸣。
“静。”他说。
那沉默如铁的男子终于解开了口中金丝的禁锢,他张着自己的嘴,发出了一个苍老、浑厚的声音。那是并不属于他的声音:“白空啊,帮我这一次。我老了,不过还没死,还能做事,也还能帮你做些事。如果你并没有看不起我这副老骨头,就帮帮我吧。”余音震震。
“啊,是老爷子。“垂帘后的人影也坐正了,“真是怀念啊。老爷子的身体还好吗?”
“很好,就是有些头风,吃得也淡了许多。”青年收剑入鞘。
“人年纪大了,总是要小心点,口味淡点,油腻和辛辣的东西吃少点,是好事。顺哥儿呢?圆哥儿呢?他们身体可好?”
“顺哥儿越来越能干了,圆哥儿也是,老爷把事情交到他们手上,都做得很妥帖。”
“老爷子不会看错人的,肯交给他们做事,证明他们两个真的很能干了。恩,还有小妹子呢?”
“小姐她……过得也挺好,很开心。”
“大家都好啊。”帘内人轻轻呼了一口气,良久,说:“这个忙我一定帮。你们带遥夜去吧,会帮上忙的。”那个提灯笼的小仆往前站了一步,微躬行礼。
“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宫主又问。
青年人当即答到:“单名一个‘令’,秋令,剑客。”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同伴,“秋得宜,秘术师。”
“那现在啊,朋友,你们愿意跟我干上一杯了吧?”
“当然,不过可不可以顺便给我们上一桌饭菜,我的朋友为了把老爷那句话牢牢的锁住,从天启宛州滴水未进。”
“不同地方的海水颜色是不一样的,瀚南近海的海水非常的蓝,而且非常剔透;那里的渔船、商船也比东陆的要少得多,整个海面很安静、自然。”
“瀚州的草原,或许是整个北陆上最令人向往的景致了。其实草原并不是一个可以很好生活的地方——我们这里种田收获有麦有米,他们只有贫瘠的土地和……”
苏蔚凌看明如月,她一脸向往的听着伊老师讲瀚州的见闻。恍惚间苏蔚凌又看到了初见面时那一个安静、温婉的她。
过去也有些年月了,感觉就像是一眨眼……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站在他身后的明老师对着他的肩膀一拍:“你,跟我出来一下。”
高大英伟的男人从树上一跃而下,稳稳的落在小屋前的矮桌边,俯身端起桌上的白玉瓷酒瓶晃了晃,扬声说:“你准备的酒,他一口也没喝?看起来是个小心翼翼的家伙。”
小屋里的人轻笑一声:“是个危险的家伙,一直在试探我,而且做得很巧妙,并没有引起我的不快。”
“这样吗?真想看看是怎么样的人啊。”男子说。
“呵,猎物也会对猎人感兴趣吗?只怕你们一见面,他要扑上来割你的喉咙了。”
“我的喉咙一直都随身带着,想要就来拿好了。另一个人怎么样?”
“是个秘术师,刚才那句话你有听到吗?那大概是风术来的。”
“话?什么话?”
“啊,没什么特别的,老朋友叙旧,让他把话直接带过来了。声音挺大的,我还以为你听得到。这个法术,大概是亘白风术的一种吧。我也是第一次见。”
“秘术师啊,不论是作为对手还是朋友,我都不太喜欢他们。”男子就这酒瓶喝了一口,“好酒!他不喝,可惜了。”
“你就不怕酒里有毒吗?”
男子大笑起来:“你是谁?你是谁?你是梦扬宫宫主。要一个人死,你不需要用下毒这种手段。而且,我拿着这瓶酒半天了,如果真的有毒,你会告诉我的。”
屋里人也跟着笑起来:“这次来拜托我杀你的可是我的老朋友啊,你不怕我背叛你吗?”
“身处梦扬,除了相信你,我还能做什么?反倒是宫主你啊,为什么你的老朋友要杀我,你缺还是相信我呢?”男子突然很严肃地发问。
“相信?我根本不相信你,但是我相信那个和你一起被追杀的人。我见过他。虽然事情对我来说很难理解,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一只苍白消瘦的手从帘子后面伸了出来,捡起门前的两个卷轴,抖开,扔到一边,又那起另一卷,抛向男人。
男人伸手接住:“那……你的老朋友呢?”
“实在话说,我有点动摇,所以我让遥夜跟他们走。而且,遥夜并不知道你就在梦扬宫里,不会泄漏任何和你有关的事,你依然安全。”停了一下,又问:“可以告诉我,画中人所在吗?”
“抱歉。”男人将卷轴拉开,画中一个清秀的男子,俊朗标志,如果是女人,大概可以用“倾城倾国”“国色天香”来形容吧?毫无瑕疵,是天生显贵之相。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走出了简朴但是森严的大门,回头看去,只见飞檐画壁随着“山势”蔓延,林木葱葱。未曾过梦扬宫的人怎么可能想到,现在眼中看似一人高的“低矮灌木”其实是十丈多高的参天巨木,那些别致优雅的小楼其实是悄然挺立的高塔——世人以砖石为墙居于屋中,此处已房屋为墙而居于树下。秋令不禁感慨:“这就是梦扬宫吗?”那个人是真的往这里来了吗?他为什么在来路上留下一个尸体呢?
领路的遥夜已经除下仆人的衣服,换上了一件素底白纹的长衫,十八九年纪,竟也翩翩风度不输京城里那些尊贵公子。他听得秋令的感慨,接话道:“对有些人来说,梦扬宫是前面两里地的山谷口;对有些人来说,梦扬宫就是山谷里的流水顽石、别致亭楼;对有些人,是明亮的大厅、幽暗的长廊、珍贵的佳肴、冶艳的舞蹈;而对有些人,只不过是树下的两壶淡酒,而已。”
“如此说来,我应该感到庆幸啊。只是,如果那个时候我没能看出路线的来回曲折,你还会不会带我去见宫主?”
遥夜头也不回,轻描淡写地说:“那只能怪你和宫主彼此无缘了。”
“哈哈,听起来吓人一跳啊。其实我有一个疑问,我一直在想,我所见到的,是不是真正的梦扬宫呢?或许真正的梦扬宫还要更进一层,或者更跳开一层,可惜我无缘得见?”
“秋令公子的想法很好,只是这么一来,我也就不算是个有缘人了。”
“听到你这么说,想着没错过太多的东西,我就安心了。”秋令说着拍拍自己的胸口,重新穿上的风衣斗笠沾满风尘味,给他回到了现实的感觉。大衣里还藏着重新回到他手里的重剑“星执”,武器在手,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还是个剑客啊。”
才走得数百步,忽见路边一个小亭子中间石柱上挂着一幅画,还有另一幅则卷在亭内石桌中。秋令眼尖,遥看那挂着的画,画中一个男子,轮廓分明,双眉如刀,恍惚间觉得眼熟,快步走上去取下来细细端详。
没错,画中就是他要追杀的人。时值落日西斜,远远看去,状似他刚才留在梦扬宫里的那一幅,仔细看来,其实并不相同。原来如此,秋令“噗”一笑。
他将手中的画收起,交给跟上来的秋得宜,又伸手去拿桌上画。展开来看,果然也是不同的。
秋令“哈哈”大笑。
“公子为何而笑?”遥夜百思不得其解。
秋令指着手中长卷的一角,说:“因为对方是秘术师,不需要我出手了。”所指之处,有一个红砂写成古体的“启”字,符咒一般隐隐泛光。
言罢,无数丝线拔地而起,将小亭重重缠住。一瞬间,丝线全部燃烧起来,随着丝线流动着的艳红火光将三个人困在亭中。
“这是……”秋令一边问,一边伸手去接过秋得宜手中的画。
“血炎,这个是郁非系的火术中比较少见的一种。它并不烫,连木头都点不着,它烧的是血,只要一碰到你的身体,就会点燃血管里的血液,进而直达心脏,传遍全身,烧干你全身的血,神仙也没得救。这些绳子应该都是浸过血的。不过可惜啊,人不在这里。”一直沉默的秋得宜看看左右的火焰,冷冷的说,脱下自己的斗笠,递给秋令。
“不在这里?”秋令接过斗笠。
“一个能用血炎的郁非术士站在你的面前,你要面对的就不可能这么简单。这应该是一个陷阱,将丝线摆置好,关键部位以蜡固定。你拉开画卷触发符咒,点燃的火焰将蜡融化,被固定的丝线便全部以机巧之力拉紧,血炎传遍,围困敌人。这种浸血的丝线并不能燃烧太久,所以,很快就会有另一块蜡被融掉,到那个时候,这个陷阱就会……“
说时迟那时快,那些火炎突然摇摆起来,承载它们的丝线急速的拉动、收缩,半数拉向亭边的假山,半数向三人包围过来。秋得宜电光火石间举起他的右手,重重的打了一个响指。
暴烈的狂风向四面八方吹去,那些收紧的丝线抵不过强大的风压和隐隐显现的风刃,断裂,打着旋儿荡开来。整个亭子在这猛烈的爆发中一震。
“收紧。”沉静的秘术师说完最后一个词,又将手收拢在大衣下。
秋令看看四周,轻轻呼出一口气。将手中的斗笠放到桌上,展开手中的画,喃喃道:“人不在啊,真扫兴。也好,我们的画留在了梦扬宫,我们就拿这两幅走吧。”画卷底角的“启”字开始脱落,化为细砂,随风飘走。
画面上的青年面容俊美,气质非凡,一眼可知绝非常人。
“嘿,画得比我们那两幅好看。”
你藏不进人海里的,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明如月第一个跑出教室,看到了站在门边的苏蔚凌,挥手叫:“苏苏!”
苏蔚凌回过头笑了一下。
“我爸捉着你什么痛处了?”
苏蔚凌一愣,摆摆头:“没有啊。他只是问我昨天下午在哪里做了什么。”
“昨天?昨天不是没有课吗?他还管你去了哪?”
“他让我以后别去牧场太多,得空多看书,无聊了就来找你玩。反正园子是不准你进去了,又不指望你能呆在屋子里学点女红之类的本事,所以让我带你出去玩,省得你闷坏。原话叙述,有怪勿怪。”
“吓?不是吧。那他有没有说为什么不让我进园子去?”
“你都不知道原因,我怎么会知道。”
“切。”明如月别过脸,“这个都问不出来,太没用了。跟你说个别的事吧,你知道今天‘馒头’为什么没有来吗?”‘馒头’是个小胖墩,因为身子结实,皮肤特别好,大家都说他的皮肤就像新出炉的馒头一样,因此得名。
“为什么?”苏蔚凌随口一问,转念一想:“不……不会是又被你击沉了吧?”
“我比较喜欢身材匀称的男生。我是这样跟他说的。”
“太伤人了!请……请给我时间扶墙笑一下。”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莫怪老虎吃人!你猜这次这个要多少天才能再来上课?”
“你……你完全没有负罪感吗?你真神奇。算了,我也应该习惯了。换个话题,伊老师讲课如何?看起来你挺喜欢的。”
“不错啊,我喜欢,很有趣。你没听到吧?他后面还讲他给一只母羊接生了。还讲到遇见一个倒立行走着用手走路的人,说是要练武,走得和普通人一样快,好神奇的。”
“倒立?”
“是啊。他说还有更多奇怪的人奇怪的事,但是要留到明天讲。”
“奇人怪事么。也好,总比读书好……”苏蔚凌渐渐沉吟下来,明老师如此煞有介事问自己“昨天下午身在何处”“有不一样的事发生”,仿佛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又不好跟他明说。自己回答的“在牧场待到晚上和父亲一同回家”“并没见过什么怪事”想起来也没错,但自己好像总是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
啊,那个从未见过的、往梦扬宫走去的年青人。算吗?那人很特别,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的特别;但要说奇怪,大抵算不上。
他摇摇头,将脑中的疑惑统统驱散。“明天晚上我带你去看戏吧,我跟你讲过那个故事的——皇后求将军出山打仗。挺好看的。”
“我看你不像是想去看戏,你是想去看美女的吧。那个叫啥来着了……”
第三章 黑色,灰色,天空的界限分不清楚。惨白的大地。苍穹如环转动。双脚在摇摆。狠狠敲动着心脏的鼓点。世界为之震颤。继而,蛮荒的鼓点愈急,与心脏的跳动分离开来,越发清脆,越发急促。飞滚直下的巨石带着烈焰和电闪出现在天边。黑色,灰色,红色,天空的界限分不清楚。沉重压上了四肢,沿着血脉向背上、胸口袭去。好重!
“起床了起床了起床了!”苏未玲双手一阵乱打,被窝中的人依旧毫无动静。催人起床显然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熟睡至自然醒乃大福,若你扰得别人清梦,别人定然怨你;若叫不得起,费心费力徒劳无功,自己也要不高兴。盖因世间万事,向善难而向恶则易,勤奋早起为善,懒惰赖床为恶,勤奋早起者助懒惰之人脱离赖床之恶习乃大善,故催人起床实大不易也。而行大善贵在坚持。苏未玲眼见拍麻双手也无用,心中懊恼与愤懑同生,噌的跳上床,摸定了被中人的身位,毫不犹豫地将身体往上一压。她的身型略显清瘦,但她的体重对梦会周公之人还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啊……”绝招生效,苏未玲带着新生的喜悦和尚未完全消去的不满,隔着被子重重一拍:“哥哥,起床了!”
“苏苏早!”明如月看到拖着沉重睡意和沉重脚步挪进来的苏蔚绫,高举双手扬声问好。她身上的蓝色夏服印着朵朵小白花,头上淡黄色的发带飘动着,让人不禁感叹“这就是青春和是朝气”。而青春和朝气这两个东西最可恶的地方在于,它们总是把困倦和疲乏衬托得如此醒目,以致让那些毫无朝气的人既因自己的堕落而痛苦,又为自己的堕落而自卑。又痛苦又自卑的苏蔚绫走到明如月跟前,有气无力地开口:“明大小姐,你又来听课吗?”明如月闻言不住点头:“嗯嗯,我想听伊老师讲故事,好有趣的。”“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别占我座呀。”苏蔚绫招手,“坐‘馒头’那去。”“咦,不要!我又不知道他今天来还是不来。万一他来了,我又去占他的位子的话,会很尴尬的。”明如月摇头。“不会来的,哪一个被你打击过的人不要休息三五天的。乖,坐过去。你不坐,难道要我坐?”“好啊好啊,就是你。”明如月点着头笑着答道。苏蔚绫看她一会点头一会摇头,只觉好似街边卖的小泥人,大头下不知道连着什么,上下摇它就点头,左右晃它就摇头。轻轻一叹,不再计较,在边上的位子跪坐下来,以手扶额,再欲寻找睡意。“苏苏,苏苏,我知道为什么不让我进园子里玩了。”明如月抓住他撑着头的手来回摇动。“大小姐,我想再睡一下。”苏蔚绫不为所动。“为什么不让我进园子去,你一定猜不到。”“当然猜不到,因为我要睡觉。”明如月靠过身来,凑到苏蔚绫耳边:“不想知道吗?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一定猜不到。”苏蔚绫深吸一口气,坐直了身子,眼望前方,严肃地问道:“明大小姐,为什么你的家人不让你到中庭里玩耍呢?”“哈,想知道?我不告诉你。”
伊老师在台上兴致勃勃地描绘着瀚南草原的景致。
真是宁静的日子,苏蔚绫侧头去看窗外,想着。初夏的阳光一如既往明亮,虽然接下来几个月它将会渐渐的变得耀眼、灼热,把空气烫过一遍,把大地上的水露烧干,轻风凝滞,尘埃飘扬——但如今却是舒服的淡金色,如同微风一般洒满大地。真是看多少次也不会腻的景象。总觉得有些类似雨水的东西从天上落下来,滴在收了春寒的时节里,滴在树间开放的花朵里。就连躲在屋子里的人也无法幸免,从肩头,到衣襟,再到袖口,都被无声无息地落满,沾上,流动。真美丽。“在东陆华族的说法里,人的命数一早已由天上的星辰注定,星算者可以通过观测星星的移动来推算一切。但是对我们这些老百姓而言,天上的星辰还是太过遥远了,更多的是看手相和面相。这里的习俗,满五岁的孩童都要去找相士给看个手相,十岁看个面相。你们都有看过的吧?”“蛮族则不太一样,命数,他们只相信星辰。在他们眼中,脸和手更多展示了一个人的内在,这种面相表示这个人的耐心坚强,另一种面相则表示那个人很凶狠霸道。我曾经随一个瀚南小部落游牧,他们看手相的方法更是奇特。他们的合萨可以通过比较你左右手掌纹路的差别来推断你的性格。我还跟着学了,你们谁愿意让我看下手相?”台下众人闻言不语,左右相顾,明如月登时将手高高举起:“我!我!”这位能别这么激动吗?吓人啊。“如月?好,好。”伊老师慢慢悠悠地走到明如月身旁,苏蔚绫只闻得一阵淡淡清香传来。“伸出双手。对,我看看。左川纹长三分……侧草痕皆疏……舒……折……舒……折。哎呀,照那些蛮人的说法,如月你以后会长成个大美人的。”“不信!看相还能看出来这个,我一百个不信!再说了,不用以后长,我现在就是个大美人。”“哈哈,掌纹说你是纤细、不易长肉的体质,而且你还有好几年能长身体。几年下来,亭亭玉立,不是美人是什么?不过也别看我是老师就尽信了我,蛮子部落的相术本来就不晓得是否靠谱,而且我学的还不算全。”明如月把自己的手掌看了又看,有点疑惑,又带点高兴:“真那么神?不信啊。”不信的话,你怎么笑得这么灿烂?拜托你好歹诚实一点嘛。“帮我也看下吧。”“我也要。”群情振奋。“打住!我是老师,在上课的老师、要看相找相士去。”说起老师,你更像是个编些故事哄孙子孙女去睡觉的老人吧。你带的这一群根本不像是学生啊。“话说,那个部落里至今依然流传着一个传说,一个大英雄的传说。当时草原上战乱不断,征伐连连,这个吞并那个,部落在当时也是相当的强盛,兵马健壮,独独缺一个领军大将。当时老合萨就要相各个战士的掌纹,以求最勇敢坚毅的战士。那个大英雄曾在老合萨的帐篷里学过一年的相手术,觉得凭自己的手不会被选为大将,就去找新死的尸体,看每一个尸体的掌纹。终于被他找到一个纹路相合的右手,于自己的左手一配,正是奋勇之相。他便将那手掌斩下,暗中用药物供养着,将那个断掌养护得好比活的一样。到选将时,他穿上最宽大的衣服,用拢在厚厚袖子里的手拿着断掌给老合萨看。老合萨年老眼花,又专心于掌心纹路,竟然被他骗了过去,断定他是整个部落里最勇敢的人。他就成了将军。”“那不就是个骗子吗?”有人诧异地问道。“那个英雄成为了将军,带领部落打了很多胜仗。他很聪明,懂得许多蛮人没用过的战法,部落也在草原的纷乱之世中得以保存。许多年以后,老合萨病重,英雄来到合萨的帐篷伸出了自己的双手。结果病床中的老合萨只看了一眼,便爬起行着了大礼,说他曾得到启示自己会为一个天赋神责将救部落于水火的人看手相,现在终于得见,他也可以安心去死了。几日后,老合萨就死掉了。”“这样?”苏蔚绫听完,“我有点地方不明白。大英雄看出自己不是‘勇猛’的掌纹,却看不出是负有天命,姑且可以理解为他学艺不精。但是他在老合萨帐下学了那么久,就没有让老合萨看到过他的手心?很难让人相信啊。”伊老师听完大笑:“你不懂。学这门相术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掌纹的,他们会用特殊的布把自己的一只手掌包裹起来。好似东陆的某些星算师不能算自己的星命,某些秘术师要封存自己的真名一样。”苏蔚绫点点头:“原来如此,他们部落世代流传的,就是个骗子一样的英雄啊。和我们华族的英雄有些不太一样。”“英雄是无可争议的,那个时候被消灭的部落不计其数,大者吞小,小者分大。能留存到如今,不容易。可惜现在那个部落也只剩两百来人,在瀚南最贫瘠的土地上游牧,等不到别人来犯,过得些年月也要自己消亡了。”“英雄不再啊!”伊老师最后叹道。
“好神奇!我第一次听说有这么看相的。”明如月脸上的开心还是一望便知。“蛮子的方法,你信呐?”苏蔚绫淡淡的说。“怎么你什么都不信啊,一点都不好玩。”明如月怨道,“你也让老师看看撒。话说,你五岁十岁的时候也看过相的吧?都说了啥呀?”苏蔚绫一撇嘴:“那些……我不信的。命运这种东西,我不信的。”“这是浪漫,你不懂。啊,你还没知道吧?我们家花园的中间在建一个阁子,很大很漂亮的。所以父亲不让我到园子里玩。那个阁子还是伊老师设计的呢。伊老师真厉害,啥都懂,又能设计又能看相,你就没这个本事。”“他年纪都能当你的爷爷了,见识广博没什么好奇怪的。等我到那年纪,指不定比他还厉害呢。”“你啊,别想了。”明如月倚着柱子,用指甲在柱子上来回划着道道,“我跟父亲说,今晚你要带我去剧场看戏,他答应了。”明如月转过脸来,嘴角带着坏笑:“他还让我给你带了句话,‘如果出事,为你是问’。好好伺候我吧。”
林玉城的戏院是整座小镇最为富丽堂皇的建筑。三层高的大屋宛如宫殿,海蓝琉璃瓦搭在气势张扬的飞檐上,显出几分高贵。旁有一栋五层小楼,造型精雅庄正,颇有些灵气。大屋小楼相衬,周遭事物皆显得渺小庸俗。走入大门,绕过前厅中用以辟邪震秽的吊眼金睛白虎屏风,便见得一个台阶左拐而下。阶梯两侧还有两道小门,就是与寻常人无关的了。走下阶梯,是一个高达三层可容一千来人的剧场,这个剧场对于林玉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以致它从来没有被坐满过。一般人便是在这听戏。剧场两边则是两层雅厢,里面坐着的大概是有些闲钱有些身份的人。与显眼的外表不同,剧场的内饰相当庄重严谨乃至于简单,而从简单中又处处彰显它的华贵——只有传说中以叫声清越有吉祥意于戏子的神兽“舍狸”图案饰于小处,但这些或为雕或为绣的小兽,无不出自当时名匠名坊之手。说起整个剧院,还有一个故事。初建时,计为两层剧场,留出第三层以放置衣服道具、供戏子歇息。但出钱的金主觉得区区两层的剧场未显气派,便欲掘地而入凑足三层。当时工头闻言惊讶不已:“若如此,则资耗倍矣。”谁知该金主竟言:“倍其耗,吾所欲也。”故而有了这个奢华壮观的剧场。好庙不住癞和尚,如此的戏院自然也不会去找些草台班子。林玉戏院的戏班,是有名气的,担大梁的肖三爷在宛州戏迷圈子里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是天启或别些地方的有名人物到宛州来演出,林玉戏院这一场也是逃不开的,“唱得了林玉戏院”在宛州是顶风光的事情。更有甚者,三十里外的南淮城内的富人、贵族也以到林玉戏院听戏为乐,城里的戏院都被冷落了。或许他们觉得早早坐上华车跨上骏马跑个三十里路去听一场戏然后躲进某个小楼在女人怀中缠绵一晚是很风流的一件事,也将自己与别些人区分开来——酒香不怕巷子深,巷子这么深的酒,你们还没那本事喝得到呢。
月上枝头,状如薄船。明如月随着苏蔚绫从戏院一侧的小门走进去,小门前的护卫只是微微一礼。他们穿过左弯右折的走道,来得一扇门前。门上挂着一块蓝底白花的布帘,上书“紫荆”二字。这便是苏蔚绫常常听戏的地方。原来苏蔚绫的祖父酷爱戏曲,在世时乃这个戏院常客。除却经营的马场和自家家宅,便为此流连最多。还曾在戏院困难时以钱财资助之,剧院感其恩德,为其留了这个位置上佳的雅厢。祖父之后,苏蔚绫的父亲并非戏迷,甚少看戏,这个厢子就几乎成了苏蔚绫的私地。戏院的门护和招待对苏蔚绫也都算熟识了,故一路走来畅通无阻。撩开“紫荆”门帘,销金兽吞铜炉上熏着的暖香扑面而来。只见厢内置有一张红木方桌,桌边三把高椅。木桌一侧挨着木雕栏杆,栏杆只比桌面高处几寸,栏杆的雕花便是戏院里常见的“舍狸”,状若狐狸而有二尾。这里也有讲究,剧场里的“舍狸”嘴都是张着的,取“鸣啼惊人”之意;幕后的“舍狸”都是闭着嘴的,取“收声静行”之意。熏香的香炉放在雅厢的一角,令一侧本应有些个温酒用的器具,苏蔚绫年纪尚小不喜饮酒,便没有置备。明如月和苏蔚绫相对而坐。他们来得较早,戏未开场,只得百无聊赖地看着楼下的人聊天。他们的雅厢是在戏台的左方,第二层中段,既不太远也不太近。楼下也是摆的很多方桌,来客陆续寻了常日座位,苏蔚绫大多都认得出来,基本是些熟识的面孔。两人才坐定一会儿,便进来一个小厮,在桌上摆上一碟煮花生,一碟葵花籽,再摆上一壶浓茶,转身出去了。明如月看着戏未开场,转而埋头对付桌上的零嘴,一边问道:“今天演的什么戏码?”“今天这折戏叫‘踏雪寻山’。是讲很久以前,有一个将军和一个女子互相爱慕,但是那个女子却被皇帝选为王妃,娶进了宫中。将军一看,心灰意冷,请求释下兵权辞爵还家。皇帝也知道他和王妃的关系,对他诸多堤防,便准了他的辞退。那将军躲入山林不见世人。后来敌国来犯,兵临皇都,无人能挡,王妃带着人到雪山去找将军,历经艰险终于找到了。将军回来后重掌大军,打退敌人。最后皇帝还是皇帝,王妃还是王妃,将军还是将军。今天的戏便是王妃到雪山找将军的一段。”明如月嘴角苦笑:“这个将军这么窝囊啊,如果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应该会自行带兵打入皇都,救出自己心爱的女子,然后两个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哪能像这样不尴不尬的钓着呢。”“哈哈,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很无奈的。对了,你要不要看看这出戏的话本?可以叫人给送过来的。”“恩,我要看看。”明如月一点头。苏蔚绫拿起桌上的一个手掌大的木牌,木牌漆成亮红色,顶头串着一道红线,红线的另一端则衔在栏杆头的木雕兽口里。苏蔚绫将牌子往外一放,牌子便悬在了栏杆前。很快便有小厮低着头进来,先收回木牌,再问得他们所需后,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就拿回一本书。正是今天所演之戏的话本。明如月起先还兴致勃勃,边问剧情边翻看,翻得两页就觉得没了意思,摊开书摆在桌上,转了话题:“你看,这些字写得不赖啊。和你的字比怎么样?”“反正我的书法没得治了,我能看懂就好,不奢求别人也能看懂。”“你以后写个情书,你那对象看不懂,你咋滴?”“那就给能看懂的写呗。这个世界无奇不有,能看懂我写字的美女,未必没有。”“还要找个能看懂你字的女子才写?我看你的情信是一辈子寄不出去喽。”言语间,有人拨开帘子走进了雅厢。苏蔚绫转头一看,不禁喜上眉梢,喊一声:“寂雪姐!”
因为曾经被千叮万嘱,莫要燃点灯火,所以明默先行吹熄了手中灯笼,才走入园子中。光明的骤然离去让双眼一时难以适应,只觉在星空的反衬之下,一切事物只剩黑影。狂放的黑影如群魔乱舞。此处消,彼处长。翻转,坠落。悄无声息。那园中小阁逐渐成形。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亲眼目睹,但明默还是忍不住暗暗赞叹。那个人静坐在园子中心,在悸动不停的黑影里,所展现出来那超乎自然界限的伟力,实在是恐怖得不像话。接下来会如何?明默问自己。
走进来的女子堪堪双十年纪,面若白玉,朱唇桃腮,身着蓝绸白纱薄衫,腰下蓝丝长裙,上绣明鲤戏水,头戴游云戏凤钗,梳一简朴发髻,三尺青丝垂落,直如轻风细柳飘摇。细细看,只见明眸善目,两抹柳叶眉,嘴角带笑一如春风抚人。妆容靓丽,仪态大方。“苏苏。”女子招呼着坐定下来:“这次还带了女孩子过来。这位是哪家的闺女呀?”“我书院明老师的女儿,叫如月。如月,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唱戏的姐姐,寂雪姐。”“原来是如月姑娘呀,苏苏经常提起你的,今天一见,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和他说的差不离。”明如月是个自来熟,笑脸相迎:“苏苏也常给我说,他那个寂雪姐是个大美人,讲得天花乱坠的。今天看到,我觉得姐姐你比他说的还要漂亮几分。”“好甜的嘴,我喜欢你呀,不如这样吧,你看我比你长几岁,你就做我的妹妹,我以后就叫你如月妹妹,好不好?”一把将明如月的手握在手心里。“好啊好啊,这样我就叫你雪姐姐吧!雪姐姐好!”明如月不住的点头,“雪姐姐的手好细腻,怎么保养的呀?真是又白又嫩。”“我抹的些秘制药膏,对肌肤有好处的。其实手还好,就是我这唱戏的,总是上妆又洗掉,对脸面的伤害挺大的。不是用那师傅教我配的‘梨花膏’,我现在的脸大概已经不能见人了吧。哪里像你们青春年华,不用保养脸色都这么红润。羡慕啊!”净是些插不上嘴的话题,女生真恐怖。“苏蔚绫都讲过什么我的坏话啊?雪姐姐可不能帮他瞒着妹妹我。”“我们咬着耳朵说,不能让他听见,你听得不如意,现在不显露出来,回去偷偷整治他。来……”还有些不敢插嘴的话题,女生真恐怖。“我都不敢去他家找他,他妹妹讨厌我。”“他经常到戏院来,他妹妹就不高兴了,就说他是来见我的,说我是个坏女人,把他哥哥都带坏了。有个妹妹就是麻烦啊!”“我就觉得莫名其妙了,他的妹妹名字叫苏未玲耶!蔚绫,未玲,一样的!雪姐姐不觉得很怪异吗?”怎么还有些莫名其妙的话题。苏蔚绫只能侧过头去一言不发。在两个女子的笑闹中,一折《踏雪寻山》正式开演了。穿着绛红长裘的王妃迈着金莲小步走了出来,转过半圈舞台,一个亮相,一提气,先唱起了点绛唇:“历遍关山,马疲人倦、步难行。雪随风旋,凄啸满山岭……”全场立静,听得花旦声音一如珠润随水流,端的一把好歌喉。只听此段唱完一顿,全场一齐鼓掌叫好。明如月也被吸引进去了,两手把刚才拿到的话本举在胸前,一时看看台上的花旦,一时看看书上的字,急匆匆的忙乎样。苏蔚绫凑到寂雪的身边,压低声音道:“我觉得寂雪姐你唱的要比她好。”寂雪淡淡笑:“都好,对着这么多人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呀。”苏蔚绫还是坚持:“我只听寂雪姐独独唱给我听,确实要比她好得多。”“你不懂听,”寂雪伸出玉葱般的手指,在苏蔚绫额头一点,“你不懂。”“你又点我。”苏蔚绫眨眼睛。“点醒你啊!我好久没有过问你的功课了,你这个木头脑袋有没有变聪明一点?”“一直很聪明啊。”“课文都听得懂?”“当然,又不是多难的事。”“字终于能写好看点了?”“当然……还不就是那样了……”“好!”台上的王妃又唱了段八声甘州,也是出彩的段子,台下欢呼自然少不了。“苏苏啊,我听说个事。”寂雪伸手去帮苏蔚绫理正衣襟,拨拨他的头发,口中不住:“听说你们家牧场那边的路上前天死了个人。据说死状好凄惨的。”“有这事?”苏蔚绫吃了一惊,转念一想,才明白为什么昨天明老师会让他少到牧场去了,便是晓了这个,怕不安全。“千真万确。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是听园子里衙门里有路数的人说的,问过几个关系的朋友,都是说此事千真万确不带半点虚假。初初听到的时候,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担心你呀。你们牧场那处不在城边,地又荒凉,你个小孩子的,少去的好。”“嗯。”苏蔚绫答应着,点点头。寂雪收起脸上淡淡愁容,清眉浅笑:“听话就好。”
散场了,明如月把手中的书放回桌上,“嗯嗯啊啊”的说不出话。在苏蔚绫看来,今天花旦的表现确实也属上佳,肖三爷后面出场演绎的将军更是精彩绝伦,可惜这一层明如月大抵是品不出来的。想着,苏蔚绫觉着有些羡慕明如月,她还能被戏曲本身所吸引,让他想起了自己以前也曾经经历过的那一段快乐。寂雪散场前就早早的离开了,说是散场后人太多不便走动。虽然并不是挑大梁的角儿,出现在戏迷中也还是会招引些眼光的。苏蔚绫寻思,人少些再走罢。这本就是他的习惯,不喜与人群一道,总是待得人少了才走动。突然一旁的明如月猛拽他的衣袖,手指楼下退场的观众大潮,口中呼道:“看,看,那个人好帅。”“哪里?”苏蔚绫转身去看。“穿绿色衣服那个,转过身去了。”“哪个?”苏蔚绫半身探出栏杆,细细观望,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明如月所指的男子,身着翠绿色宽杉,一手白面纸扇,也不起身,只是转头看着出口的人流,看不见脸,确实有些个贵族气质。不是城里的人,不是常来戏院的人,但是苏蔚绫还是觉得有些熟悉。然后,男子转过脸来。白润的脸庞,秀美的眉毛,英气逼人的双眼也被带得有了几分柔和,微红的双唇则是自然而又特别的一点点缀。整块脸仿若无瑕白玉,实是难信天下竟有如此美貌。苏蔚绫一愣。不就是前天他在牧场看到的、往离开城镇方向走的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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