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同人,轻笑加点思想]梦见的世界(第一个1万字)
大杂烩动漫同人,先发的一万有海盗王、死神、钢炼。
我的目标是把原作变成同人……
当然只是随便说说
一些可以忽略的东西
在不经意间看了五遍《此间的少年》之后,我开始写这篇文章。虽然年轻的气盛不允许我模仿别人的风格,但我还是写了。直到后来有人提起这不就是所谓的同人小说吗?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不是在模仿一个人,我是在模仿一群人。也许就像某人说的,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是个完美主义,但在我看来模仿本来就不是一种完美,所以有点“自暴自弃”的想把这篇叫做彼间的少年。但趋炎附势不是我的风格,所以我借用了一首曲子的名字,来纪念一下梦见之药。
江南在《此间》前面写他是个名利之徒,我觉得我可能比他好一点,最起码我目标明确,我比较看重名。所以面对一打鲜红的钞票,我宁愿江南能拍拍我的肩膀叫声老弟。但俗话说的好,识时务者为俊杰也,如果钞票够多的话我还是希望江南继续生活在那个我看不见的世界。
梦见的世界
序
盛夏初过,又一批从高中里解放出的少男少女门走进了大学的课堂。他们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至少要经历完大学悠闲的生活之后,才会走进那残酷的社会。就像某个死刑犯说的一样,老子死前还能吃顿好的呢。
一、关于开始
索隆是东海某著名大学的特招生,虽然特招生这个头衔经常让很多人抬不起头来,但对于索隆来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能让他抬不起头。
索隆很酷,光是他的外表就能体现出那个年龄所特有的轻狂。虽然这个东方的国度一直把额头以上的绿色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但他的头发却绿的比菠菜还要鲜艳,再加上左耳上三个相同却别致的耳钉,俨然是一副纹上身就可以出去砍人的狠角色。不过说起砍人的话,索隆还真的有能力做到。
小时候,索隆的父亲总是跟索隆说:
“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曾是世界第一的剑豪,凡是见过他刀的人都已经死绝了。”
索隆当时想了想,这话确实不假,因为就连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早在许多许多年前也挂了,见过他刀的人果然是死绝了。于是索隆怀着崇敬的心态从小就跟着父亲学剑道。但当他慢慢长大之后,却他发现当年想错了。因为那把刀居然传了下来,于是索隆一边大骂老爸是骗子,一边开心的擦着那把刀。
快要离开家的时候,索隆的老爸把索隆叫到身边说了很多话,说的什么索隆第二天就忘了,不过他却记得老爸把那把刀传给他了。于是索隆高兴的带着家传的宝刀,以及他自己的刀,偷渡去学校,毕竟他的刀明显属于管制刀具。虽然偷渡真的算不上什么好主意,但当索隆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陌生的小港口下了船之后,他却做出了一个在他的一生看来也能称得上明智的决定,那就是呆着港口等天亮,因为即使是全世界的范围看来,索隆也是个少有的路痴。
二、一些学长
路飞最近很开心,因为快要开学了。而开学之所以能让身为学生的他开心,是因为这是暑假之后的开学。路飞是个喜欢热闹的孩子,而新生入学则是学校最热闹的时刻。路飞总是傻乎乎的笑着,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路飞像个孩子,但就是这个傻孩子却是学校艺术系的学生会长,这不仅是因为他的傻笑带来的好人缘,主要还是因为他真的不傻。
香吉最近的心情也很好,他的理由跟路飞差不多,只不过相对来说局限了一些,因为新生里至少有一半是女生。香吉没什么官衔,不过却算是艺术系的二把手。他总是说:把路飞做掉他肯定是头。不过这话他敢当着路飞说,却不敢当着身为学弟的乌索普的面说。就这样两人狼狈为奸,早早的跑回学校,路飞高兴的给新生指点,香吉则高兴的帮女生搬着行李。
当然这是牛人遍地的东海大学,这里的学生会长可不都是路飞的风格。比如说学生总会长兼计算机系学生会长的白哉,他就属于基本跟路飞相反的人,白哉在学校的威信宛如黑社会的老大,即使他让全校师生去操场集合开会,而他只是登上主席台冷冷说一句,散会。也不会有人敢对他说些什么,最起码当着他的面不敢。但今天白哉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一个根本不会去开会的人,这个人应该是一护的,不过一头菠菜的索隆却先到了的学校。
那是一个闷热的下午,校警坐在门卫室里悠闲的打着瞌睡,
“艺术系在哪报到。”
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了他短暂的睡眠,但当校警生气的抬起头时,他却看到了一个眼神,一个让他体验了一把中风的眼神。于是校警只能哆哆嗦嗦的指着学校主教的方向,不过那个眼神的主人却以180度的偏差离去了。于是他想:小说里写的杀手都有怪癖,也许是真的吧。
索隆心情不好的原因显而易见,身为一个急脾气的人在却要在某处干等天亮,这明显是很痛苦的事情。于是今天碰到索隆的人只能说很倒霉了,不过有个对倒霉根本没兴趣的人却出现在了索隆面前,那个人应该是路飞的,不过他是白哉。
两个都是不喜言谈的人,本该擦肩而过的,但他们却停住了脚步,索隆停下的理由很明确,因为白哉拔出了他藏在行李中的刀,而且还是值钱的那把。此时的两人已经进入了不用语言的化境,白哉什么都不说就可以拔出索隆的刀看,索隆则直接把另一把刀拔出来指着白哉。
“散落吧,千本樱。”
白哉当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因为他只是个学生。所以他只是把刀还给了索隆,因为他感觉索隆似乎要咬人了。
于是这个即使在夏天也能以秋风扫落叶的气势,给人们带来一丝凉意的场景被应该看到的人看到了。
“喂,香吉,叫那个人入伙吧?”路飞一边傻笑一边拍着香吉的肩膀,
“叫那个绿藻头进乐队?人家是不是咱系的都说不准的。”香吉似乎对路飞的心血来潮不敢兴趣。
“他会弹吉他。”
“我靠,你怎么知道的?”香吉突然觉得他的老大笼罩了一层高深莫测的迷雾,
“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你看他指尖上的茧,肯定不是练剑练的。”于是路飞真的开始高深莫测了。
就在香吉觉得路飞身上高深莫测的迷雾越来越大的时候,他却发现这不过是他手上夹的烟把路飞背在背后的草帽给点着了,不过他只是悄悄的按灭了帽子上的火星,因为宁愿自己的手指烫得生疼也不愿告诉路飞他点着了那顶草帽。
三、一点过去
路飞刚入学的时候,系里的老大叫香克斯。香克斯是个很特别的人,他总是戴着一顶草帽,而草帽下面却是一头鲜红的头发,还有左眼上的三道伤疤也给那种另类附加上了一种彪悍的感觉。这种人才与其在学校念书,还不如去山上当土匪,不过香克斯的脾气却好的可以,他似乎总是在微笑。
那时的路飞只是个毛头小子,他敢毫无顾忌的当着香克斯面说:你的位置早晚是我的。而香克斯却只是保持着他的微笑问路飞为什么想坐他的位置,路飞说:
“你那个位置不就代表着学校最自由的学生么?”
听了这话香克斯愣了很久,然后毫无风度的大声笑了很久。从此以后香克斯变了很多,他从一个相貌夸张的绅士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土匪”。他忘记了如何微笑,现在的他只会毫无顾忌的傻笑,不过很多的朋友都高兴看到香克斯的变化,因为香克斯是个有点沉闷的人,他总是在迁就别人,而他却不知道对于兄弟来说,见外只会把他们的距离拉的越来越远。之后的香克斯经常一边大力的拍着学弟学妹的肩膀,一边帮他们解决着许许多多的麻烦。那些年每个艺术系的学生都认识了这个土匪会长,当他们有麻烦时也总会想起香克斯那像是土匪一样的笑容。
从此路飞天天跟香克斯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像孩子一样为了抢一根鸡腿打的鼻青脸肿,不过到最后香克斯也会表现出一点兄长的气度,他总是把鸡腿添一遍再扔给路飞,然后傻笑着看着路飞郁闷的表情。
那时艺术系的系花是号称女帝的汉库克,汉库克的脾气很差,不过她的美貌确真的足以让别人忽略她的脾气。她是那种自信过头的女生,所以汉库克还被称为全校最难泡到的女生。虽然汉库克是最难泡到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她不会主动爱上一个人,而且以汉库克的性格,对于喜欢的人她一定会保持主动的。总之,又一个鲜花插牛粪的传说诞生了,因为汉库克喜欢的人是路飞。
一切只是因为一点巧合,也许这就是命运也说不定。那时的东大比现在要混乱一些,校园外面经常游荡着一些小混混,而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敲诈学生。那次就是这种情况,一个女孩子被三个小混混堵在墙角,而路飞吃完夜宵后凑巧路过,当然凑巧路过的还有汉库克。路飞什么都没说就挡在那个女生前面,小混混惊讶的问路飞:“你是他男朋友?”而路飞只回答了一句:
“是同学。”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空手道黑带的路飞很随意的就把小混混都放倒在了地上,之后路飞只是嘱咐女孩子不要跟警察说人是他打的,就飞一样的跑了。骄傲的不顾他人感受的汉库克,帮同学出头的路飞,也许就像小说里说的一样,女生似乎总会爱上于自己相反的男生。
路飞是个很珍惜朋友的人,不巧的是那时汉库克对于路飞来说还只是个陌生人。所以蛇姬对路飞说:
“我少个男朋友。”
而路飞却只是没头没脑的回了一句:
“管饭吗?”
对于一般的男生来说,能得到系花的爱,肯定是种路边捡钱包的好事,但对于路飞来说吃饭也许比这个陌生女友要重要许多。
但对于骄傲的汉库克来说这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她却发现她似乎真的爱上路飞了,因为对于路飞她真的恨不起来。于是艺术系另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因为路飞而改变了自己。之后的汉库克收起了自己的骄傲,她像个普通女孩子一样的接近路飞,而路飞也很高兴,因为突然多了个人帮他洗衣服,甚至洗袜子。
当我们为了梦想而拼搏时,总会有一种骄傲到自满的兴奋,而当我们平静下来时,那种平凡的安静也会给我们另一种的悠闲。一种浓烈;一种回味。汉库克在骄傲中忘记了那种平凡的快乐,但当她真正体会到那份安逸时,她也开始爱上了那种平凡。她喜欢洗衣服时路飞在旁边有点歉意的笑容,她喜欢路飞帮她选发卡时为难的鬼脸,她喜欢路飞上课时可爱的睡相。而她,不论何时面对路飞的似乎总是微笑,那是一种从心中涌出的喜悦,一种迟钝到如此境界的路飞也会看得发呆的表情。这就是汉库克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明确的关系,但却总透出一丝情愫。
也许,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不知不觉间,时间飞速的流淌。在路飞的感染下有些人的生活变得简单快乐,但当时的学校真的很乱。
汉库克被黑社会绑架,路飞独自去营救,当他终于来到汉库克身边时,却也惹到了不应该招惹的人。当锋利的刀砍向路飞的后背时,香克斯却突然出现提路飞挨下了那致命的一击。香克斯的左手被砍断了,但他却用右手杀了所有的敌人。之后香克斯把草帽扣在路飞头上,他说:
“我在新世界等着你。”
这种事在大学里发生,与其说是小说,还不如说是白日做梦。所以现实中汉库克还是路飞身边一只温顺的猫咪,香克斯还是艺术系的土匪会长,而路飞也依然是个傻小子。而那顶草帽,与其说是香克斯送的,还不如说是路飞主动要的。
“香克斯,把帽子给我吧。”那是香克斯毕业的时候路飞说的,
“你要这帽子干什么?”
“我总觉得不带着你那顶草帽,我就不算是学生会长。”
于是一阵笑骂过后,路飞才算是正真的从香克斯手里接过艺术系老大的位置。
四、302
很多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宝贝孩子在学校过得不好,但在索隆的身上,东大师兄师姐们对新生的关心就完美的表现了出来,因为即使连索隆这样的路痴都可以在一小时之内办完所有的入学手续。而这一切却也导致了索隆站在宿舍面前站了很久,这当然不是出于对陌生环境的担忧,而是他真的觉得很假,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他总觉得自己至少需要一天才能找到宿舍。于是索隆就这样呆立在宿舍门口,思考着自己现在正处于梦境中的可能性。不过结果只能是,未果。所以我们的索隆只好敲响了这扇也许早就注定好的房门。
一阵乱七八糟的杂音之后,那扇命运的大门缓缓的打开,将陪伴索隆四年,并将影响和改变他的兄弟们即将走进我们的视野。不过也许我不该用“们”,因为现在的宿舍里只有一个人,爱德华 艾尔利克。
当门打开时,索隆看到了一对金黄色的瞳孔,凌厉的颜色再加上凌厉的眼神,
就像鹰眼一样。
似乎是遇到了宿命中的天敌,紧张气氛已经让索隆感觉到了自己鬓角上滴下的冷汗。但当他想拔出刀来一场血战时,那扇门却很不给面子的关上了。于是索隆再次陷入了沉思,
“应该不会是在做梦吧。”索隆默默的说,
看了看门上302的标志索隆只好再次敲响了那扇门。这次开门的仍是那对金色的瞳孔,但是这次看着索隆的眼神却通过了厚厚的眼镜片,于是那种凌厉消失了,索隆也开始注意到了爱德华不仅仅是一双眼睛。多年之后索隆跟同系的乌索普提起了这件事,于是乌索普的著作《一个伟大战士的战斗经验》中有着如此一条忠告,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实力,而你刚好又是近视眼的话,那就抛弃你的眼镜吧。这么做的好处如下,第一,虽然你只是努力看清对方,但这种眼神本身就可以给对手带来足够压力;第二,由于你根本看不清对方,所以你会无视对方的行动,而正是这种无视却是一种极好的心理战术。于是这条忠告的结论显而易见,面对强敌时我们就插瞎自己的眼睛吧。
虽然索隆遇到再强的敌人也不会插瞎自己的眼睛,但爱德真的算不上是强敌,最起码在个头上看来就不算。
“啊,刚才不好意思啊,我忘记带眼镜了,没看到你。化学系的爱德华 艾尔利克,叫爱德就可以了”
“好矮。”虽然这是由衷的评价,但有些时候确实是不适合说实话,于是简短的对话结束了,短到甚至爱德还不知道门口的绿藻头叫索隆。
五、霍恩海姆
爱德生活是一个很典型的家庭,富裕却残缺,爱德有个亲弟弟却没有母亲。爱德的父亲是从小就有鬼才之称的人体生物工程师霍恩海姆,为了不辜负鬼才这个称号,霍恩海姆基本从来不离开自己的实验室,于是爱德和他的弟弟阿尔方斯生活在一个明明不是却也没什么区别的单亲家庭,但那时他们的正处于崇拜父母的年龄,所以他们对于父亲的感情只是一种单纯的崇拜,在温柔的母亲陪伴下兄弟两人的童年也算是无可挑剔了。
慢慢的爱德和阿尔都表现出了那从父亲遗传来的才华,那时霍恩海姆留下的资料室便成了兄弟两人的乐土,而母亲只是微笑的照顾他们,似乎没有一点怨言,她只是默默的承担着,之后,爱德的母亲就这样微笑着离开了,那一年,爱德6岁,阿尔5岁。于是爱德家成了真正的单亲家庭。
“也许是这就是老天对于我的惩罚吧。”这是妻子死后,霍恩海姆经常默默念着的一句话。也许是上苍在嘲笑被自己的才华囚禁着的霍恩海姆,接到家里传来的噩耗时,他正看着妻子的照片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回去一趟了,于是霍恩海姆真的回家了一趟,而且这一趟他整整去了一辈子。
回家后霍恩海姆把对于妻子的歉意全部给了两个孩子,他把本该为人类创造历史的时间全部用来做家务和陪孩子,他只是彻底的埋没了自己的才华。阿尔很快的原谅的父亲,而爱德却从来没有给过父亲一个好脸色,甚至直到十多年后的今天都没有给过。
霍恩海姆经常看着妻子的照片发呆,而在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当爱德看到霍恩海姆在凌晨三点还看着母亲的照片时,爱德就已经原谅这个不称职的父亲了,他只是觉得如果给父亲好脸色时母亲就会在他们的记忆中慢慢的消失,他只是不想让那个温柔的母亲像是褪色的照片一样被遗忘着。
时光飞逝,转眼间爱德就变成的大学生,虽然在身高上只像是个初中生,但也确确实实到了离开父亲的时刻。接到通知书的那天霍恩海姆很开心,但也有些伤感,因为又有人要离开这个家了。到了开学那天霍恩海姆开车送爱德去学校,一路上他不停的嘱咐着爱德,而爱德却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直到到了学校门口时,霍恩海姆才听见了后座上的回应,那是叹气的声音,霍恩海姆惊讶的回头,他本来以为这是个和解的好机会,却看到爱德盯着手上的可口可乐说:
“居然把你忘记了,都不凉了。”
之后爱德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校园,霍恩海姆只好苦笑着带着那瓶可乐回家,但当他把那瓶可乐给阿尔的时候,阿尔却说:
“奇怪,哥哥的胃不好,明明从来都不喝凉的东西。”
于是霍恩海姆愣愣的仰望着天空,呆立了很久。
那一天,霍恩海姆说:
“下雨了啊。”
而阿尔看到的却是晴朗的天空,还有从父亲脸颊上滑落的雨。
六、十八玉面罗汉
不管霍恩海姆是不是只把获奖证书当废纸卖,就可以过剔牙都不用自己动手的富足生活,也不管爱德是不是有足以和他父亲媲美的鬼才,反正索隆是个得罪了死神也不会认错的人,于是302里即使多了个人也依然沉寂着,但并这不代表再多一个这个宿舍也会继续沉默,相反的这个宿舍马上就会弄得鸡飞狗跳。
“爱德,你在不在啊?”简单的招呼代替了敲门声,一个女孩子走进了这个宿舍。很不巧,当时的索隆正在擦刀,可以想象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目露凶光的绿藻头拿着一把淫光闪闪,不对,应该是银光闪闪的刀,正常的女孩子肯定会说……应该是什么都不说直接逃跑,但索隆却听到了这样的声音,
“同学,刀借我看看可不可以啊。”本来索隆是不想给她的,但当他看到了女孩的坚定的眼神时,他想,我要是不借她,她肯定会缠我很久,于是索隆野兽般的敏锐救了他一次。
温莉 洛克贝尔,这就是那个女孩子的名字,爱德的青梅竹马。在以后的日子里她会被冠上一个强大的称号——物理系十八玉面罗汉之首。在东大如此怪异的称号只可能出自一人之手,那是当时的传奇人物保卫科科长山本柳重国,身为科长的山本经常带着手下的一串小弟给学校所有的东西起绰号,甚至连教学楼外那个像是火把一样的垃圾桶都被山本老头套上了流云若火的称号,保卫科也许真的很闲吧。
当然,如此会起外号的人肯定不会容忍别人叫他科长,所以那时的保卫科科长被叫做总队长,护庭十三队总队长(兼一番队队长)(记得把括号也念出来),不过保卫科真的连十三个人都没有,于是有些学生也被扯了进来,比如说白哉。而关于十八玉面罗汉,八番队队长京月春水爆出了内幕,
“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想了很久,带十八的除了十八罗汉似乎就只剩下十八摸了。”
但这个外号也许真的很贴切,虽然那一届物理系只有十八个女生,但质量却出奇的高,爱好更是出奇的整齐,虽然她们致力于机械自动化,但最让她们兴奋的还是在车间里挥舞着扳手和锤子,于是在一个个漂亮的面孔之下挥舞冷兵器的实力也越加的深不可测,真是当之无愧的玉面加罗汉。
索隆凭借着他野兽般明锐躲过温莉的纠缠,但是在一旁的爱德看来只好难逃一劫了。当温莉发现索隆的刀上连个螺丝都没有的时候,她彻底失去了兴趣,道了声谢把刀还给索隆之后,温莉开始纠缠起爱德。
“爱德,走,陪我去买东西吧。”
“不要了吧,不是前天才刚去过的吗?”爱德一脸的不情愿,不过当他看到温莉挂在腰上的扳手时,从其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又立刻给了爱德无限的活力,
“哈哈,没事,你想天天去都可以。”
“喂,你不要欺负他啊,我们可是一个宿舍的。”索隆突然的一句话让爱德稍稍的改变了一点他原本的看法,爱德想,这个人也许就是说话有些直吧。
“看他这个样子也搬不动什么东西。”有些轻蔑的语调再加上角度及其刁钻的俯视眼神,所以爱德对索隆的看法只是改变了一点点。
“你别看他个子小,在我们的镇上爱德可是号称铁臂阿童木的。”温莉就这样轻易的说出了爱德最忌讳的外号,虽然只是说给一个不可能大肆宣扬的人,但我们很难保证一个懒得宣扬别人绰号的人,不会把这些绰号告诉一个乐意宣扬的人,而在这件事上只能说爱德确实是个很倒霉的人,就再他离开寝室短短的数小时之中,噩梦降临了。
七、银
现在是爱德离开的一小时三十四分钟之后,独自呆在寝室无所事事的索隆终于有点事情可以做了,因为门被敲响了。
“蛇。”这是索隆开门后说的第一句话,
“嗯?”这是门另一边传来的声音,
“我说你笑的像蛇一样。”
“是么?一般人都说我笑的像狐狸。再说蛇会笑么?”
“靠,弄得狐狸会笑似的,你动画片看多了吧。”
“哈哈哈哈哈…”
“你现在笑的像狗熊一样…”
同样的说话方式,索隆得罪了爱德,却也得到另一个人的好感,
“市丸银。”银指了下自己,
“罗罗亚索隆。”
银从小就是个热爱运动的孩子,但体育项目总有其竞争性与危险性,不过这也是银一直追寻着运动的理由,虽然他总会因为这个爱好而受伤,但银从没放弃过,他只是个坚强的孩子,一个喜欢打架的孩子。
银有着一头苍白色的头发和一对暗红色的瞳孔,就是这样的造型给他招来很多若有若无的麻烦,因为在银生活的城市,几乎所有的小混混都觉得银看起来很不爽,也许小混混打人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所以他们都有揍银的借口。也许那时的银确实是太酷了,酷到欠打。
也许是有哪路恶魔相助吧,看起来很瘦弱的银打架却从没输过,当然也没有被打死过。银总是把别人在上课睡觉的时间用来消灭世间的邪恶,他穿梭于城市里各个阴暗的角落,打击着城市里所有犯罪的可能,本该拿到十大杰出青年奖的行为,却只会遭到母亲的一顿臭骂。每次疲惫的坐在墙角还要遭受母亲的口水攻击,银一直很想用力甩上家里的门从此不再回来,
“行了行了,你就少说几句吧。”
就是因为这个声音银才没有离开这个家,每次都是父亲帮银摆脱掉母亲的纠缠,但银并不是喜欢这个声音,正好相反,比母亲的漫骂银却更加讨厌父亲的袒护。就是因为父亲的关爱,银才无法离开这个家,他总觉得欠父亲的。
“银,以后不要打架了好不好,有些事情笑笑就可以解决的。”每次父亲都会说这句话,并且对银傻笑一下,虽然每次银都不领情,但父亲却似乎从来都没有放弃过。
做自己想做的事,什么时候坐不下去,去死就好了。这就是银生活的理念,虽然这样的观念在一般人眼里是很幼稚的想法,但就像人们说自杀是很傻的行为一样,也许他们只是觉得死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已。
银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直到他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此时银听那句‘有些事情笑笑就可以解决了’已经整整五年了,但他依然对于父亲的真理不屑一顾。那天,父亲带银去选成人的礼物,很不巧的他们在马路上碰到了以前跟银有冲突的一群小混混,父亲很勇敢的把银挡在身后,但之后他却只是傻笑着跟那群混混道歉,也许是为了证明给银看吧,银的父亲只是对着小混混们不停的傻笑着,于是他就被那群小混混打死了,当着银的面,但银却只是在一旁冷冷的看着。
当小混混发泄完之后,银走到父亲身旁,他把手垂在父亲的鼻子下面想感受下父亲的呼吸,但是没有,父亲真的死了。银慢慢的直起身子,之后小混混第一次看到银的笑容,在那双血色的瞳孔下面的一个大大的微笑,银抬起手看了看手表,八点十三,
“还好,还要好一会我才回到十八岁,呵呵。”
之后银打了他今生最残忍的一次架,以至当时在场的所有小混混,永远都没有办法在第二天帮银庆祝他成年的生日了。之后银蹲在父亲尸体旁,他说:
“爸,你看,我帮你报仇了,呵呵,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当警察来的时候,他们看到的只是满地的尸体和微笑着的银。
虽然那时的银确实未成年,但是由于犯罪情节过于严重他还是会被判的很重,不过银还是蛮幸运的,在法医的鉴定下银只是被关进了疯人院。后来有个人把他捞出来了,那个人是东大有着一点传奇色彩的教授,蓝染 偬右介。
也许只是巧合吧,那天蓝染鬼使神差的来到银的病房,当蓝染看到了那个安静的孩子时,他没有过多的惊讶,他只是像平时一样的温柔的微笑,但在银看来那个笑容却让他想起了父亲,于是银的嘴上虽然挂着微笑但眼神却越来越冷。之后,银看着蓝染慢慢的走到窗前,却头也不回的把一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蓝染慢慢的摘掉眼镜看着背后惊讶的眼神,他说:
“我喜欢那个微笑,但是你的眼睛太亮了还是闭起来比较好。”
当银回过神来的时候,蓝染已经不在了,但他却深深的记住那个眼神,因为在那个眼神里什么都没有,但那里面却似乎又有着一种绝对的自我。
第二天银被重新宣判,这次他成了在暴力事件中被吓傻的少年,在法庭上,银看到了坐在一旁有着温柔眼神,温柔笑容的蓝染,而蓝染看到了一个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并且微笑着的少年,一个由杀人犯被改判成被害者都没有改变过表情的少年。
“你的眼睛怎么了?”索隆似乎不打算让银进门一样,依然堵在门口。
“啊,这个啊,”银指了下自己眼睛“我原来学习很不好,为了考学天天熬夜就变成这样了。”
“喔,是这样吗?”索隆露出一脸将信将疑的表情,
“好了,好了,还是先让我进去吧。”银还是眯着眼睛微笑着,
“哦,不好意思啊。”索隆知趣的让开了身子。
“还有一个人来了啊,”银看着一个摆着行李的床位,“是个怎么样的人?”
“嗯……”索隆开始了思考,他可以发誓他开始只想到了矮,但当他张口的时候说出来的却是,
“阿童木。”
八、对门
以银那种绝对的想到什么干什么的个性,估计爱德已经没救了,所以我们还是让他“愉快”的陪温莉逛街好了,也许当他回来的时候一生的兄弟都凑齐了也说不定。
“大家好,我叫阿散井恋次,计算机系的,叫我恋次就好了。”就在银刚放下行李的时候一个身影冲进了寝室,就在那个身影闪进来的一刻,宿舍里的色调温暖了起来。本来只有银和索隆的寝室充斥着暗绿和银白的冷光,但当恋次冲进寝室的时候,他那头赤红色的头发立马和谐了全部的色彩,虽然只是和谐的更鲜艳了。
“啊!”恋次突然指着对他微笑着的银尖叫了起来,“你不是关进精神病院了吗?”
“出来了,出来了。”银微笑着说,
“好的够快的,”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恋次不断的挠着自己的头,“是吗?这病也能好啊。”
“你们认识?”索隆突然插嘴道,
“我认识他而已。”恋次有点无奈的说道,
“喔?你拍过电影?”索隆看着银一脸不相信的表情,而银却只是把笑容扩大了一下,
“那倒不是,”看到银的表情恋次只好替他解释,“只是因为我原来是个小混混而已。”
“你是小混混跟认识他有什么关系?”索隆已经开始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你可以出去问问,在这里混的有没有不认识他的。”恋次一脸嚣张的说,似乎小混混都认识的是他一样。
恋次是个普通的孩子,这是跟银比较的结果;恋次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这是跟普通孩子的比较。在高中的时代,比起银来说像恋次这样,染着红头发,纹身一直纹到额头的学生,似乎也不是很常见…
那时的恋次在高中里也是称霸一方的猛将,绝对是那种对着人伸中指,被人砍了手也会换只手继续摆POSE的人,那时的恋次跟他的兄弟们过着惨烈却也惬意的生活,不过这都是他认识白哉之前的事情。
那天是纯粹的巧合,那时正好是下课的时间,本来提前翘课出来吃饭的恋次,因为在路上打了一架,于是跟几乎全校的学生一起来到了食堂,当时坐的满满的食堂只是白哉独自占着一张桌子,于是恋次理所应当的坐在那张桌子说:
“滚。”
白哉就这样走了,但却留下一脸痴呆的恋次,因为白哉连看都没他一眼,恋次不傻,他知道白哉根本就看不起他。那天恋次没有跟他那群哥们待在一起,他独自躺在学校的草坪上,想着一些他原来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原来的自己很酷?那白哉算什么?真的酷应该像白哉那样吧?那我向白哉努力的目的难道就只是希望白哉能正眼看我一次?切,我又不是在帅哥面前争宠的小女生。”想到这恋次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之后他翻了个身在草坪上睡了一夜,再后来他就感冒了。
病好后的恋次就像是发烧烧傻了一样,他跟那些哥们说:以后没什么事就不要叫他去打架了;他跟班里一个个子很矮的女生说:我…我喜欢你;他跟白哉说:老大,用不用我帮你打饭;他说:老大,用不用我帮你写作业;他说:老大,我干脆帮你上学算了;虽然白哉从来没有甩过他。
那个很矮的女生虽然拒绝了恋次,但后来却也变成了恋次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有一次她问恋次为什么,
恋次说:我只是想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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