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恶意行为追求公平感的心理研究
人类天生就有着对公平的追求,这个甚至可以超越理智的作用,历史上就有无数人为了追求公平这一不可能真正实现的东西而贡献自己的努力,甚至于献出了生命。这是一种超越个人利益的存在,通过研究追求公平的心理模式和进化出这一追求的原因,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我们自身。
促进自我基因的传递是进化论的根本基础,科学家通过这一模式解释了合作和牺牲等行为在进化中的意义。在生物学家眼中一切人类口中高尚的行为本质上都是生物为了更好的而在进化的过程中被选择出来而已,当然了,教育和宣传对于激发这样的行为有着极大地作用,可是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铭刻在我们基因深处的指令令我们有这样超越自我利益的行为。有这样理解的根源在于再生物学家的认识中人类本质上只是一种会创造和使用高级工具的动物而已,人类实际并不是如自我想象中一样超越其他动物的存在。通过生物学来解释人为什么有高尚的追求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很恶心的行为。可是对于科学而言,怀疑一切,然后找出符合目前理论的解释是科学家的工作,当理论不能解释,新理论的曙光就出现了。
谈回我们的公平感,在古典经济学中认为,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不会以牺牲自己的收入为代价来减少他人的所得,很明显这是不对的,如果大家有仇的话,同归于尽这样的选择是很平常的。可是为什么即使双方毫无联系,人们任然可以为了公平降低自己的收益来减小他人的所得呢?这个是对公平的追求还是人类的劣根性看不得别人好呢?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不管是对公平的追求还是本性阴暗,这样的行为都是有意义的。按照进化论的看法,任何我们遗传下来的特点必然在我们的生存中发挥过作用,才会有遗传下来的结果,当然这个不是绝对,可是整个世界都有这样的遗传,很明显这种行为对于整个人类来说是很有意义的。那么这种行为对我们究竟对我们人类有着怎样的作用,使其成为我们基因的一部分呢?
目前的研究表明一切都是结果最重要,恶意的行为可能导致公正,看起来体面地诉求也会导致恶果,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种恶意的行为剥离动机,只关注其结果来思考其对我们生存的意义。很明显,人类的这种行为并不是达尔文意义上的利己行为,因为这个并不会直接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这个也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典型性恶意行为,这种行为通过减少自身的进化适应性来降低其它非亲属个体的进化适应性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可以遗传下去。
按照哈佛大学的生物学家马克·豪瑟尔的说法,这种恶意性行为来源很复杂,首先是人类认识到社会是有着稳定联系,付出的代价是会产生效果的。然后就是必须对于公平和不公有着具体的认识。最后这也是人类“泛光”智能的一种体现,人类是具有大局观的,能够把各种情报在大脑中形成对事物的总体认识。
一个简单的实验可以证明人类天生就对公平有着追求,做这个实验是一群4-8岁的小孩,他们可以得到数量不等的糖块,然后他们需要拉动一根控制杆,把糖块传给对面的孩子,或者拉动另一根控制杆,将糖块抛弃。结果,如果对面的孩子获得了更多的糖块,那么所有年龄段的孩子一般都会拒绝实验人员给他们的糖块。而他们当中大一些的孩子,更会为了避免自己的糖块比对面的孩子多而拒绝糖块。
当然这个对于成年人来说是不适用的,可是通过“公共物品博弈”这样一个实验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惩罚“欺骗者”可以提高社会整体利益,人们就会愿意付出自我的收益来惩罚“欺骗者”。这样一种现象被心理学家称为“利他惩罚”。虽然“利他惩罚”是一种恶意行为,可是这能够让其他社会成员遵守共同的规则,大家都会获得好处。
对于此类建设性的恶意性行为,我们的大脑显然进行了正面的反应。尽管我们可能会损失一些金钱,但是脑部扫描结果却显示,在“利他惩罚”行为发生的时候,与获得奖赏相对应的纹状体区域活动增强。可是纹状体在人们幸灾乐祸的时候也以同样的方式增强其活动。这个很正常,毕竟这两种行为到最后都可以使人得到好处。所以恶意性行为背后到底是合作动因还是竞争动因却模糊不清,而且这样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这样的行为除了好处以外也会导致对发展的妨碍。一个实验就是两名被试各自拥有50卢比,然后其中一名被试可以选择把自己的50卢比交给另外一名被试,在这同时,实验人员也会把100卢比交给第二名被试,这样,后者手里就会有200卢比。他可以选择将这200卢比据为己有,也可以选择把它与第一名被试对半分享。这样的选择完成后,第三名被试加入进来,他的任务是对第二名被试做出惩罚。他每付出两卢比,第二名被试就要被扣掉10卢比。结果是令人震惊的。即便第二名被试公平地分配了他的所得,仍然有三分之二的后来者选择对他们做出惩罚——这是一种恶意性行为,但却似乎无法获得利他利益。
实验后调查发现社会等级高的被试比社会等级低的被试更倾向于惩罚第二名被试,于是实验者推测社会情境在这里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社会等级高的人关心他们所处的地位,使得他们对拉平社会等级的任何改革都不抱好感,比如一些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等级高的人也倾向于打击祸害别人,在他们得知那些“最低等的人”无力挑战时,他们就感觉到安全了。
关乎道德的是非判断就是这样,如果恶意性行为对社会的顺畅运行作用显著,那么社会将在社会结构的层面包容和吸纳这些恶意的诉求。赫尔曼指出:“社会规范是一个道德屏障,它将攻击性行为和恶意性行为的发生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在规范性很强的社会,其成员具有公平对待外来者的强烈倾向,如有欺骗发生,他们会通过闲言碎语和排斥来做出非正式的惩罚。
这样的行为目前只在人类中可以得到明确的研究,其他的动物对公平也有追求,可是却不能明确的验证是否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资料来源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mmygtxdt/41710
LS这种设计是典型找茬,人作为一种理性动物,正常来说怎么可能为了公平感而过分损失自己的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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