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勾引一个读者
自从血红大大非常生动的用妓院来比喻网络文学网站,用嫖客来比喻读者,用妓女来比喻作者之后,我就一直努力的朝着一个头牌名妓的方向努力着。
其实和世间其他的工作一样,妓女不但是个技术活,也是需要天分的。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当妓女,甚至能当头牌名妓的。干这一行,还真不是长的漂亮才行。
如果把码字当作妓女的技术准备,把吸引读者当成勾引嫖客的话,倒是有很多值得可说的。
一般来说,妓女对待嫖客的态度有三种。
第一种是把嫖客当作客人。
妓女可是一个论时间赚钱的工作,尤其对于底层妓女来说,数量往往就意味着赚钱的多少。所以能多接客就多接,能快点结束这一点,就多点机会找到下一个。于是客人刚一进门,妓女就猛扑上去,把客人按倒在地,接下来就是如狼似虎的把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
对于底层的写手来说,既然没有厚实的读者基础,又没有特别的名气和手段,如果再没有数量,那就等着饿死吧。17K有订阅榜以来,哪个拿到万元大奖的不是更新在30W以上的?
换个角度,从写作手法上来看,有人喜欢在故事的最开头就把衣服脱掉,赤裸裸的面对读者,让人一览无余。这样自然有这样的好处,让读者掌握着世界的大局,也对故事的发展有个了解,只是未免太不解风情了。
只是这种做法,一时倒是满足了客人的需要,可是事后回想起来,只怕不会有什么美好的回忆,搞不好还会有别强暴的念头。那下次是否还要光临,就只能看运气了。
第二种妓女,是把嫖客当作情人。
情人之间该怎么相处呢?得有干柴烈火一样的欲火焚身,也要有你侬我侬的小情小调。情人之间不能一上来就坦诚相见,起码要留下一点遮羞的布料,半遮半掩,这才最是销魂诱惑,令人动心。
我喜欢那种把一个庞大的世界设定好,然后一点点揭露出来给读者看的书。你会随着主角或者作者的指引,慢慢的在世界中旅行,享受着每天多一点的新鲜感。情人之间也好,作品和读者之间也好,倘若不能持续的保持新鲜感,而是每次一上来就直奔主题,长时间下来,怎么可能没有审美疲劳呢?
便是夫妻,时常也要弄点生活中的小情趣,偶尔来个制服诱惑角色扮演,偶尔在刺激的地方放纵一下,这都是维系感情,避免七年之痒的好办法。对比起第一种把读者当客人的方式,把读者当作情人,可以保证细水长流。
不过这种办法有个先决条件就是妓女得有点姿色,也要有点小聪明,否则玩不转。要知道天下有许多家妓院,每家妓院又有无数的妓女,你要是没点本事,客人凭什么栓在你的身上给你砸钱呢?
第三种妓女,把客人当作仇人。
什么叫做仇人?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有些书,让你一点进去,就好像挨了一斧子,这就是把读者当作仇人了。
有些妓女,你点了她。她不脱衣服,也不玩情调,她跟你讲诗词歌赋,任你食指大动,她也只是淡淡一句:小女子卖艺不卖身。
***的,不卖身你到妓院干嘛,你倒是去参加青年歌手大奖赛啊。
拜托了,现在不是唐朝,不是那个流氓有文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年代了。我们这个年代,讲究的是三俗,我们这个年代,大家的压力都很大。天底下那么多娱乐活动,为啥就要看书呢?还不是生活里压力大,希望在看书的时候缓解一下?
读者每天早晨起的比鸡还早,忍受着混乱的交通到了公司,说不定要被上司骂,说不定要被同事欺负,说不定要被客户羞辱,就算回到家,说不定还要受女朋友的气,或者被老婆埋怨不争气。你要是每天都是这种生活,好不容易回到家想看点开心轻松的小说放松一下,可一打开书页就是他妈的沉重的不得了让人想要哭的文章,你他妈的会爽吗?你难道想把读者逼死啊?
所以呢,想要玩沉重,想要立牌坊,别到妓院里来。这里不是你们该呆的地方,去收获或者十月吧,说不定还能混个茅盾文学奖,要知道妓女从良这个噱头,可是蛮诱惑的……
王国维说,人生和诗词都有三个境界。其实写网文也是三重境界。
第一重把读者当作客人,你能做个合格的写手。
第二重把读者当作情人,你能做个优秀的写手。
第三重把读者当作仇人,你或者做个伟大的写手,或者就是仆街的写手,冰火两重天,看你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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