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系情感类]《永恒的星光》(09.8.15更新伊利昂篇,上半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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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魔兽的同人,但大部分设定与原作游戏不同,算是半原创。以下是第一章:

C 1、遇见

这是一个被称为“艾泽拉斯”的世界。在人们所能探索到的区域内,大部分是深蓝色的海洋,称为“大海”。而在海洋的正中央,由三片广阔的大陆包围起来的水域,则相对地称为“地中海”。三片大陆隐隐组成了一个尖角朝下的三角形,但并不是完全闭合的。

最广阔的是北之大陆“诺森德”,这块长期被冰雪覆盖的土地组成了三角形最上面的边。说到这片大陆,本来被认定是不适合居住的蛮荒之地,千里冰封的冻土上根本不是孕育生灵的摇篮。但是百年之前,不死族似乎正是从诺森德的某处突然出现在时间,并展开了对其他大陆的侵略。不知道是祸还是福,疫军最终被击溃,诺森德也被冠以“魔之大陆”的恶名,但反而吸引了大量的人类来到这片未知的土地上进行探索,从此冰雪上也就有了人烟。

与“魔之大陆”诺森德遥遥相对的,却是“神之大陆”卡利姆多。位于西南方,组成倒三角形左边的这片稍显椭圆的大陆与诺森德正好相反,这里披覆着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终年都是炎热无比。当然,最大的对比便是,卡利姆多上居住着神的后裔——精灵族。以半神塞纳留斯为首的“暗夜精灵”世世代代都在此忠实地守护着泰坦诸神的创世遗迹永恒之井。

最后便是镇守东南方,狭长的“人之大陆”洛丹伦。洛丹伦可说是这个世界上战祸最频繁的大陆。这里居住着人类和半兽人,他们在数百年前为了争夺大陆的霸权展开了激战,兽人被驱逐到卡利姆多;百年之前,不死族南侵,洛丹伦首当其冲,倾尽全力在英雄修玛的带领下独立击退了强敌。在两场旷世大战中,人族建立起越来越坚固的帝制政权,时至今天,经历了各种权谋术数的斗争后,洛丹伦已经发展为统一的帝国,人类的智慧和欲望令她成为世界舞台上最繁荣也最污秽的明星。

我要说的故事,就从这片最美好也最丑陋的大陆上开始。

时间是洛丹伦纪年的第八百三十六年第三月第十四日,天气晴朗。

地点是皮亚郡和辛斯顿郡交界处,这里延绵着一望无际的树海,绿意中间宛如珍珠般镶嵌着一口波平如镜的大湖。湖岸边有渡口,连接渡口和远方城镇的是一条蜿蜒的马车路。路并不宽敞,通行的人车也不多,皮亚本就是一块边远的贫穷领地。

最后该谈谈自己了。我叫阿拉霍,表面职业是人类的牧师。众所周知,人类的牧师并不都是人类,更大部分是精灵。而我们又有别于卡利姆多上的暗夜精灵,有着更接近于人类的雪白皮肤,所以自称高等精灵族。刚才我说这个职业是表面的,其实我并不在固定的教区中任职,当然也不在任何别的地方任职,我一直过着用双腿开拓自己前路的生活。唯一确定的是,我曾经是牧师,受惠于此,我能在路经的教区凭借以前学到的一套鬼话换取生存的物资。

说到底,我只是一个旅行者,一直孤单地走着、看着。

此时此刻,我正抱着膝盖坐在湖边一块突起的岩石上,出神地看着遥远的落日。我最喜欢看日落,因为一天里面只有日出和日落时能让我直视太阳而又不必担心被阳光灼伤眼睛,但日出时却看不到那美丽的红霞。

也许我真正喜欢的是那抹绯红色,显得诡异而凄美,这种时刻,我总是情不自禁去回忆往事,譬如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旅行的。

残阳如血。

天快黑了吧,我并没有渡湖的打算,于是决定就在湖边露宿一宵。很久没试过在野外露宿了,这并不是一向时间观念极强的我只顾着看日落而忘了时间,而是由于多年以来,不经渡口坐船进入辛斯顿郡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为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

我燃起一堆火,以驱赶狮子、豺狼等野兽,虽然我不怕它们,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于那些较为危险的野外生物,如森林巨魔之类的,我已到处搜索过,没发现它们的踪迹。

我出神地看着小小的篝火,神色很茫然。这算得上是我的标志性表情了,我并不是对什么感到困惑,也不是在思考什么高深的问题。旅行了这么长时间——至少有三十年——我已经对露出表情这件事感到意兴阑珊。这是否代表着我开始对这种居无定所落拓无依的生存方式感到厌倦了呢?没有答案,我也不在乎答案,反正我找不到理由让自己停下来,也没有停下来的地方。

当我从背包中取出干粮准备吃晚餐时,有某种声音意外地飘入我的长耳。是说话声!粗鲁的男声!

猎人?盗贼?跟我一样的旅人?我警觉起来,银剑出鞘,火焰霎时熄灭。这时候我又听见一个女人呼救:“别……我……啊!你们要干什么?!好痛……救命啊!”

虽然开头部分听不真切,但最后那两个字还是很好地说明了问题:是强盗,正在找一个年轻女子的麻烦。

奔跑!

此时此刻,我心中还是一片波澜不惊。既没有要救那女子的想法,也没有逃避强盗的意思。无论女子还是强盗,都与我无关,我要采取的行动,就由现场状况决定吧。可能我会救人,也可能强迫歹徒们与我分一杯羹,这都将依我心情而定。

近了,我听得更清楚,是一把清脆悦耳的女声在呼救!更近了,我看见两个粗壮的身躯包围着一个弱小的身体!就在我考虑着应该怎么办时,变化突起。

女子身前闪起了白光,下一秒,那几个强盗像稻草娃娃一样轻飘飘地飞开几米之外,痛苦得瘫在地上。

那女子只是一个约摸十六七岁的少女,身上的粗布衣裙与我的修士袍是同样不起眼的褐色,却有着符合主人年龄的活泼利落剪裁,那也是一套舒适轻便的旅行装。少女正拍着手上的灰尘,显得很困扰地嘟囔着:“真让我失望啊……你们快起来,我们再玩!”

可那几个强盗勉强爬起来后就像见鬼一般逃走了。

“嘁!真没意思……”少女捡起掉在地上的背包,忽然意识到身后还有我的存在,“你是谁?!”

我就站在她身后,真真正正地感受着惊讶的侵扰。尽管隔着人看不清楚那道白光的端倪,但从能量波动判断,肯定是某种“术”。我一时陷入了沉思,希望辨认出那是何种魔法,听见少女的问题时,她已经等了我好一会儿了。

“我……我听到你呼救,但是……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比那两人厉害多了……”

傻瓜一样的回答。

没想到少女忽然便笑了。她的皮肤白皙,身材小巧,不算漂亮但也顺眼好看,浑身上下没有半点邪气。特别的是她的眼睛,有着完美的轮廓线,大大的,像两颗红宝石,对,血红的宝石,正好奇地紧盯着我不放。

叶子间的斜阳照红了我的脸。

不妙!懂得“术”的人来历绝不普通,搞不好我会被麻烦缠上的!我正打算客套两句便掉头就走,这时,少女总算开口了:

“呼救嘛~我只是想看看有没有英雄来救美罢了。总算没让我的愿望落空,那么看来,你就是英雄先生了?”

她看起来对我的出现很开心,双眼放射出熠熠神采,但我却马上拉下了面皮。这种强烈的被愚弄的感觉是什么回事?她难道觉得这是一种游戏吗?很有意思吗?太目中无人,太自以为是了吧?而且这少女容貌动静都很神秘,肯定不是什么一般人……对,对!我还是尽快摆脱她为好。

想到做到,我飞快地把想到的台词说了一遍:“我不是英雄我是一个旅行者既然你没事了那么我先走一步咯再见。”然后一回头马上撤退。

身后响起“哎?!等等!”的叫喊,随后是急促的脚步声。

我可不愿意被追上,于是专挑草木茂密的地方一头钻进去。在密林中穿行需要熟练的技巧,尤其是“找路”尤为重要,不然被长草荆棘钩扯衣物、割伤皮肤事小,一旦迷路事大。这方面我虽不敢自称专家,但也算得上老手。只要多兜几个圈,把少女转晕了,然后弄点声音把她引回大路上就好。

正当我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身后的声音突然起了变化,犹如一头神话中的草食性巨蚁正用它剪刀一样的嘴巴在收割粮食那样,背后不断传来植物折断、压碎的噼啪声,让人毛骨悚然!我下意识扭过头去一看,更是大惊失色——那名少女排开灌木、绕过大树,挡她路的一切障碍都用“撞”来一一清除,然后笔直向我杀来。我坚信自己看到了幻觉,她的眼睛闪烁着顽劣孩童看见新奇玩具时一样狂热而危险的光!

“你究竟追着我做什么啊?!”

“你是救了我的英雄嘛!”

“你清醒一点,我·没·有·救你!”

……

最后,我还是停了下来,不是心痛她那满头乱发上缀满树叶的狼狈样,而是不希望森林继续受到蹂躏罢了。少女整理着自己的行头,我则无精打采地坐在树底,没好气地发着牢骚:

“真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那个渡口的客房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但那一床棉被至少可以给你温暖……”

这样说着,我掏出干粮正要往嘴里丢,忽然瞥见少女渴望的目光。

“给我……”她可怜巴巴地恳求。

“可以啊……”我这样一说,她马上向我珍贵的干粮们伸手。

“……就当喂狗好了。”那只手马上定住。

我居高临下欣赏着少女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不由得露出绑匪式的冷笑,这是刚才受到愚弄的一点小小报复。(其实我是个很讨厌的人吧?)

“我有钱,用买的!”

“你有钱去渡口的餐厅可以买到更好的。”

“我叫凡尼,你呢?”

“你在岔开话题——我让你去渡口。”

“为什么?”

“我讨厌你!”我用“到此为止”的语气郑重说道,“你对我没用。可能你不觉得,但你实在是个很麻烦的人。你走开吧,各走各路对大家都好。”

凡尼嘴唇动了几下,露出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坐在旁边,用凶狠的眼神压迫我的耐心。我哪里会让她得逞,侧过身不去看她了。二人之间的僵持延续到半夜。凡尼一直默不作声,我也不理她,反正只要她一撑不住睡着了,我就能按原计划开溜了。

夜的颜色渐渐加深。无数星辰得到云朵的豁免,大摇大摆地在苍穹散步。我从树林的阴影中现身,走到观看夕阳的湖岸边,悄悄念起咒语。随着最后一个文字化作声音吐出,一艘窄窄的小船轻轻地从一片虚空中降落到水面,激起浅浅的水花。

召唤奥术成功了。我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这艘将要被魔法的水流推动,带我渡过广阔湖面的小船,暗自庆幸自己的功夫没有生疏。我极少施魔法,原因有两个,但现在我没有心情向你们解释,等到摆脱了那个大麻烦后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我纵身跃起,眼看着就要落到船上时,有某种力量抓住了我猛然向后一扯,降落地点马上从干燥的船板变成了黑漆漆的水面……就在脚尖要穿破湖水表面的前一刹那,背后的力量及时加强,总算让我逃脱落汤鸡的宿命,但在拉扯之下,我失去重心,一屁股跌坐在地,痛楚令腰以下的全身陷入了一阵麻痹中。

“你要干什么啊?”背后传来了意料之中的声音,凡尼显得既奇怪又不满,“你要丢下我偷偷跑掉吗?英雄先生你不能这样子啊!”

我沉默了,与其说我不愿意回答不如说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说的正是事实,做坏事被揭发的心虚感制止了我继续对她说一些残酷的话。稍微想了想,我说:

“我没钱了,所以不能在渡口坐船。我只是想先试试小船够不够结实,马上就要叫你了……”

“真的?”

“嗯,总不能放你去坐渡船的,那太危险了。”好极了,总算隐瞒过去了。

“诶,这又是为什么啊?”

“皮亚和辛斯顿这种乡下地方,即使担任公职也捞不到什么油水。”

“吓?”

“你不是皮亚人么?连这个都不知道?”我拍着屁股站起来,终于成功跳下小船,然后伸手去接凡尼,“渡口是盗贼的老巢,就是傍晚找你麻烦那一伙,他们跟渡口后面关卡的士兵是串通好的,往来的有钱客商或者落单的旅客都会被敲一笔,那些士兵不会管。怎么样?还要去坐渡船吗?你长得也不丑,说不定会得到奇怪的待遇哦。”

凡尼一脸难以置信的厌恶神色:“他们好过分。”

“不过分啊,不论盗贼士兵,还是你跟我,都是要活下去的。在这种地方,除了这种方法,他们真的没什么别的选择了。”

我说话的时候,湖面上出现一条奇异的水道,在魔力的牵引下,水流推动小船缓缓向对岸驶去。凡尼似乎被我说的话刺激到,一时没有说话。我掏出干粮递过去:“还好刚才没掉进水里,这个还能吃。来吧。”

“不是喂狗了吧?”

“不是,我请你吃的。不过你吃完,船靠岸后就不要再跟着我了。”

听我这样一说,她刚亮起来的脸又恢复到黯淡。我也没办法,旅行还是一个人比较方便,唯有祈求分别后你能有顺利的前路吧。如此想着,我把目光投向星海。

初夏的天空中,星辰依旧闪着冷清的光辉,犹如无数疏离的眼睛。巨大的湖面平静如镜,星星的碎屑一点一点撒落,天上天下,都被那淡淡的光芒包裹在其中。这幅景象似曾相识,在故乡几乎每个晚上都能看到相似的景色。那是被称为“永恒星光之地”的卡利姆多大陆中心,白杨谷,永恒之井……

一股强烈的怀念和怅然感觉涌上心头,顺手摘下凡尼发间最后一片叶子,按在嘴边吹奏起来。旋律悠扬,不喜不悲,一派清静自然气象。这是,我曾面对故乡的某个人,反复演奏的乐章,也是我们之间一个誓言的见证。

故乡在哪里?她又在哪里?

“好美的曲子呢,简直不像这个世界的声音!”凡尼发表她的感想,手拍得震天响,明亮的眼眸倒映着一片星光,“听的时候好想笑又好想哭,全部感情都爆发出来,但听完之后却变成一片宁静,像美梦醒来的早晨……真的好厉害!”

我为这突如此来的感性和赞美慌了手脚,只好对她微笑。这人相处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讨厌。

“不过呢……”凡尼不停地说下去,“你不怕被盗贼听见吗,他们的船就在那边喔。”

“什么?!”

在我独自感怀的时候,四四方方的渡船已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左前方不远处的湖面上。一反往常在夜晚开船的盗贼们肯定在“干活”吧,真是辛苦了,请不要在意我们继续工作吧!我正要让小船加速逃跑,凡尼猛地抓住我双手,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英雄先生请放心战斗吧,我会好好待在这里等你凯旋的!”

岂有此理!这人果然还是很讨厌!

怒火让我改变了主意。小船在放风小卒的惊叫声中向渡船直冲而去,我押着凡尼一起登上了甲板,如狼似虎地打倒了守望的强盗后,直闯入传出呼救声的内舱。

内舱中有六个人,一个面如白纸的青年男人作客商打扮,紧紧抱着一大捆黑黑的东西,估计就是他的货物。包围着他的五个都是强盗,相貌凶恶,手中或刀或剑都拿着兵器。这时我开始后悔了,招惹这些恶霸没任何好处,万一处理不好消息走漏到关口,等会儿就别想着过关。都是凡尼的错啊,害我一时冲动!

只见罪魁祸首凡尼大步上前,高声大喝,眉宇间一股傲然正气:“大胆匪徒,我要取你们性命,挽救黎民的疾苦!你们这些邪恶的人渣,吸食鲜血的恶鬼,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这是哪个童话故事里的台词啊……”我彻底泄气了。

船舱内一时之间陷入了寂静,每个人都被这么蠢的口吐狂言唬住了。最先醒悟过来的是其中一个拿虎叉的强盗,似乎正是傍晚时在凡尼手下吃了亏的二人组之一:“不……不是开玩笑的,老大!这个女的会法术啊!”

二人组的另一人也接口:“对对对!就那么白光一闪我们就被打飞了……”

“闭嘴!”他们之中肌肉最发达的中年大汉怒吼一声,把部下都震住了,“对手只有两个人,我们有五个!谁够胆退后以后不用跟老子混了,老子会照顾他全家!”

这样一来,气氛马上变得剑拔弩张。我忍无可忍,压低声音说:“少啰嗦,你拖延杂兵,我对付头儿。”话没说完,我已开始突击!

从第一人身边窜过,拨开第二人挥刀的手,逼近第三人时抽出护身的银剑,然后从凡尼用匕首划开的空隙中直奔向强盗头儿,我放平剑身,以凌厉的气势猛力刺去。就在这时,耳边“嘣”地一声轻响。我拼命转过突进的势头,就地一滚,那枝瞄准我胸膛的弩箭便从我身旁呼呼掠过——第五个强盗手中的武器竟然是弩弓!

这一着出其不意没有凑效,强盗们也回过神来,三人把凡尼围在正中,头儿举起大刀向我直斩过来,这样一来就狼狈了。我的剑并不是用来战斗的长剑,而是魔法师的法器。关于法器,大多数魔法师都会选用魔杖,也有一些选择各色宝石或者剑。剑是操纵各种元素的媒介,用作法器的剑通常都由特殊的物质锻造,例如我这把就是纯银的。但这种剑虽然大多数非常锋利,可极为脆弱,装饰性很强,实用性欠佳。而头儿手中的却是正宗鬼头刀,一旦肉搏起来我占不到半点便宜,反而由于惧怕损伤法器而畏首畏尾,况且还顾忌着在旁虎视眈眈的弓手,很快便险象环生了。

即便是这种时候,我也丝毫没有施法的打算。我固执地认定,这种对手没有用魔法的必要。

反观凡尼,她轻轻巧巧地在三个对手之间传来插去,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神出鬼没,游刃有余,与其说她在战斗不如说在玩耍。我心中有数,只要再撑一会儿,凡尼就能脱身过来帮我了。果然,围攻凡尼的三个强盗先后在寒光一闪后发出了惨叫声,似乎被刺中脚或者手腕,失去战斗力倒在地上呻吟。一直旁观的弓弩手终于按捺不住,把准星对准了凡尼,“嘣、嘣”地连射两箭,一箭落空,另一箭被挡开,射到要趁机逃跑的客商面前。客商手足无措,连连往后退去。

这一退,便挡住了我躲闪鬼头刀的路径!正在后撤的我冷不防跟客商撞了个满怀,再也无法避开头儿狂笑着怒劈而下的一击了。那闪着死亡之光的刀刃呼啸着越逼越近,我不由得全身冰冷,凡尼在远处发出了一声惊呼。

生死关头,我依然拒绝施法。

情急之下,我往手边一抓,抄起客商原本抱着的黑色货物往头顶上一抛:“我怎么能死在这么无谓的地方啊!”

强盗头儿这一刀速度之快用力之猛简直惊心动魄,那一捆手感柔软的黑色物体居然干净利落被一劈为二!可我要的就是这个时机!在四散的黑色之中,漂浮出无数尘土颗粒,头儿不由眉头一皱。而我的剑尖就从这破绽直刺进去,停在他脖子前半寸的地方。

后方,传来“咚”的人体跌倒声音,然后是凡尼关切的询问:“英雄先生,你还好吗?”

英雄个屁啊,差一点就死掉了。我长长舒了一口气。

之后我们小心地把六名强盗捆绑起来丢在舱内,再把惊魂未定的青年客商接到小船上,好言好语安慰他。第二天早上登陆后,我们顺利地通过了辛斯顿的关卡,一直走到离关卡好几百码远的分叉路口,才与客商说再见。

客商扭扭拧拧,似乎有话要说,但又不好意思,脸都涨红得像凡尼的眼睛。

“那个……那个……”

“客商先生还有什么事吗?”凡尼挺起胸膛问道。

“其实也……就是我的货啦,货!……那都是上好的大块皮草,昨晚牧师先生……呃,我损失了一大半……”

我一听就火,如果不是我们,你小子恐怕连皮草碎片都不会留下一块!但我的教养好歹不允许我发作出来,正在我思考着怎么推脱的时候,凡尼自信满满地一拍胸膛:“没问题啊,我来赔吧,反正我跟他是旅伴。”

客商一听转忧为喜,收了钱后乐滋滋地向我们告别,还一边走一边回头挥手。留在原地的我把难以置信的目光从客商身上收回,转移到凡尼脸上。

“你刚才说,我们是……?”

“旅伴啊!我们要一起旅行。”凡尼好像看不见我满面为难的神色,毫无保留地展露出明朗到容不下一丝阴霾的笑容。朝阳初起,光芒万丈,这是新的一天,这是充满活力和希望的早晨。我的心霎那间融化在灿烂的晨曦中,融化在凡尼晨曦般的美丽笑容里。

是时候,作一点改变了。也许就从学着拥有一个古灵精怪、有正义感、钱包还很满的旅伴开始?

“我没有答应哦?”

“这个你说了不算,我是你的债主!”

凡尼牵起我的手,大步向路的另一边走去:“那么,英雄先生,我们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啊?”

我不由得苦笑,但笑容中已经附加上“妥协”的属性:“还没搞清楚你别急着走。还有,我不叫‘英雄先生’,我叫——阿拉霍。”

一天开始,夏天开始,二人的旅行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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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到此为止,拍砖请手下留情。

楼主文章不错,支持继续写下去,加油,我会一直看的。

disjoe 发表于 2009-5-23 10:13

这个……我写完会一次过放出下载,因为章节之间的藕断丝连程度过高,不适宜分开看。看到后面忘了前面的伏笔就囧了。

改变一下主意,还是放出一部分做做宣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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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错位

“哦,看到郡城了。”翻过最后一个山头,我和凡尼终于走出了葱茏的林海。延绵起伏数百里的山地,走到这里终于迎来了尽头。辛斯顿郡城作为中部大平原的门户,是郡里不作二选的经济中心,也就是说,我们终于来到一个较为繁华的地区了。

这一段路,我们走了大概十天。一开始,我就跟往常一样默默地走自己的路,不大搭理凡尼。我还没有要跟她好好相处的念头,更明白地说就是,我还没完全信任她。她的来历大半是空白的,除了知道她会施展某种“术”外,其余的都是谜,而且她在渡船上与强盗战斗时还明显地为了掩饰她拥有的东西而没有施展“术”。接下来就是她的钱袋,皮亚并不是没有富人,但那张短短的富人名单里绝对没有“凡尼”这个名字。最令人在意的就是,她为什么要旅行呢?我左思右想,都认为她的来历绝不简单。不过说到不简单,我也没资格说她,出门在外的人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秘密,这时候不要触碰对方的防线就是彼此的默契了。

同时,一路慢慢相处下来,我倒发现凡尼并不如初见时认定的那样疯狂和难缠。平时不管我理不理睬,她的话总是很多,可是都是条理分明语义明确的句子,显示出她良好的教养;至于偶尔的疯狂过火举动,都是碰见她特别感兴趣的事物时发生的,例如设置陷阱、烹调野味之类的。后来我也不好意思光听她说,不时也聊上几句。一路打打闹闹倒也驱走了我平日的无聊,也让我把怀疑抛到了脑后,二人渐渐变得亲近起来。

现在,我们正在辛斯顿的城门处办理入城手续,那无非就是回答卫兵几个问题,签一份绝不惹事的保证书而已。我们放下笔正打算通过城门时,迎面驶来一辆朴素典雅的马车,驱车的衣着同样朴素的男子我认识,他是辛斯顿的贵族,一向以亲民著称的维拉家家主。虽然挂着爵位头衔,但在这种边远地区当贵族恐怕还是相当穷,马夫请不起,家中仆人也没几个,亲民的举动也是迫不得已吧?

“维拉先生,真是个郊游的好天气啊。”守城卫兵亲切地招呼。维拉先生满面幸福的微笑,回答:“是啊,亨利。今天是小露西的生日,我们决定好好享受一下夏天的森林。露西,来跟叔叔打招呼吧~~两位旅行者也是,欢迎你们来到辛斯顿。”

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向维拉先生一家请了日安,回过头正要催促凡尼赶快入城,出乎意料地发现她正眼巴巴地目送着远去的马车,那是我多日来从没见过的不一样的凡尼。轻轻地咬着下唇,秀气的眉毛向下弯曲,叙述着若有若无的忧伤,红宝石一样的眼眸中波澜含而不露,一股截然不同的娴静、知性气息从她身上突然散发出来。

一定没有脸红,一定一定没有脸红。我只是以一种全新的复杂眼光审视这反常的同伴,心中翻滚着各种疑问。尽管凡尼很快就回复到常态,尽管我依旧若无其事地向她介绍着这座树木多到有点吓人的城镇,但一层薄薄的雾已紧紧缠绕着我的心,无论提醒自己多少次“别在意这种事情!”都仍然挥之不去。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初夏的太阳并没有活力充沛到能长久地赖在天空,而是早早钻进了晚霞织成的被窝里。我和凡尼正在一间拥有“飞龙亭”的威武名字,实际上却简陋至极的旅馆餐厅里,给我们的胃献上祭品。

“我么民体出纳里?”凡尼用塞满土豆的嘴巴发出莫名其妙的音节。这不是第一次了,我已大概学会了怎样去猜测,从她容光焕发的脸看来,应该就是:“你问‘明天去哪里’?”

凡尼似乎对我越来越敏捷的反应十分满意,不住地点头,同时往嘴里塞进一块百里香。

“去打工。”我轻描淡写说完后,提前捂住了她的嘴。等到那无法喷出的食物残渣顺利进入她的肚子,我才收回手。

“听着,我不能一直用你的钱。旅行充满凶险,我们应该把那部分钱封存起来作为急用,而不是花在游览玩耍吃喝住宿上。”

“但是!”

“不要但是,你知道我说得有道理,不是吗?”就是这样,我花了十天终于摸索到一点规律,只要摆出强硬的态度提出建议凡尼就多数不会反对,接下来再加以引诱成功率就会无限接近百分百,“况且打工是旅行者的必修课,你都希望有这类型的体验吧?可以接触不同的人,交到更多朋友,说不定还能学到做点心之类的技巧哦。我答应你,赚到钱后一定带你去最好玩的地方。相信我,通过努力换来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

“要钱的话,你随时都可以变出来吧?就像那艘小船……”这种反应也在意料之内,我用客观的语气陈述,以免她看出我的不耐烦:

“那是虚幻的,早晚会消失,你要我去欺诈吗?而且……我是血精灵。”我一阵犹豫,但还是决定说出不打算说的话,“血精灵依赖体内的魔力为生,耗光了魔力我就会死,所以你如果觉得我还是个有用的同伴,请尽量避免让我施法。”

“哦哦!!”凡尼夸张地做出一个后仰动作,喷气的鼻孔朝天,“放心吧,我的朋友!为了拯救你的性命,从明天起我会好好努力的!!”此刻我真的庆幸没有把“血精灵的魔力会不停自动消减所以不施法我还是会死”的事实作进一步说明,否则她铁定会做出更强烈的反应,让人看到我跟她一起简直是奇耻大辱。

第二天早上,我们分头寻找工作,虽然有点担心,但凡尼坚持要靠自己赚钱,我只好由她去了。分开后,我轻车就熟来到辛斯顿最古老的酒吧“森之人”,开始着手吟游诗人的本份工作。

森之人酒馆的编年史据闻已写到将近三百页,随着血脉代代相传的老板之位到了现世则是落在一对双胞胎姊妹手中。姐姐汉芙和妹妹拉芙经营有方,加上又都是街巷相传的美人,因此森之人一直霸占着辛斯顿最受欢迎酒馆的宝座。但这终究只是一间乡下酒馆,繁华到极也不至于门庭若市。而伴随吟游诗人出现的不仅有美妙的音乐和跌宕的故事,还有慕名而来的额外客流。对这些纯朴的老百姓来说,花一杯酒的钱坐在竖琴旁边听故事是十分超值的享受。无论何时,我都是老板和顾客所乐意看见的。

今天也跟以前一样,我卖力地弹奏着背景小曲,偶尔在众人的要求下唱上一段新编的叙事诗或者神话故事,固定的休息时间里跟客人们插科打诨,交流着各种信息。酒馆简直是小眼睛观望大世界的窗口,看得见各种千奇百怪的新闻飞来飞去。小至“街尾的谁谁谁生了孩子”、“面包店出炉了新品种的点心很好吃”之类的谈资,大至“国王在总理大臣白金汉·谢菲尔德的公爵头衔前加上‘第一’二字”、“北方谜之瘟疫大爆发”和“白金汉·谢菲尔德宣布下调水运通商税”等等忧国忧民的发言。

一直忙碌到半夜,店里只剩寥寥无几的醉汉时,我才算完成了一天的工作。

汉芙无言地递给我一杯清酒,这也是一如往常的慰劳品。我喝了一口,与她攀谈起来:“今天的客人比以往少啊,是我的魅力下降了,还是你的呢?”

面对我有点戏虐的玩笑,汉芙假装恼怒用她狐媚的眼睛瞪了我这熟人一眼,不经意地流露出风情万种:“就知道你这家伙不正经。客人嘛,肯定是去看剧团入城了,等到明天吧,肯定每个人都在谈论他们。我是不介意客人多少啦,反而是你……”她眉眼如丝,电光乱闪,看得我浑身不自在,“我听守城的亨利说,你进来时还带了个拖油瓶喔?”

一听到这个话题,我什么心情都没有了:“啊,那个……很快就会甩掉的。”

“哎呀呀~”汉芙耸一耸肩,嘴角挂着明显的鄙夷,“让我猜猜……那是个热情如火的孩子?黏人、爽朗又可爱的那种?”

“……算是吧……你是魔鬼吗?怎么知道的?”

“我早看透你这样的雄性啦!你就是喜欢这类型的雌性嘛。”

“我才不会这么轻易喜欢一个人。”

“就是你才会。你太寂寞了,而且在我出生前好多年就一直一个人流浪,这就是所谓的极限啊。其实你想有人陪着想得要死,只是一直都不承认还拒绝与人接触。这次遇到的一定是甩都甩不掉的对象,你说要甩掉她其实根本做不到,因为你已经把她当成生命的一部分了!!别不承认了,虽然你实际上老得要命,但外表和心智都是未成年的小鬼罢了,姐姐一眼就看透你了哦。”

汉芙越说越起劲,不住地摇头晃脑自我陶醉。

我双眼一翻,正要反击回去时,一把针一样的嗓音突然从旁边插进来,说:“阿拉霍喜欢了谁啊?还是姐姐聪明,我还真看不出他是个恋童癖……难怪我们一直百般引诱,阿拉霍先生都只把我们当做空气呢!”

拉芙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整个身体紧紧地贴在我背上蠕动,说话时直向我耳边吹气。

我浑身一震,抖开拉芙坐到旁边的座位上,恶狠狠地威胁她们:“够了,婊子!我没有喜欢凡尼……”接着我开始历数凡尼的缺点,加油添醋描绘着我们吵架的细节。双胞胎姊妹回到了吧台后面,一边擦杯子一边兴致勃勃地听着。

“……就是这样。你说我可能喜欢她吗?”我豪迈地把清酒一饮而尽,作出总结陈词。可是她们听完后只是神秘地交换了个眼色。汉芙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我好一会儿,然后作出宣判:

“真是精彩的打情骂俏!”

而拉芙的话接踵而来:“你喜不喜欢我们不管,但你起码要好好对待人家女孩子呀!语气怎么可以那么恶劣?还丢下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找工作?!要温柔,要呵护!你必须尽快做点什么哄哄她开心,不然你等着完蛋吧。”

“赞成。”

我实在敌不过双胞胎的眼神攻势,她们把我看成了海参之类的软弱动物,只好一摊手。如果一定要做点什么,那就只好这样吧:“接下来几天我都会呆在这里弹琴……我想……我想预支一下薪水,足够我买两张剧团演出门票的薪水。”

双胞胎同时笑了,她们并没有听见接下来我轻声自语那一句:“……就当饯别礼吧。”

那天晚上,我回到飞龙亭后并没有去敲凡尼的房门,而是一头扑进自己的被窝里,辗转反侧。

从入城开始一直萦绕在心头的那股压抑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每次想到凡尼,每次想到那即将来临的分别,我就无比烦躁。为什么要烦躁呢?难道内心深处真的不舍得她?真的对她产生了某种可笑的感情?如果是一般女孩子还好,但偏偏是凡尼……

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我再次受到失眠的拜访。

第二天清晨,我忐忑不安地走到凡尼房门外,迫切又畏惧地渴望跟她谈一谈,至于要谈什么,就先交给神考虑吧。不过,任由我敲了半天门,里面都没有半点回音,就像……根本没有人在里面住过。

“那位小姐一早就出去了,说要去工作的地方,还要你别问她在哪打工呢。”路过的小杂工这样说,我苍白的脸上才恢复了血色。没办法了,只好等到今晚吧。

我去到剧团扎营的广场,买到不算好也不算坏的中段位置的票,了解到首演将在两天后的晚上举行后,我又回到森之人。由于惦记着凡尼,我在这天里弹错了六次音阶,晚上客潮一过就心急火燎地离开酒馆往飞龙亭跑。

然而,在前方等着我的还是失望。就像有一只超越一切的手在我们之间画下厚厚的神秘的界墙,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没见到凡尼了。我回来时她已经熟睡,蹲点守夜等她却终于熬不住倦意……时间慢慢流逝,我一步步走向崩溃的深渊。

转眼间已经到了公演前的下午,我在城内转了一圈又一圈,始终看不见凡尼的身影。其间我也打算过要放弃,但在盯着两张门票半晌后终于还是决定再尝试找一次。

“那位小姐刚才回来过,好像有事要找你哦,但不见你又走了。”同一个小杂工给了我最后一点希望。我化身最优秀的猎犬把旅馆附近街道的地皮翻了一次,但除了满地垃圾外一无所获。

回迁的候鸟在斜阳的余晖中排开阵式,失去所有信心的我放任双腿带着在街上徘徊。

像被上天捉弄一样,我的心意终究止步于我的手心,传递不到凡尼那里。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呢?我在叫你,你听到吗?

天空逐渐染上夜的颜色,百无聊赖的我无可奈何地往辛斯顿此刻最耀目的场所走去。城镇中央的广场上,矗立着一座色彩斑斓的巨大帐篷,像一朵超乎想象的食人花正啃食着无数鱼贯而入的猎物,而在四周卖力地派发传单做出最后宣传攻势的剧团工作人员则是迷惑旅人的妖精。

我从用过分开朗的音调说着“陈氏剧团年度力作重拳出击不容错过”的少年手中接过简介剧情的单张,随人流挤进食人花里面,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四周全是欢乐的海洋。在辛斯顿这样的偏僻之地,日常生活单调得像杯中的水,巡回剧团的到来就是足以比美祭典的大节日。帐篷里混杂着各种声音,小孩子的欢叫声,中年妇人的谈笑声,老爷爷的咳嗽声,酒鬼醉猫的吵架声,旁人不满的讨伐声,情人之间的低语声……我处在这一切的中心,犹如无处可逃的兽,与世隔绝的寂寞感就要把心中最后一份理智挤压出去。

彷徨,躁乱。我失了神地看着一旁的座位,脑海里不可避免地狂想着,将会有一个人高高兴兴地向我走来,重重地堵上空缺的座位,然后对我傻傻却温暖地笑。

室内的光消失又亮起,在排山倒海的掌声中,陈氏剧团粉墨登场。我无心看戏,依然眼都不眨盯着身旁的黑窟窿,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一般。然后忽然自嘲般想到,如果我把门票交到了凡尼手上,如果她欣然答应我的邀请,如果此刻她就在我身边……恐怕我也只能用无比别扭的姿态,手足无措、口不择言地度过一个拘谨的夜晚。说到底,自己还是太无能了。

“哦,老婆你看,女主角还真像我,你看她的嘴!”

“少臭美,你这糟老头才生不出那么可爱的女儿。”

邻座夫妇的对话猛然把漂浮的意识拉回体内,我一抬头往舞台上张望。看见了,终于看见了——

凡尼在起舞。虽身穿平民村姑的戏服,化着淡淡的妆容,却轻趁步,舞随腰,美如神话。

她露出灿烂的笑颜,如此温柔,如此让人感动。一时之间,整个帐篷的光芒好像都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就是这种感觉。我醉了,但比沉醉更清晰的感觉则是丧气。她能参与剧团演出的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还傻头傻脑地妄想跟凡尼一起看演出,那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我,只是想创造一些美好的回忆而已,但就连这点也做不到。

这种心灰意冷的情绪一直延续到戏剧落幕。我穿越重重人潮和剧组人员的阻拦,强硬地闯入后台,如愿以偿见到了为演出的大成功而笑容满面的凡尼。她也看见了我,远远地招呼着:“阿拉霍!这里,这里~~”接着一边靠近,一边向我伸出手。

不甘心。为什么只有她拥有心满意足的一夜?为什么我的所有心思都变得一文不值?

凡尼的手被甩开了。嘴巴毫无保留地喷吐出恶意:“为什么你会在这里?你在这里做什么啊?这几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就是躲在这种破地方跳那种烂舞吗?!”隐隐约约,我感到自己说了相当过分的话,但那巨大的失望和挫败感化成了叛逆的因子,让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上面那番话,然后丢下呆若木鸡的凡尼,头也不回地跑开。

一口气狂奔到飞龙亭的天台,头脑的热量随着汗水一同蒸发,我才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刚才做了让凡尼多么伤心的事,不禁猛打自己的脑袋后悔不已。但事到如今,我又应该怎么办呢?抱着双膝,我像个做错事不敢面对母亲的孩子,只能静静地躲在角落里。

我仰望星空,背后传来了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凡尼发出轻微的喘息,过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喊出我的名字。

“……阿拉霍。”

“抱歉,反正我就是太不亲切了。”一开口又说错话了。“抱歉”是我要表达的意思,但“反正”就不那么妥当了,听起来一点道歉的诚意都没有,反而……

“你到底在生什么气啊?!”

理所当然的结果,凡尼就快发飙了。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令你这么讨厌我?”

怎么会这样?大吵大叫咄咄逼人才是凡尼应该作出的反应。怎么会是这样近乎哀求的语气?

“刚开始跟你旅行的时候,我很开心……也许是开心过了头……你就觉得我是个只会胡闹的傻瓜……”

开心?跟我一起?

“你都不怎么跟我说话,我就想一定要让你也变得开朗起来,所以才装出那种天真烂漫的样子……告诉我,你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我……”

不,不是的!我迫切地要说些什么,但话都粘在喉咙一句都说不出来。

“我故意躲着你,不让你知道我在剧团,只是想要给你个惊喜……我以为你看了我的表演,至少……至少会称赞一下我,今后也会更加重视我……对不起……”

我一直都无视了凡尼的心情,一直都。

“我本来想在最后一刻给你门票的,但是怎么都找不到你,又不甘心让飞龙亭的人转交……本来以为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

原来如此。原来我们在做着同样的事……胸口莫名地涌现酥麻的痛感。

“所以说……阿拉霍你到底为什么生气啊?虽然你坐在那么多人中间,但还是看得到你……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奇迹啊……你来了,你真的来了……我的舞是为你跳的……第一次登台我好怕,但是只要将其他人当作萝卜,只看着你一个人……我真的已经做到最好啦……为什么啊!!”

从她的眼角淌下星星。

那美丽而悲伤的光芒,沉淀到内心深处,骨髓当中——胸膛燃烧起来!

“不是!”我连声音都哽咽了,“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没有哦!……错的是我,什么都没跟你说清楚。这个……我是在生自己的气,气自己没有把这个交给你……”我从衣兜中掏出被捏得皱巴巴的观剧门票,其中一张被剪了一个口,另一张还是完整的。我继续说:“想约你,但是……但是……我只是极度失望而已。对你说了过分了说话,对不起……对不起。”

近在咫尺,两种不同频率的呼吸声,窒息般纠缠。

凡尼的双手握着我的右手,我的右手握着一败涂地的门票。忽然,右手被拉着放到凡尼胸前。

脸红了。这次一定脸红了。那完整的温暖霎时让我失去了意识。

她如释重负的脸上,换上了安宁而放松的神情,闭上眼睛,双手保持合十的样子,宛如珍宝般护持着我的右手,这是标准的祈祷的姿势。

然后,凡尼把头靠到我的肩上。

“咦?”我发出半是惊慌半是喜悦的轻呼声。

凡尼还拖着哭泣的尾音,却无法掩饰语言底下的雀跃:“笨蛋,我们都是笨蛋……”接着猛然抬头,甜美的笑容明朗到没有一丝阴霾,“不过呢,为什么你会突然要约我啊?”

与她充盈着满满期待的晶红色双眼一接触,我连忙不好意思地假装对天台的盆栽发生了兴趣,结结巴巴地回答:“呃……那个……是生日啦!进城的时候你看到维拉先生一家时不知多失落,一定也是想庆祝生日吧?我不会猜错的!”

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

凡尼却是“哧”地笑出声来,轻轻地一下一下戳我的胸口:“该说你聪明好呢,还是说你白痴好呢?”说完,她一转身,调皮地把地上的石子踢得啪啪响。

她回避了这个问题,关于她那神秘的伤感到此依旧没有解答。但那时候的我沉浸在更意乱情迷的思绪中,对这根本没有兴趣。

“那么……看起来我要再送一份生日礼物了。”我说着,把某些东西撒向天空。

最初只有一点,混杂在星光中;渐渐,闪烁成无数流萤,闪着融融暖光;最后,终于化作轻柔的光雪,铺天盖地把我们都包裹在里面。

“啊,这个是热的!”凡尼伸出手去接住“雪”,惊喜地欢呼,“好神奇……好漂亮!”

“原谅我吧。”

“嗯,原谅你!”

她在光雪中旋转,清悦的笑声回响在天地之间。

用一点点象征着生命的魔力,换来你的笑容,原来是如此物有所值。旅程开始的话迟早会结束。但在那之前,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山盟海誓,但我至少还有你的手想要去温暖。

趁着凡尼不注意,我猛力拍打脑门,要将所有不合时宜的回忆赶走。

眼前突然闪过无数景象。

大德鲁伊的法杖直指无数张麻木的脸……冬日湖面一般的双眼飘洒泪花……族人死亡后安魂的挽歌……肯瑞托会议上我用颤抖的手签下契约……血红天幕污染了冬日湖面一般的明眸……

每一个场景都是离别的景色,每一张脸上都烙印着深深的痛苦。

为什么我认定将要与凡尼分别?为什么我认定那是不属于我们的未来?

如果她那投向贵族的悲戚目光、良好的教养还有标准的宫廷交际舞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入城前签的那份保证书上,紧贴在她名字之后的那个姓氏则是决定性的证据。

凡尼,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

终于写完了,由于排版问题,我就不贴出来了,只放出pdf版下载。为什么要pdf呢?这是为了保证每位读者都能看到我所用的字体,仅此而已。

至此,永恒的星光ES的上半部,伊利昂篇完结,总计字数14万。后记和解说都有剧透,请小心观看,同时其中的部分言论针对的乃是国内不接触轻小说(沉迷于起点)的一般人,在这里的诸位都了解轻小说,自然就不是我针对的对象了。

希望各位大神多多指点,为我接下来的下篇提点意见,感激不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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