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创造中的世界设定~
远古之前,宇宙的起点之前,只有虚无。
当虚无产生名为“虚无”的概念之时,无限就诞生了,而这个无限就是虚无的起点,其名为“混沌”。
混沌本身渴望存在的意识,是秩序之源,而秩序是世界之源。
从混沌之中生出最初的秩序,名为“时间”,时间为第一秩序,最初秩序,无想之秩序,只存在于“抽象”的意识之海中。
混沌的意识在接受了“时间”之后,诞生了第二秩序,被视为“意识之自觉”,其名为“因果”,因果是万物的法则,是物质的起点。
因果的诞生,使混沌产生了第三秩序“欲望”,欲望是从混沌中生出的最后秩序,终想之秩序,本身没有力量,但又可以产生极大的力量,欲望是万物之力。
在生出三大秩序之后,混沌本身的自觉已经脱离了混沌的逻辑,于是在三大秩序的作用之下,混沌不断瓦解,只剩下最纯粹的部分,最原始的部分,在虚无与无限的边界,分隔开了毁灭与创造的概念。
从此边界中,生出了支配这个宇宙的三大意志。
从虚无中诞生的“虚无的意志”,从无限中诞生的“终灭的意志”,从混沌之核中诞生的“物质的意志”。
三大秩序相互结合,产生了名为“空间”之存在。空间是“第一存在”,而产生空间的力量本身源于秩序之意识,所以“意识之海”是“最初存在”,“绝对存在”。
生出空间后,新的法则从中诞生,受到原始意志之一“物质的意志”干涉,物质开始诞生,而与意识之海交错的物质之中,开始生出名为“灵魂”之存在。
灵魂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而是存在自觉的结果。
因果支配物质与意识,但无法支配意识与物质间的奇妙存在,于是产生了名为“矛盾”之概念,矛盾并非从混沌中产生,但具有混沌的意识,成为了新的“秩序”。
矛盾是物质之力,矛盾是物质之法。
虽然因果是一切之法,但是无法突破矛盾的概念,这样就产生了超越名为“因果法”的第一法则的异常结果,这个结果就是“偶然”。偶然是非法的存在,只表现为力量。
存在之父是“空间”,而存在之母是“偶然”,两者相互的作用,诞生了名为“元素”的存在,也就是物质世界的基础。
元素从偶然中诞生,但遵从于“因果”,受到“偶然”之干涉。此为“预言”之条件。
最初之元素为“黑暗的意志”,黑暗受到欲望的支配,而产生了“光明的意志”,光明与黑暗的自觉,产生了名为“创造的意志”的存在。为了区别原始的意志,这三意志被视为“世界意志”。
偶然是自由的力量,在时间,空间,因果,欲望,矛盾,元素之中游荡,然后,无数的因子集合,产生了名为“地球”的世界所存在的宇宙,物质的宇宙,灵魂的聚集处。
支持地球存在的力量,是因果与偶然,从中产生的异常之力量,但究其本质,是意志的结果,因为意志的欲望,所以产生了这个世界,而种欲望就是地球存在的动机,在经过时间之后,变成了一个独自在外的意志。
“灵魂的意志”,就是支持地球存在的力量。而这一意志被之后诞生的名为“人类”的灵魂容器,称为“生命”。地球存在的意识包容了生命的开始与结束,其尽头是灵魂的意志,本身具有多层的自觉。
生命是偶然的奇迹。
最初的生命诞生于地球之前,是物质和灵魂的结果。本身具有意识和力量,但是不能产生法则,但可以利用和支配法则。最初的生命被视为“神”。
神是唯一的,因为偶然的存在具有唯一性。但神也是无限的,因为神的本源具有无限的特性。神的存在是矛盾的,神的存在是异常的,神的存在是非法的,神的存在是绝对的。
于是,在地球诞生的瞬间,神瓦解了。而瓦解之后的神的碎片依然具有力量,属于神的力量的残骸。这就是超越人类力量的力量的源头。
最初得到神之残骸的生命,无限接近于神,所以自称为“神”,也被称为“地上诸神”。地上诸神先于人类而生,所以都是非人类。
但是地上诸神也会消亡,自觉毁灭,受到因果的支配。视为无限的生命对其而言并没有意义,因为生命否决超越地球程度的灵魂容器存在,而选择的结果,是名为“人类”的存在的诞生,以及对世界的支配。
人类,是灵魂的意志支配地上诸神创造的结果,并非神的子民。
地上诸神彼此繁衍,生出血裔,此为非人并且拥有高度智慧与文明的灵魂容器之源,古老血脉的非人为神之子民。
地上诸神自觉消亡,其从“神”的残骸里得到的力量不会消失,所以被其他生命获得,产生异于人类的存在,同样强大超越人类,为神之后裔,同样是神的子民。
曾经有人类目睹地上诸神与非人的强大,在欲望的影响下,渴望其力量。
人类的力量为知识,无限的知识可以超越地上诸神,无限的掠夺知识,甚至窥探到原始的意志,因为人类是正常的存在,人类是合法的存在,人类是因果的存在。而人类的目的,是超越生命的存在。
拥有知识的人类,也想要成为神,获得“永生”与“不朽”。
使用知识,超越人类,接近于地上诸神的人类,被称为“仙人”。仙人是人类但也不是人类,仙人不会死亡,但可以被毁灭。仙人遵循存在的法则,仙人自觉存在的法则。
使用知识,超越人类,创造奇迹,改变下等法则,拥有非人力量的人类,被称为“魔人”。魔人是人类,但拥有力量,会死亡,也会毁灭。魔人不愿意遵循存在的法则,魔人也无法自觉存在的法则。
创造了非人类灵魂容器的魔人被称为“神人”。神人是禁忌的存在,神人是肮脏的存在,神人是罪恶的存在。
非人的力量等同与魔人,少数非人同时也是仙人。非人的目的是逃脱毁灭的尽头,非人天生拥有知识,但是非人无法支配知识。
知识,是生命创造的法则。来自生命的知识,是特权。
一万个人类中,只有一个人有机会接触“知识”,而一万个接触知识的人类中,只与一个可以支配知识,而一万个支配知识的人类中,只有一个可以超越人类,而一万个超越人类的人类中,只有一个可能成为“仙人”。
仙人的血裔更容易超越人类。相互自觉的情况下,吃掉仙人,就可以得到其力量与知识,让自己成为仙人。
超越人类者,是避世者与支配者。前者是幻想,后者是恐怖。超越人类者的自觉,被称为“印”,代表了生命与其他意志的“证实”与“真实”。
印是凡人的目的,不具有自觉性。印之产生,是偶然引导的自觉。
以上,为这个阳光明媚的世界的真实。名为科学的东西,不过是知识无限力量的残渣而已。科学以外的知识之力,被视为“不可能”被称为“魔法”或者“奇迹”,只要遵循存在的法则,就可以创造一切或者毁灭一切。
世界的基本法则是“因果律”。而魔法只需要遵从“基本法则”就可以了,这就是矛盾之力对因果的抗衡,这就是偶然产生的巨大力量,这就是生命最后的选择。违逆基本法则的事实,被称为“矛盾法之奇迹”。
原帖由 alexwoo3004 于 2008-6-23 17:48 发表

我只说一句,其他挖到一半的坑你准备怎么办?
当然是全部都要填埋的嘛~~
今天晚上应该就可以完成一篇了~~
还有~
吾人不可以研究设定的吗~
太奇妙了诶?
哲学是吾人的最爱啊~~银河在上~伟大的谢顿啊~~
原帖由 反叛的Zero冰 于 2008-6-23 18:11 发表

额……也许是我本身智商低的原因
LZ,解释一下您的“远古之前,宇宙的起点之前,只有虚无。当虚无产生名为“虚无”的概念之时,无限就诞生了,而这个无限就是虚无的起点,其名为“混沌”。”
既然是无限由虚无中诞 ...
虚无本身就是“不存在”“无意识”“无概念”,是极限的状态,和绝对的状态,是无法描述的东西。
但是“虚无”的概念出现的时候,就将其“无”的本质破坏掉了,在这种情况下,从“无”的破坏中生出的东西,必然就是“无限”,但这个“无限”本身最根本意义,是为了满足“虚无”的概念而生的。
虽然说“无限”是虚无的地点,但是也只在“无限”的概念诞生时有用,之后,这个概念的具体形象就可以感知了,又无限组成的无秩序,本身就是“混沌”。
混沌的状态是可以描述的东西,并非虚无,本身是可以视为“1”的。
从虚无到虚无的概念出现,这就是“自觉”,但是这种自觉本身是包含了“不自觉”的结果,就是意识的诞生。
但是意识本身是属于“混沌”的部分,所以,虽然可以将其抽象出来,成为所谓“意识之海”的混沌物。
因为意识的存在,所以混沌可以生出秩序来,这是自觉的结果。
意识的秩序化可以产生时间,就是时间的概念和存在。而时间的诞生,就使因果成为必然,所以因果也可以从中诞生。而因果的诞生,就可以使混沌产生秩序的意识的自觉而生出欲望,这样强大的力量必然成为秩序的部分。
所谓欲望的秩序,是指推动的原因,根源的动机。
三大秩序都是不可名状的存在,是混沌的尽头。
因为秩序本身无法接受混沌,混沌本身也无法接受秩序。
所以秩序的存在必然瓦解混沌。但是混沌的存在本身是绝对的,是无限的,所以不可能完全毁灭。所以会成为类似“奇点”的终结。
作为终结的混沌之核,必然划分“虚无”与“无限”,成为“不可测”的存在。而因为其不可测的本性以及占据了支配地位的秩序的作用,从其中必然有新的东西产生,具有开辟的属性,也就是“意志”,并非意识,不具有自觉性。
虚无本身是虚无的,即使要产生欲望,经历时间,到最后的结果也依然是“虚无”,所以是“虚无的意志”
无限本身是无限的概念,产生欲望,经历时间,到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毁灭,这就是无限所缺乏的存在,也就是“终灭的意志”
而混沌本身,虽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点,但是仍然是绝对的存在,其结果不会改变会是物质,所以可视为“物质的意志”
而三大秩序相互作用,之后就要让自己的存在得到具化,终于的结果是出现“空间”的概念,但是空间本身不是秩序,因为空间是结果,是存在,是秩序生出的存在,所以是“第一存在”。空间并不是“绝对”的,而且当空间的存在诞生以后,就可以发现与其具象的存在相对应的“抽象的存在”,这样的话,在因果的影响之下,从混沌诞生时产生的“意识”就成为了“最初”的存在,其存在是绝对的。
原帖由 魔馍 于 2008-6-23 20:10 发表

清楚多了呢……这个“意识”好象包含“物质的运动”还有“对本身的存在确认”呢,然后由“运动的相对过程”中感知出“时间差”来呢……
还有“自觉”可以理解为“内部相互矛盾”的结果吗?逻辑运动使因果成为必然? ...
理解很正确诶~~
因为欲望是具有指向性的所以必然是秩序的结果
虽然说欲望是动机~但是如果没有因果的概念的话就不可能理解其存在而相对的~~如果没有时间的秩序~因果也就不存在~
先有因后有果的~~先后~本身就是时间的结论~~
所以秩序的首先必定是时间而之后必然产生基本的因果~~并且通过因果的意义~发现欲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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