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卷
孤單一人的異世界攻略 life.2 最強迷宮皇也是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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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之國度×天使動漫錄入組
作者:五示正司
插畫:ぶーた
譯者:徐維星
圖源:ファントムハウ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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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邊緣」高中生‧遙和全班同學一起被召喚到異世界。他在奧姆伊鎮與同學重逢後,覺得自己被人瞧不起,於是前往據說有提升好感度道具的迷宮。遙不顧擔心他的同學們制止,深入探索的結果是──中了迷宮裡的陷阱,掉到無人踏足過的最底層!?
同班同學們為了盡早救出遙,發揮外掛能力闖蕩迷宮。另一方面,遙與沉眠於迷宮最底層的傳說存在‧迷宮皇相互對峙。面對能力值無法鑑定、擁有最高階技能的迷宮皇,遙即將束手無策地敗北──沒想到他卻使出了奇招!?最強邊緣人的異世界攻略譚,第二集!
作者簡介
五示正司
這本續集是我第二次進行出書的工作,第一集的截稿日是在聖誕夜,第二集則是在黃金週。我向編輯大喊「你到底為什麼會認為我那天在家閒著沒事!」……然後順利交稿了,此時此刻正為了這個事實感到悲哀。
畫師簡介
ぶーた
非常感謝您拿起第二集!
最近迎來了新的家人(貓)。
我會為了這孩子活下去……




CONTENTS
熟知高中男生的習性與本能,巧妙佈下孔明陷阱的人是梅莉梅莉?
為何我的好感度會踏上行商之旅呢?
因為話說得太長,我烤了魚塗上醬油,這樣就被判有罪?
那麼多咚喀咚喀的東西跳出來,一般來說都會以為那是達人吧?
明明是因為流行才買的,卻要對流行的起源說教嗎?
要是雜貨店有賣愛、勇氣與友情,我會被嚇到。
無論是多大的問題,只要避開閃躲鑽漏洞欺瞞就能解決。
至今曾打破這種蠻橫不合理的事物唯有甜食!
到底想和被殺光的狗頭人說什麼心裡話呢?
那是異世界的治水管理問題吧?
這明明是少見的優良物件,大家卻很不滿?
我還以為是迷宮陷阱,原來是心理陷阱,得開發流星才行。
中了陷阱的我明明就是悲劇,不知為何有種在某處被當成喜劇的感覺。
短暫而微渺的幽微之間。
要來接我的話,把宅宅或笨蛋們透過洞穴宅配過來就好啦?
沒想到會在異世界碰上十七歳問題,然而太認真思考就輸了吧。
如果是墜落無效或防止墜落之類的效果,連我也超想要的。
我用垂直思考將平面思考變成立體思考,結果被瞪了。
邊走邊滾明明就很辛苦,卻沒人理解我的辛勞。
如果下一集開始是白銀的騎士,我好像就沒有機會出場了。
原本那個世界的人全都是這副樣子,大概吧?
關於異世界的宗教問題,對老頭說教應該就能解決了。
我一直覺得有人在某個地方貶低我,這是為什麼呢?
得拚上性命才能抵達、回程身體一定會冷掉的秘密溫泉,會有人想泡嗎?
我明明是在拚命翻滾,卻被認為只有滾來滾去而已,真令人不爽。
雖然不知道是什麼種族,但我不想要一邊耳朵被拉長,兩耳也不要。
我後來說既然是狗,那就把醋、大蒜、辣椒之類的混合成粉末,朝牠們扔過去不就好了?結果被迫跪坐。
既然重視順序、步驟與進程,就別讓我掉下去啊。
惡魔是會誆騙人、利用別人弱點的狡猾傢伙,因為牠竟敢試圖對我的好感度下手。
把鎖鏈換成尖刺來展現個性,感覺兩種都裝會比較強喔。
我覺得精神層面的還可以,物理層面的就不太對了。
大家應該多吃點魚喔,就是因為鈣質不足才會這麼愛生氣。
既然是同伴,排擠牠就太可憐了,要一樣喔。
說不定使魔的差異會讓好感度產生巨大的落差?
異世界的人太依賴技能了,不明白基本性能的重要性。
考量後說不定會比霸凌更慘烈,但好像不是這樣。
我覺得有些東西單獨來看還能容許,但絕對不能搭在一起。
我覺得笑著迎接和生氣說教這兩件事似是而非。
人族可是很脆弱的,毫無防備地現身會很危險。
看來不該讓笨蛋與大家會合,都被傳染了。
不認真戰鬥會被罵,但認真戰鬥又會被挑毛病。
以前的偉人說過的話是有道理的。
100層的樓梯特別長,爬起來很辛苦,卻沒有人理解我。
不管怎麼想,明明是問題問得不好,回答後卻變成是我的錯。
又跳又踩的,貴族的規矩還真難懂。
可是我在鎮上賣東西時,被誹謗是要捲走所有現金耶?
被蘑菇弄壞的重度蘑菇成癮者,我認為用回復菇也沒救了。
蒸麵包和水果蛋糕,妳們之前都吃得很開心吧?這已經超越瑪麗王后囉?
那東西已經從記憶與歷史之中刪除了,是Re:REMEMBER!
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那三個諸葛亮會變成高級職業嗎?
沒想到會在異世界被三倍速的說法嗆,原來我是一般型!?
即使搭話也沒有回應的屍體,眼睛變成叉叉了。
因為是骸骨,所以霧氣和聖光都不用做事也沒關係的樣子。
叫一個高中男生放棄高中男生的部分,不就變成退學了嗎?
感覺非常舒服,雖然不知道是哪裡舒服,但絕對會很舒服。
既然不可能有這種偶然,那就是必然,所以不是我的錯。
後記
特典小冊子
在昏暗的地底,對方想必一直是孤單一人吧──嗯,是邊緣人同伴。
那道身影披著由無盡漆黑構成的黑闇,持劍佇立的姿態看起來極為強悍。純粹的最強、純粹的強大,其強度並非來自於外掛(能力),而是真實實力強到堪稱外掛(最強)的境地。骷髏的眼窩在虛幻的黑暗中閃動,被無限的時光所囚禁的騎士與我毫不間斷地砍向彼此。我斬開有如怨念般的黑闇,盯著漆黑的眼窩,並在兵刃交擊的風暴中不斷與對方互換斬擊。
都是因為充滿惡意的假情報,害我體驗到與鬼神奮戰的地獄滋味,那可不是懸崖啊!
劍刃亂舞──永不終結的時光被分解打碎,徒留永恆流轉不止。受到壓縮、持續加速的意識超越了時間,跳著狂亂的劍舞。接連不斷的瞬間宛如靜止一般,時間在無限交疊之下凝聚至極限。我凝視著這股洪流,綜觀全局並檢視剎那,找出一絲可能性,並將一切的可能性投入其中,全心全意地揮劍。
毫無常識又惡毒的建築標準根本就是個大麻煩,還引起大騷動害我成了大忙人,根本就是洞穴!?
黑闇淡化消逝,我的身體也逐漸崩潰,每當我斬開有如詛咒般進行侵蝕的黑闇,骷髏的眼窩便會凝視我的眼睛。在無止盡加速的思考速度之下,我的意識腐朽碎散,並將纏繞於骷髏、充斥著邪念的黑闇削落,留下一點靈光。嗯,我應付不了這具骷髏的斬擊。
對於全面悖離常識,又身處於被害者立場的我而言,或許不該尋求徹底符合常識的應對方法。異世界還真是令人困擾。
骷髏的劍速快得只能見到閃光,看清的同時便已終結,因此我在被砍之前識破、打掉對方的攻擊……無限的連擊亂舞永無止境,也找不到喘息的時機!
唯獨思考控制著身體活動。輝煌的閃光讓身體能力、招式和實力都變得毫無意義,我將思考速度維持在不斷加速的極限,唯有精神能將瞬間延伸為永恆。
這甚至算不上戰鬥,不可能存在勝算。雙方在奇蹟般的時間之中相互斬殺,在沒有終點的永遠之間,無限加速的意識於剎那的永恆裡迎向有限。
嗯,我終於理解了。哎呀,明明差點被斬殺,我還疑惑自己怎麼沒被殺死。現在終於瞭解箇中原因,那就是偶然的好運、強運、豪運,突破極限的神運。
這是理所當然的事,運氣好是我引以為傲的長處。
我不可能打得過對方,彼此的戰鬥技巧有著絕望的差距。
要我回擊劍招?對方所在的速度領域可是遙遠得令人絕望喔?
我不斷以無心的狀態揮劍,因此才能理解,答案一直都在霧中。
那具骷髏一直獨自待在此處,一直等著終結之日。
牠深信並等待著,終結之時總有一天會在某個時刻來臨。牠等著有朝一日前來殺死黑闇與自己的人──一直獨自待在昏暗的地底。
昏暗且空無一物、空無一人,彷彿要被孤獨壓垮,一直獨自待在無聊苦悶的地底……感覺很閒的樣子!?
所以我揮出了劍──應該說斬出──削去多餘的動作,剜除礙事的身體抵抗。既然人體能夠發揮的速度跟不上對方的動作,那就用技能強行讓身體動起來。強硬地操控、強制地運作,再怎麼勉強也要堅持斬出。既已決定要斬,就算辦不到也要斬!連辦不到這點也一同斬斷!!
因為對方在等待啊。在沒有人會造訪的地底,永不放棄地抵抗命運……那麼我也要乾脆地拋棄辦不到、不可能、不存在的法則,連放棄的念頭也一併斬斷!
辦不到也要斬、勉強斬下、連同辦不到一起斬,這樣的話無論任何事物應該都能斬斷!
因為高中男生正值容易斬斷的年紀,答案只存在於斬斷之後……所以再怎麼勉強都要斬,斬了之後再慢慢思考困難的問題吧!
現在不曉得對錯也沒關係,再說答案之後就會揭曉了……像是打完分數的答案卷?唯有這東西,我始終不想面對啊!?
熟知高中男生的習性與本能,巧妙佈下孔明陷阱的人是梅莉梅莉?
第25天 早上 奧姆伊公會
過去有無數書籍(輕小說)記載,異世界充滿著夢想、冒險與浪漫吧?
然而即使是在異世界,現實依然殘酷且毫無夢想與希望,反而充斥著冤罪與說教!雖然有魔法也有魔物,但威脅大半來自於說教。
結果,我從洞窟筋疲力盡地回到城鎮後,不只被門衛罵,班長也邊哭邊罵,所有女生還召開整晚的說教大會IN異世界,害我超睏的!
我和那位某某同學戰鬥時留下的傷勢還沒完全恢復,但在旅店休息時,回來的女學生又開起Re說教大會,感覺陷入了無限輪迴的世界,實在太慘了。
「好累&好睏!是說我沒有零用錢,如果待在鎮上又沒錢就無事可做了?那麼,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沒錢就只能去賺了,可是異世界的現實極為殘酷。
「為什麼每天、每次來的時候,委託都毫無變化啊?這個公會負責告示板的神秘人物也太混了,至今別說登場,而是根本沒在工作吧?做的事比尼特還少吧?我沒錢了耶,沒有零用錢了耶,能賺大錢的好委託要什麼時候才會出現?我一攫千金的機會到底在哪裡?」
說教似乎永遠不會結束,我要是待在旅店,現在應該還在挨罵。因此我逃了出來,然而……令人驚愕的事發生了!告示板一點也沒變!?
「說真的,你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肯偷偷摸摸地來接委託?能賺錢的委託是屬於冒險者的,你沒有成為冒險者吧?為什麼還要來這裡!?真是的……你之前去哪裡了?大家都很擔心你呢。」
好久沒看到櫃檯班長翻白眼了,這麼說來昨天沒有補充白眼成分呢……我是真的被狠瞪了!?真奇怪,從平常的所有行為來看,我應該沒做錯事才對啊?
難、難道說,我錯在不該活著回來!?不,我認真希望不是這個原因。對了,是伴手禮嗎!?
一定是錯在沒帶伴手禮回來,不提升好感度的話,我的生命真的會有危險!比起魔物,我更有可能被說教給殺了!
「唔──錢有沒有被藏在哪裡呢?」
「遺失的話姑且不論,請不要把藏起來的錢搶走!這根本是盜賊才有的想法,你說的話跟冒險者公會完全無關,只是犯罪預告而已!」
嗯,這表情是白眼沒錯,跟一邊哭一邊狠瞪不同,這才叫白眼,是待在洞窟享受不到的事物。雖然很想睡,但回旅店會被罵,在鎮上又賺不到錢。
宅宅們一如既往地宅來宅去,完全派不上用場,根本不會看氣氛做事,需要他們的時候就跟空氣一樣毫無存在感!
笨蛋們則是在熟睡,因為是笨蛋。
他們也太笨了吧?明明差點死掉,手腳被扭斷還勉強存活,雖然靠著藥水長回手腳,但仍然遍體鱗傷地出發……一直奔跑到了這座城鎮。
聽說他們不眠不休地連夜趕路,啃著HP菇跑到城鎮……然後倒在大門前,被門衛抓了起來。
嗯,真的很笨吧?無庸置疑,他們比任何人更像可疑人士啊!?
就算趕來城鎮也無濟於事,而且他們明明很清楚這點。再說都快掛了就別用跑的啊!身體根本完全沒恢復嘛!
正當我無處可去又身無分文,帶著哀愁的情緒在街上遊蕩時,突然看到曾幾何時見過的可愛女僕在對我揮手?她在向我招手!?我、我終於能做高中男生夢寐以求的各種事情……我被抓起來了?
我突然被一隊士兵大叔包圍了!請換成一群女僕好嗎?這絕對是惡毒的孔明陷阱,竟然反過來利用高中男生看到漂亮大姊姊招手就會忍不住靠過去的習性,孔明恐怖如斯。呃,是孔明小姐(梅莉梅莉)?
「我本來還懷疑能不能抓到你,但為何這麼輕易就抓到了?之前明明找也找不到……為什麼你每次都會被女僕吸引過來?這是怎樣!?」
「哎呀,因為她在揮手?她對我招手了?」
漂亮的女僕在揮手耶,正常人都會過去吧?
「要是換成士兵揮手,你早就逃跑了吧!」
這個嘛……當然會逃囉,畢竟是大叔。沒錯,正常人都會逃跑吧?
「還有,請不要擺出一副不認識我的表情,我是梅莉艾爾,通行書上也有寫!既不是梅莉咩莉也不是梅莉梅莉!是梅莉艾爾!」
「咦咦?可是妳媽姆莉姆莉也說自己是『梅莉咩爾的母親』耶?」
「……連母親都不記得我的名字……啊……就叫我梅莉梅莉吧……乾脆叫梅莉什麼的就好了……」
大小姐哭了。為何我被管家罵了?就說請換成女僕來罵……不,沒事。
「你救了爸爸媽媽之後,他們想向你道謝,一直在找你。但不曉得你是不在、逃跑還是躲起來了,遲遲找不到人,所以我今天試著設下陷阱……原來你在啊?」
「不,我昨晚,應該說深夜才回來,可是大門關著進不來……進來之後就被門衛抓了?是說既然要抓就放我進來啊!」
她怎麼了,兩手放在面前緊緊握拳,而且還在顫抖?
「唔唔……咳嗯!總、總之我要說的是道謝的事。不僅是我,身為領主的父親與我的母親也承蒙您的搭救,我為此致以誠摯的感謝。父母現在有事不在城鎮,由我代替他們送上謝禮……欸,你有在聽嗎?真的嗎?真的在聽嗎?獎賞微薄不成敬意,還請笑納。」
她重新振作了?而我拿到一筆數量不小的金錢,也就是說,幫助被襲擊的馬車更能賺到錢?
「妳爸媽會不會在出外辦事的路上被襲擊?差不多了嗎?」
「怎麼可能每次外出都會被襲擊啦!差不多是怎樣,你在期待什麼!?策畫襲擊的主謀貴族已經被抓起來,而且我們獲得藥物還增加了護衛,可以說是安全無虞。」
看來他們不會再被襲擊,所以我拿不到錢了。
之前馬車遭遇襲擊時,護衛的實力其實很強,只是對毒刃毫無防備……既然他們準備了大量的藥,應該說解毒菇,就算被襲擊也沒問題吧。不過我賺不到錢耶?
我的好感度至今仍在遙遠的彼方……簡單來說就是買不起『費洛蒙的戒指』!總之錢是拿到了,於是我在鎮上閒晃。
我在大街上走了一段路,進入一間原本應該是武器店,但不知不覺變成棍棒專賣店的地方。
這間店的店長大叔明明是鍛冶師……這樣好嗎?
「大叔?我撿到了哥布林隊長的棍棒,你要買嗎?」
我給大叔看了棍棒後,他就衝進店舖拿出錢袋,真好搞定。
「這些錢給你,能買多少就賣我多少!!喂,你為什麼能夠隨便撿到這種東西啊!?」
說來話長,這是個悲傷的故事,發生在深邃的森林裡、充滿了令人驚異的謎團。
「沒有啦,就我撞到對方,造成意外死亡?然後棍棒掉在地上,我就撿起來了。大概是這樣?」
「……說得好像棍棒掉在地上跟你沒關係一樣……你殺了牠吧?別說沒關係,你就是殺死牠的犯人吧?」
因為人家正在墜落,牠卻舉著棍棒衝過來,也太笨了吧?這絕對不是我的錯喔?沒錯,這是意外。
「呃,這個嘛……總之就是掉在地上?」
大叔嘴裡不停地碎碎唸,同時鑑定著棍棒。據說棍棒在地方的太太之間大熱賣……說不定這座城鎮已經沒救了。
其實我還有哥布林王和皇帝的棍棒,但這間店好像會因此破產,所以我沒告訴老闆。原因就是這座城鎮不知為何有著恐怖的風俗,只要店快破產了,就會把錯推到我頭上!真受不了這個充斥冤罪的城鎮。
遺憾的是,雜貨店大姊仍然沒有擺脫蘑菇毒癮,看來她的毒癮比我想的還要重,或許已經沒救了?
她不斷渴求著蘑菇,回復菇的毒癮要怎麼樣才能恢復呢?
「你有蘑菇對吧!我能買多少你就賣多少,再多我都要買!」
「想要蘑菇的話,幫我找來米不就好了嗎?」
我太想吃米飯了,忍不住模仿瑪麗王后,結果大姊真的哭了!嗯,她還莫名抱住我的下半身不放,因為太難堪了,我只好收下現金和水果乾,把蘑菇賣給她。
接著大姊開始邊哭邊用臉頰磨蹭粗大的蘑菇……這已經是末期症狀了吧?不過說真的,這畫面糟糕透頂,希望她可以停下來!
可疑的旅行商人則是尚未回到這座城鎮的樣子,我的好感度也回不來了。費洛蒙沒有回來……哪裡都找不到。
好了,班長等人正在攻略迷宮,似乎已經向公會提出申請,所以不得不去。因此直到晚上為止是安全的時間,但她們晚上就會回來!沒錯,宛如海嘯的說教和怒吼將再度來襲!
只能賄賂了。我在洞窟時為了打發時間而做過餅乾,因為沒找到奶油,味道不上不下的,但我餵旅店的招牌女孩試吃後,她很高興的樣子?嗯,她手舞足蹈地跳起神秘的舞蹈……那是喜悅之舞嗎?
砂糖在這個鎮上依然很貴重,因此市面上找不到甜食。既然有水果乾,做個水果蛋糕或許能夠減少被罵的機會。話說她們回來之後,繼續展開說教的危險性高得無比又無情,而且我是逃出來的,更危險了!
這次我一定是錯在沒帶伴手禮回來,敵人的掉落物只有武器或裝備之類!這肯定就是我被罵的原因,也就是說都怪那個某某同學沒帶甜點,害我蒙受不白之冤。沒錯,不然我回到城鎮後怎麼會被罵得這麼凶?
看來某某同學他們留下的武器不能用來賄賂,女高中生果然還是喜歡甜食。照這樣下去,女生們遲早會召喚隊長過來……再來一組!
於是我決定烤個水果蛋糕,少了奶油感覺會變得很像甜麵包,但我說是水果蛋糕就是水果蛋糕。
我借用旅店的廚房製作水果蛋糕,已經答應招牌女孩會分她一些了,因此廚房在收買之下被我包場。
麵粉、水果乾和奶類都準備好了,問題在於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奶,總之是某種奶類。要是失敗變成麵包,只要當成蒸麵包沾上砂糖應該就能蒙混過關!沒錯,甜就是正義!!
總而言之,現在除了笨蛋們之外,所有人都進入了迷宮,晚上才會回來,回來之後又會對我進行說教。沒錯,我必須在那之前做好水果蛋糕!
要跟時間賽跑,我只能用水果蛋糕證明自己沒有做錯了!因為我真的沒錯!!
實際上我的衣服和裝備都毫無破損,傷勢也靠蘑菇藥水恢復了……然而,我的身體其實千瘡百孔。
嗯,最致命的是最後飛回城鎮……墜落的傷害。嗯,當時我還陷入了瀕死狀態呢!不顧一切地起飛後才想起自己沒辦法著陸,當我沉浸於回憶與感慨時,墜落之勢已經無可挽回了。
總之我傷得很重,還沒睡覺,卻要為了避免被罵而繼續製作水果蛋糕……這太沒道理了。
為了洗清冤罪,我就像是要證明自己沒錯一般不斷撒著麵粉;叫著「這是怎樣」並攪拌起泡,一邊鬧彆扭抱怨一邊揉捏麵團,然後靜置醒麵……是說笨蛋們明明就在睡覺!蒸烤麵團……宅宅們的頭也烤一下好了?為何不救我?他們不是說我到了城鎮就要報恩嗎?我來的時候他們不在,回到城鎮後也不救我脫離說教大會,給我看氣氛做事啊!我拍打麵團讓空氣進入起泡。為什麼只有我要這麼勤奮工作?我可是『尼特』耶……從稱號來說。
蛋糕烤好了,時間也勉強趕上。
「我們回來了……咦,好香的味道!?」
「啊啊啊啊啊啊──!是蛋糕!?」
「「「嗚哇,看起來好好吃!水果蛋糕萬歲!!」」」
贏了──女生們渾然忘我,連說教也忘了,嘴裡咬著類似蒸麵包的假水果蛋糕。她們就像在對假蛋糕說「我要把你整顆頭咬下來」一般,以驚人的氣勢大口咬下!
勝利,這是完全的勝利!可以說是壓倒性勝利吧。我贏得了無罪判定,果然是冤罪!要是每次都被冤枉,我應該會變成巖窟王,畢竟我住在洞窟裡?嗯,該向誰復仇呢?總之先找上宅宅們吧。
室內充滿了咀嚼的聲音,還有女生邊哭邊吃。有人默默啃著蛋糕,連同眼淚一起吞下。嗯,早知道先切開就好了,我把整塊蛋糕放在桌子正中央,她們那激動的吃相就像展開了一場死亡遊戲。
不知為何大家都在哭,同時也在笑……我沒放蘑菇進去,難道蛋糕裡面還有別的危險成分嗎?大家莫名地帶著笑容哭泣……好像很不妙?
接著來到晚餐時間,大家一如既往地吵鬧,再加上笨蛋們也下樓了,對話變得一片混沌,已經沒人知道究竟在聊什麼了吧,我也不曉得。不只搞不懂誰在說什麼,連名字也不認識?
最後所有人輪流去洗澡,一直吵到深夜,真是一群吵吵鬧鬧的傢伙。
班長還是一樣離我很近,婊子們在背後施加壓力,體育組鬧個不停,招牌女孩慌慌張張,笨蛋黏著我說蠢話,宅宅們無視對話宅來宅去,副班長A不時瞪我一眼,副班長C到處被人餵食,副班長B依舊……晃、晃動著!?呃……沒、沒有啦,我什麼都沒在看喔?
為何大家要一起瞪我!?為何突然沉默不語?翻白眼的人變多了……白眼會傳染嗎!
可惜,如果是十二人就會成為「二十四個白眼」之類的經典名作了。四十顆白眼的話,視線裡蘊含的殺意和破壞力實在太高了!
不知為何連招牌女孩都被傳染了白眼,四十二個白眼?大家真是一點也沒變,又吵又鬧囉嗦個不停,都已經高二了還給人添麻煩。受不了,這些人也該學會一般的社會常識了吧?
如此這般,夜深後我總算回到房間,就像昏厥一樣睡死。應該說我覺得自己確實昏過去了……真的很累耶。
為何我的好感度會踏上行商之旅呢?
第26天 早上 奧姆伊路上
好疲倦,不只提不起勁還睡眠不足,想睡但被叫起來了……好疲倦啊,我可是辛苦的高中男生,都沒人來慰勞我嗎?
大家因為曾向公會申請攻略迷宮,這三天必須進入迷宮才行。我則是Lv11還不能成為冒險者,所以待在城鎮。身為尼特兼家裡蹲兼邊緣人,這是適當且正確的判斷。
我不能回洞窟去住嗎?待在這裡不知為何好像有種每天都會被罵的感覺。我明明沒做錯事,真是奇哉怪也?
我現在還滿有錢的,仔細一數有超過五十萬埃勒。既然變回有錢人了,等等去嘲笑招牌庶民吧。
雖然沒有零用錢,但我靠著家庭代工一點一滴地牟取暴利、一心一意地累積財富、汲汲營營地經營生意!不過零用錢已經拿去付積欠的住宿費了,這筆錢要是被發現一定會被沒收!而且我積欠住宿費的事曝光了,所以肯定會被沒收,只能在被沒收之前花掉這筆錢了!
然而可疑的旅行商人今天也沒有回來,好感度和費洛蒙的戒指也沒有回來。
我的好感度到底去了哪裡呢?究竟什麼時候才會提升呢?一定是因為好感度的緣故,我才會明明什麼也沒做,卻每天都被罵。旅行商人,你給我用更快的速度巡迴行商啦!
雜貨店也沒有新商品,更沒有米。我已經告訴大姊有一道名為蘑菇炊飯的究極料理,她應該會拚命尋找吧。她已經完全蘑菇成癮了。
武器店,應該說棍棒店似乎賺了不少錢,生意興隆。太太們買得很起勁喔?嗯,這座城鎮說不定沒救了。
我逛遍了各個店舖,但沒有找到吸引人的商品,晚上也沒有可疑的店,異世界裡大人的店到底在什麼地方?
好無聊喔,要不要偷偷去迷宮呢?
迷宮在規定上只有冒險者能夠進入,但偷偷進去應該沒問題吧。感覺迷宮很好玩,據說真的會有寶箱?
不知為何,宅宅們說「遙同學進了迷宮的話,會從懸崖掉到最底層,變得下落不明」,用莫名的理由駁回我的想法。
不,我又不會在迷宮裡面飛行,怎麼會掉下去?天花板很低耶。
反正去外面也只是打打哥布林和狗頭人,再說哥布林皇帝和狗頭人王對我造成了精神性外傷(心理創傷),我現在不想遇到牠們!
牠們太可怕了,之前是我的腦袋變得有點怪怪的,我不會再幹這種事了。虧我還能活著回來!頭差點就真的被咬下來了!我已經不想再跟牠們打了。
身軀龐大的野獸張著巨嘴咬向自己的頭,即使避開也會留下精神性外傷(心理創傷),沒避開就會因頭部外傷而被咬死。
而且我討厭哥布林王的國王遊戲,或許這是最令人討厭的!?
因為只有我不是國王,根本從頭輸到尾!?由王來玩國王遊戲,說「國王是誰呢?」,就是你們啊!犯規啦!
好了,我已經充分享受過櫃檯班長大人早上的白眼,雷打不動的告示板委託也依然沒有任何變化。
話說回來,那個公會到現在都還沒有人會跟我對上視線?就算從正面看著對方的臉,視線也完全對不上?真是個不解之謎。
總之還是去外面看看吧,說不定今天也有馬車遭受襲擊,救了對方就能拿到禮金。
靠近森林的平原地帶,溫柔的風撫過草地,一片安穩祥和。連一隻零用錢都沒出現,也沒有一台馬車受到襲擊。
哎,我現在也不需要什麼東西,因為我的戲分已經結束了,連裝備也不需要。
當然了,有好東西我還是會買,就跟玩RPG一樣買下去,畢竟我是高中男生嘛。但我不想與強悍的魔物戰鬥,這樣的話裝備已經夠用了?
總覺得……好和平。算了,好不容易迎來和平,這種日子也不錯吧。
「呃,我才剛說完,你給我看一下氣氛啦!閉嘴配合氣氛去死!!」
不知為何,我朝森林走了一會兒,歐克就衝了出來。不是臉長得像歐克的人,而是真的歐克。算了,無所謂,反正我分不出差異!
「這些傢伙是聽說某某城鎮很受魔物歡迎,信以為真過來的?情報弱者?再說歐克是從哪裡打聽情報的?是因為梅莉梅莉小姐的宣傳嗎?難道她在森林裡放了招牌!?」
哥布林和狗頭人都是呼朋引伴而來,這是知名的爆買旅遊行程嗎?我該跟上這股風潮?呃,就算想跟也會被襲擊啊。竟然要拒絕參加行程,因為我是邊緣人!?
我毆打著哥布林,也毆打狗頭人,偶爾毆打歐克。這是什麼打魔物遊戲?
這是神秘的異世界遊戲系列嗎?但我不想玩國王遊戲!哥布林王絕對絕對不要出現喔!我是說真的,不是在做節目效果喔!!
狗頭人王也不要來,來的話我就要叫婊子打!我也很怕她們……我說真的。
…………話說回來,這個打魔物遊戲要玩到什麼時候?到底要持續打幾個小時才會結束(破關)?有獎品嗎?如果獎品是費洛蒙的戒指,那我一定要破關!!儘管來吧,你們這群好感度,我要把你們全部變成好感度!
…………是說天已經開始黑了,我肚子餓了耶?不能暫停或存檔嗎?現在是該回家的時間囉?不過按照這個道理,我也得回森林才行。
…………唉──……到底要什麼時候才會結束!這是什麼遊戲,※魔物之達人嗎?要持續打幾個小時才會結束(破關)?有獎品嗎?如果獎品是米,那我一定要破關!!儘管來吧,你們這群飯糰,我要把你們全部捏成一團!(譯註:影射著名節奏遊戲《太鼓之達人》。)
…………嗚哇!天色已經全黑了?老實說我餓到途中就忍不住啃了蘑菇!這裡明明是在城鎮旁邊耶?哦,終於結束了?玩到結局了?獎品是什麼?
「咦~?配合一下氣氛好嗎?最後的部分太麻煩的話根本就是垃圾遊戲啊!你幹嘛還要跳出來?既然夥伴全滅了就回去啊,這時就該看一下氣氛才對嘛。」
最後一隻是歐克王,Lv34,HP高達327,雖然比哥布林皇帝還要弱,可是……打這隻一定會花很多時間吧?
「我說真的,都這麼晚了,我肚子也餓了,現在才出現歐克王是怎樣?這絕對會變成拖時間的戰鬥吧?想餓死我嗎?是這種戰術?我可以去吃個晚餐嗎?我馬上回來,真的,只要一下下,很快就回來!」
看樣子行不通,太糟糕了,對方不會看氣氛,跟宅宅一樣。就算出現宅宅王我也不會被嚇到。話說回來,為何非要打死牠不可?超麻煩的耶。
我打死牠了,徹底撲殺(Complete),殺得一乾二淨!可是沒有人提供獎品,我被騙了?都這麼努力不懈地毆打了,為了避免用魔法之後被說無效,我一直是用打的耶!?沒有用斬擊或刺擊,全都靠毆打耶,沒有獎品嗎……算了,我要回去了。
宅宅王?不對,是誰啊……呃,是歐克王和歐克隊長,我只撿了牠們掉落的魔石和棍棒,其他就沒辦法了。因為我累了,好麻煩,肚子好餓。
也沒有獎品,我失望地回到城鎮,白做工了。
雖然把所有掉落物都撿起來可以賣不少錢,但有了這些就已經賣不完了。
這一帶散落著滿滿的棍棒,這裡乾脆改叫棍棒之鎮好了?不過「盼望之鎮」之類的名字比較帥,我殷切盼望的好感度跑到哪裡去了呢?
因為話說得太長,我烤了魚塗上醬油,這樣就被判有罪?
第26天 深夜 奧姆伊大門前
傍晚我們才剛脫離迷宮,公會的人就叫我們立刻返回城鎮。據說公會收到城鎮附近的村子毀滅的消息,魔物來襲了。
送出消息的村子隨即變得音訊不通。若從魔物的行進方向來思考,下一個目的地就是這座城鎮,於是冒險者公會馬上發布了緊急召集。
我們現在在大門前建造柵欄、生起篝火,為即將到來的戰鬥做準備。
和平好不容易到來,這是遙同學獨自在森林奮戰得來的和平。
所以這次換我們來守護,先前熟睡的柿崎同學等人也參加了。儘管裝備變得破破爛爛,但小田同學等人給了他們備用的裝備,他們拖著尚未完全恢復的身體,穿著鎧甲準備戰鬥。
魔物無論何時來襲都不奇怪,應該說牠們也太慢了,完全感受不到氣息。
公會的人們從中午前就一直在準備迎擊,領主千金也佩戴著雙劍與鎧甲,全副武裝來到了大門上面。
這件事嚴重到關乎城鎮的存亡,不過這裡有我們在。
我們受到遙同學保護,他甚至賭上了性命……不對,從那句話來看……遙同學早就捨棄了生命。
那句「對不起我是笨蛋」指的不是柿崎同學他們,一定是遙同學的遺言……最後留下的話語……大家都明白這點。
本以為我們又要受人保護、又是什麼都辦不到、又要見死不救了。
可是他回來了,確實回來了。雖然他自己不知為何一副無法接受的樣子,但還是回來了。
那場戰鬥的艱險程度讓遙同學沒有考慮過活著回來,打算要死在那裡。
我們還很無力,無法守護任何事物、救不了任何人,只能被人守護與救助。明明變強了,卻什麼都做不到,連最想守護的人都保護不了,即將失去──大家都是這麼想的。然而,就連這件事都由遙同學自己解決、拯救了自己。然後,他回來了。
所以這次一定要守護,因為我們的強大是遙同學給予的。
所以這次一定要拯救,就如同遙同學救過我們一般。
然後,連帶守護遙同學。不過他多半不會有事。
我知道遙同學很弱,雖然至今仍然無法理解這點。
儘管他露出一副沒事的樣子,實際上想必是遍體鱗傷、滿身瘡痍才對。
對方是扭斷柿崎同學他們手腳的人,而遙同學一直受到那種程度的攻擊,他不可能沒事。他以自己為代價,承受了一切傷害,這全都是為了我們。
他怎麼可能沒事,但仍然回來了,還一臉若無其事地說「我回來了」!
所以今天一定要守住,至少讓遙同學能夠好好休息。
我們只能做到這點程度的事了。
幸好遙同學不是冒險者,不會被公會召集。
柿崎同學等人沒看到他的身影,這點令人介意,希望他至少今天能讓我們來保護。
因為我們明明獲得了這麼多事物,卻還完全沒能回報他。
至少在遙同學傷勢尚未痊癒的期間,希望由我們來保護他。
然而……魔物沒有來襲?然後……遙同學來了?
「大家怎麼在這裡開營火晚會?為什麼要排擠我?因為我是邊緣人?餓著肚子回來一看,大家竟然在吃BBQ!?欸,我不是已經用水果蛋糕證明自己沒錯了嗎?我也想吃BBQ啊,要霸凌人的話去找宅宅們啦!好不容易才抓到他們耶?為什麼只欺負我?話說我好餓!」
呃──他肚子餓了?BBQ?
「遙同學?那個……我們沒有排擠你喔。這不是營火晚會,還有這裡很危險,你先進去城鎮好嗎?」
我完全不知道遙同學到底是什麼時候用水果蛋糕證明了他沒錯,不過不能讓現在的他與一大群魔物戰鬥。
雖然他什麼也沒說,還表現得很正常,但身體應該早已千瘡百孔,處在無法戰鬥的狀態。即使靠著藥水治癒了傷口,累積的疲勞和傷害也無法估計。
從他的表情看得出疲憊,簡直像是馬上就會倒下。
「呃,附近的村子被異常出現的大量魔物襲擊了,接下來這座城鎮會很危險。現在軍隊和冒險者們正準備迎擊,我們也要在這裡保護城鎮……所以你好好休息,這裡沒問題的。」
是我的話說得太長了嗎?途中遙同學開始烤魚,然後塗上醬油,周圍瞬間聚集了很多人。
大家都露出飢渴的表情,看著大快朵頤的遙同學。四周飄散著醬油的焦香味……所有人都吞了口口水。
幾名冒險者朝遙同學搭話,接著他把手按在地上,地面就突然出現了一張石桌。遙同學修飾好石桌的形狀,沖水後擦乾淨,慢條斯理地把魚擺在桌上……開始烤魚?
遙同學前面不知不覺大排長龍,人們從他手中接過烤魚並付錢……是在擺攤?哇,這是能夠賺取暴利的訂價呢。
咦?明明會有一大群魔物來襲吧?為何大家都在享受美味的烤魚?其實這真的是一場營火晚會?
遙同學,你在這種地方擅自做起生意會被罵喔?為什麼連公會長也在排隊?為何領主千金開心地咬著魚?為何你要給副班長B最大條的魚?她是什麼時候去排隊的!?
幸福的笑臉以及醬油的焦香味。咦?戰鬥現在才要開始吧?不是要守護城鎮嗎?為何連我也在排隊?

不過要是我的魚比副B小條,我就不原諒遙同學!絕對不會原諒他!!
……嗯,烤魚非常美味。當然,我拿到的是最大的魚。
言歸正傳,魔物並沒有來襲,負責偵察的人們似乎也沒發現。
遙同學正在和小田同學他們談話,待在這裡明明就很危險。
不過遙同學被拖到公會長那裡了,好像起了爭議?
果然不該擺攤的,連領主千金都被請來了。
發生什麼事了嗎?他們的對話漸趨熱烈,比手畫腳好不熱鬧?
接著領主千金不知為何抱著頭跺腳?
不知為何連遙同學也一起跺腳?為什麼遙同學會露出疑惑的表情、輕盈地跺著地面呢?
然後公會的櫃檯姊姊來叫我過去,可是這裡是防守崗位,沒問題嗎?
「呃,這裡是防衛上重要的崗位,我不方便離開吧?」
「防衛崗位、警戒索敵、魔物什麼的,全都無所謂了,請跟我過來。我們需要翻譯,不是語言不同的那種翻譯……」
雖然覺得不太好,但我還是把陣地交給大家,跟著櫃檯姊姊過去……然後聽了事情經過。
今天這次事件的犯人也是遙同學,他還在繼續供述,不過已經確定有罪了!
「哎?又沒人問我,而且我不知道魔物來襲的事啊。只是對方跳了出來,所以我毆打了牠們,就像這樣?呃,是從早上開始的,因為牠們一直跳出來嘛。沒錯,從早到晚一直出現。什麼襲擊,那不是爆買旅遊行程嗎?據說在某某城鎮很受歡迎喔?不,我沒聽說這件事啊。妳說的是誰,歐克?嗯,有有有,不知道是歐克還是長得像歐克的人?有大叔臉的歐克?」
就算沒問你,不過一般來說出現大量魔物就要主動提起呀!還有,把長得像歐克的人和歐克分清楚!不要混為一談!!
「咦?不,那是歐克沒錯。不是啦,我就說只是毆打牠們而已。哪有為什麼,因為牠們跳出來啦。嗯,一直在打,因為說不定會有獎品之類的啊。妳問什麼獎品,就是打魔物遊戲的?搞不好是魔物之達人?我就說自己一直在打,結果卻沒有獎品!我才是受害者吧?明明破關了卻什麼都沒拿到。咦?破關打的王是那個……歐克王。對對對……呃不是啦,我被騙了耶?對方可是不斷湧出來喔,我很努力了,肚子餓了還是一直在打。為什麼?不是啦,我只是打魔物而已。妳看,我沒做錯事吧?一般來說要是有魔物出現,誰都會去打不是嗎?看,我沒錯吧?大家都會打吧?」
大家似乎都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我也不懂,這的確不是語言不同的問題。不過從過去的判例來看,無論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只要遙同學說「我沒錯吧?」那他多半就是犯人!
因為至今為止,他從來沒有一次是無辜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犯人也只有一個,犯人永遠都是遙同學!
最後,隨著朝陽升起,大家根據犯人的口供,前往他吐露的地方視察。沒錯,那裡正是凶案的現場。
魔物的屍體早已消失無蹤,犯行現場只見數量驚人的魔石和棍棒在四周堆積如山。就算沒有破壞核,魔物的屍體過了一段時間也會留下魔石消失不見。若是徹底破壞核,似乎馬上就會變成魔石。
也就是說,這裡就是犯行現場,可以肯定遙同學是大屠殺的現行犯。一般來說,擊退魔物大襲擊的人確實會被當成英雄,很少有人會成為犯人。然而這件事絲毫沒有斟酌量刑的餘地,因為他殲滅魔物後還一臉若無其事,別說沒有反省,甚至毫無自覺地販賣烤魚,大賺了一筆!
更別說他再犯的可能性極為顯著、居高不下。因為他是採取反抗態度、否認犯行的慣犯,只有再犯的可能、毫無悔意、連續犯罪的經常性慣犯!
判決:說教!!
那麼多咚喀咚喀的東西跳出來,一般來說都會以為那是達人吧?
第27天 中午 奧姆伊公會
熬夜太辛苦了,我在勞累又想睡的狀態被拖到公會。我明明沒錯,這是不當判決!
在那之後,我回到旅店又被罵了?這次的事也是理所當然、無須多言、沒有一絲虛假、明明白白、簡潔明瞭地不是我的錯。然而我又不知為何被罵了?
我勇敢地向不當判決發起挑戰,結果被栽贓了冤罪!為了證明自己無罪,我真心誠意地打著魔物,這也有罪嗎?我如此抗辯,但被罵了?「可是我又沒聽說魔物大量出現的事,沒人說有什麼大襲擊啊?嗯,哥布林也沒說過,那我怎麼可能會知道?狗頭人也沒說啊,我可沒聽到『我們正在進行超大襲擊(Stampede)喔』之類的話。」就像這樣,我仔細地證明自己沒錯,但還是被罵了。這是不當對待吧?
接著來到冒險者公會……於是冤罪的因果化為輪迴!
「呃,你問我為何沒有馬上報告?我忙著打怪,怎麼可能有空進行報告?我可是超忙的,忙著連打※狂熱的節拍打魔物耶?」(譯註:出自konami公司的節奏遊戲《Beatmania》。)
我受到千夫所指──真令人嘆息,法理上的正確與否不該受感情左右,遵循法律的理性判斷才重要。若是法律因情緒而改變,那麼它便無法發揮法律的功能了。因此我要發表條理清晰的敘述,證明自己沒錯!
「難道你要對遭受魔物襲擊的村民說『給我在受到襲擊的同時來報告』嗎?這話太殘忍了吧?村民要在頭被狗頭人咬住的狀態下進行報告嗎?然而被魔物襲擊的我這麼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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